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的沒法子講道理不說,還被人指著鼻子當街大罵。


    尤其其中罵得最兇的,還是個小男孩。


    張口閉口的,野女人拉著他不放。


    左右前後路過的人,都慢慢地圍了過來。


    聽了幾耳朵,有人就不信了。


    尤其是看到胡三哥的衣服時,更不信了。


    「你個大小夥子,怎麽能罵人呢。這個姑娘穿得可比你好多了,咋可能看得上你呢,拉你做甚,胡說了吧?」


    胡三哥正要說話,卻被嘴快的胡小弟給搶了話。


    「噫,你哪知道這其中的道道哇。這個女人是個野女人,以前從我們村跟人跑的。她看見我哥拉我哥,看見我拉我,給我嚇得。」


    胡小弟說得有鼻子有眼的,臉上的表情特別豐富,抽抽著小鼻子,一般人都會覺得,尤其小孩子是不撒謊的,旁邊有一半的人馬上就信了。


    鄭英秀聽到這話的時候,嘴唇和眉毛髮抖,眼睛發紅冒出了狠戾的目光。


    「你、你們都給我走著瞧。」


    鄭英秀跑了,但是沒有哭。


    胡幽看著她的背影有些出神,而胡幽的意識卻已經在聯絡著係統。


    「小麵,書上寫的她要幹什麽?」


    雖然書隻有小半本,但是還是記載了鄭英秀前期要幹的事兒。


    係統立即就說出了一個關鍵的事,


    「最近有一批文化人要送到附近村裏勞動,其中有幾個人都受到了她的特殊『關照』。」


    係統的提醒,讓胡幽想起來了,現在是1963年底了,很多文化人兒響應「勞動是光榮」的號召,都下鄉勞動,健身強體去了。


    胡幽心想,這個鄭英秀真不愧是運氣加身,居然還能想到這麽早就鋪關係,怪不得會成為一顆啟明星。


    結果係統卻驚唿了一聲,


    「主人,你怎麽沒有幽默感了呢?」


    胡幽立即就想到了,那些個被「關照」的人,一定是這個鄭英秀往上爬的墊腳石。


    「小寶,小寶?」


    胡三哥叫了幾聲胡幽,才把她的意識給喚迴來。


    胡三哥嘆了口氣,


    「那個女人確實不好惹,我們把她罵成那樣,她隻是跑了,連滴淚都沒流。」


    胡幽點點頭,立即就和胡三哥說,


    「這個女人不簡單,我們要離她遠一點。」


    胡三哥用手颳了下胡幽的鼻子,笑了笑。


    「我們平常就在村裏頭,也不出來,她想找事兒,也找不著我們。」


    胡幽心裏卻在說,用不了多久,我們村就會成為她的主戰場之一。


    最大的原因,就是這個女人的野心很大。


    當然,既然是原書女主,那她肯定是成功了。


    胡幽並不是要做什麽,隻是這個時代填肚子是第一要緊事,還有人時時琢磨著用害人而為自己的前程鋪路。


    這種人往往背景複雜,不缺吃喝,也有大把的人被她驅使。


    胡幽越想越頭疼,再看看自己的小手手,才13歲,什麽也做不了。


    忽然胡幽就想到個事,既然大家都要為吃喝穿衣拚命,那她就在這方麵多努力努力。


    這個時候,要是能給別人多吃口飯,就能救個人。


    打定了主意,胡幽也不再想這個鄭英秀了,除了要躲,還要想辦法給她填堵才行。


    否則,以這個女人做事的風格,一定將來會拿自己開刀。


    胡幽一想到符生,頭就大。


    可是,現在倆人差不多是一條船上的了,隻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哥,咱們迴去吧。」


    胡幽拉著胡小弟的小手,今天的胡小弟的表現也特別的好。


    胡幽都覺得胡小弟是天生的演員,隻是這個時代不需要這樣優秀演技的演員。


    迴到胡二哥的宿舍後,胡幽就立刻就上了炕。


    晚上又是吃的胡二哥食堂的飯,胡幽很艱難地吃了半個黑饃。


    連胡小弟都能吃得很香,胡幽覺得自己也能行。


    也幸好黑饃不大,但有些瓷實,胡幽吃了半塊黑饃,喝了三大碗菜湯。


    即使現在迴了二哥住的宿舍裏頭,也覺得嗓子就像刀割開一樣。


    胡幽一直撐著不睡,等到門外再也聽不到動靜的時候,胡幽走到窗戶邊,撩開一點窗簾縫隙,朝外麵看了看。


    隻能看到月光下泛著白光的地麵,沒有任何人影。


    放下窗簾後,胡幽鬆了口氣。


    「小麵,把加工器放出來吧。」


    胡幽感嘆做雙襪子多麽的不易,而來到胡二哥這裏,也算是個好事兒,可以成功避開所有人。


    現在屋子裏就胡幽一個,胡三哥、胡小弟都跟著胡二哥去了別的空宿舍住去了。


    胡幽覺得快撐不住的時候,一直不停地點頭,就聽到一聲輕響。


    「嗒」


    胡幽覺得一定是天太晚了,自己眼花了。


    那塊閃著光亮,絲滑如巧克力般的流線感,到底是個什麽東西?


    胡幽從炕上爬起來,走到加工器旁邊,就看到一個方方正正的東西,被放在加工器的頂上。


    胡幽伸手把這塊東西拿過來時,確定是塊布。滑得不可思議,而且衣服像是加了光一樣,這塊布要是做條裙子,一定美極了。


    但是,這個年代的主流是簡樸和實用,在村裏麵要幹活的,越是撕不爛的衣服,越受歡迎,而且沒人穿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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