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根據廖金生提供的線索,警方先後將當晚和廖金生一起去雲峰山盜墓的兩名同夥一並逮捕。


    這兩人的口供和廖金生的口供幾乎完全一致。


    隻是他們沒想到的是,廖金生迴去破舊小屋並不是去拿手機,而是去侮辱屍體。


    廖金生的圈子比較雜,什麽人都有。


    之所以別人請他當打手,最主要就是他臉上的刀疤,看起來確實兇狠,光是氣勢上就能壓人一頭。


    這兩人是廖金生的初中同學,在一桌球室當服務員,工資也就三百塊一個月。


    聽到廖金生說可以盜墓發財,兩人都很心動。


    結果當晚就遇到了屍體,兩人都被嚇的精神渙散,幾天都吃不下飯。


    在這兩人的帶路之下,警方來到雲峰山進行實地調查,發現古墓確實有被挖掘的痕跡。


    並且,廢棄小屋裏煙頭裏的dna,和其中一人的dna完全匹配。


    也就是說,在案發現場發現的三組dna信息,如今已經確認了兩組。


    一組是廖金生侮辱屍體時候留下的。


    另一組則是廖金生的同學抽完煙在丟下的煙頭裏留下的。


    ……


    不管廖金生等人提供的口供是否屬實,但這第三組dna究竟是誰留下的,這一點必須查出來。


    如果廖金生所言屬實,那麽被害人的屍體在被廖金生侮辱之前,體內就已經存在著另一名男性的dna。


    所以,現在案情又迴到了原點。


    究竟是誰大半夜的和被害人在荒山廢棄小屋裏發生過肢體衝突,最終殺害被侵犯了被害人?


    這撲朔迷離的詭異案件,讓每一個辦案人都睡不好覺。


    一天不破案,一天都寢食難安。


    李隊長更是成天愁眉苦臉,原以為抓到了廖金生,案子就可以破了。


    但沒想到案子遠比想象中複雜的多。


    證物室裏,葉默和張小凡兩人對現場搜集到的證物從頭開始分析。


    兩人一邊分析,一邊討論著此案。


    “現在距離案發時間已經過去了五天,這再過五天要是還抓不到兇手,李隊就要挨罵了,看他這兩天愁眉苦臉的,臉色不是很好看啊。”張小凡說道。


    “這證明他對案子上心,對老百姓負責,這時候要是還能嘻嘻哈哈大吃大喝,這樣的領導幹部,要來幹嘛?”


    “說的也是,隻不過到現在還沒有確定屍體身份,這幾天基本上白雲區所有失蹤案的家屬都來確認過了,也都無法確認屍體來源,你說,被害人會不會不是本地的?”


    “這個不好說,被害人麵目全非,根本無法複原生前麵貌,想要確認屍源,還得另想辦法。”


    “現場和被害人身上有搏鬥過的痕跡,證明被害人生前曾經劇烈反抗過,我在想,她是怎麽出現在那座小屋裏的?是被人殺害之後拋屍,還是小屋就是第一現場?”


    “根據現場情況分析,我基本上可以斷定,小屋就是第一現場,且雲峰山比較陡峭,隻能徒步上山,像你這樣每天運動的警察,爬到山上都氣喘籲籲,更別提一名普通人,所以,將被害人殺害,從山下搬運上山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意思就是說,被害人和兇手之間,是認識的,而且關係很親密,親密到可以兩人一起去那麽偏僻恐怖的地方。”


    想到這裏,張小凡再次補充道:“兇手不會就是被害人的男朋友之類的吧?”


    “你說的不錯,這個可能性很高。”


    “那這兩人,會不會是什麽探險發燒驢友,我和你都去看日出,說不定人家喜歡晚上去山上野營,看星星呢?”


    “發燒驢友的可能性不高,哪有去探險野營穿製服和包臀裙的?而且現場也沒有發現任何野營有關的裝備。”


    聽到這句話,張小凡眉頭緊皺。


    “聽你這麽一說,那這起案子實際上相當詭異啊,首先一名女孩不可能獨自一人在晚上兩三點去爬山,她肯定是結伴同行,身邊還有至少一人,但你說她去爬山,她穿的居然是襯衣和包臀裙,底下還是高跟涼鞋,這就完全說不通了呀?你要說她是被人殺害之後再拋屍山上的,這誰那麽厲害,能扛著八九十斤的女人,徒步爬上去?而且既然要拋屍,為什麽不在山底下找個地方挖坑埋了?你扔在小屋裏起不更加引人注目?”


    聽到張小凡在旁邊碎碎念,葉默突然想到了什麽。


    他一下子看向張小凡:“會不會,兇手就是故意想讓屍體早點被發現?”


    “這怎麽說?”


    “那座廢棄小屋裏麵有很多垃圾,煙頭,紙巾,燒烤簽等,白天的時候,有不少人去那裏遊玩,屍體很快就會被發現,你要是兇手,你殺害被害人之後,你會將屍體遺留在那裏嗎?”


    “當然不會,荒山上到處都是藏屍地點,扔在樹林裏都比扔在小屋裏強的多,可為什麽兇手要故意讓屍體被人發現?這不是自投羅網?”


    “這隻是我的猜測而已,也不排除是兇手殺人之後心虛來不及藏屍就跑了,現在首要目的就是確認屍源,其次就是搞清楚被害人穿著製服上山的原因。”


    “是啊,大晚上的,穿製服和高跟涼鞋走上山,這就太奇怪了啊。”


    聽到這句話,葉默微微一愣,連忙看向那雙35碼的白色高跟涼鞋。


    那是在現場發現的,腳碼和被害人腳碼一致,確定就是被害人穿過的鞋。


    葉默將鞋子翻過來,看向鞋底。


    片刻後,葉默頓時發現了不對勁。


    “這雙鞋子是新鞋,鞋底磨損痕跡非常淺,根本不像是有人穿著爬過山的樣子。”


    聽言,張小凡也愣了愣。


    “你的意思是,被害人不是自己走上山的?”


    “沒錯,被害人的腳底和腳後跟都沒有起水泡或者脫皮,不像是穿著高跟涼鞋長途跋涉爬山之後的狀態。”


    “可雲峰山根本沒有大路,隻能徒步爬上去,背著一個人的話,尤其是死人的話,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


    “你說,雲峰山有沒有別的路可以通過交通工具上去?比如,先坐隔壁白雲山的纜車,再從白雲山上找路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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