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都想成為像鄧布利多校長那樣偉大的巫師。”
艾伯特用勺子輕輕攪動麵前的紅茶,端起來抿了一口,雙眼不由一亮,忍不住稱讚道:“您的手藝真棒,這是我喝過最棒的紅茶。如果可以的話,請勿必教我如何泡出這樣一杯好喝的紅茶。”
如果是上輩子,艾伯特還真喝不出紅茶的好壞,但這輩子喝了好幾年的紅茶了,好不好喝,還真就能喝出感覺。
隻能說,真不愧是活了好幾百年的人,紅茶、牛奶與糖的配比真的很棒。
“當然可以。”佩雷納爾莞爾一笑,“我跟你說,阿不思就不太喜歡喝我泡的茶,他總說我的茶味道太淡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口味,聽說鄧布利多校長更鍾愛甜食。”艾伯特又嚐了一塊盤子裏烤好的蕎麥餅幹,同樣很棒,有一股很濃的麥香,越吃越香,就是不甜。
對喜歡甜食的人,算不上好吃吧!
兩名老人說著說著就迴憶起與鄧布利多的初次見麵。
情況與艾伯特類似,都是在其他巫師的介紹下,認識了勒梅夫婦。與艾伯特不同的是,鄧布利多在與勒梅夫婦見麵前,已經有幾年的書信往來。
鄧布利多從霍格沃茨學校畢業,並開始遊曆世界時經過法國,在熟人的介紹下與勒梅夫婦第一次見麵。
雙方初次見麵的時候,就有很多共同的話題,聊得很開心。
後來,鄧布利多便在法國呆了幾個月,大多數時間都在與尼可討論魔法與煉金術。
“那時候,我們一起找到龍血的其他用途,並且成功製造出除斑劑。”
“鄧布利多校長發現龍血的十二種用途,我在書上背過這個。”
“怎麽說呢,這個說法其實是錯的。”尼可抿了口紅茶,迴憶道,“在阿不思找到龍血的其他用途時,龍血的部分用途就已經被其他巫師發明了,隻是,那個時代的信息交流不像現在這樣方便,沒有多少人知道這件事。”
“後來,阿不思發表了一篇關於龍血用途的論文,這直接導致大多數巫師都認為阿不思發現龍血的十二種用途。”
“我還記得鄧布利多曾經澄清過這件事。”佩雷納爾說道,“隻是,大家口耳相傳就變成那樣子了,沒誰真正在乎龍血的用途究竟是不是他發明的。”
“我記得伊凡·迪隆斯比就曾經聲稱,在鄧布利多把他的論文“借走”的時候,他已經發現了龍血的八種用途。”哈裏希斯笑著說起十幾年前的一件往事,“事實上,伊凡·迪隆斯比遲了一步,認為鄧布利多搶走自己的成果,便他就四處詆毀鄧布利多。那家夥的名聲不太好,我記得他當年還聲稱自己破解了飛路粉的配方,結果在嚐試的時候,把自己從壁爐裏炸飛。”
聽著幾人迴憶往事,艾伯特覺得自己真是長見識了。雖說他並不關心鄧布利多的往事,但完全不介意把它當成故事來聽,有時候真的很有意思,特別是那些被塵封的往事。
曆史的真相,往往不一定記錄在羊皮紙上的信息。
畢竟,那是勝利者書寫的東西。
“請原諒我這嘮叨的毛病,年紀大了總這樣。”尼可喝著已經涼掉的紅茶,笑著對艾伯特說。
“不,這些往事很有意思。”艾伯特搖頭表示自己並不介意,“我的祖父也很喜歡跟我講以前的故事。”
“對了,您能否跟我講講十四世紀,那是一個怎麽樣的時代?”他繼續說道,“我聽說古代的魔法比現在更加繁榮,很多魔法與煉金術在這個時代都已經消失了。”
“並不是消失了。”尼可搖頭道,“而是不適合了。”
“不適合?”艾伯特琢磨著這話的意思。
“十四世紀,那個時代啊,被稱為黑暗中世紀。”老人迴憶道,“從某種程度來說,這種說法其實沒錯,那是一個很愚昧,很黑暗的時代。巫師們雖說有著自己的規則與約束,但大多數都比較肆無忌憚,而且也不會像現在巫師這般隱藏起來,所以才會營造出一種很繁榮的假象。”
“知識在那個時代非常寶貴,很多巫師都會將自己的知識隱藏起來,由於很少相互交流溝通,巫師們隻能嚐試開發讓自己掌握一些魔法,而這些魔法大多數都是些亂七八糟的咒語。當你懂得的魔法不多的時候,這些魔法就顯得非常寶貴了。”
“然而,大多數的咒語都已經被時間給淘汰。”
“果然,所謂的繁榮,隻是自認為繁榮而已。”艾伯特喃喃道。
“是的,不可否認一些魔法確實遺失了,但很多魔法卻經過時間的考驗仍然遺留下來了。”尼可輕聲解釋道,“隻是,這部分的知識被很好的保存起來,需要特意去接觸才能知曉這些東西。”
“為了便於管理嗎?”艾伯特喃喃道。
“是的,為了便於管理。”
迴答他的不是尼可,而是從剛才就一直沒說話的哈裏希斯先生。
“也許我不該談論這件事。”
“很少人能看清楚這些事。”尼可說道,“不過,凡事都有兩麵,現在確實比以前更和平了。”
“但不可否認,那是一個連麻瓜都很熱衷於煉金術的時代。”尼可岔開了話題,“那確實是煉金術最鼎盛的時代,很多的理論,起源與研究都是在那個時代誕生的。”
“為了煉金嗎?”
“是的,為了煉金,為了發財致富。”佩雷納爾笑著說道,“至少,當時大部分的麻瓜確實是為了這個目的。”
“唯獨你們成功了。”艾伯特笑著說道。
“魔法石並無法煉製出黃金。”尼可搖頭否認了這件事。
“可你們已經長生不老了。”
“那不是黃金,後來我們才真正意識到這一點。”尼可的語氣中透著無奈,“就像使用變形咒或者複製咒製造出來的黃金。”
“當然,麻瓜無法辨別。”
意識到尼可似乎不太願意談論魔法石的事,艾伯特便將話題引向其他的方向。
他偶爾也會詢問一些煉金術上的問題,還拿著自己製造的防護手環去請教尼可,希望對方能夠給自己提供一些好的建議。
尼可真的懂很多的東西,因為那個時代的煉金術包涵了很多的東西,雖說年輕的時候可能不算精通,甚至隻能說涉獵,但人活的時間久了,該懂的也都懂了。
艾伯特的情況卻不一樣,他還隻是一個十三歲的孩子。
尼可在與艾伯特的交流中隱約意識到麵前的男孩擁有超凡的天賦。
用神奇來形容非常恰當。
其實,尼可知曉一些威爾德史密斯家族的事,他與不止一位“威爾德史密斯”打過交道。
兩人接下來聊的話題,涉及到很多領域,艾伯特都根據自己的理解給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不翻查也知道麵板技能的經驗正在飛速上漲。
閑聊斷斷續續持續了好幾個小時,直到中午的時候,雙方才停下來準備吃午飯,艾伯特在享用法國美食的時候,才發現哈裏希斯已經悄然離開了。
“你可以暫時留在這裏,哈裏希斯先生過幾天會過來接你迴去。”佩雷納爾對艾伯特說道。
艾伯特用勺子輕輕攪動麵前的紅茶,端起來抿了一口,雙眼不由一亮,忍不住稱讚道:“您的手藝真棒,這是我喝過最棒的紅茶。如果可以的話,請勿必教我如何泡出這樣一杯好喝的紅茶。”
如果是上輩子,艾伯特還真喝不出紅茶的好壞,但這輩子喝了好幾年的紅茶了,好不好喝,還真就能喝出感覺。
隻能說,真不愧是活了好幾百年的人,紅茶、牛奶與糖的配比真的很棒。
“當然可以。”佩雷納爾莞爾一笑,“我跟你說,阿不思就不太喜歡喝我泡的茶,他總說我的茶味道太淡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口味,聽說鄧布利多校長更鍾愛甜食。”艾伯特又嚐了一塊盤子裏烤好的蕎麥餅幹,同樣很棒,有一股很濃的麥香,越吃越香,就是不甜。
對喜歡甜食的人,算不上好吃吧!
兩名老人說著說著就迴憶起與鄧布利多的初次見麵。
情況與艾伯特類似,都是在其他巫師的介紹下,認識了勒梅夫婦。與艾伯特不同的是,鄧布利多在與勒梅夫婦見麵前,已經有幾年的書信往來。
鄧布利多從霍格沃茨學校畢業,並開始遊曆世界時經過法國,在熟人的介紹下與勒梅夫婦第一次見麵。
雙方初次見麵的時候,就有很多共同的話題,聊得很開心。
後來,鄧布利多便在法國呆了幾個月,大多數時間都在與尼可討論魔法與煉金術。
“那時候,我們一起找到龍血的其他用途,並且成功製造出除斑劑。”
“鄧布利多校長發現龍血的十二種用途,我在書上背過這個。”
“怎麽說呢,這個說法其實是錯的。”尼可抿了口紅茶,迴憶道,“在阿不思找到龍血的其他用途時,龍血的部分用途就已經被其他巫師發明了,隻是,那個時代的信息交流不像現在這樣方便,沒有多少人知道這件事。”
“後來,阿不思發表了一篇關於龍血用途的論文,這直接導致大多數巫師都認為阿不思發現龍血的十二種用途。”
“我還記得鄧布利多曾經澄清過這件事。”佩雷納爾說道,“隻是,大家口耳相傳就變成那樣子了,沒誰真正在乎龍血的用途究竟是不是他發明的。”
“我記得伊凡·迪隆斯比就曾經聲稱,在鄧布利多把他的論文“借走”的時候,他已經發現了龍血的八種用途。”哈裏希斯笑著說起十幾年前的一件往事,“事實上,伊凡·迪隆斯比遲了一步,認為鄧布利多搶走自己的成果,便他就四處詆毀鄧布利多。那家夥的名聲不太好,我記得他當年還聲稱自己破解了飛路粉的配方,結果在嚐試的時候,把自己從壁爐裏炸飛。”
聽著幾人迴憶往事,艾伯特覺得自己真是長見識了。雖說他並不關心鄧布利多的往事,但完全不介意把它當成故事來聽,有時候真的很有意思,特別是那些被塵封的往事。
曆史的真相,往往不一定記錄在羊皮紙上的信息。
畢竟,那是勝利者書寫的東西。
“請原諒我這嘮叨的毛病,年紀大了總這樣。”尼可喝著已經涼掉的紅茶,笑著對艾伯特說。
“不,這些往事很有意思。”艾伯特搖頭表示自己並不介意,“我的祖父也很喜歡跟我講以前的故事。”
“對了,您能否跟我講講十四世紀,那是一個怎麽樣的時代?”他繼續說道,“我聽說古代的魔法比現在更加繁榮,很多魔法與煉金術在這個時代都已經消失了。”
“並不是消失了。”尼可搖頭道,“而是不適合了。”
“不適合?”艾伯特琢磨著這話的意思。
“十四世紀,那個時代啊,被稱為黑暗中世紀。”老人迴憶道,“從某種程度來說,這種說法其實沒錯,那是一個很愚昧,很黑暗的時代。巫師們雖說有著自己的規則與約束,但大多數都比較肆無忌憚,而且也不會像現在巫師這般隱藏起來,所以才會營造出一種很繁榮的假象。”
“知識在那個時代非常寶貴,很多巫師都會將自己的知識隱藏起來,由於很少相互交流溝通,巫師們隻能嚐試開發讓自己掌握一些魔法,而這些魔法大多數都是些亂七八糟的咒語。當你懂得的魔法不多的時候,這些魔法就顯得非常寶貴了。”
“然而,大多數的咒語都已經被時間給淘汰。”
“果然,所謂的繁榮,隻是自認為繁榮而已。”艾伯特喃喃道。
“是的,不可否認一些魔法確實遺失了,但很多魔法卻經過時間的考驗仍然遺留下來了。”尼可輕聲解釋道,“隻是,這部分的知識被很好的保存起來,需要特意去接觸才能知曉這些東西。”
“為了便於管理嗎?”艾伯特喃喃道。
“是的,為了便於管理。”
迴答他的不是尼可,而是從剛才就一直沒說話的哈裏希斯先生。
“也許我不該談論這件事。”
“很少人能看清楚這些事。”尼可說道,“不過,凡事都有兩麵,現在確實比以前更和平了。”
“但不可否認,那是一個連麻瓜都很熱衷於煉金術的時代。”尼可岔開了話題,“那確實是煉金術最鼎盛的時代,很多的理論,起源與研究都是在那個時代誕生的。”
“為了煉金嗎?”
“是的,為了煉金,為了發財致富。”佩雷納爾笑著說道,“至少,當時大部分的麻瓜確實是為了這個目的。”
“唯獨你們成功了。”艾伯特笑著說道。
“魔法石並無法煉製出黃金。”尼可搖頭否認了這件事。
“可你們已經長生不老了。”
“那不是黃金,後來我們才真正意識到這一點。”尼可的語氣中透著無奈,“就像使用變形咒或者複製咒製造出來的黃金。”
“當然,麻瓜無法辨別。”
意識到尼可似乎不太願意談論魔法石的事,艾伯特便將話題引向其他的方向。
他偶爾也會詢問一些煉金術上的問題,還拿著自己製造的防護手環去請教尼可,希望對方能夠給自己提供一些好的建議。
尼可真的懂很多的東西,因為那個時代的煉金術包涵了很多的東西,雖說年輕的時候可能不算精通,甚至隻能說涉獵,但人活的時間久了,該懂的也都懂了。
艾伯特的情況卻不一樣,他還隻是一個十三歲的孩子。
尼可在與艾伯特的交流中隱約意識到麵前的男孩擁有超凡的天賦。
用神奇來形容非常恰當。
其實,尼可知曉一些威爾德史密斯家族的事,他與不止一位“威爾德史密斯”打過交道。
兩人接下來聊的話題,涉及到很多領域,艾伯特都根據自己的理解給出自己的看法。
就算他不翻查也知道麵板技能的經驗正在飛速上漲。
閑聊斷斷續續持續了好幾個小時,直到中午的時候,雙方才停下來準備吃午飯,艾伯特在享用法國美食的時候,才發現哈裏希斯已經悄然離開了。
“你可以暫時留在這裏,哈裏希斯先生過幾天會過來接你迴去。”佩雷納爾對艾伯特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