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被這所謂的“噩夢”驚醒,宋鬆已經是習慣了,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那個時候會說出那麽傷人的話,就算是已經過去了很長的時間,都那麽難以忘記。
“有時候,越想忘記的事情越會成為你生命中最無法磨滅的記憶。”也不知道是從哪一本書上看到過這句話,它的本意應該是讓人學會放下,不要去緬懷過去,而是要活在當下。
但這句話用來描述現在的宋鬆也非常的恰當。
輕輕將溫婉的一條玉臂從自己胸口移開,小心翼翼的從床上坐了起來,站在窗前望著天空中明亮的星星,宋鬆不由得開始深思了起來。
一直以來他認為自己做的事情都是對的,當初選擇退役也好,後來聽從芳芳的意見去做別的工作也好,不是因為芳芳用來威脅的籌碼過於龐大,而是他自己也很清楚,他不想失去與芳芳的那份感情。
自己一個人生活了二十幾年,好不容易在人海茫茫中遇見了她,從來沒有一個人那樣支持著他,讓他的生活充滿了色彩,陪著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勝利,但獲得勝利越多,自己就越難放下那得來不易的勝利,那唯一可以讓自己展示才華、唯一能夠讓自己感覺到存在感的地方。
即便這樣,自己也認為,與芳芳的這份感情是可以讓這些東西都變成浮雲,所以便選擇了退役。
然而,退役之後的生活並沒有如同自己與芳芳想的那樣甜蜜,每天的生活除了爭吵還是爭吵,因為很多很多的理由,不隻是因為英雄聯盟。
每天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千篇一律的工作,在自己的生活中自己居然找不到一絲的存在感,這樣的生活就好像枷鎖一樣把一個人的才能全部都鎖住了。
宋鬆自己也沒有想到和芳芳的生活為什麽會突然的變成這樣,宋鬆可以確定,就算是在他三連冠,最輝煌的時候,電子競技、英雄聯盟、阿狸,這些所有的榮耀全部都次於芳芳,宋鬆把芳芳當做唯一的親人看待。
但,親人之間會說出那麽傷人的話嗎?
這讓宋鬆不禁反思:
自己要求芳芳理解自己,但自己又何曾真正理解過芳芳。
她與溫婉不同,她的生活環境很俗氣,她自己也很俗氣,她希望自己的男人是閃閃發光的,從各方麵向別人談起自己的男人時都是閃閃發光的。
她也是一個愛慕虛榮的女人,但自己卻給不了她這些,反而卻認為自己當初選擇芳芳根本就是錯誤的,她是那麽的無理取鬧,與其去選擇芳芳,還不如去選擇英雄聯盟。
如今細細想來,其實芳芳或許是願意支持自己去打職業的,隻要自己做好一個男朋友應該做的事情,用最平靜、理智的話去和她交談,哪怕她心裏極度反對,或許也會因為這些暖心的話而慢慢融化。
然而,自己卻沒有那麽做,總是認為對方不理解,要麽選擇逃避,要麽選擇爭吵,甚至還選擇對抗,讓兩顆心都覆蓋上厚厚的冰霜。
以至於,直到最終,身不由己的出現在這個世界,當那些記憶澎湃洶湧般的湧進了腦海中,第一個想法居然是……能夠在這個地方更好的施展自己的才能,站到更高的閃光點上,甚至,這顆想要去獲勝的心比在那一世還要滾燙。
雖然最初開始,宋鬆強製自己不去打比賽,他害怕自己會再次陷進去。
但不知道為什麽這獲勝的感覺在這樣的情況下變得越來越強烈,是因為心裏還對當年退役非常的不甘,還是因為心裏對芳芳僅存的那點怨念。
不知道!
不清楚!
時至今日,宋鬆依舊迷茫。
他不知道自己掩藏在內心的期盼是什麽?
不知道那誓死都要獲勝的決心究竟因為什麽?
他隻知道,他要成為總冠軍,無論如何都要成為總冠軍,哪怕在比賽中可能會因為狀態不佳最後讓安小白上場,他也要拿到這份榮耀!
“但這一切,究竟為了什麽?”
宋鬆望著璀璨的星空,心情卻無比的憂鬱。
第一次,他對自己的職業生涯產生了迷茫,迷茫的就好像天空中的皓月,掛在這無邊際的天空中,孤獨著,堅持著,卻不知道在堅持什麽。
為了溫婉嗎?好像也不全是。
當初是答應帶著溫婉走向世界的舞台,但那個時候,宋鬆隻是想著自己終會有一天到世界的舞台上,帶著溫婉隻不過就是捎帶的事情。
甚至,到現在宋鬆都不明白他自己對溫婉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感情。
心裏依舊還埋藏著那份恐懼,害怕有一天,在現在這個宋鬆和溫婉的身上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甚至,宋鬆都認為,他並非真的喜歡溫婉,隻是內心的空洞、恐懼、迷茫,求勝的欲望會隨著這個女孩柔軟的心不斷呈現出不同的姿態……
“唉。”
宋鬆微微歎了一口氣,走到窗前拿起床頭的手機看了一眼時間,不過才午夜兩三點鍾,還挺早,還是再睡會兒吧。
剛躺在床上,溫婉就好像故意一樣,身體立刻靠了過來,玉臂緊緊摟住宋鬆的腰。
“快睡吧,明天和king他們戰隊還有練習賽。”宋鬆說。
“嗯。”睡夢中的溫婉微微應了一聲。
ps:希望這章的出現不會太突兀。我不得不承認,這本書完全寫崩了,看似主線沒有完全崩掉,但中間的一些細節我都沒有寫明白,本來按照大綱一直寫下去可能會好很多。
但中途因為某些讀者的原因,中間改了很多,再加上斷更了好長時間,寫到現在才把這段劇情發出來,而且顯得這麽突兀。
本來,宋鬆和溫婉的感情線就是隨著宋鬆和芳芳的這段感情線慢慢變化的,所以開頭寫成那樣我也根本無所謂,因為中間會寫些迴憶來改變宋鬆在某些方麵的極端性格,也讓讀者能夠了解開頭那樣寫的原因。結果卻還是因為讀者壓力擅自修改,這段感情線算是崩了,但又不得不寫出來,隻好在這裏加上這段。
畢竟寫到這裏也快結局了。
“有時候,越想忘記的事情越會成為你生命中最無法磨滅的記憶。”也不知道是從哪一本書上看到過這句話,它的本意應該是讓人學會放下,不要去緬懷過去,而是要活在當下。
但這句話用來描述現在的宋鬆也非常的恰當。
輕輕將溫婉的一條玉臂從自己胸口移開,小心翼翼的從床上坐了起來,站在窗前望著天空中明亮的星星,宋鬆不由得開始深思了起來。
一直以來他認為自己做的事情都是對的,當初選擇退役也好,後來聽從芳芳的意見去做別的工作也好,不是因為芳芳用來威脅的籌碼過於龐大,而是他自己也很清楚,他不想失去與芳芳的那份感情。
自己一個人生活了二十幾年,好不容易在人海茫茫中遇見了她,從來沒有一個人那樣支持著他,讓他的生活充滿了色彩,陪著他一步一步的走向勝利,但獲得勝利越多,自己就越難放下那得來不易的勝利,那唯一可以讓自己展示才華、唯一能夠讓自己感覺到存在感的地方。
即便這樣,自己也認為,與芳芳的這份感情是可以讓這些東西都變成浮雲,所以便選擇了退役。
然而,退役之後的生活並沒有如同自己與芳芳想的那樣甜蜜,每天的生活除了爭吵還是爭吵,因為很多很多的理由,不隻是因為英雄聯盟。
每天像行屍走肉一樣的活著,千篇一律的工作,在自己的生活中自己居然找不到一絲的存在感,這樣的生活就好像枷鎖一樣把一個人的才能全部都鎖住了。
宋鬆自己也沒有想到和芳芳的生活為什麽會突然的變成這樣,宋鬆可以確定,就算是在他三連冠,最輝煌的時候,電子競技、英雄聯盟、阿狸,這些所有的榮耀全部都次於芳芳,宋鬆把芳芳當做唯一的親人看待。
但,親人之間會說出那麽傷人的話嗎?
這讓宋鬆不禁反思:
自己要求芳芳理解自己,但自己又何曾真正理解過芳芳。
她與溫婉不同,她的生活環境很俗氣,她自己也很俗氣,她希望自己的男人是閃閃發光的,從各方麵向別人談起自己的男人時都是閃閃發光的。
她也是一個愛慕虛榮的女人,但自己卻給不了她這些,反而卻認為自己當初選擇芳芳根本就是錯誤的,她是那麽的無理取鬧,與其去選擇芳芳,還不如去選擇英雄聯盟。
如今細細想來,其實芳芳或許是願意支持自己去打職業的,隻要自己做好一個男朋友應該做的事情,用最平靜、理智的話去和她交談,哪怕她心裏極度反對,或許也會因為這些暖心的話而慢慢融化。
然而,自己卻沒有那麽做,總是認為對方不理解,要麽選擇逃避,要麽選擇爭吵,甚至還選擇對抗,讓兩顆心都覆蓋上厚厚的冰霜。
以至於,直到最終,身不由己的出現在這個世界,當那些記憶澎湃洶湧般的湧進了腦海中,第一個想法居然是……能夠在這個地方更好的施展自己的才能,站到更高的閃光點上,甚至,這顆想要去獲勝的心比在那一世還要滾燙。
雖然最初開始,宋鬆強製自己不去打比賽,他害怕自己會再次陷進去。
但不知道為什麽這獲勝的感覺在這樣的情況下變得越來越強烈,是因為心裏還對當年退役非常的不甘,還是因為心裏對芳芳僅存的那點怨念。
不知道!
不清楚!
時至今日,宋鬆依舊迷茫。
他不知道自己掩藏在內心的期盼是什麽?
不知道那誓死都要獲勝的決心究竟因為什麽?
他隻知道,他要成為總冠軍,無論如何都要成為總冠軍,哪怕在比賽中可能會因為狀態不佳最後讓安小白上場,他也要拿到這份榮耀!
“但這一切,究竟為了什麽?”
宋鬆望著璀璨的星空,心情卻無比的憂鬱。
第一次,他對自己的職業生涯產生了迷茫,迷茫的就好像天空中的皓月,掛在這無邊際的天空中,孤獨著,堅持著,卻不知道在堅持什麽。
為了溫婉嗎?好像也不全是。
當初是答應帶著溫婉走向世界的舞台,但那個時候,宋鬆隻是想著自己終會有一天到世界的舞台上,帶著溫婉隻不過就是捎帶的事情。
甚至,到現在宋鬆都不明白他自己對溫婉究竟是怎樣的一種感情。
心裏依舊還埋藏著那份恐懼,害怕有一天,在現在這個宋鬆和溫婉的身上也會發生同樣的事情。
甚至,宋鬆都認為,他並非真的喜歡溫婉,隻是內心的空洞、恐懼、迷茫,求勝的欲望會隨著這個女孩柔軟的心不斷呈現出不同的姿態……
“唉。”
宋鬆微微歎了一口氣,走到窗前拿起床頭的手機看了一眼時間,不過才午夜兩三點鍾,還挺早,還是再睡會兒吧。
剛躺在床上,溫婉就好像故意一樣,身體立刻靠了過來,玉臂緊緊摟住宋鬆的腰。
“快睡吧,明天和king他們戰隊還有練習賽。”宋鬆說。
“嗯。”睡夢中的溫婉微微應了一聲。
ps:希望這章的出現不會太突兀。我不得不承認,這本書完全寫崩了,看似主線沒有完全崩掉,但中間的一些細節我都沒有寫明白,本來按照大綱一直寫下去可能會好很多。
但中途因為某些讀者的原因,中間改了很多,再加上斷更了好長時間,寫到現在才把這段劇情發出來,而且顯得這麽突兀。
本來,宋鬆和溫婉的感情線就是隨著宋鬆和芳芳的這段感情線慢慢變化的,所以開頭寫成那樣我也根本無所謂,因為中間會寫些迴憶來改變宋鬆在某些方麵的極端性格,也讓讀者能夠了解開頭那樣寫的原因。結果卻還是因為讀者壓力擅自修改,這段感情線算是崩了,但又不得不寫出來,隻好在這裏加上這段。
畢竟寫到這裏也快結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