而旁邊,怡婷已經原地蹦高了起來:「帶我跳!帶我跳!」
子墨「害!」了一聲,便帶她到舞池。
兩人在舞池裏不像是跳舞,而是怡婷被子墨耍得「團團轉」,不過怡婷倒是很開心,最後一次,又被子墨抱起來甩。
怡婷嚷著:「再來一次!再來一次!」
而子墨卻快累趴下了,說了句:「哎不行,叔叔腰閃著了。」
而期間,宗蘭則與大嫂攀談起來。
前段日子,大嫂迴了一趟北京娘家。這幾年大嫂一直少有走動,對萬事都感到懈怠和提不起興趣,而這一次迴娘家本身,便意味著大嫂已經走出來了一些;去了一趟迴來,整個人精神狀態更是好了不少。
大嫂也逛了逛北京的學校,覺得那邊學校質量比春江要好,等怡婷稍大一些了,打算帶怡婷到北京讀書。
到時帶怡婷迴娘家去住,娘家那邊也很歡迎。
老爺自然是捨不得的了,不過當年子墨也是送到了北京讀的,到了怡婷這兒,怡婷外公又在北京,怡婷的娘也願意去陪讀,那便沒有不送的道理。隻是怕子淵不在了,孩子的娘帶孩子迴了娘家,就不肯再迴來了。
子墨就勸老爺說:「大嫂迴北京,那相當於是如魚得水啊。大嫂在那兒生在那兒長的,去了一趟迴來,整個人都容光煥發的了。而且在娘家,怎麽也比一個人在夫家要強。」
「而且怡婷過去了,也能得到更好的教育。也不是說去了就不迴來了,如果想怡婷了,讓她寒暑假迴來就好,實在不行咱也能過去啊,現在鐵路那麽發達,也正好去北京玩玩。如果您實在捨不得孫女,您瞧這兒。」說著,指了指自己,「我這兒還有倆呢,夠您看的了,怡婷就隨她去吧。」
子墨這寬慰人的本事也是一流。
老爺一開始也知道,這件事不能不同意,又聽子墨如是說,也就點頭了。
作者有話要說: 它又來了——> 《野薔薇》
【斯文敗類富三代】x【帶刺薔薇小演員】
1.
外界傳言,盛安總裁沈淮之斯文敗類,在遠郊別墅養了個小尤物,年輕貌美、又乖又野;聽聞他很寵她,但大概也不過是他一個玩物,玩玩就膩了。
那一夜,林以桉卻一身華美禮服,走下勞斯萊斯,手挽沈淮之,高調出席了地產大佬沈振東的八十壽宴。
第二日,鋪天蓋地的通稿,皆是同一個主題:
#十八線小演員傍上豪門富三代 #
# 林以桉 x 盛安集團總裁 #
一夜之間,林以桉成了所有女人又愛又恨的對象。
幾周後,林以桉卻發了條微博:【當年年少無知,一片赤誠,也曾像愛生命一樣愛過一個人。愛過、痛過,如今收手。而餘生,惟願各自安好。】
總裁殭屍號隔空迴應:【迴來好嗎?】
2.
林以桉像一朵野薔薇,含苞嬌羞,莖上帶刺;但當年十九歲的她還很稚嫩,根根尖刺,也曾為他而柔軟。
十五歲那年,一個雷雨交加的颱風夜,沈淮之救世主一樣把她撿迴了家;十九歲那年,他也曾像星空一樣降臨在她生命裏,令她眼花繚亂,目不暇接。
她真的愛過他,很愛很愛,近乎癡迷;
但二十一歲這一年,她逐漸看透了他的涼薄心性;
她決定利用他上位,而後離開。
沈淮之決定給她想要的一切,放她走,那一夜卻喝醉了酒,紅了眼眶:「以桉,不要走好嗎?」
3.林以桉氣質獨特,又純又野,決心離開狗男人拚事業後,黑紅路線走得如火純情;第一年祈身頂流,第二年便斬獲大獎,祈身實力派,事業上風生水起。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斯文敗類,從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卻被她一身尖刺刺得遍體鱗傷。
閱讀指南:he / 男大女7歲 / 總裁其實很溫柔 / 追妻火葬場 / 女主事業線超爽
第74章
大嫂去意已決, 既已決定迴到北京,老爺也已經同意, 便有些迫不及待;原本說,等怡婷再大一些了才帶她去的,隻是娘家那邊催得緊,覺得再多留一兩年也沒太大意義, 便決定開春了就離開;等怡婷三月份開學, 就可以直接在北京上了。
而子墨,作為家中唯一一個青年男性,便也擔負起了護送大嫂和侄女迴北京的重任。
這幾日, 宗蘭沒事便也抱著孩子往老宅跑。
陪大嫂、怡婷聊聊天, 也聽聽老爺、太太是什麽想法。
三太太道:「淑珍也是可惜了,原本也是低嫁, 跟子淵兩人也是恩愛,隻可惜子淵命不該絕……嫁進來沒幾年, 子淵就去了。淑珍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在白家守了這麽多年寡,已是仁至義盡, 現在要迴娘家, 也是為了讓怡婷上更好的學校。這樣一來也挺好,淑珍一個人在這兒舉目無親,多沒意思,迴了娘家才自在呢。」
大嫂是官家大小姐,娘家在北京有錢有勢, 自然不會虧待大嫂了,但畢竟名義上還是白家的人,老爺便還是會支付大嫂贍養費,也會支付怡婷全部學費、生活費。
大嫂娘家在北京有一個大四合院,還有幾棟小洋樓,但老爺還是給了子墨一筆錢,叫子墨到了北京,先和大嫂娘家那邊一起把怡婷上學的事解決了,再在學校附近給大嫂和怡婷置辦一處房產;不管大嫂住不住,白家的心意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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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墨「害!」了一聲,便帶她到舞池。
兩人在舞池裏不像是跳舞,而是怡婷被子墨耍得「團團轉」,不過怡婷倒是很開心,最後一次,又被子墨抱起來甩。
怡婷嚷著:「再來一次!再來一次!」
而子墨卻快累趴下了,說了句:「哎不行,叔叔腰閃著了。」
而期間,宗蘭則與大嫂攀談起來。
前段日子,大嫂迴了一趟北京娘家。這幾年大嫂一直少有走動,對萬事都感到懈怠和提不起興趣,而這一次迴娘家本身,便意味著大嫂已經走出來了一些;去了一趟迴來,整個人精神狀態更是好了不少。
大嫂也逛了逛北京的學校,覺得那邊學校質量比春江要好,等怡婷稍大一些了,打算帶怡婷到北京讀書。
到時帶怡婷迴娘家去住,娘家那邊也很歡迎。
老爺自然是捨不得的了,不過當年子墨也是送到了北京讀的,到了怡婷這兒,怡婷外公又在北京,怡婷的娘也願意去陪讀,那便沒有不送的道理。隻是怕子淵不在了,孩子的娘帶孩子迴了娘家,就不肯再迴來了。
子墨就勸老爺說:「大嫂迴北京,那相當於是如魚得水啊。大嫂在那兒生在那兒長的,去了一趟迴來,整個人都容光煥發的了。而且在娘家,怎麽也比一個人在夫家要強。」
「而且怡婷過去了,也能得到更好的教育。也不是說去了就不迴來了,如果想怡婷了,讓她寒暑假迴來就好,實在不行咱也能過去啊,現在鐵路那麽發達,也正好去北京玩玩。如果您實在捨不得孫女,您瞧這兒。」說著,指了指自己,「我這兒還有倆呢,夠您看的了,怡婷就隨她去吧。」
子墨這寬慰人的本事也是一流。
老爺一開始也知道,這件事不能不同意,又聽子墨如是說,也就點頭了。
作者有話要說: 它又來了——> 《野薔薇》
【斯文敗類富三代】x【帶刺薔薇小演員】
1.
外界傳言,盛安總裁沈淮之斯文敗類,在遠郊別墅養了個小尤物,年輕貌美、又乖又野;聽聞他很寵她,但大概也不過是他一個玩物,玩玩就膩了。
那一夜,林以桉卻一身華美禮服,走下勞斯萊斯,手挽沈淮之,高調出席了地產大佬沈振東的八十壽宴。
第二日,鋪天蓋地的通稿,皆是同一個主題:
#十八線小演員傍上豪門富三代 #
# 林以桉 x 盛安集團總裁 #
一夜之間,林以桉成了所有女人又愛又恨的對象。
幾周後,林以桉卻發了條微博:【當年年少無知,一片赤誠,也曾像愛生命一樣愛過一個人。愛過、痛過,如今收手。而餘生,惟願各自安好。】
總裁殭屍號隔空迴應:【迴來好嗎?】
2.
林以桉像一朵野薔薇,含苞嬌羞,莖上帶刺;但當年十九歲的她還很稚嫩,根根尖刺,也曾為他而柔軟。
十五歲那年,一個雷雨交加的颱風夜,沈淮之救世主一樣把她撿迴了家;十九歲那年,他也曾像星空一樣降臨在她生命裏,令她眼花繚亂,目不暇接。
她真的愛過他,很愛很愛,近乎癡迷;
但二十一歲這一年,她逐漸看透了他的涼薄心性;
她決定利用他上位,而後離開。
沈淮之決定給她想要的一切,放她走,那一夜卻喝醉了酒,紅了眼眶:「以桉,不要走好嗎?」
3.林以桉氣質獨特,又純又野,決心離開狗男人拚事業後,黑紅路線走得如火純情;第一年祈身頂流,第二年便斬獲大獎,祈身實力派,事業上風生水起。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
斯文敗類,從此走上了漫漫追妻路,卻被她一身尖刺刺得遍體鱗傷。
閱讀指南:he / 男大女7歲 / 總裁其實很溫柔 / 追妻火葬場 / 女主事業線超爽
第74章
大嫂去意已決, 既已決定迴到北京,老爺也已經同意, 便有些迫不及待;原本說,等怡婷再大一些了才帶她去的,隻是娘家那邊催得緊,覺得再多留一兩年也沒太大意義, 便決定開春了就離開;等怡婷三月份開學, 就可以直接在北京上了。
而子墨,作為家中唯一一個青年男性,便也擔負起了護送大嫂和侄女迴北京的重任。
這幾日, 宗蘭沒事便也抱著孩子往老宅跑。
陪大嫂、怡婷聊聊天, 也聽聽老爺、太太是什麽想法。
三太太道:「淑珍也是可惜了,原本也是低嫁, 跟子淵兩人也是恩愛,隻可惜子淵命不該絕……嫁進來沒幾年, 子淵就去了。淑珍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在白家守了這麽多年寡,已是仁至義盡, 現在要迴娘家, 也是為了讓怡婷上更好的學校。這樣一來也挺好,淑珍一個人在這兒舉目無親,多沒意思,迴了娘家才自在呢。」
大嫂是官家大小姐,娘家在北京有錢有勢, 自然不會虧待大嫂了,但畢竟名義上還是白家的人,老爺便還是會支付大嫂贍養費,也會支付怡婷全部學費、生活費。
大嫂娘家在北京有一個大四合院,還有幾棟小洋樓,但老爺還是給了子墨一筆錢,叫子墨到了北京,先和大嫂娘家那邊一起把怡婷上學的事解決了,再在學校附近給大嫂和怡婷置辦一處房產;不管大嫂住不住,白家的心意得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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