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入席,所有人起立,王博好奇的打量這位法官,發現他相當年輕,看起來可能也就三十幾歲,與他想象中的老練沉穩形象不同。
這很正常,地方法院的案子太頻繁了,對法官的精力和判斷力要求很高,所以法官入職要求是有七年執業經驗的正直律師,三十多歲的法官也不罕見。
法官示意所有人就坐,隨後有一名陪審員將這件案子宣讀了一遍,讓所有人都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接下來便是申訴。
穆勒律師出場,首先就是原告申訴。
他咬住了一點,那就是政府城建官員當初和王博接洽的時候沒有告訴他修建公路使用土地需要支付費用,隨即他拿正在修建的“penlink”公路來舉例支持自己的控訴。
“penlink”公路位於奧克蘭北部的rodney地區,這地區原來隻有一條主路貫穿半島的東西方向。這樣,居民要到奧克蘭就得苦逼的忍受堵車之苦,尤其是早晚高峰的時候主路上的車流量很大,稍有事故發生就會讓整個半島寸步難行。
從八十年代開始,奧克蘭市府就計劃修建penlink公路,這條路經由奧克蘭redvale地區,連接1號高速公路,一旦建成對當地交通改善作用巨大。
但公路直到這兩年才動工,原因就是路線經過一片私人土地,裏程是七公裏,就使用價格市府和土地主人一直沒有談妥。
前幾年奧克蘭市府沒辦法,將這條路設計為了新西蘭國內少有的收費公路,按照土地主人的要求每年給他進行分紅,然後才得以動工。
接下來被告申訴,王博打起精神,準備觀看電視劇中唇槍舌劍的場景。
但讓他遺憾了,電影電視劇裏的唇槍舌劍場景並沒有出現,不管穆勒還是對麵的辯護律師,都以法律條文配合事實說話,更像是在陳述事件真相。
到了後麵王博明白了穆勒律師為什麽會在開庭前說,他們可以占到一些便宜而不是能打贏這個官司。
被告的辯護律師開始便後退了一步,他們沒有爭辯說自己一方沒錯,而是說王博簽了釣魚合同,就等待公路施工然後起訴他們,這樣投資已經出去了,他們隻能賠錢,總不能停工吧?
確實,現在八號公路落日路段修建半個多月了,幾乎全境已經打通,工程投資達到兩千萬紐幣,新西蘭政府不可能中止工程的。
這樣老王冤枉了,他剛要說話,穆勒律師瞪了他一眼不允許他開口,隻是堅持起初的論點和論據,控訴承建八號公路的陸上交通管理局利用信息不對等的優勢來欺侮新移民。
老王奇怪,其實駁斥被告律師並不難,他幹嘛要設計釣魚合同?這條公路是和他雙贏的,沒有八號公路落日鎮路段,那他的鎮子根本發展不起來。
經過四十五分鍾的申訴和聽證階段,法官宣布暫時休庭,十二位陪審員離開法庭進行預審,半小時後宣布審判結果。
這等於是休息時間,王博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穆勒律師,律師道:“果然,我就猜到了你會這麽說,你不能這麽說,否則法官會主觀上偏向我們的對手。”
他頓了頓,解釋道:“因為,既然這條公路的建設對你是有利可圖的,你就不能堅持陸上交通管理局破壞了你的利益。現在,你和交管局是使用關係,一旦你承認可以獲益,那就是合作關係!”
老王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暗暗後怕幸虧自己沒有自作聰明,先前被告律師就曾經想證明這份合同是合作合同而不是使用合同,他差點不打自招。
二十分鍾後,法官和陪審員迴歸,最終宣布結果:“在上帝的注視下,本庭傾聽了原被告雙方的申訴、經過多方取證、參考陪審團意見後作出如下判決!”
“原告方落日鎮地產擁有人王博勝訴,判定新西蘭陸上交通管理局敗訴,第一次所簽訂合同為非法合同!”
“阿門!”
木槌落下,蓋棺定論!
王博擁抱身邊的穆勒律師,興奮大叫:“你真是太厲害了夥計,我們終於贏了,感謝上帝保佑!感謝新西蘭公正的法院!”
穆勒微微一笑要張開口說話,老王趕忙製止他:“別急著開口,我的大律師,你先讓我激動一會行嗎?我知道你一開口就是律師費,放心,肯定一分都少不了!”
結果,等他鬆開手後,穆勒慢慢悠悠的說道:“你猜錯了,其實我想說的是,這次律師費我不要了。”
老王眼睛瞪得跟腳後跟一樣大,這家夥瘋了?竟然不要錢了?
穆勒繼續說道:“我希望我們能夠達成合作,由我來擔任小鎮的官方律師!”
一下子老王明白了,難怪這家夥以前多次出手幫他,原來他以為是自己心地善良、相貌帥氣贏得了穆勒的好感,其實不是這樣,從一開始穆勒就在算計著他呢。
小鎮的官方律師可以接小鎮所有官司,而新西蘭打官司司空見慣,這樣以後可以創造更多的利潤,比吃死一個官司要賺的多,換中國話說就是養雞下蛋、得人以魚不如得人以漁。
老王答應了下來,穆勒律師的能力沒的說,幾次官司都給他處理的痛快淋漓,這次更是與國家單位進行交鋒都獲勝,是個厲害家夥。
之前查理給他介紹過,穆勒是整個南島最著名的律師之一,是世界著名律師事務所世達律師事務所在新西蘭分站的金牌律師,有他幫忙以後鎮子會省很多事,雖然也會額外花很多錢。
而且,上次他被流-氓起訴,穆勒律師也展示出了他強大的人脈,隻是幾句話,流-氓們聘請的律師就服軟投敵到了他們這一邊。
奧城法院宣布結果後,王博以為新西蘭交管局會上訴,畢竟他們可是國家單位,肯定在這個國家擁有更多的能量。
結果並不是這樣,控訴結束後第二天,有自稱交管局官員的人給他打來電話,邀請他迴到奧城進行合同協商。
這很正常,地方法院的案子太頻繁了,對法官的精力和判斷力要求很高,所以法官入職要求是有七年執業經驗的正直律師,三十多歲的法官也不罕見。
法官示意所有人就坐,隨後有一名陪審員將這件案子宣讀了一遍,讓所有人都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接下來便是申訴。
穆勒律師出場,首先就是原告申訴。
他咬住了一點,那就是政府城建官員當初和王博接洽的時候沒有告訴他修建公路使用土地需要支付費用,隨即他拿正在修建的“penlink”公路來舉例支持自己的控訴。
“penlink”公路位於奧克蘭北部的rodney地區,這地區原來隻有一條主路貫穿半島的東西方向。這樣,居民要到奧克蘭就得苦逼的忍受堵車之苦,尤其是早晚高峰的時候主路上的車流量很大,稍有事故發生就會讓整個半島寸步難行。
從八十年代開始,奧克蘭市府就計劃修建penlink公路,這條路經由奧克蘭redvale地區,連接1號高速公路,一旦建成對當地交通改善作用巨大。
但公路直到這兩年才動工,原因就是路線經過一片私人土地,裏程是七公裏,就使用價格市府和土地主人一直沒有談妥。
前幾年奧克蘭市府沒辦法,將這條路設計為了新西蘭國內少有的收費公路,按照土地主人的要求每年給他進行分紅,然後才得以動工。
接下來被告申訴,王博打起精神,準備觀看電視劇中唇槍舌劍的場景。
但讓他遺憾了,電影電視劇裏的唇槍舌劍場景並沒有出現,不管穆勒還是對麵的辯護律師,都以法律條文配合事實說話,更像是在陳述事件真相。
到了後麵王博明白了穆勒律師為什麽會在開庭前說,他們可以占到一些便宜而不是能打贏這個官司。
被告的辯護律師開始便後退了一步,他們沒有爭辯說自己一方沒錯,而是說王博簽了釣魚合同,就等待公路施工然後起訴他們,這樣投資已經出去了,他們隻能賠錢,總不能停工吧?
確實,現在八號公路落日路段修建半個多月了,幾乎全境已經打通,工程投資達到兩千萬紐幣,新西蘭政府不可能中止工程的。
這樣老王冤枉了,他剛要說話,穆勒律師瞪了他一眼不允許他開口,隻是堅持起初的論點和論據,控訴承建八號公路的陸上交通管理局利用信息不對等的優勢來欺侮新移民。
老王奇怪,其實駁斥被告律師並不難,他幹嘛要設計釣魚合同?這條公路是和他雙贏的,沒有八號公路落日鎮路段,那他的鎮子根本發展不起來。
經過四十五分鍾的申訴和聽證階段,法官宣布暫時休庭,十二位陪審員離開法庭進行預審,半小時後宣布審判結果。
這等於是休息時間,王博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穆勒律師,律師道:“果然,我就猜到了你會這麽說,你不能這麽說,否則法官會主觀上偏向我們的對手。”
他頓了頓,解釋道:“因為,既然這條公路的建設對你是有利可圖的,你就不能堅持陸上交通管理局破壞了你的利益。現在,你和交管局是使用關係,一旦你承認可以獲益,那就是合作關係!”
老王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暗暗後怕幸虧自己沒有自作聰明,先前被告律師就曾經想證明這份合同是合作合同而不是使用合同,他差點不打自招。
二十分鍾後,法官和陪審員迴歸,最終宣布結果:“在上帝的注視下,本庭傾聽了原被告雙方的申訴、經過多方取證、參考陪審團意見後作出如下判決!”
“原告方落日鎮地產擁有人王博勝訴,判定新西蘭陸上交通管理局敗訴,第一次所簽訂合同為非法合同!”
“阿門!”
木槌落下,蓋棺定論!
王博擁抱身邊的穆勒律師,興奮大叫:“你真是太厲害了夥計,我們終於贏了,感謝上帝保佑!感謝新西蘭公正的法院!”
穆勒微微一笑要張開口說話,老王趕忙製止他:“別急著開口,我的大律師,你先讓我激動一會行嗎?我知道你一開口就是律師費,放心,肯定一分都少不了!”
結果,等他鬆開手後,穆勒慢慢悠悠的說道:“你猜錯了,其實我想說的是,這次律師費我不要了。”
老王眼睛瞪得跟腳後跟一樣大,這家夥瘋了?竟然不要錢了?
穆勒繼續說道:“我希望我們能夠達成合作,由我來擔任小鎮的官方律師!”
一下子老王明白了,難怪這家夥以前多次出手幫他,原來他以為是自己心地善良、相貌帥氣贏得了穆勒的好感,其實不是這樣,從一開始穆勒就在算計著他呢。
小鎮的官方律師可以接小鎮所有官司,而新西蘭打官司司空見慣,這樣以後可以創造更多的利潤,比吃死一個官司要賺的多,換中國話說就是養雞下蛋、得人以魚不如得人以漁。
老王答應了下來,穆勒律師的能力沒的說,幾次官司都給他處理的痛快淋漓,這次更是與國家單位進行交鋒都獲勝,是個厲害家夥。
之前查理給他介紹過,穆勒是整個南島最著名的律師之一,是世界著名律師事務所世達律師事務所在新西蘭分站的金牌律師,有他幫忙以後鎮子會省很多事,雖然也會額外花很多錢。
而且,上次他被流-氓起訴,穆勒律師也展示出了他強大的人脈,隻是幾句話,流-氓們聘請的律師就服軟投敵到了他們這一邊。
奧城法院宣布結果後,王博以為新西蘭交管局會上訴,畢竟他們可是國家單位,肯定在這個國家擁有更多的能量。
結果並不是這樣,控訴結束後第二天,有自稱交管局官員的人給他打來電話,邀請他迴到奧城進行合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