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貫新修長的手指從煙盒中掏出一根煙來,可身邊忘了帶火機,所以他四處看著。無意中一瞥,他對上了斜對桌炯炯看來的視線。


    定睛一瞧,是個小胖子。之所以說小,不是因為夏聖一的個頭,更不是因為她的塊頭,而是因為她胖胖的身子卻穿著一身白色的蕾|絲公主裙,大圓臉上梳著兩個俏麗的馬尾辮。這裙子他記得,新女友巴黎走秀上剛穿過,volentino夏季的高定款。


    隻是一米七七剛過百的身材,跟一米六幾一百五十多的身材,穿著同一條裙子……紀貫新莫名的被戳到了笑點。所以他特沒公德心的朝著小胖子展顏一笑。


    夏聖一都懵了,紀貫新不僅看見她,竟然還朝著她笑?


    她瞬間覺得渾身上下的血液一股腦的湧上了頭頂,不用看也知道,一定是臉紅了。


    紀貫新的二哥順著紀貫新的視線一看,隨即笑著朝夏聖一招手,“聖一,來。”


    說實話,夏聖一真的不想過去,不想邁著兩條象腿,穿著一件自以為是公主,其實套在她身上像蚊帳一樣的裙子,走到紀貫新麵前。


    她第一次覺得自己如此糟糕,簡直是糟糕透頂。


    可姑父不停的朝她招手,夏聖一隻得站起身,然後盡量走的‘顯瘦’一些,挪到了紀貫新跟姑父麵前。


    紀貫新的二哥笑著說:“這是你二嫂的親侄女,夏聖一。”


    “聖一,這是我弟弟,你得叫三叔或者小叔。”


    夏聖一走近紀貫新,通紅著一張臉,小心翼翼的看著他。這一看倒好,她更覺得他好看的不像話,怎麽會有男人好看成這副樣子?


    雖然姑父也很帥,但不是紀貫新這一款。他皮膚很白,卻不奶油,隻是特別幹淨。而且眼睛又大又長,總聽人把顧盼生姿這個詞用在女人身上,可夏聖一看到紀貫新的第一眼,就覺得他是這世上最適合這詞的男人。


    “小叔好。”夏聖一努力裝作一副鎮定自若的模樣,其實心髒已經跳到嗓子眼兒了。


    紀貫新覺得麵前這個‘胖公主’特別討喜,所以忍不住含笑問了句:“你剛才看我幹什麽?”


    夏聖一聞言,更像是有種被人當麵拆穿小心思的窘迫感,她臉上霎時一紅,在兩秒之內,靈機一動,出聲迴道:“我沒看你,我覺得你錢包挺好看的。”


    此話一出,紀貫新跟他二哥皆是一愣,隨即便笑出聲來。


    夏聖一以為自己終於逃過了一劫,可她沒想到,紀貫新當即將錢包中的錢跟卡掏出來,然後把白色錢包遞到她麵前,微笑著道:“給你。”


    夏聖一直愣愣的戳在他麵前,不接也不動,滿眼的驚詫。


    紀貫新把錢包往她手邊又遞了幾分,笑著說:“不是喜歡嘛,送你了。”


    沒有人知道夏聖一在這一刻,心裏想了什麽,因為就連她自己都模棱兩可。好似心動,好似心虛,好似很多種情緒一股湧現,讓她分不清楚到底是什麽。


    紀貫新的二哥接過錢包,又抬起夏聖一的手,把錢包放到她手裏,笑著道:“那,就當你小叔送給你的見麵禮了。”


    紀貫新也說,“別嫌棄,我才用了三天,還蠻新的。”


    夏聖一很小的聲音說:“謝謝小叔。”


    她不知道紀貫新聽見了沒有,因為她很快就被親戚拉走忙婚禮的部分流程,等她再迴頭去找紀貫新的時候,他卻不知道去了哪裏。


    那一年,她剛滿十五歲,她第一次,愛上了一個人。


    聽說他的女朋友是超模,所以她偷著去查了有關那個女人的全部資料。她開始覺得紀貫新喜歡那個女人,應該是因為那個女人有著所謂的黃金比例,所以在婚禮過後的半年裏,她嚐試過斷食減肥,結果暈厥被送醫院;她也曾急功近利的嚐試各種減肥藥,可反彈的力度卻很大,而且導致她心慌頭暈。


    每每在她被減重折磨的死去活來的時候,她就想一想紀貫新,想一想那日他坐在她斜對麵,無意間看過來的眼神,以及三秒之後冒出的笑臉。


    愛一個人,真的是一種癡迷的信仰。它可以讓夏聖一放棄所有的甜食和一切會讓她長胖的食物,折騰了整整一年的時間,她終於瘦到了九十斤。


    她學著變美變漂亮,學著打扮,可她同時也知道,紀貫新跟那個超模女友,隻談了不到兩個月的時間,而現在,他的女朋友是個有點名氣的才女畫家。


    她突然說想學畫畫,叫家裏人找了很好的油畫老師來,每周上五天課,風雨無阻。


    對於她的突然轉變,起初家裏人都很是詫異,後來也猜到她是喜歡了某個男生,所以才會這麽努力地想要變好。


    但是很久,一年,兩年,三年……夏聖一身邊從不乏追求者,可她卻一直保持單身,像是要將身邊所有的異性全都隔絕掉,隻有頻率的變化著自己的‘愛好’。


    可能這幾個月是畫畫,轉眼間就變成了跳舞,然後是樂器,唱歌……


    有些人性子不穩,三天兩頭的玩票倒也算了,可夏聖一一旦突然‘喜歡’上什麽,那是近乎瘋狂的吸收,她可以不吃不玩不睡,隻一撲心思的想要把眼前的東西給學好。


    有陣子身邊的家人都很看不懂,甚至是擔心她,可夏聖一卻表現的非常自然。


    她說,“我想要變好,難道這也有錯嗎?”


    變好,當然沒有錯,這是所有人都希望,但卻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得到的事。


    但是夏聖一能,因為她有逼自己變好的理由跟動力。她想要足夠優秀,優秀到有一天站到紀貫新麵前,她可以不用自卑跟怯懦。


    她想優秀到他一眼就喜歡上她,難道這也有錯嗎?


    沒有人知道她心裏喜歡的人是誰,誰又能想到婚禮上跟紀貫新的匆匆一瞥,會讓夏聖一記足了七年?


    七年時間,她無數次想要突然買張機票出現在紀貫新的麵前,然後問問他,小叔,這樣的我,你喜歡嗎?


    可她沒有勇氣,也沒有自信,因為他身邊的女朋友不是美的,就是美又有才的。


    所以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將他喜歡的,全部都學會,讓他挑不出一星半點的毛病來。而這一等,就是整整的七年。


    看著他身邊的女人來了又走,起初她總會傷心難過,可是久而久之,她似乎也養成了一種慣性,她甚至在猜,這個女人大概隻能在他身邊留一個月,不,也許隻有三個禮拜。


    這麽長的時間裏,她從未踏足過夜城半步,可卻總是會在網上follow有關紀貫新的一切最新動向。


    她知道這些年裏,也許他隻對一個女人動過真感情,那個女人,叫梁子衿。雖然他們交往的時間並不長,而且那個女人竟然嫁給了駱向東,可夏聖一就是能感覺到,紀貫新對她,是不同的。因為在這之後的整三年裏,他都沒有交往過任何一個女人。


    夏聖一不是沒想過去夜城見紀貫新,可偏巧那時候,家裏出了事。她爸跟秘書的私情被媽媽撞破,她媽媽一怒之下找了人去打小三,卻不料中途出了意外,那女人懷孕了,孩子沒有了,子宮也沒能保住。


    女人以她爸媽離婚作為要挾條件,不然就報警抓她媽媽,無奈之下,她爸媽離婚。本以為這場鬧劇到這裏也可以終結了,但所有人都沒想到,在小三跟她爸結婚的那天,她媽在家裏割腕自殺了。


    夏聖一一直沒能看到死亡現場,可是據傳,她媽媽死在主臥的大床上,手邊放著兩張照片,一張是她跟老公的結婚照,一張是一家三口的合照。那血將照片都給模糊了,被人發現的時候,屍體已經涼透了。


    夏聖一這輩子都不會原諒兩個人,一個是她爸爸,一個是自己。她恨她爸爸沒能堅守住婚姻中的責任,害她媽媽走到如今這一步;她也恨自己,恨自己這些年一直沉迷在對某人的幻想中不能自拔,其實她有發現,從三個月前開始,她媽媽的情緒就明顯的不對勁兒,可她一直不願意去深究,總想著大人的事情,不需要她來解決。


    原來,是她的冷漠跟爸爸的無情,一起毀了這個原本美好的三口之家。


    因為這件事情,夏聖一緩了足足三年。三年並不能讓事情完全過去,卻能讓她暫時從痛苦中掙脫出來。


    所有人都在勸她,人要往前看。


    是啊,往前看,當她在無數個孤苦無依的夜晚,拿著水果刀,想著隻要往手腕處狠狠那麽一劃,這樣一切痛苦都會結束的時候,她都會想到多年前婚禮上的那個好看男人,他對著她,欣然一笑。


    她好想再親眼看見他的人,聽見他的聲音,想要他看見她現在,變得多漂亮,多優秀,優秀到可以配得上他。


    拿出手機,她撥了個號碼出去,她很長時間都有失眠的習慣,所以也沒在意此時是夜裏兩點半。


    電話響了四五聲後被接通,夏聖一已經放下水果刀,她手中攥著白色的真皮錢包,輕聲道:“姑姑,我想迴國發展,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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