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鳴時分,張仲再次醒來,他伸出左手,一把抓住床沿,翻身便爬了起來,並順手將麻布包裹柳絮的被子鋪上。


    熟練的穿上衣服和甲胄,張仲先是將劍掛在腰間,隨後才看向他新得的兵器。


    盾。


    將盾握在手中,一種極其踏實的感覺油然而生。


    張仲伸手撫摸了一下這麵盾牌,有種在撫摸一種傳承的感覺。


    好一會兒,他才轉身向著屋外走去。


    在階上的濛看見張仲,不由得笑著打趣了一句。“今日第一次雞鳴已過,仲哥兒可是起晚了?”


    “非是如此。”張仲也笑了笑,拍了拍手中的盾牌。“隻是新得此盾,多看了一會兒。”


    “這盾。”濛昨晚上也曾見過,不過當時他扛著糧食未曾細看,此時,卻走上前來,伸手敲了敲,笑著說道。“以青銅為主體,合之以錫,摻之以鐵,是一麵上好的盾牌。”


    他複直起身子,細細打量了一下盾牌的花紋和成色。“更兼主人保養得當,宛如新盾。”


    張仲將盾放在門口,拿起長長的矛杆,隨口問了一句。“濛,你以前是做什麽的?”


    濛先是愣了愣,隨後才勉強笑道。“自然是做罪人的。”


    張仲:“..........”


    我和你說個錘子。


    “仲哥兒別聽他的。”細的聲音從房間裏傳來,夾雜著搓衣服的聲音。“他以前是軍中工匠,修繕兵器的那種。”


    “因上官犯罪未能舉報,因此連坐。”


    細的聲音更大了點,將濛的底子掀得一幹二淨。“路上逃跑迴家,被鄉上的遊繳拿了,斬去了半隻腳。”


    張仲默然,這女人拆起自己男人的台,可以說是毫不含糊了。


    “還害了小秀。”


    濛頹然坐下,隨後低下頭,呐呐的說道。“我不是逃跑。”


    “是,你不是逃跑,我也信你。”細聲音低了些,但還是有些怨氣。“我知你,但旁人知你嗎?”


    濛不再出聲,隻靜靜的編製著竹簍。


    張仲也聽得不是滋味,他和濛的相處,雖然不過短短十幾日,但結合前身的記憶來看,這個中年人,還當真不是那種會逃跑的人。


    並且,逃跑直接逃迴家,那不是找死嗎?


    張仲看了看濛的臉,也不像是腦子有問題的人啊!


    這事情,恐怕,是有人整他吧。


    濛一手捏著竹塊,抖著手往裏穿,卻始終穿不進去。“他們來捉我的時候,我讓你告發我的。”


    細沉默下去,好一會兒,才低聲開口。


    那聲音極小,要不是張仲耳力不錯,恐怕都聽不清楚。“誰讓我嫁與你呢,也罷了。”


    隨後她又強硬的大聲道。“我是想告你,但不是沒來得及嗎?”


    “好在,仲哥兒家中以親人待我與小秀。”


    “不然,你看我打不打死你。”


    張仲搖了搖頭,嘴硬心軟又是何必呢?


    不過,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啊!


    這個時代,這個時代的人,無論是秦國的甲兵,還是秦國的仆人,都有一個極難迴憶的過往。


    統一,隻是陣痛,不統一,這樣的疼痛,會持續無窮久。


    “不用想那麽多。”張仲笑著打了個圓場,說道。“或許日後,我能成為軍中官員,為你們削去奴籍呢。”


    “不必勞仲哥兒如此。”哪怕這事情連八字的影子都沒有,細的聲音仍然很是動容,但她還是堅定的說道。“主母活命之恩,為奴一輩子也是應當的。”


    張仲走到地壩裏,一邊握住矛杆擺好刺擊的姿勢,一邊隨口問道。“可以與我說說嗎?”


    細在屋內洗著衣服,就著洗衣的聲音開始講述,語氣中沒有什麽怨氣,有的隻是感恩。


    “那年選隸臣妾,多少人都被選走了,唯有我與他還有小秀,因為他昔日逃跑過,被斬去了半個腳,許多人嫌棄他殘疾,但更多人,卻擔心他會再次逃跑。”


    “便沒有人願意要我們,哪怕選兩個奴婢,還送一個。”


    這句話讓張仲聽得一怔,這麽形容自己女兒的,怕也是少見得很了。


    用後世的一句話來說,那就是。“親媽呀!”


    “按照律法,沒有軍功家選中的隸臣妾,會貶為城旦(終身的),夜築城牆,日防關卡,老,死皆於城牆之上。”


    “主母選了我們,此乃活命之恩也。”


    原來是這樣,沒有被選中的隸臣妾,還會被拉去修城牆,防守關卡,直到死為止。


    張仲覺得自己又漲了知識!


    一邊練習槍術一邊和兩個仆人的聊天當中,張仲了解到,就算是被選為了隸臣妾,對於他們來說,也不過隻是免去了城旦日夜做活的苦,事實上,還是沒有太大的保障。


    因為,在秦國,無論是兵役還是更役,優先選的,也都是這些隸臣妾,還有,贅婿和商人。


    這些都是秦國的高危身份,稍有不對,就會被拉去填溝壑,充當敢死隊之類的。


    不過,也不是沒救。


    對於隸臣妾來說,如果在戰場上,拿到了一個敵人甲士的人頭,就可以被赦免,再多拿一個人頭,就可以作為公士,此後,便與正常軍功貴族沒有什麽不同了。


    並且,他所積累的人頭,還可以用來換家人被赦免。


    聽到這裏,張仲心中一動,想到章邯,難怪那一個半路出家的名將,帶著幾十萬的刑徒,差點車翻了整個六國。


    受過懲治,體會過刑罰的艱難,才會更想要為家人,為自己,求一個好的前程。


    是故舍生忘死。


    這是無產階級最大的優勢。


    因為他們,除了一條命,就沒有什麽,再可以失去和爭取的了。


    但即便如此,這又談何容易。


    臨戰先登,誘敵交鋒,又有多少人能從死人堆裏爬出來,並求得赦免?


    而濛,還要更慘一些,他因為腳掌斷去了半個,每次去戰場都是充當拉貨的勞役,活沒少做,打沒少挨,卻連一個敵人都沒看到過。


    時間就這樣在一段段聊天當中度過,直到張仲練完矛,才發現,這天,還是沒有一點光亮。


    “今天起霧了?”


    濛也站起身,看了看外麵,好一會兒才說道。“那下午,當是個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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