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華分局,審訊室。
孟敬東坐在審訊以上,顯得有些局促不安。
他瞅了瞅韓彬、又瞅了瞅李輝,最後望向桌子上的攝像機。
韓彬也一直在觀察對方,翻開日記本後,例行詢問:“姓名、年齡、性別……”
“孟……孟敬東、男男、我31歲了……”
韓彬放下手中的筆,問道:“你那麽緊張幹什麽?”
“警察同誌,我……我是頭一次來警察局,我連派出所都沒去過,我一到這就特別緊張。”孟敬東的頭越來越低。
李輝敲了敲桌子:“把頭抬起來。”
韓彬在日記本上,寫下了兩個字緊張。
韓負責審訊,李輝負責記錄,不過,韓彬偶爾也會寫幾個重要的詞,不是用於記錄,而是給自己看,以後在迴憶審訊內容時,會更加的快速、準確。
“孟敬東,做個深唿吸,不要太緊張,我們叫你來的目的,你應該已經清楚了,你有什麽想說的?”韓彬問道。
“警察同誌,我是冤枉的,我真是冤枉的,希望你們能查清楚案件,還我一個清白。”孟敬東顯得十分激動。
“你去過金沙灘附近嗎?”韓彬問道。
“警察同誌,我家是啥條件,你們也看到了,我哪有心思去沙灘玩。”
韓彬站起身,從桌子上拿起兩張照片,走到孟敬東身旁,將其中一張照片放到審訊椅上:
“這張照片是九月3號淩晨,在金沙灘附近拍到的,你的麵包車就在現場,你怎麽解釋。”
孟敬東拿起照片,仔細觀察了一番,露出驚愕的神色:“這怎麽可能,我那天晚上沒有開車出去,絕對不是我的車。”
韓彬將另一張照片拍在審訊椅上:“這一張有清晰的車牌號,看看是不是你的?”
孟敬東雙手拿著照片,臉上露出驚愕之色:“魯b3q15v,這怎麽可能,居然跟我的車牌號一樣。”
“別問我,這一點應該是你來解釋。”韓彬正色道。
“我不知道,我腿腳不好,晚上從不開車出門,這裏麵絕對有誤會。”孟敬東喊道。
“什麽誤會?”
“我也不清楚。”
“有沒有人用過你的車?”
“沒有。”
“你說晚上不出門,誰可以證明?”
“我爸、我媽、還有我女兒都可以證明。”孟敬東說道。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於其他證人證言。”韓彬說道。
“警察同誌,這是什麽意思?”孟敬東有些不解。
“通俗的說法,親人給自己證明是沒有說服力的,最好找其它的證人才有說服力。”韓彬道。
“大晚上的,我們家又沒有外人,誰能給我證明?”
“你仔細看看,視頻中這輛車是不是你的?”韓彬指著照片。
孟敬東又仔細瞅了一番,為難道:“這……大晚上的,照片也不是很清楚,我也認不準。”
“你有沒有從事過通信行業相關的工作?”
“我哪有那個本事。”孟敬東露出一抹苦澀:“警察同誌,您懷疑我涉嫌盜竊,到底是什麽東西丟了?”
“通信基站的機房被盜,我們查看了附近的視頻,你的車在三個被盜現場附近出現過。”
“這不可能,我根本沒做過,會不會是有人套牌誣陷我。”孟敬東猜測道。
“你有沒有得罪過什麽人?”
孟敬東低下頭:“就我這樣的,別人不欺負我就算好了,哪敢得罪別人。”
“你做什麽工作?”
“拉活。”孟敬東怕兩人不明白,解釋道:
“我們村有不少人在城裏支盒子板,我早上把他們拉進城,然後幫著人在城裏拉活,晚上再把支盒子板的人接迴村。”
“大西村除了你,還有多少人有麵包車。”韓彬問道。
“村裏人開麵包車的不少,具體有多少我也不知道,能說上來的也就幾戶孫寶慶、宋麥橋、孟成勇、唐誌明……還有張……”
孟敬東露出思索的神色:“我一時間也想不起來了。”
“好好迴想一下,隻有找到足夠的證據,才能證明你的清白。”韓彬叮囑道。
“是。”
……
二組辦公室。
曾平在看案子的卷宗,田麗、趙明、孫曉鵬三人在查看監控視頻。
看到韓彬二人走進辦公室,曾平放下手上的卷宗:“審訊完了。”
“完了。”李輝輕輕的坐在椅子上。
韓彬倒了一杯茶水,每次審訊結束,他都口幹舌燥,得先喝幾口茶水。
“招沒招。”
“沒有。”
“孟敬東有沒有不在場證明?”曾平問道。
“孟敬東說,他晚上從來沒有出去過,但隻有他父母和女兒可以證明。”韓彬答道。
“他這不在場證明,應該沒什麽效力吧。”趙明說道。
“他怎麽解釋自己的車出現在犯罪現場附近?”趙明追問道。
“據他交代,從來沒有將汽車外借,他懷疑有人套牌、陷害他。”
“他有沒有嫌疑對象?”
“沒有。”
“從現有的證據來看,他的嫌疑依舊很大。”田麗說道。
“監控有新的發現嗎?”韓彬反問。
“在9月4號晚上,被盜基站的附近也發現了這輛麵包車,已經在四個被盜基站附近發現嫌疑車輛,我覺得這已經不能再用巧合解釋,基本可以確定這輛車是嫌疑人的交通工具。”田麗分析道。
“也有可能是套牌車。”李輝道。
“證據呢?”田麗攤了攤手:“總不能因為孟敬東家比較可憐,就主觀的排除他的嫌疑。”
“田麗說得對,孟敬東沒有足夠的不在場證明,也沒辦法證明自己的車被套牌,他依舊是第一嫌疑對象。”曾平讚同道。
作為一個警察,必須客觀做出判斷。
就在此時,孫曉鵬突然喊道:“曾隊,我這邊有新的線索。”
“什麽線索?”
“我剛才放大了一張高清圖片,發現嫌疑車輛跟孟敬東的車有些不同。”孫曉鵬說道。
眾人一下子都圍了過來:“哪不同?”
孫曉鵬指著視頻截圖,是一張汽車前方的圖片,駕駛室拉下了遮陽板,恰好擋住了司機的容貌。
“嫌疑車輛前方有一個紅色的蘋果擺件,孟敬東的車裏沒有。”
韓彬迴憶了片刻:“還真是,我查看過孟敬東的車,他的車前方的確沒有放擺件。”
“會不會是案發以後,他擔心被警察抓到,才將蘋果擺件去除的。”趙明說道。
“這種汽車擺件,一般都是用強力膠水固定的,即便摘除擺件,也很難完全清除膠質,還是會留下一些痕跡。”韓彬喝了一口茶水,繼續說道:
“何況,孟敬東真有這份心思,早把車牌號遮上了,咱們也未必能查到他。”
“韓彬分析的不錯,這輛車很有可能是套牌車。”曾平表示讚同,又指了指一旁的孫曉鵬:
“幹的不錯,給你記上一功。”
孫曉鵬嘿嘿一笑:“曾隊,您過獎了。”
“妹的,如果是套牌車的話,豈不是說咱們又失去了線索。”李輝攤了攤手。
一時間眾人都有些沉默。
過了半晌,韓彬才緩緩的說道:
“這也未必。”
孟敬東坐在審訊以上,顯得有些局促不安。
他瞅了瞅韓彬、又瞅了瞅李輝,最後望向桌子上的攝像機。
韓彬也一直在觀察對方,翻開日記本後,例行詢問:“姓名、年齡、性別……”
“孟……孟敬東、男男、我31歲了……”
韓彬放下手中的筆,問道:“你那麽緊張幹什麽?”
“警察同誌,我……我是頭一次來警察局,我連派出所都沒去過,我一到這就特別緊張。”孟敬東的頭越來越低。
李輝敲了敲桌子:“把頭抬起來。”
韓彬在日記本上,寫下了兩個字緊張。
韓負責審訊,李輝負責記錄,不過,韓彬偶爾也會寫幾個重要的詞,不是用於記錄,而是給自己看,以後在迴憶審訊內容時,會更加的快速、準確。
“孟敬東,做個深唿吸,不要太緊張,我們叫你來的目的,你應該已經清楚了,你有什麽想說的?”韓彬問道。
“警察同誌,我是冤枉的,我真是冤枉的,希望你們能查清楚案件,還我一個清白。”孟敬東顯得十分激動。
“你去過金沙灘附近嗎?”韓彬問道。
“警察同誌,我家是啥條件,你們也看到了,我哪有心思去沙灘玩。”
韓彬站起身,從桌子上拿起兩張照片,走到孟敬東身旁,將其中一張照片放到審訊椅上:
“這張照片是九月3號淩晨,在金沙灘附近拍到的,你的麵包車就在現場,你怎麽解釋。”
孟敬東拿起照片,仔細觀察了一番,露出驚愕的神色:“這怎麽可能,我那天晚上沒有開車出去,絕對不是我的車。”
韓彬將另一張照片拍在審訊椅上:“這一張有清晰的車牌號,看看是不是你的?”
孟敬東雙手拿著照片,臉上露出驚愕之色:“魯b3q15v,這怎麽可能,居然跟我的車牌號一樣。”
“別問我,這一點應該是你來解釋。”韓彬正色道。
“我不知道,我腿腳不好,晚上從不開車出門,這裏麵絕對有誤會。”孟敬東喊道。
“什麽誤會?”
“我也不清楚。”
“有沒有人用過你的車?”
“沒有。”
“你說晚上不出門,誰可以證明?”
“我爸、我媽、還有我女兒都可以證明。”孟敬東說道。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於其他證人證言。”韓彬說道。
“警察同誌,這是什麽意思?”孟敬東有些不解。
“通俗的說法,親人給自己證明是沒有說服力的,最好找其它的證人才有說服力。”韓彬道。
“大晚上的,我們家又沒有外人,誰能給我證明?”
“你仔細看看,視頻中這輛車是不是你的?”韓彬指著照片。
孟敬東又仔細瞅了一番,為難道:“這……大晚上的,照片也不是很清楚,我也認不準。”
“你有沒有從事過通信行業相關的工作?”
“我哪有那個本事。”孟敬東露出一抹苦澀:“警察同誌,您懷疑我涉嫌盜竊,到底是什麽東西丟了?”
“通信基站的機房被盜,我們查看了附近的視頻,你的車在三個被盜現場附近出現過。”
“這不可能,我根本沒做過,會不會是有人套牌誣陷我。”孟敬東猜測道。
“你有沒有得罪過什麽人?”
孟敬東低下頭:“就我這樣的,別人不欺負我就算好了,哪敢得罪別人。”
“你做什麽工作?”
“拉活。”孟敬東怕兩人不明白,解釋道:
“我們村有不少人在城裏支盒子板,我早上把他們拉進城,然後幫著人在城裏拉活,晚上再把支盒子板的人接迴村。”
“大西村除了你,還有多少人有麵包車。”韓彬問道。
“村裏人開麵包車的不少,具體有多少我也不知道,能說上來的也就幾戶孫寶慶、宋麥橋、孟成勇、唐誌明……還有張……”
孟敬東露出思索的神色:“我一時間也想不起來了。”
“好好迴想一下,隻有找到足夠的證據,才能證明你的清白。”韓彬叮囑道。
“是。”
……
二組辦公室。
曾平在看案子的卷宗,田麗、趙明、孫曉鵬三人在查看監控視頻。
看到韓彬二人走進辦公室,曾平放下手上的卷宗:“審訊完了。”
“完了。”李輝輕輕的坐在椅子上。
韓彬倒了一杯茶水,每次審訊結束,他都口幹舌燥,得先喝幾口茶水。
“招沒招。”
“沒有。”
“孟敬東有沒有不在場證明?”曾平問道。
“孟敬東說,他晚上從來沒有出去過,但隻有他父母和女兒可以證明。”韓彬答道。
“他這不在場證明,應該沒什麽效力吧。”趙明說道。
“他怎麽解釋自己的車出現在犯罪現場附近?”趙明追問道。
“據他交代,從來沒有將汽車外借,他懷疑有人套牌、陷害他。”
“他有沒有嫌疑對象?”
“沒有。”
“從現有的證據來看,他的嫌疑依舊很大。”田麗說道。
“監控有新的發現嗎?”韓彬反問。
“在9月4號晚上,被盜基站的附近也發現了這輛麵包車,已經在四個被盜基站附近發現嫌疑車輛,我覺得這已經不能再用巧合解釋,基本可以確定這輛車是嫌疑人的交通工具。”田麗分析道。
“也有可能是套牌車。”李輝道。
“證據呢?”田麗攤了攤手:“總不能因為孟敬東家比較可憐,就主觀的排除他的嫌疑。”
“田麗說得對,孟敬東沒有足夠的不在場證明,也沒辦法證明自己的車被套牌,他依舊是第一嫌疑對象。”曾平讚同道。
作為一個警察,必須客觀做出判斷。
就在此時,孫曉鵬突然喊道:“曾隊,我這邊有新的線索。”
“什麽線索?”
“我剛才放大了一張高清圖片,發現嫌疑車輛跟孟敬東的車有些不同。”孫曉鵬說道。
眾人一下子都圍了過來:“哪不同?”
孫曉鵬指著視頻截圖,是一張汽車前方的圖片,駕駛室拉下了遮陽板,恰好擋住了司機的容貌。
“嫌疑車輛前方有一個紅色的蘋果擺件,孟敬東的車裏沒有。”
韓彬迴憶了片刻:“還真是,我查看過孟敬東的車,他的車前方的確沒有放擺件。”
“會不會是案發以後,他擔心被警察抓到,才將蘋果擺件去除的。”趙明說道。
“這種汽車擺件,一般都是用強力膠水固定的,即便摘除擺件,也很難完全清除膠質,還是會留下一些痕跡。”韓彬喝了一口茶水,繼續說道:
“何況,孟敬東真有這份心思,早把車牌號遮上了,咱們也未必能查到他。”
“韓彬分析的不錯,這輛車很有可能是套牌車。”曾平表示讚同,又指了指一旁的孫曉鵬:
“幹的不錯,給你記上一功。”
孫曉鵬嘿嘿一笑:“曾隊,您過獎了。”
“妹的,如果是套牌車的話,豈不是說咱們又失去了線索。”李輝攤了攤手。
一時間眾人都有些沉默。
過了半晌,韓彬才緩緩的說道:
“這也未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