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


    劉鳳女擾亂法庭秩序, 被審判長警告一次。


    林晚照按著她坐下來,劉鳳女氣的兩眼赤紅, 這要不是在法庭, 都得衝上去跟秦耀祖幹一架。


    褚律師繼續提問,“被告,在你眼中, 我的當事人是個是個什麽樣的孩子?”


    “會偷東西。”


    “舉例說明。”


    “有一迴我錢夾的錢少了二百, 是在秦特書包裏找到的。”


    褚律師問,“還有嗎?”


    “這樣的事不隻一次。”


    “有多少次?”


    “五六次總有的。”


    “每次都是在哪裏找到的?”


    “有時候是秦特的書包, 有時是她房間抽屜, 有時是她的床墊底下。”


    “你是如何找到的?”


    秦耀祖卡了下殼, 褚律師敏銳地, “不好說。”


    “我自己翻出來的。”


    “家裏兩個孩子, 年紀不過相差一歲半, 隻翻秦特的書包麽?”


    “也翻過秦光的,不在秦光那裏,在秦特那裏。”


    “每次都是這樣。”


    “是。”


    “您是神探, 每次都恰好找得到, 而不是被我的當事人帶出去花掉。”


    “也不全是, 有一迴三百塊就沒找到。”


    “她承認是她偷的嗎?”


    “有時承認, 有時不承認。”


    “三百塊是什麽時候的事?”


    “去年秋天。”


    “具體時間還記得嗎?”


    “剛過中秋不久, 重陽那天。”


    “還偷過別的嗎?”


    “在廚房偷吃的,我就是氣她不長進。自己家, 幹嘛總要偷吃。”


    “還有別的嗎?”


    “沒有了。”


    褚律師問秦特, “你偷過錢嗎?”


    “我沒偷過。是秦光偷偷放我那兒的, 因為我不聽他的話,他就整我。”


    “沒偷過, 為什麽要承認?”


    “爸爸打我。不承認就一直打。我有時能扛過去,有時扛不過去。”


    “你偷過吃的沒?”


    “偷過。我有時很餓,就會趁做飯的時候偷吃兩口。”


    “為什麽要偷著吃,在飯桌上不能吃嗎?”


    “爸爸說我吃的多,我怕爸爸不高興。”


    “平時一餐飯要吃多少?”


    “要吃兩碗。”


    “喜歡吃肯德基嗎?”


    秦特茫然,她很羞愧,“我,我隻聽說過,沒吃過。”


    “現在,我要幫被告破一樁案子,去年九月初九,重陽節的傍晚,秦光放學後請同學吃肯德基,一次就花了三百塊。”褚律師出示采訪秦光同學的視頻證據,“秦光很有錢啊,有一迴打賭輸了,請我們幾個吃全家桶,一次就花了三百多。這也不算什麽,他一雙鞋就要六百,名牌兒。”


    “那是在什麽時候?”


    “國慶以後,哦,是重陽!想起來了,那天重陽,我記得第二天就是星期六。”


    陳茜急忙說,“那錢是我給秦光的!他說要請同學吃飯,我給他的!”


    審判長看陳茜一眼,“被告有證據佐證麽?”


    “給孩子零用錢,平時隨手的事,誰還會留證據?”


    審判長意味深長說一句,“隨手便是三百塊零用錢,看來被告家中不似剛剛所言生活困窘。”


    褚律師繼續問陳茜,“您平時給秦特零用錢嗎?”


    陳茜明顯底氣不足,“也給的。”


    “給多少?”


    “不一定。有時候多些,有時候少些?”


    “數目大約是多少?”


    “十塊二十塊的,有些記不清了。”


    “大約多久給一次?”


    “有時我給,有時她爸爸給。”


    “你大約多久給一次?”


    “記不太清了。”


    “陳女士很年輕,但顯然記性不太好了。”


    秦耀祖看出褚律師絕非善茬,不再就案情爭辯,先流下淚來,對秦特說,“小特,爸爸對不起你,爸爸冤枉你了。”


    秦特低著頭不敢說話,她把這些事全都說了,爸爸是絕不會放過她的。她一定要把官司打贏,她死都不能再迴爸爸那裏,她要跟著姥姥過日子。


    褚律師擊掌,諷刺道,“看到被告流下的眼淚,真是令人感動極了。”


    “請問被告,在您心裏,您的兒子秦光是個什麽樣的孩子?”


    “學習不是很好,有點調皮,但也是個好孩子。”


    “秦光會撒謊嗎?”


    “不會。”


    “那麽,您知道秦光學校課外補習,要交500塊補習費的事嗎?”


    “當然知道!”


    “從什麽時候開始交的。”


    秦耀祖心下明白,律師不會無的放矢,隨便發問。可他又不清楚,這件事能有什麽問題。“從去年第一個學期就開始了。”


    “秦光有進步嗎?”


    “有的。”


    “從年級祖的480名到450名?”


    “進步雖小也是進步。”


    “聽聞被告因此特意去百貨大樓給秦光買了一支18k金筆尖的派克鋼筆做為獎勵,這支鋼筆價格在500塊上下。”


    “是。孩子嘛,有進步就要獎勵。”


    “您還記得我當事人在班級的名次嗎?”


    “記得。我這閨女成績很好,一直是班級第一。”


    “您有給我當事人獎勵嗎?”


    秦耀祖扶一扶眼鏡腿,“秦特成績一直很好,不需要獎勵。”


    “被告,您可能不清楚,秦光班級從未有課外補習這個項目,更沒有500塊的收費!”褚律師呈上證據,秦光班主任在視頻中親口所說,“我們班絕對沒有課外補習,更沒有這項收費!教育局明令禁止擅自收費!絕不可能!如果這話是秦光說的,那麽,秦光在說謊。”


    “被告,秦光是怎麽跟你說原告做過不雅事的?”


    “小光說,小光說……”秦耀祖有些說不出來了。


    他終於完全意識到,褚律師準備充分,這件事絕不是秦耀祖認個錯就能結束,更不是給個保證就能要迴秦特監護權!秦耀祖心裏更清楚,這件事,秦特可能真是被冤枉的!


    “被告,請如實迴答。”


    “我,我……我說不出來。”


    褚律師,“為什麽說不出來?”


    “因為我是一個父親。”


    褚律師斷然反駁,“不,因為你心裏清楚,到底是誰說了謊!因為你要保護那個說謊的人!”


    “我知道,我弄錯了。我知道,我這樣的人在社會上叫重男輕女,不受人待見。對不起,小特,爸爸向你道歉。爸爸冤枉了你,爸爸打你,打疼了吧,爸爸對不起你。爸爸是舊思想的人,小特,請你相信,爸爸愛你。你剛出生時,我還很年輕,我犯過很多錯。對不起,我錯了。”


    秦耀祖正對審判席深深懺悔,“不論任何罪名,我都認。我冤枉了我女兒,我不是個好爸爸。我還打孩子,我對不起我的女兒。”


    褚律師打官司本領不差,但大概無恥人見的還不夠多,待秦耀祖抒完情才反應過來,“恕我糾正,被告不是普通的打我的當事人,我當事人當天傍晚不堪毆打,逃出家門。我的當事人,17歲未成年少女,身高一六五,體重不足八十斤,醫院體檢長期營養不足!兩位被告長期虐待壓榨我的當事人,致使我的當事人身體與精神受都到巨大傷害,被告在行使監護權期間嚴重失責,請法庭剝奪被告監護權,請法庭責令被告賠償我當事人醫藥費精神損失費共計五萬元,請法官支持我當事人全部訴訟請求!”


    因為秦耀祖突然認罪,審判長暫時中斷審訊,叫了褚律師過去協商。這案子其實簡單,秦特的驗傷報告、體檢報告就是最重要的證據,旁的隻是佐證。監護權的事,秦特已近成年,主要要看秦特自己的意誌。


    雖然心有不甘,褚律師權衡後還是接受了審判長的意見。


    商量後,審判長問,“原告還有什麽要陳述的嗎?”


    秦特搖頭。


    審判長看向秦耀祖,“被告還有需要陳述的嗎?”


    秦耀祖,“我想向我女兒道歉。”


    他滿麵愧悔,“小特,爸爸對不起你。你能原諒爸爸嗎?能給爸爸一個補償你的機會嗎?”


    秦特低著頭。


    秦耀祖滿麵痛苦,“小特,爸爸求你原諒爸爸,再給爸爸一個機會吧!”


    想到劉家請的這律師如此厲害,竟然還要賠醫藥費,秦耀祖更是眼中含淚,苦苦哀求,“小特,你說句話啊!你原諒爸爸好不好!爸爸以後一定好好待你,小特,我們這些年的父女情分,爸爸就沒一點兒好嗎?你就原諒爸爸吧!”


    秦特,“原諒?”


    “是。原諒爸爸,讓爸爸補償你,好不好?”


    “是還要在一起生活嗎?”


    秦耀祖眼中閃過一絲喜色,“對。爸爸保證不打你,爸爸對你好,給你過生日,給你買新衣服,爸爸知道你是個好孩子。爸爸知道錯了,你原諒爸爸,好不好?”


    陳茜更是殷切說道,“以後我絕不讓你爸爸動你一根手指,小特,媽媽跟你保證!以後隻要秦光有的,你都會有!秦光沒有的,你也會有!你爸爸敢再碰你一下,叫他先從我屍體上踩過去!”


    劉鳳女險沒聽吐了!


    “那還是不要了吧。我想跟姥姥一起,姥姥家吃的飽,姥姥說,讓我考大學。我想跟姥姥一起。”秦特生怕秦耀祖一定要讓她原諒,她慌張看向法庭,“褚律師,我可以不要賠償,求您跟法官阿姨說一說,別讓我迴爸爸家!我想跟姥姥在一起,我姥姥說,讀大學才有出路!法官阿姨,求求您,別讓我迴爸爸家,讓我跟著我姥姥吧。”


    秦特眼中淚水再也止不住,濕透眼眶墜了下來。


    虛假的眼淚隻能短暫的欺騙觀眾,能打動人心的永遠是真實的淚水。


    狡猾如秦耀祖此時也生出一種大勢已去的感覺,褚律師知道,大局已定!


    法庭考慮到秦特強烈的個人意願,以及與秦特生母劉鳳女、姥姥林晚照商議後,將秦特的監護權判給林晚照。劉鳳女、秦耀祖每人每月支付五百塊撫養費,直至秦特成年。


    另外,秦耀祖陳茜在監護期間有嚴重失職,毆打原告直至輕微傷,著秦耀祖陳茜負責承擔醫藥費、體檢費共計497塊8,精神賠償一萬塊。無監護人允許,秦耀祖陳茜均不得探視原告。


    起訴書中的虐待罪,以及故意傷害罪不成立。


    若有不服,可在十日內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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