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介紹後,本來還彬彬有禮的警察科爾表情反而不太好看了,他瞪了一行一眼,陰沉著臉離開。

    “什麽態度?我們可是來幫助他們的。”老王不滿的說道。

    兵叔抱著膀子在後麵說道:“在sas的時候,如果我們去幫助哪支隊伍做任務,那麽,我們不打贏他們的人,他們不會接受我們的幫助。”

    老王冷笑:“自尊心這麽強?那這麽強別找我們幫忙呀,什麽熊毛病!”

    案子拖拉了半個月沒處理好,就是達尼丁的警察們不想接受幫助,他們覺得自己能做好。

    當然,這是他們的錯覺。

    走上二樓,高大警督和他們挨個握手,主動做了自我介紹:“我是達尼丁中心警察局的局長麥克雷,你們叫我麥克也可以。”

    史密斯警長和他熟悉,不用介紹了,於是按照地位,老王就介紹了自己。

    一邊介紹著,他們一邊走進了一個大辦公室,裏麵是隔斷間和電腦,麥克雷說道:“這是我們準備的辦公室,待會我會找人將案子的資料送過來。”

    這次匯聚的是南島精英,當然隻是名義上的。專案組領導是史密斯警長,這樣王博就理解了當地警察的不滿,麥克雷警長不管身板還是警銜都要高於史密斯警長,結果卻不能直接領導,不爽很正常。

    因為史密斯警長是領導,他們這一撥人來的比較早,後麵陸陸續續又有十來個警察到來,最後匯聚起來的有二十人,裏麵還有一個他的熟人,康利警官。

    這個康利警官就是他去辦理蘇拉迪詐騙案的時候認識的那警察,滿腔熱血、正義熱情,落日鎮的救護車就是他幫忙搞到的。

    對此,王博肅然起敬,警方這次很認真對待這個案子的,二十人的隊伍對於新西蘭來說可是一個不小的警力資源,康利還是北島警察,因為熟悉電子器材,被派來進行技術支援。

    二十人被分成了兩個大組十個小組,王博和兵叔一組,自然,他就是小組長了。

    除了專案組,還有當地一支aos特警隊進行戰術支援,麥克雷是這支隊伍的領導。

    達尼丁中心警察局一個美女警察給他們介紹了案子,就像老王知道的那樣,安迪森牧場最先發現了丟失奶牛,其他牧場查了一下,還有三個牧場總共合計丟了200頭奶牛。

    “這是奶牛,一頭至少半噸的奶牛,而且還是活蹦亂跳的家夥,總共丟了700頭,竟然連點痕跡都沒有發現?”

    “別說痕跡,連個牛毛都沒有找到吧。”

    “哈,達尼丁沒tv嗎?沒有攝像頭嗎?”

    場下響起七嘴八舌的議論聲,場上介紹案情的美女警察很尷尬。

    老王看向旁邊,道:“大家好像都不友好啊。”

    “當然,”坐在他身旁的康利無奈笑道,“達尼丁是南島第二大城市,大城市的警察總是靶子,比如我們就是這樣。”

    史密斯警長皺皺眉頭,道:“好了,都閉嘴,你們案情都了解清楚了嗎?如果沒問題了那就去辦案,別在這裏亂說。”

    他畢竟是專案組的領導,還是有威信的,說完之後辦公室裏安靜下來。

    達尼丁是大城市,城市裏麵攝像頭很多,可是鄉村監控係統就不發達了。

    而且,這次案子有個難點,那就是誰都不知道案發多久了,可能是一天也可能是十天甚至二十天,所以即使有些地方存在監控,但因為存儲空間有限,這些監控錄像都被取代了。

    達尼丁的警察們判斷是外地大型偷盜集團進入了本地,比如克倫威爾殘暴兄弟會,但他們進行了調查,沒有找到線索,兄弟會也很關注這件事,他們關注的是怎麽學習。

    介紹過案件信息後,碰頭會結束,史密斯警長安排幾個小組外出,用自己的方式去調查這件案子。

    老王也被派了出去,因為他的身份很特殊,和四個受害牧場主都是強牛俱樂部的成員,更方便交流。

    “爭取搞迴來點當地警察沒有搞到的消息。”史密斯警長對他的期盼很高。

    這次的案子非同一般,即使是專案組,也可以配槍辦案。

    王博對此很感興趣,雖然他好幾次拿出過手槍嚇唬犯人,但那都是通過領主之心拿出來的,他還沒有正兒八經的帶過槍出巡。

    在新西蘭,警察執勤時是否帶槍一直是一個很熱的討論話題。

    王博覺得,普通警察不可能像美國警察那樣配槍出行,因為如果改變當下不帶槍巡邏的傳統,一切都會改變——新西蘭警察的本質、警察培訓、與公眾的關係等。

    這不是說帶槍巡邏就不好,許多國家都有帶槍巡邏的成功案例,持槍巡邏本身肯定有有利的一麵。

    比如在地鐵站內發生的犯罪行為,或者某一個特定地點需要警察攜帶武器趕到控製局麵時,如果在周圍的警察帶槍,反應會更快速。

    但是在新西蘭這種沒有帶槍巡邏傳統的國家,一下子改變,會需要很長時間適應,做非常多的改變,新西蘭全國1.2萬名警察都要重新接受帶槍巡邏培訓,這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

    另外,新西蘭民眾認為他們和帶槍巡邏的警察有距離感。根據新西蘭的民意,大部分民眾還是不願意警察帶槍巡邏的。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帶槍巡邏的時候碰到有戰鬥力的犯罪分子怎麽辦?他們搶劫了警察的槍,那就更危險了。

    王博和兵叔佩了槍,這點看出兩人的經驗,老王將槍插在褲腰上,而兵叔則要了個背心,將槍掛在了腋下。

    “是個老手。”送背心的警察看到後誇讚道。

    然後老王發現,他誇獎了兵叔後再看自己,就跟看傻-逼一樣。

    不過老王不在乎,他用衣服遮掩住手槍,和兵叔開著車上了公路。

    他的意思是直奔幾個牧場去見牧場主,但是兵叔搖頭,說道:“別急,我們現在城市裏轉幾圈,找幾個當地的流氓,他們所知道的信息,未必比警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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