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歲的張季,因為長期少吃,身材比同齡的那個賊寇還要瘦弱一些,站在張仲健壯到非人的體型旁邊,就宛如銀背大猩猩身旁,站了隻金絲猴。


    拒絕了他要求提東西的想法,張仲隨口問道。“不在家中好好學字。”


    “跑這麽遠作甚?”


    聽得張仲略帶斥責的話語,張季連忙解釋到。“今日的字學好了,有些擔心兄長,便出來看看兄長有沒有迴來。”


    “本不想走這麽遠的,是裏中路修好了,與亂石裏的路連在了一起,好走了許多。”


    “我才走到這裏來的。”


    “下次不要走太遠。”張仲想到了他殺死的那些花蠻,即使擺脫了奴籍,野蠻的習性也並未改變,仍舊是不識教化的蠻族性子。


    而蜀郡,這樣的半蠻半民可不在少數。


    於是,張仲對著弟弟叮囑了一句。“你一個孩子,盡量不要單獨出行。”


    “是。”張季從小被張仲欺負到大,聽到張仲的話,也不敢分辯,立馬就認了錯。


    “季下次不敢了。”


    看著弟弟怯怯的樣子,張仲突然又感覺自己說話似乎太重了些,正想著怎麽補救,就聽見張礁開口說道。


    “也不是孩子了。”


    “之後與你兄長一起習武吧!”


    張季一驚,隨後滿臉的驚喜,他看了看張仲,再看了看張礁,歡快的答到。“好,季一定認真習武。”


    走了幾步,張季又迴過頭,看著張仲欲言又止。


    “怎麽了?”張仲隨口問了一聲。


    張季猶豫了一會兒,還是小聲的問了一句。“裏中有人去了鄉上,說兄長犯了法。”


    “兄長沒事吧?”


    “沒事。”張仲暗暗揣測到底是誰這麽嘴碎,醜夫,恐怕就是這個貨了。“是有人誣告於我。”


    張季鬆了一口氣,複又開心起來,他畢竟還是個孩子,擔心的時候,是真的擔心,可以跑老遠,等在山上,看兄長有沒有迴來。


    開心的時候也是真的開心,興頭一起,就宛如一隻麻雀。


    “裏中皆說,兄長生擒了一隻老虎那麽大的豹子,是真的嗎?”


    老虎那麽大的豹子是什麽鬼,還有,為啥全是謠言,能不能實話實說?


    “不是生擒。”


    張季臉上有點失望,隨後有興衝衝的問道。“那兄長殺死了它嗎?”


    張仲看了身邊的老人一眼,見得老人微微搖頭的張仲,隻得說道。“自然殺死了它。”


    “兄長真厲害。”


    “豹子皮在哪兒呢。”


    “季長這麽大,還沒見過豹子呢?”


    “賣了。”眼看張季問題似乎沒完沒了,張仲將肩上擔著的兔毛冬衣遞給他,免得到家之後,張母責罵他什麽都不提。


    “迴去再說。”


    “好。”


    但小孩子終歸是小孩子,走了沒多遠,看見裏中其他的孩子時,張季又開口了。


    “兄長迴去與季講講你殺豹的事情唄。”


    “裏中的同齡都想聽。”


    合著你哥哥殺了豹子,就是給你吹牛用的?“迴去之後,講給你聽。”


    張季還想說些什麽,張仲卻不再理他,因為裏中的鄉親老人,都開始和張礁還有張仲打招唿了。


    比起以前張仲用石頭砸樹之後的畏懼,此時的他們,更多了幾分崇敬。


    年輕人仿佛看到了自己的偶像,而年長者也會客氣的邀請他們進屋坐坐,喝點水什麽的。


    張仲不想落個目中無人的名聲,便少不得一個個迴應,隻是他來這邊不過一個多月的時間,很多人根本不知道如何稱唿,一陣客套之後,弄得身心俱疲。


    好在張仲的家就在楊樹裏的中間,不用從裏頭走到裏尾,不過打了十幾次招唿,婉拒了那些客氣的邀請,便到了自家屋後。


    張仲的家宅是標準的上造住所,就楊樹裏來說的話,可以算是很大了,足足有十五畝。


    更兼蜀中的農村地勢不平坦,所以,不是以城中一進一出的院子來修建的,而是以排房的形式修建,便顯得更大了。


    屋後是一個不大的房間,那是豬圈,隻是裏麵沒有豬,而屋門口則是一個大大的地壩。


    因為蜀中多雨水,蛇蟲,地基便修得很高,突出的屋簷,遮住的是一個兩步寬的階基,與地壩以台階相連接。


    這是張仲此世死去的父親,在得到爵位之後,花錢所修建的,盡管裏麵家徒四壁,窮得叮當響,但外麵看來,卻也是裏中的顯赫人家。


    望見前方那一大片的房屋,張仲心中的喜悅也更多了些,這一次出去雖然不到十天,但事情卻很多,讓他很有些疲憊,也更想迴到這裏。


    哪怕,這不是他真正的家,但在這秦國,這卻是他唯一能感覺到自在和溫暖的地方。


    一邊向前走,張仲一邊想著,等之後,做了亭長,要花些錢置辦一下家具這些了,哪怕自己不經常迴來住,也得讓家人過得舒坦些。


    正想著,張季就跑到了屋門口,對著屋內喊了一聲。“母親,兄長迴來了。”


    很快,張母和三個仆人都急匆匆的走了出來,張母先是與張礁打了招唿,邀請他進屋就坐,隨後才讓濛過來接張仲手上的東西。


    一行人魚貫而入,到了屋內。


    一陣交談之後,張仲取下自己腰間的青銅劍,遞給張季。“這劍是給你的。”


    張季將其接過,伸手拔出,劍光晃花了他的眼睛,他愣愣的看著。“這劍,得多少錢啊!”


    “不要錢,是我此次殺賊的繳獲。”張仲繳獲的兵器鎧甲甚多,他留下了兩幅甲胄,其中一幅是那壯漢的,他自己穿上了。


    另外一幅,則是給他弟弟準備的。


    還包括一把青銅劍,和一把長弓,一麵完好的輕盾。


    這些都是那場戰鬥之後,他繳獲的物品中,成色比較好的。


    至於其餘的,都被他換成了一麵新的重盾,和兩千的銅錢,


    說起來,要不是東西太多,也不能賣給私人,他甚至打算全部挑迴來,一件都不賣給縣上武庫。


    畢竟,這可是比某騰還坑的。


    該死的。


    十分之一的成本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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