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咯咯咯!”一聲聲高亢的雞鳴聲響起,張仲猛然驚醒,翻身便下了床,他穿上昨日裏又被咬破了一個洞的麻衣,將草鞋套在腳上,便走了出去。


    不過四點多鍾,大門卻已經打開了,濛已經坐在階前編起了竹簍,而細正在摘著野菜。


    “仲哥兒,又起這麽早?”


    “嗯,左右睡不著,便起來了。”張仲笑著應了一聲,隨後拿起了一根兒臂粗細的棍子,棍子長有丈餘,乃是按照秦軍製式的長矛尺寸做成的。


    除了有些粗,幾乎便是一根上好的矛杆。


    這也並不稀奇,秦國全民皆兵,蜀郡也差不了太多,幾乎家家戶戶都會製作一些兵器的配件。


    他家的兩個仆人,濛和細,便是製作矛杆的好手。


    裏中甚至還有戶人家,能製造材士所用的強弓。


    材士便是秦國弓箭手的稱謂,秦國強弓勁弩冠絕天下,臂張弩,蹶張弩都是秦國的製式兵器,但最普遍的,還是弓。


    將矛杆在手上掂量了幾下,張仲便開始揮舞起來,他不懂得什麽技法,但長矛這種東西,原本就不是為了技擊而出現的,它是戰場上的殺人兵器,作為步戰,來迴也就那麽幾個動作。


    按照濛所說,習好這幾個動作,功法若是練得不錯的,便可稱之為銳士。


    但隻練幾個簡單的動作,說實在話,是十分枯燥的。


    但這畢竟是戰場上,能保全性命,並奪得功勞的東西,哪怕十分枯燥,張仲練得也很是認真。


    沒有技巧,來迴就那麽幾下沒關係,小兵原本也不需要什麽技巧,熟練即可。


    畢竟,沒有人會要求小兵在戰場上,能擋住萬人敵的猛將。


    那不是小兵應該做的事情。


    而張仲,縱然有爵位,但秦國的底層爵位可不少見,他入軍能當個什長就不錯了。


    但這樣的底層軍官,其實,本質上,還是小兵。


    揮舞了一陣,張仲漸入佳境,長棍所用的材料,張仲不太清楚,但就這矛杆,以張仲的力氣使來,卻也沒有任何要崩斷的傾向。


    這就很是驚人了。


    數千斤的力道,若是在前世,小碗粗細的樹木也玩斷了,但這杆子,卻無甚損傷。


    擊打地麵,甚至還能打出一個個大坑。


    要知道門口地壩裏的泥土,可是用夯夯實過的,縱然比不得秦國的道路,卻也不是輕易能損壞的。


    “你這娃子,就不知道輕點。”


    張仲迴頭,隻見張母已經走了出來,她端著一個竹製的簸箕,正看著地上的坑滿臉怒氣。“你這打出來的這大坑,一會兒濛還得修。”


    張仲撓了撓頭,側頭看了看那個正在編織竹簍的質樸漢子。


    濛見得張仲看他,便放下竹簍,笑著說道。“不妨事,仲哥兒練武要緊。”


    張仲將長矛杆收起,鄭重其事的對著濛說道。“是仲之過。”


    濛嚇了一跳,趕緊站起身,手足無措的說道。“不妨事,不妨事,左右也就是一挑泥土的事情。”


    張母也不再多說,隻看了看張仲的手,有些心疼的說道。“練武用那麽大力作甚,手疼不疼?”


    我覺得地比較疼。


    張仲心中吐了個槽,但受人關心的感覺還是好的,便笑著說道。“無甚損傷。”


    “那就好。”張母也不再多說,轉身迴房去了。


    將長棍放在牆邊,張仲拿著戳箕便走向門前的泥地。


    “仲哥兒,使不得,使不得。”濛一個箭步衝了過來,天知道他殘了半隻腳掌的腿,是怎麽跑到這麽快的。


    伸手一把搶過張仲手中的戳箕,濛一邊朝著泥地走過去,一邊低聲說道。“仲哥兒還要去監工,若是髒了衣服,那該如何是好?”


    “那.....有勞了。”眼見濛態度十分堅決,張仲也就不再多說。


    “不妨事,不妨事。”濛搖了搖頭,笑著說道。


    “仲哥兒還是去練武吧,這是要緊事。”


    張仲看著他走入泥地,看著他將戳箕裝滿泥土,隨後轉身,朝著門口走去。


    不是他不想幫忙提一下,而是這個質樸的漢子,鐵定不會讓張仲動手。


    將掛在堂中的弓箭取下,這是張仲前身的父親,昔年央裏中的人家所製,比不得材士所用的長弓,拉力也算不得多強。


    但簡單練習箭術,卻也足夠了。


    並且,由張仲使來,還射得頗準。


    小心的將弓拉開,張仲拿起了沒有箭鏃的箭,青銅難得,本身質地也脆,若是射於石上磨損了箭尖,卻損失不小。


    又因為家家戶戶都會製作這箭杆,張仲便在上麵綁上小石子。


    射獵自然不可能,但練習箭術,卻也不妨事。


    此時天剛蒙蒙亮,視野並不甚佳,但箭術修行,首重視力,張仲來了這邊以後,強忍著腥味,吃了不少煮熟的動物肝髒,便是想要讓自己視力能好一些。


    畢竟,動物肝,大多都具有明目和治療夜盲症的效果。


    自此之後,他便經常在這樣的光線下,練習自己的夜間視力。


    從十步之外,人畜不分,到現在的能分出大致輪廓,也算是有了不小的進步。


    一箭接著一箭,十步之外的靶子,完全看不清楚,張仲不知道射脫靶了多少次,直到箭囊空了,他才向前走去,將其一根根撿起來。


    好在掛靶的大樹足夠的大,枝丫也足夠的繁茂,才能擋下如此多脫靶的箭。


    縱然如此,當張仲拾取完畢時,也少了足足五根。


    那五根已經不是脫不脫靶的問題了,而是已經不知道飛到哪兒去了。


    但張仲內心中還是比較滿意的。


    這已經比第一次好了太多,那一次,足足少了二十多根。


    提著箭囊,張仲再次站在十步之外,將弓小心拉滿,他不得不小心,這弓是以前身父親的力氣所製,以張仲的力量,稍有不慎,就會將其拉斷。


    而他如今的家境,可沒有錢財,讓他去再打造一把長弓。


    “吃飯了。”


    練了不知道多長時間,隨著小秀的一聲喊,張仲放下了手中的弓,轉向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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