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決定要盡快賣歌,陳鋒便不再耽擱,開始認真的謀劃起來。


    但現在他自己沒公司,隻能以個人身份和買家溝通,他也不可能恬不知恥的對外宣揚,自己在短短兩三周的時間裏又接連寫出六首歌要賣。


    他想了一下,最好的辦法,還是能先盡量和更多藝人接觸上,然後裝出副我很欣賞你的聲線與唱功,想給你寫首歌,你聽聽合適不合適。


    這樣事情就顯得很順理成章,毫不突兀。


    又或者接到別人的主動約歌邀請,那麽自然能看似很合理的,把歌給拿出去。


    但奇怪的是,鍾蕾的《乏味》都已經火好些天了,他並沒有接到哪怕一個約歌的電話。


    思來想去,陳鋒找出問題所在。


    鍾蕾是個新晉歌手,並且特不擅長和喜好社交,在圈子裏壓根就沒熟人。


    別人聯係不上鍾蕾,自然沒辦法通過鍾蕾再聯係自己這個“創作人”。


    至於他自己,倒是和盧薇與何家琪建立了聯係。


    但何家琪這才剛買他的歌,都還沒開始製作與宣傳,別人都不知道。


    盧薇那邊,旁人就更不可能把兩人聯係到一起去了。


    所以,或許現在已經有很多人想找他買歌,但都苦於沒辦法聯係上他而已。


    歸根結底,還是他在娛樂圈裏的人脈根基太淺,和人交換的名片太少。


    此外,別人也隻知道他這個名字,並不了解怎麽找到他,他在漢州也沒有一個眾所周知的,固定的根據地。


    多方麵因素結合起來,造成了他酒香也怕巷子深的結果。


    陳鋒有樣學樣的模仿著別人,擱個人微博的簡介裏放了個郵箱。


    結果就是,他的郵箱在短短一天的時間裏,給塞滿了超過兩百封郵件。


    他隻簡單掃了一二十封郵件,就有點要崩潰的感覺。


    這些人也想得太美好了吧。


    “你好陳先生,我是一個很有夢想的歌手,我很欣賞你寫的歌,請問你能不能寫一首哥給我唱,我唱紅了之後再給你錢。”


    “陳先生,我是個藝術天才,隻要你把你的歌給我唱,肯定給你紅遍大江南北。”


    “我現在沒錢,我可以賒賬買你一首歌嗎?”


    “陳先生,五萬一首歌,賣嗎?”


    陳鋒當場就給氣笑了。


    你們這些人,比我還能活在夢裏啊。


    問題很嚴重。


    以他的精力和專業能力,根本沒辦法在這海量的郵件堆裏挑選出真正合適的買家。


    再說了,即便有業內相對有些名氣的歌手給他發郵件,他又不懂行,又分辨不出來。


    他也不可能每個人都親自去核實,做不到。


    短期內,這招是不好使了,陳鋒認為自己要等一個合適的契機,必須得當麵談,並且隻和有價值的人談。


    生命寶貴,怎能這樣浪費?


    兩天之後,陳鋒等到了一個合適的契機。


    他接到鄭柔的電話。


    原來是盧薇的生日要到了,盧薇準備辦一個挺熱鬧的生日派對,邀請他參加。


    陳鋒還挺納悶的,“柔姐,生日宴會不是很私人的場合嗎?我這……”


    其實他本想說自己和盧薇打的交道也不多,並不算很好的朋友,哪怕對方辦宴會的地點就在漢州,這也有點突兀了。


    鄭柔笑道:“其實也沒多私人。當藝人的,有幾個私人的時間?盧薇還邀請了很多圈裏圈外的朋友,說是派對,也是個社交場合吧。”


    “哦哦哦,我懂了。”


    “你還記得陳黎吧?”


    陳鋒點頭,“當然記得。”


    第一個要買他歌的人並不是鍾蕾,而是當時開價二十萬,但最終沒能談成的陳黎。


    鄭柔說道:“陳黎對她錯過《乏味》很遺憾,所以這次過來之前專程問過我你會不會到場,到時候她想當麵向你約歌。”


    陳鋒心頭竊喜,麵上倒是淡定,“那多謝柔姐引薦了。具體的到時麵談吧,我個人還是很希望能與陳黎合作的。”


    “那行,明天傍晚五點,東大街52號采薇廬不見不散。”


    “啊?采薇廬?我知道那房子,那不是長期不開門的嗎?”


    陳鋒挺納悶。


    東大街作為漢州市中區十分著名的步行商業街,十分熱鬧,據說這邊的店鋪租金極其昂貴,不足十個平的小門麵,月租就高達三四萬。


    52號采薇廬正坐落在東大街的中段,朱紅大門古色古香頗有韻味,從其圍牆的長度可以判斷出,這棟房子占地麵積接近半畝,但平素裏卻幾乎從來不開門,讓人覺得神秘至極,種種傳言甚囂塵上。


    有說這是曆史文化遺產,等修繕完畢後就會開放當做景點。


    也有人說這棟房子屬於某個逃難去了海外的民國豪門,一直沒迴來入住。


    還有人說這房子是中央大佬的“行宮”,平素空置著,隻有大佬返鄉時才短暫住兩天。


    年深日久之下,這地方幾乎成為一個漢州的景點,不少當地和外地遊客都曾到采薇廬門前合影留念。


    “哦,那是薇薇家中私宅,但薇薇嫌那房子太過空曠人氣不足,不是很喜歡住,不過拿來辦派對倒是剛好合適。”


    陳鋒:“……”


    他不得不承認,自己酸了。


    “哦對了差點忘了說。薇薇還想委托你幫忙邀請一下鍾蕾,她很有興趣認識這位新晉歌手。”


    陳鋒來了興趣,“哦?薇薇姐怎麽評價鍾蕾唱的《乏味》的?”


    鄭柔道:“她覺得鍾蕾的確比她自己更適合《乏味》,並且她還認為隻要假以時日,鍾蕾必成大器。總之,她很看好鍾蕾。”


    陳鋒隻想點讚,不愧是盧薇,嗅覺可真敏銳。


    但他總覺得鄭柔的邀請似乎沒那麽單純。


    眾所周知,現在鍾蕾遲遲不曾簽訂經紀合約。


    既然盧薇如此欣賞鍾蕾,鄭柔應該會有別的意圖。


    沒人會想到鍾蕾竟打算一輩子單幹,都認為她肯定遲早會簽一家公司。


    那麽說不定既當藝人又當老板的盧薇,也想把鍾蕾收入她的賬下。


    念及此,陳鋒就有點哭笑不得。


    千年前一千想收千年前百當小弟?


    雖然覺得這事很荒誕,但陳鋒還是承諾道:“嗯,我這就轉告她。”


    掛斷電話,他試探著給正在中海錄歌的鍾蕾打去電話。


    出乎意料的事情發生了,鍾蕾竟一口答應下來,先暫停了錄歌,明天就買機票飛迴來。


    “你不是不喜歡社交嗎?”


    “但是整個漢州市,除了周阿參股的那些錄音室之外,最好的錄音設備就在盧薇的工作室裏啊!”


    “好……好吧。”


    相當現實啊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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