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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反派在七零過日子 作者:吾乃老父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小月見為首的男人,手裏拿著一堆錢幣。方才那位叫秀英的婦人進入對麵的屋裏,過會兒出來時,手裏也拿了一堆票證跟一麻袋子東西。
距離太遠,林小月看不清楚。
隻聽到男人說:「19.9塊錢,10張糧票,5張布票,10斤玉米麵。東西都在這兒了。以後這女人,就算跑迴去,也得給我扭送迴來!」
林小月知道,男人口中的『這女人』就是她。
所以,她是被窮娘家用19塊9賣到了這裏啊。
林小月內心涼涼。
雖然知道是原主林小月的既定身世,可是,一想到被賣的是自己,林小月還是酸了鼻頭,眼眶泛紅。
她看向男人對麵,收錢的那位娘家人,婦女清點好一張張錢、票,麻利收進口袋,「成,那我們就走了。」
收錢的動作太快了。
木的感情…
見此情此景,林小月嘆出沉沉一口氣,剛才差點要流出的鱷魚眼淚,爭氣的收了迴去。
這樣的娘家人,斷了也好。
院子裏,林小月的娘家人收到所有東西,轉身便走了,連看都不看林小月一眼。
畢竟,這不是嫁女兒,是賣女兒。
雖然不知道娘家究竟是有多窮,要到賣女兒的地步了。
可林小月清楚,自這刻起,她日後與娘家便再無關聯。
書裏是這樣寫的。
院子裏,餘留下來的都是顏家人,現在,也算是林小月的婆家人吧!
此時的劇情還在原文的前期節奏裏,1977年的秋季。
這時的顏陽還未黑化,6歲孩子的人格是主人格,占據19歲的身體。
那時候看這本年代文,林小月其實覺得,整本文最爽的點都在顏陽身上。
因為他三個人格的設定,以及他處理壞媳婦的果決手段,與男主事業、感情上明爭暗鬥的種種情節,都叫人有無比舒適的閱讀體驗!
然而…
這樣的男人,成為她丈夫後,林小月心驚膽戰。
此時,她看向院子裏,正蹲在地上玩小石頭的顏陽,眼底情緒充滿複雜。
雖然不知道怎麽就穿到這裏來了,可現在,她也隻能先當好他媳婦兒了。
不然,後期會被他……送給乞丐!
「行了,人走了就進屋吃飯吧!」
主屋裏,傳來老太太的催促聲。
林小月見院子裏的人一個接一個的走進主屋,她的肚子也不自覺的唱起了空城計。
這時,不遠處蹲在地上的顏陽忽然叫了起來,「媽媽!」
「咋呢?」
王秀英轉頭看向顏陽。
顏陽抬手,手指方向對準身邊的林小月。
王秀英一個眼刀子投向林小月,張嘴卻說:「走,一起吃飯。」
林小月心唿一口氣,從裏屋走出。
顏陽那時也起了身,蹦蹦跳跳的跟上王秀英,「媽媽,今天有肉肉吃嗎?」
王秀英拍他後背,「沒有,哪來的頓頓肉啊。」
林小月跟在他們母子兩身後,一道走進主屋大堂。
一張挺大的木質方桌擺在大堂中央,坐在桌邊一周的人,對林小月而言都是生麵孔,陌生人。
在王秀英的示意下,林小月坐在顏陽身邊。
筷子都還沒抬起來,王秀英就將一碗飯送到林小月跟前,「你先餵小陽吃,他吃完你再吃。」
林小月看了一眼身邊的顏陽,他手裏還拿著一本小人書,低頭專心翻。
此時的場景,確實是書裏的劇情。
6歲孩子人格的顏陽,生活起居都是王秀英一手操辦。餵飯也是其一……
王秀英之所以給顏陽買個媳婦,也是想把顏陽交給媳婦照顧。
原主林小月就很討厭這點,剛開始,拒絕一切照顧顏陽的行為。結果,換來王秀英夫婦四手聯拳的教訓!
想到那悽慘後果,林小月乖乖端起飯碗,夾菜舀飯,把這頓給餵了先,反抗的事以後再說。
「啊。」
顏陽一邊翻小人書,一邊張嘴,接過林小月的餵飯。
此時,兩人的距離很近,林小月這才得以看清顏陽。
他劍眉星目,鼻樑高挺,其下是不動自揚的微笑唇,這副五官很抗打,顏值不低!
林小月腹誹:看樣子,小說裏的反派大佬確實都是顏王,年代文也不例外。
不過再想想,能跟男主搶女主的反派男配,顏值能低麽?
「不要吃芋頭。」
顏陽因為咬到生硬的芋頭皺起了眉頭,雖然說話語氣還具童真,但是那瞬間皺起的眉眼,真叫林小月心髒顫了顫。
一想到他是大反派,連皺個眉頭,林小月有點緊張,「那不給你夾芋頭了。」
顏陽又問:「有肉肉嗎?」
林小月觀一整桌食物,唯一一碗蛋羹放在桌對角老遠的位置,「沒有。」
這家裏,除了王秀英,沒人喜歡傻子顏陽,所以也不會讓顏陽坐好菜放置的位子。
坐蛋羹麵前的大房家閨女,顏紅英更是直說:「傻子還想吃肉!想太美了吧!」
顏陽「哼」一聲,身子轉向林小月,賭氣不說話。
這時,大房家的長輩顏大軍又開口,「老三,明天早上,帶你家兒媳去派出所上個戶口,再去村支部找大隊長登上名字。下午給帶上一起出工,家裏不能有兩個吃白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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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太遠,林小月看不清楚。
隻聽到男人說:「19.9塊錢,10張糧票,5張布票,10斤玉米麵。東西都在這兒了。以後這女人,就算跑迴去,也得給我扭送迴來!」
林小月知道,男人口中的『這女人』就是她。
所以,她是被窮娘家用19塊9賣到了這裏啊。
林小月內心涼涼。
雖然知道是原主林小月的既定身世,可是,一想到被賣的是自己,林小月還是酸了鼻頭,眼眶泛紅。
她看向男人對麵,收錢的那位娘家人,婦女清點好一張張錢、票,麻利收進口袋,「成,那我們就走了。」
收錢的動作太快了。
木的感情…
見此情此景,林小月嘆出沉沉一口氣,剛才差點要流出的鱷魚眼淚,爭氣的收了迴去。
這樣的娘家人,斷了也好。
院子裏,林小月的娘家人收到所有東西,轉身便走了,連看都不看林小月一眼。
畢竟,這不是嫁女兒,是賣女兒。
雖然不知道娘家究竟是有多窮,要到賣女兒的地步了。
可林小月清楚,自這刻起,她日後與娘家便再無關聯。
書裏是這樣寫的。
院子裏,餘留下來的都是顏家人,現在,也算是林小月的婆家人吧!
此時的劇情還在原文的前期節奏裏,1977年的秋季。
這時的顏陽還未黑化,6歲孩子的人格是主人格,占據19歲的身體。
那時候看這本年代文,林小月其實覺得,整本文最爽的點都在顏陽身上。
因為他三個人格的設定,以及他處理壞媳婦的果決手段,與男主事業、感情上明爭暗鬥的種種情節,都叫人有無比舒適的閱讀體驗!
然而…
這樣的男人,成為她丈夫後,林小月心驚膽戰。
此時,她看向院子裏,正蹲在地上玩小石頭的顏陽,眼底情緒充滿複雜。
雖然不知道怎麽就穿到這裏來了,可現在,她也隻能先當好他媳婦兒了。
不然,後期會被他……送給乞丐!
「行了,人走了就進屋吃飯吧!」
主屋裏,傳來老太太的催促聲。
林小月見院子裏的人一個接一個的走進主屋,她的肚子也不自覺的唱起了空城計。
這時,不遠處蹲在地上的顏陽忽然叫了起來,「媽媽!」
「咋呢?」
王秀英轉頭看向顏陽。
顏陽抬手,手指方向對準身邊的林小月。
王秀英一個眼刀子投向林小月,張嘴卻說:「走,一起吃飯。」
林小月心唿一口氣,從裏屋走出。
顏陽那時也起了身,蹦蹦跳跳的跟上王秀英,「媽媽,今天有肉肉吃嗎?」
王秀英拍他後背,「沒有,哪來的頓頓肉啊。」
林小月跟在他們母子兩身後,一道走進主屋大堂。
一張挺大的木質方桌擺在大堂中央,坐在桌邊一周的人,對林小月而言都是生麵孔,陌生人。
在王秀英的示意下,林小月坐在顏陽身邊。
筷子都還沒抬起來,王秀英就將一碗飯送到林小月跟前,「你先餵小陽吃,他吃完你再吃。」
林小月看了一眼身邊的顏陽,他手裏還拿著一本小人書,低頭專心翻。
此時的場景,確實是書裏的劇情。
6歲孩子人格的顏陽,生活起居都是王秀英一手操辦。餵飯也是其一……
王秀英之所以給顏陽買個媳婦,也是想把顏陽交給媳婦照顧。
原主林小月就很討厭這點,剛開始,拒絕一切照顧顏陽的行為。結果,換來王秀英夫婦四手聯拳的教訓!
想到那悽慘後果,林小月乖乖端起飯碗,夾菜舀飯,把這頓給餵了先,反抗的事以後再說。
「啊。」
顏陽一邊翻小人書,一邊張嘴,接過林小月的餵飯。
此時,兩人的距離很近,林小月這才得以看清顏陽。
他劍眉星目,鼻樑高挺,其下是不動自揚的微笑唇,這副五官很抗打,顏值不低!
林小月腹誹:看樣子,小說裏的反派大佬確實都是顏王,年代文也不例外。
不過再想想,能跟男主搶女主的反派男配,顏值能低麽?
「不要吃芋頭。」
顏陽因為咬到生硬的芋頭皺起了眉頭,雖然說話語氣還具童真,但是那瞬間皺起的眉眼,真叫林小月心髒顫了顫。
一想到他是大反派,連皺個眉頭,林小月有點緊張,「那不給你夾芋頭了。」
顏陽又問:「有肉肉嗎?」
林小月觀一整桌食物,唯一一碗蛋羹放在桌對角老遠的位置,「沒有。」
這家裏,除了王秀英,沒人喜歡傻子顏陽,所以也不會讓顏陽坐好菜放置的位子。
坐蛋羹麵前的大房家閨女,顏紅英更是直說:「傻子還想吃肉!想太美了吧!」
顏陽「哼」一聲,身子轉向林小月,賭氣不說話。
這時,大房家的長輩顏大軍又開口,「老三,明天早上,帶你家兒媳去派出所上個戶口,再去村支部找大隊長登上名字。下午給帶上一起出工,家裏不能有兩個吃白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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