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粼粼在水麵,望著前方的寧蘆城,李夢舟微微吐出口氣。


    葉桑榆蹲在小溪前洗了把臉,便突然站到李夢舟麵前,伸出了手。


    李夢舟以為葉桑榆要抱一下。


    像這種不算特別親密的親密動作,好像已經習以為常。


    李夢舟是無所謂的,毫不吝嗇自己的懷抱。


    葉桑榆小臉發燙,說道:“不是啦,我餓了,你給我吃的。”


    李夢舟便覺有些尷尬,訕訕的收迴張開的雙手,從包裹裏取出先前在另一座城裏購買的點心,遞到葉桑榆手裏。


    他發現葉桑榆的飯量似乎很大,時不時的便要討要吃物,而且一路走來,葉桑榆幾乎是吃遍了路過的所有城市裏的美食。


    這也導致李夢舟的路費極速減少,本來計算的應該差不多能夠到達都城,如今卻已經所剩無幾。


    像是頗有些抱怨,李夢舟嘟噥道:“我口袋裏已經沒有多少銀子了,估計還能勉強吃上一頓晚飯,若是省著一些,應該也足夠住客棧,但到了明天就真的身無分文了。”


    葉桑榆像是沒有聽到一樣,一邊吃著點心,嘴巴鼓鼓的含糊不清的說道:“那你可以順便在客棧裏打零工啊,洗洗碗端端盤子啥的,反正我跟著你,你得養活我。”


    李夢舟心說你要是我媳婦兒,那還說得過去,不然我憑啥養活你啊,關鍵你這麽能吃,我也養不起啊。


    看著苦著一張臉的李夢舟,葉桑榆笑嘻嘻的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臉,說道:“好啦,大不了我到城裏找個活計,繡繡花什麽的,也能掙些銀子。”


    李夢舟伸手抹掉被葉桑榆沾染在臉上的點心渣,認真的說道:“我是男人,哪能讓你去掙錢,你有這個心就好,不必擔心,我會想到辦法的。”


    葉桑榆的家世不簡單,這是李夢舟能夠認知到的,作為千金大小姐要是用繡花來掙銀子,實在有些丟份兒,而且李夢舟也不願意讓葉桑榆這麽做。


    但葉桑榆說出這番話,還是讓李夢舟很感動的,渾然忽略了他如今沒錢的窘迫都是因為葉桑榆才造成的。


    抖了抖身上不存在的塵土,李夢舟也到小溪邊洗了把臉,清水拍打在臉上,整個人都好像精神了不少。


    他身上穿著的依舊是一身黑,但已經不是原來的裝束,畢竟在花城同盟會的時候,他的衣服已經殘破的不能要了。


    除了林少雲送給他的一些衣物外,他如今穿著的是途徑某座城時,葉桑榆幫他買的衣服,雖然最後是李夢舟自己掏的銀子。


    黑色的衣服除了代表著李夢舟小時候的黑暗過往,也在於他當殺手的時候,黑色的衣服更容易隱藏,而且也不容易受髒,能夠穿很長時間,所以李夢舟不太喜歡白色的衣服。


    加上他的膚色略黑,穿白色的衣服就更不好看了。


    現在穿著的這身衣服倒是挺貴的,足足花了他八兩銀子,要知道在普通人家,一兩銀子省著用也夠花銷一個月的了,八兩銀子買一件衣服,在李夢舟看來,是十分沒必要且很白癡的行為。


    奈何這是葉桑榆看中的衣服,且他必須得穿著,就算心裏再別扭也不敢說什麽,而且貴的衣服穿起來果然很舒適。


    如果他現在的膚色再白淨一些,配上這一身八兩的衣袍,絕對有富家公子的做派,跟葉桑榆站在一起,倒是能夠相襯得上了。


    針對這一點,李夢舟還是很開心的。


    洗完臉迴到葉桑榆身邊,後者便又向他伸出了手。


    李夢舟以為她又要吃的,結果是葉桑榆說走累了,要讓他背著。


    最終當然還是李夢舟乖乖蹲下,葉桑榆歡喜的趴在他背上,兩個人朝著寧蘆城走去。


    背影在夕陽下被拉扯的很遠。


    ......


    現在是深秋季節,萬物凋零,遊人甚少,寧蘆城外看起來更是冷清得很。


    臨近傍晚,殘陽如血,火紅的雲霞映在寧蘆城上空,卻添一分寧靜。


    這時的李夢舟和葉桑榆已經並肩走在入城後的街道上。


    因為在城門口的時候葉桑榆便不讓李夢舟背她了,兩人關係稍近了一些,隻要不是太過分的接觸倒也不會介意,但這不代表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


    男子背著女子行路或許很浪漫,但在人前亦是有傷風化的事情,被人議論都是小的,尤其是姑娘家的清譽而言,就會是很嚴重的問題。


    或許修行者的世界裏,這些並非不能接受,但在世俗之中,男女授受不親乃是規矩,若不是夫妻,或是有血緣關係,但凡過分親密,雖不至於是什麽不可饒恕的大罪過,但姑娘家裏也算沒臉見人了。


    薑國的風氣還不算太傳統,但總歸也是有度的,要是在別的封建製度嚴謹的王朝,一對男女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親密舉動,就算是夫妻,也是不被認可的。


    葉桑榆害羞下又加緊張,也是情有可原的。


    李夢舟雖然不太在意這些,但也不能真的硬背著葉桑榆進城。


    兩人沉默著往前走著。


    許是趕路太疲憊,又加上銀子快花光了,他們也沒有了欣賞寧蘆城風景的念頭,且天色已暗,街道上也沒有了好玩的物事。


    除了想辦法掙些銀子外,首要的事還是要先找一家客棧住下再說。


    而且還要盡量找便宜一些的客棧,否則住處雖然有了,但晚上必定要餓肚子。


    便宜的客棧會有,但注定不會很大,地理位置也不會很好,他們左轉右轉,終於選定了一家客棧。


    李夢舟抬頭望去,四個大字很是醒目,果然是‘一家客棧’。


    客棧在深巷中,如果不是熟悉的人,還真的很難找到。


    迎麵客棧裏店小二走了出來,肩上搭著抹布,笑容滿麵的上前道:“客官是要打尖兒還是住店?”


    李夢舟掃視了一圈客棧裏的環境,略有些雜亂,但勉強說得過去,便隨口迴道:“住店。”


    店小二向來都是能說會道之人,而且基本上都是碎嘴子,他很有興致的說道:“客官到我們這裏來可是找對地方了,在整個寧蘆來說,我們一家客棧絕對是佳選,您別看我們店小,但正所謂麻雀雖小五髒俱全。


    客官瞧見沒有,咱店門前這杆旗子,那可是寧蘆有名的大才子題字,一家客官,像家一樣溫暖,到了這裏就跟自己家一樣,絕對住的舒服,而且那大才子還考上了功名,這幾個字可值錢了。”


    李夢舟聽得店小二囉嗦,不免有些鄙夷,莫說這小破店能有啥名頭,單單是那所謂的大才子題字,便顯得忒沒學問,還考取什麽功名,一聽就是瞎扯。


    但看著店小二似乎興致很高,他也難得開個玩笑,說道:“這裏不會是什麽黑店吧。”


    店小二卻是猛然正色道:“客官這是哪裏話,咱這兒可是正兒八經的正經生意,您看我這熱情招待勁兒就知道了,你到別處哪能受到這般待遇,更何況有大才子親自題名,這還不能證明一切嘛。”


    李夢舟是懶得聽他廢話,咂摸咂摸嘴,說道:“隨便找一間房吧。”


    店小二看了葉桑榆一眼,聽到隻要一間房,以為兩人是對小夫妻,便隻是笑了笑,不再說什麽,引著兩人進到大堂。


    開一間房的原因除了省錢之外,也是因為兩個人小半個月的相處都在一起,而且在花城也曾住過幾天,倒也不會有什麽別的想法。


    客棧有兩層,一樓大堂除了櫃台外,也僅有四五張桌子和配套的長凳,二樓是住人的地方,房間也並不是很多,此刻大堂並無客人,李夢舟猜測,可能這家客棧裏根本就沒有客人。


    櫃台裏麵倒是坐著一個人,是一個女子,年紀大約三十好幾,正百無聊賴的嗑著瓜子,她穿著綠蘿緞,緊緊地貼著身子,身形豐腴,再加上那徐娘半老的臉蛋,倒是透著一股不容忽視的誘惑力。


    老板娘聽到腳步聲,極為隨意的抬起頭來,見那左顧右盼的少女極為俊俏,不免眼前微亮,再見旁邊跟著店小二的年輕人,那挺拔的身姿,黢黑的臉龐,走起路來竟是不帶半點聲響,猶如星辰一般的眼眸掃視過來,還真有點帥氣。


    跟白淨的小少年相比,李夢舟當然算不上多帥,但氣質有時候比臉蛋有用的多了,而且棱角分明的臉龐,除了膚色黑了點外,在任何方麵都是不醜的,反而要比那些手不能提的文弱書生強多了。


    老板娘倒並非是被李夢舟吸引,而是隱隱從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種隱晦的氣息。


    並非是江湖氣,而是一種令人望之生寒的殺氣。


    老板娘認為自己絕對不會感知錯,除了她見過不少帶著殺氣的兇徒外,她自己本身也算是江湖人士,對這種氣息最為敏感。


    但這般殺氣出現在少年人身上,便稍微有些可怕了。


    屠夫身上會有殺氣,那是因為常年沾染血腥,但那隻是屬於下乘,若是真正殺人如麻的大盜馬匪之流,殺氣便更為濃厚,且稍微內斂,反而不易察覺。


    從這一點上來說,這少年便不是初入江湖的小白,而該是老江湖才會有的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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