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子頭的供述十分簡略。
她在家中製作好兩份外表相似的紅糖發糕, 一份下毒,一份無毒,預備在旅途中找機會, 讓死者吃下有毒的發糕。
然後,她會在死者的行李裏,塞進一瓶烏頭泡的藥酒。因為烏頭時常被當做食材燉湯或泡藥酒, 誤食常有發生,勉強說得過去,尤其賈躍本人很愛喝酒。
這就是甘敏的全部計劃。
至於案動機,與之前猜測的一般無二, 源於周暢的死。
丸子頭道:“不是賈躍自以為是, 暢哥也不會死。他人那麽好, 就像哥哥一樣照顧我們所有人, 想讓他付出代價的,絕對不止我一個。”
簡靜和季風交換了個眼色——不止她一個,另一個會是誰呢?
她問:“下毒以後,還做什麽?”
“什麽都沒來得及做。”丸子頭強調,“我本來打算趁他發病塞東西的, 誰知道他被人打死了,真不是我殺的。”
“後來沒有再去過死者的房間?”季風問,“怎麽處理剩下的毒發糕?”
“我不需處理,”丸子頭解釋,“他可能太餓了, 拿起來就全吃, 我親眼看見的。”
其實她的運氣委實不錯,過於難吃的午飯,導致死者饑腸轆轆, 三下五除二就吃光毒發糕,直接免除了她的後續處理。而第二個兇手的舉動,也使得她逃過殺人的罪孽。
不是誰都有這樣的運氣和機會。
簡靜想著,問:“有沒有把這個計劃告訴過別人?”
她搖頭:“我不想把其他人牽扯進來,連小紋都沒說。”
“有沒有關注過204,知不知道死者是什麽時候出去的?”
丸子頭踟躕少時,道:“我有注意,但對麵的房間一直在放歌,聽不出來什麽動靜。”
簡靜認為她應該沒撒謊。反複捶打死者的頭部,需的不僅僅是力氣,還有強烈的殺人動機和心理承受能力。
丸子頭的恨意並不那麽強烈,而她進屋後,視線有意無意迴避屍體,並不像是一個能砸爛腦殼的人。
直接殺人和間接殺人,帶來的衝擊力完全不同。
丸子頭既然選擇了後者,以她的情況,沒必也很難再選擇前者。
那麽,第二個兇手是誰呢?
高馬尾暫且排除——她不具備案條件,根據丸子頭的說法,她也不曾離開過房間——剩下的就是黃毛和板寸,以及貌似路人的柴記者和骨折男。
因為丸子頭的舉動,兩個同伴有兩個動機。
為周暢複仇,保護丸子頭。
前者暫且擱置,且說第二個可能:也許,對方通過蛛絲馬跡,猜到了丸子頭的投毒計劃,認為她今天下午就會動手,或者想提前下手,利用修車的借口,約出死者,幹掉他。
從時間上看,黃毛和板寸的嫌疑均等。
甄別出誰的嫌疑更大,需一些別的參考。
比如僵屍。
“知道那隻雞是怎麽迴事嗎?”她問丸子頭。
丸子頭愣了愣,眼底浮現迷茫,本能地否認:“雞?不是我。”
簡靜安撫地笑笑,示意她不必緊張:“我的意思是,知道是誰做的嗎?”
“不清楚,反正不是我,也不會是小紋,我們沒這麽無聊。”她說,“非我猜一個,那就是賈躍,他很無聊,總喜歡找事。”
這倒是個新思路,賈躍殺一隻雞,進一步坐實僵屍出現的事,變相為發生的車禍增加說服力。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晚上七點鍾,簡靜和季風待在餐廳裏,互相交流進度。
簡靜:“我在甘敏的藥盒裏找到了烏頭粉末。”
季風:“還沒找到兇器。”
“他們的行李和車裏都沒有?”她不可置信。
季風攤手:“所有可疑的東西,都用你的魯米諾檢查過,沒有。”
她道:“那我就要懷疑那個板寸頭了,他可能在返迴停車地的路上,把兇器銷毀。”
季風道:“行,我們可以假設是他,還原一下案過程?”
“14點20分,他和黃毛分開,前後腳迴到賓館。死者被他約到倉庫附近,並殺害了他,而後從其他小路返迴修車地點,途中銷毀證據。”簡靜說著,發現了一個大bug,“泡麵——泡麵哪裏來的呢?”
“知道黃毛東西的人,隻有當時在賓館裏的個。”季風沉吟道,“兇手想製造死者還活著的假象,從這個方向推測,誰最有嫌疑?”
簡靜翻翻本子:“丸子頭、柴記者、骨折男,還有黃毛本人。”
“記者的動作太多。”季風憑借直覺道,“雖然很合理,但真的太多。”
簡靜道:“13點10分左右,丸子頭還見過死者,服務員在廚房忙到13點20,如死者來到這附近,她應該會看見。所以應該是在13:20-14:35之間。”
她數了數記者的行動:“13:40出去,13:50迴來,14:10又來找我們,14:15左右離開,這也太……”
誠然,柴記者擁有案的時間。
13:20-13:40、20分鍾,13:50-14:10、20分鍾,14:15-14:35,還是20分鍾。
20分鍾殺個人,足夠,問題在於,她搞這麽複雜幹什麽?
簡靜嚐試分析每個時間段的用:“照片和視頻,可以佐證13點50前,倉庫附近沒有屍體,所以,她在13:20到13:40之間已經把人殺?藏好屍體,然後迴來,下去,拍照。那14:10分來找我們幹什麽?這不該是不在場證明麽?”
“不對,如做不在場證明,就該提前讓大家發現屍體。”季風道,“她不一定每個舉動都是有意義的,也許隻是混淆視線。”
他思索片刻,擺手道:“簡老師,咱們先梳理一下能確定的事,其他的放放,別去管。”
簡靜同意,翻開新一頁紙,寫個詞。
下毒(確認丸子頭所為)
兇器(失蹤?)
僵屍(???)
泡麵(製造14:35,死者還活著的假象)
傘(雨停時間為14:30分,死者若在此前死亡,應該打傘。骨折男看見的撐傘人是誰?)
“沒錯。”季風頷首,“幹擾因素太多,我們應該做點減法。依我看,前麵幾點都雲裏霧裏的,我們把重點放在泡麵上,怎麽樣?”
簡靜聳聳肩,沒有意見。
他點開手機相冊,思路明確:“我每個人的行李都拍照,兩個女孩的行李裏有麵包和薄荷糖,兩個男生屋裏隻有士力架,按照他們的說法,大部分行李都放在了死者住的204。
“柴記者的包裏有水果、日本的杯麵、速溶咖啡,骨折那人什麽吃的也沒有。而賓館裏賣的泡麵都是國產牌子,康x傅和統x。可黃毛拿到的是袋裝泡麵,韓國的辛拉麵。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泡麵就是出自學生團,麽是之前就自留一包,麽就是兇手從死者的房間拿走的。
“簡老師,同意我的分析嗎?”
她剝了顆奶片,邊吃邊點頭。
“我個。”季風不客氣地搶走一粒,繼續道,“自留的話,板寸不知道,兩個小姑娘也不像,隻可能是黃毛自導自演,那麽毫無疑問,他就是兇手。不過我們先把他放開,看看還有沒有別的情況。”
他說:“假設,是兇手從死者房間裏拿走的,會怎樣?”
簡靜忖道:“ta必須知道黃毛拍門的事,這就排除了板寸:他如迴來,走大門會被服務員看到,後門必須經過我們房間,但我們都沒看到他。”
“那就剩下個留下來的人了。”季風無縫銜接,“關鍵來了,他得有鑰匙。”
賓館用的老式鎖,外麵隻有鎖孔,且門一碰上就直接鎖住。死者離開房間時,如無意外,肯定關了門。
但簡靜立即提出新的思路:“還有一個可能,當時,兇手就在死者的房間。”
季風愣住,不可思議道:“我沒理解錯的話,不是在說兇手拿走鑰匙,正好在房間裏找什麽,而是ta在房間裏殺害了死者,然後轉移屍體?204哪裏像第一現場了?”
“我知道是小概率,”她揚起下巴,“但也不能排除兇手迷暈死者,把他搬到外麵殺害的可能。”
季風:“太偵探小說了。”
簡靜:“我本來就是作家。”
“然還在記恨我。”他無語又好笑,“我錯,我嘴賤,原諒我,行不行?說正事呢。”
“男人最沒有誠意的認錯來了。”她冷笑,“誰恨你,我隻是查漏補缺。”
季風:“……”
他明智地轉移話題:“假設兇手有鑰匙,可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鑰匙就在死者的口袋裏——他必須有一個還迴去的機會。”
簡靜沉思道:“14點35分以後,16點之前,離開過的隻有黃毛和柴記者。”
黃毛有兩個分支,自留泡麵,說謊,或沒有留,殺人後拿走鑰匙,取泡麵,假稱是出現在自己房裏的。
而柴記者的行動比較多,可能性也很多。
“現在我們有兩個嫌疑人。”季風說,“簡老師,挑一個吧,咱們繼續碰碰運氣。”
她道:“驗證黃毛的說法得去廁所……要去你去,反正我不想去。”
“行,咱們分頭行事。”
季風上樓,簡靜卻沒動,繼續琢磨。
如柴記者是兇手,她是怎麽辦到的呢?
13:20-13:40 第一個時間段,20分鍾
13:40-13:50在案發現場,無死者
13:50-14:10 第二個時間段,20分鍾
14:10-14:15找簡靜借東西
14:15-14:35 第三個時間段,20分鍾
14:35-15:20 必須放好泡麵
15:30去廚房+還鑰匙
放好泡麵並歸還鑰匙的時間線,非常合理。因為,她不能確定屍體什麽時候被發現,需盡快歸還。
所以,假如第一個或第二個時間段殺人,沒道理不在第三個時間段還掉,偏偏等到黃毛迴來——她又不能未卜先知,預測到黃毛會拍門。
如此可推斷,14:15-14:35,最可能是殺人時間。
但這就出現一個大問題。
她怎麽辦到的?
從二樓的安全出口下去,直接走後門,必然經過205的門前,可簡靜再也沒看見她過來。
如是從樓梯下去,穿過大門繞路,或經過餐廳,從廚房的門過去,又或者繞到後門,都會被女服務員看到。
她隻看到柴記者出來過一次,並且隻在13點多上過廁所。
她在家中製作好兩份外表相似的紅糖發糕, 一份下毒,一份無毒,預備在旅途中找機會, 讓死者吃下有毒的發糕。
然後,她會在死者的行李裏,塞進一瓶烏頭泡的藥酒。因為烏頭時常被當做食材燉湯或泡藥酒, 誤食常有發生,勉強說得過去,尤其賈躍本人很愛喝酒。
這就是甘敏的全部計劃。
至於案動機,與之前猜測的一般無二, 源於周暢的死。
丸子頭道:“不是賈躍自以為是, 暢哥也不會死。他人那麽好, 就像哥哥一樣照顧我們所有人, 想讓他付出代價的,絕對不止我一個。”
簡靜和季風交換了個眼色——不止她一個,另一個會是誰呢?
她問:“下毒以後,還做什麽?”
“什麽都沒來得及做。”丸子頭強調,“我本來打算趁他發病塞東西的, 誰知道他被人打死了,真不是我殺的。”
“後來沒有再去過死者的房間?”季風問,“怎麽處理剩下的毒發糕?”
“我不需處理,”丸子頭解釋,“他可能太餓了, 拿起來就全吃, 我親眼看見的。”
其實她的運氣委實不錯,過於難吃的午飯,導致死者饑腸轆轆, 三下五除二就吃光毒發糕,直接免除了她的後續處理。而第二個兇手的舉動,也使得她逃過殺人的罪孽。
不是誰都有這樣的運氣和機會。
簡靜想著,問:“有沒有把這個計劃告訴過別人?”
她搖頭:“我不想把其他人牽扯進來,連小紋都沒說。”
“有沒有關注過204,知不知道死者是什麽時候出去的?”
丸子頭踟躕少時,道:“我有注意,但對麵的房間一直在放歌,聽不出來什麽動靜。”
簡靜認為她應該沒撒謊。反複捶打死者的頭部,需的不僅僅是力氣,還有強烈的殺人動機和心理承受能力。
丸子頭的恨意並不那麽強烈,而她進屋後,視線有意無意迴避屍體,並不像是一個能砸爛腦殼的人。
直接殺人和間接殺人,帶來的衝擊力完全不同。
丸子頭既然選擇了後者,以她的情況,沒必也很難再選擇前者。
那麽,第二個兇手是誰呢?
高馬尾暫且排除——她不具備案條件,根據丸子頭的說法,她也不曾離開過房間——剩下的就是黃毛和板寸,以及貌似路人的柴記者和骨折男。
因為丸子頭的舉動,兩個同伴有兩個動機。
為周暢複仇,保護丸子頭。
前者暫且擱置,且說第二個可能:也許,對方通過蛛絲馬跡,猜到了丸子頭的投毒計劃,認為她今天下午就會動手,或者想提前下手,利用修車的借口,約出死者,幹掉他。
從時間上看,黃毛和板寸的嫌疑均等。
甄別出誰的嫌疑更大,需一些別的參考。
比如僵屍。
“知道那隻雞是怎麽迴事嗎?”她問丸子頭。
丸子頭愣了愣,眼底浮現迷茫,本能地否認:“雞?不是我。”
簡靜安撫地笑笑,示意她不必緊張:“我的意思是,知道是誰做的嗎?”
“不清楚,反正不是我,也不會是小紋,我們沒這麽無聊。”她說,“非我猜一個,那就是賈躍,他很無聊,總喜歡找事。”
這倒是個新思路,賈躍殺一隻雞,進一步坐實僵屍出現的事,變相為發生的車禍增加說服力。
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晚上七點鍾,簡靜和季風待在餐廳裏,互相交流進度。
簡靜:“我在甘敏的藥盒裏找到了烏頭粉末。”
季風:“還沒找到兇器。”
“他們的行李和車裏都沒有?”她不可置信。
季風攤手:“所有可疑的東西,都用你的魯米諾檢查過,沒有。”
她道:“那我就要懷疑那個板寸頭了,他可能在返迴停車地的路上,把兇器銷毀。”
季風道:“行,我們可以假設是他,還原一下案過程?”
“14點20分,他和黃毛分開,前後腳迴到賓館。死者被他約到倉庫附近,並殺害了他,而後從其他小路返迴修車地點,途中銷毀證據。”簡靜說著,發現了一個大bug,“泡麵——泡麵哪裏來的呢?”
“知道黃毛東西的人,隻有當時在賓館裏的個。”季風沉吟道,“兇手想製造死者還活著的假象,從這個方向推測,誰最有嫌疑?”
簡靜翻翻本子:“丸子頭、柴記者、骨折男,還有黃毛本人。”
“記者的動作太多。”季風憑借直覺道,“雖然很合理,但真的太多。”
簡靜道:“13點10分左右,丸子頭還見過死者,服務員在廚房忙到13點20,如死者來到這附近,她應該會看見。所以應該是在13:20-14:35之間。”
她數了數記者的行動:“13:40出去,13:50迴來,14:10又來找我們,14:15左右離開,這也太……”
誠然,柴記者擁有案的時間。
13:20-13:40、20分鍾,13:50-14:10、20分鍾,14:15-14:35,還是20分鍾。
20分鍾殺個人,足夠,問題在於,她搞這麽複雜幹什麽?
簡靜嚐試分析每個時間段的用:“照片和視頻,可以佐證13點50前,倉庫附近沒有屍體,所以,她在13:20到13:40之間已經把人殺?藏好屍體,然後迴來,下去,拍照。那14:10分來找我們幹什麽?這不該是不在場證明麽?”
“不對,如做不在場證明,就該提前讓大家發現屍體。”季風道,“她不一定每個舉動都是有意義的,也許隻是混淆視線。”
他思索片刻,擺手道:“簡老師,咱們先梳理一下能確定的事,其他的放放,別去管。”
簡靜同意,翻開新一頁紙,寫個詞。
下毒(確認丸子頭所為)
兇器(失蹤?)
僵屍(???)
泡麵(製造14:35,死者還活著的假象)
傘(雨停時間為14:30分,死者若在此前死亡,應該打傘。骨折男看見的撐傘人是誰?)
“沒錯。”季風頷首,“幹擾因素太多,我們應該做點減法。依我看,前麵幾點都雲裏霧裏的,我們把重點放在泡麵上,怎麽樣?”
簡靜聳聳肩,沒有意見。
他點開手機相冊,思路明確:“我每個人的行李都拍照,兩個女孩的行李裏有麵包和薄荷糖,兩個男生屋裏隻有士力架,按照他們的說法,大部分行李都放在了死者住的204。
“柴記者的包裏有水果、日本的杯麵、速溶咖啡,骨折那人什麽吃的也沒有。而賓館裏賣的泡麵都是國產牌子,康x傅和統x。可黃毛拿到的是袋裝泡麵,韓國的辛拉麵。
“所以,我們可以確定,泡麵就是出自學生團,麽是之前就自留一包,麽就是兇手從死者的房間拿走的。
“簡老師,同意我的分析嗎?”
她剝了顆奶片,邊吃邊點頭。
“我個。”季風不客氣地搶走一粒,繼續道,“自留的話,板寸不知道,兩個小姑娘也不像,隻可能是黃毛自導自演,那麽毫無疑問,他就是兇手。不過我們先把他放開,看看還有沒有別的情況。”
他說:“假設,是兇手從死者房間裏拿走的,會怎樣?”
簡靜忖道:“ta必須知道黃毛拍門的事,這就排除了板寸:他如迴來,走大門會被服務員看到,後門必須經過我們房間,但我們都沒看到他。”
“那就剩下個留下來的人了。”季風無縫銜接,“關鍵來了,他得有鑰匙。”
賓館用的老式鎖,外麵隻有鎖孔,且門一碰上就直接鎖住。死者離開房間時,如無意外,肯定關了門。
但簡靜立即提出新的思路:“還有一個可能,當時,兇手就在死者的房間。”
季風愣住,不可思議道:“我沒理解錯的話,不是在說兇手拿走鑰匙,正好在房間裏找什麽,而是ta在房間裏殺害了死者,然後轉移屍體?204哪裏像第一現場了?”
“我知道是小概率,”她揚起下巴,“但也不能排除兇手迷暈死者,把他搬到外麵殺害的可能。”
季風:“太偵探小說了。”
簡靜:“我本來就是作家。”
“然還在記恨我。”他無語又好笑,“我錯,我嘴賤,原諒我,行不行?說正事呢。”
“男人最沒有誠意的認錯來了。”她冷笑,“誰恨你,我隻是查漏補缺。”
季風:“……”
他明智地轉移話題:“假設兇手有鑰匙,可我們發現屍體的時候,鑰匙就在死者的口袋裏——他必須有一個還迴去的機會。”
簡靜沉思道:“14點35分以後,16點之前,離開過的隻有黃毛和柴記者。”
黃毛有兩個分支,自留泡麵,說謊,或沒有留,殺人後拿走鑰匙,取泡麵,假稱是出現在自己房裏的。
而柴記者的行動比較多,可能性也很多。
“現在我們有兩個嫌疑人。”季風說,“簡老師,挑一個吧,咱們繼續碰碰運氣。”
她道:“驗證黃毛的說法得去廁所……要去你去,反正我不想去。”
“行,咱們分頭行事。”
季風上樓,簡靜卻沒動,繼續琢磨。
如柴記者是兇手,她是怎麽辦到的呢?
13:20-13:40 第一個時間段,20分鍾
13:40-13:50在案發現場,無死者
13:50-14:10 第二個時間段,20分鍾
14:10-14:15找簡靜借東西
14:15-14:35 第三個時間段,20分鍾
14:35-15:20 必須放好泡麵
15:30去廚房+還鑰匙
放好泡麵並歸還鑰匙的時間線,非常合理。因為,她不能確定屍體什麽時候被發現,需盡快歸還。
所以,假如第一個或第二個時間段殺人,沒道理不在第三個時間段還掉,偏偏等到黃毛迴來——她又不能未卜先知,預測到黃毛會拍門。
如此可推斷,14:15-14:35,最可能是殺人時間。
但這就出現一個大問題。
她怎麽辦到的?
從二樓的安全出口下去,直接走後門,必然經過205的門前,可簡靜再也沒看見她過來。
如是從樓梯下去,穿過大門繞路,或經過餐廳,從廚房的門過去,又或者繞到後門,都會被女服務員看到。
她隻看到柴記者出來過一次,並且隻在13點多上過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