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血腥味
烤肉,終於在服務員,以及周圍幾桌震驚而鄙夷的注視下結束了。
這裏的肉是好吃,配菜,同樣有味道,但並不是說,到了這裏,就不用注意形象了。
就算不是西餐廳那麽安靜,也不至於像大排檔一樣。畢竟這裏不單單是招待國內的吃貨,連帶國外的友人,也相當多慕名而來的。
所以,這裏裝修也好,服務也罷,雖然保留了很多傳統元素,但還算安靜,來就餐的,也都有意的收斂。
像這麽個吃法,在這同樣很丟人。就算不是自助餐,自己花錢買,也讓人感覺沒素質。
沒吃過肉嗎?
封朗他們可沒人在乎,不是臉皮厚,自己花錢吃飯,就算四人吃了十人還不止的量又怎麽樣?
出了門口,金雪看了眼另一個方向,迴頭笑道:“怎麽樣,吃貨們,肚子還有地方嗎?”
“有!”
金誌傑和金蕾異口同聲的說道,眼睛裏,更是冒出了無數美食的影子。
“炸醬麵……”金雪笑眯眯的站住腳,慢聲細語,拖著長音說了個名字。
“好!”
金誌傑和金蕾兩眼冒光,根本就沒過腦子,又是同聲喊道。
炸醬麵……
封朗詫異了下。
聽著就是麵條吧,跟西紅柿雞蛋麵估計一樣,隻是炸醬做鹵汁吧,至於嗎……
他念頭剛轉,金雪忍不住了,笑道:“不去!”
“啊?!”
金蕾和金誌傑小臉一跨,大失所望。
“不過呢……”金雪還拖著長音。
這迴金誌傑和金蕾沒有搶答,都盯著金雪,等答案。
金雪看弟弟妹妹那小眼神,不忍逗她們了,笑著說道:“剛吃完肉,是不是該來點有助消化的甜點啊?”
“對。”金誌傑一下來了精神,“這會吃糖耳朵最合適了。”
“少來,那麽油。”金蕾反對道:“開胃消化,當然是糖卷果了。”
“答對。”金雪笑眯眯的指了下小妹。
金蕾難得露出得意的神色,不再那麽內向的趕腳。
“還不是你們女生喜歡吃……”金誌傑不情願的嘟囔了句,顯然,他更喜歡那個什麽糖耳朵。
封朗,這會其實跟剛才沒啥兩樣,聽啥都懵。他哪裏知道什麽叫糖耳朵,什麽叫糖卷果,味道,當然更不知道了。
糖耳朵,其實簡單說就是麵炸的食品,精心配上糖,吃著香甜可口,油而不膩。
而糖卷果,說道就多多了,不但主料是山藥和大棗,輔料,更是有青梅,桃仁,瓜仁之類的,既有藥用價值,又酸甜可口,滿口留香,不單單女士愛吃,男的,同樣喜歡。
他是無所謂了,金誌傑更是拗不過兩個姐姐了。再說,糖卷果他也喜歡的,隻是更想吃糖耳朵罷了。
於是,四人溜達著,從對麵的街往迴返,因為迴去的路上,就有一家賣糖卷果的。雖然不是老店,可也味道不算太差。
走了幾步,封朗好奇的問道:“小傑,你們說的炸醬麵有什麽特殊嗎?”
“當然了。”金誌傑拽著他的胳膊仰臉說道:“老北京炸醬麵相當好吃了,可不是單純的麵條那麽簡單啊,而且正宗的店裏都是男夥計,絕沒有女服務員;門口有迎客的夥計,一口地道的北京腔,還是古時候飯莊迎客的習慣,都要喊的。而且你知道嗎三哥,他們菜單上除了傳統的炸醬麵,還有各種小吃,比如豆汁、焦圈、芥末墩、麻豆腐、炸灌腸、豌豆黃這些,一個店能省去轉好多地方呢,味道還正宗。”
這麽多……
封朗聽的吞了口口水,決定啥時候去嚐嚐。
他哪裏知道,既然是吃貨的世界,又怎麽會隻有這幾樣呢?這裏原來是皇城,先不說天下好東西都在皇宮,導致各地精粹匯聚,就是說這是天子腳下,那也是人們心目中發財,又安穩的地界啊。
所以,這裏早年的時候,什麽雜耍,什麽各種吃,各種玩,唱,簡直就是囊括了整個華夏的民間文化。
他想吃全,恐怕就算半月,一圈圈的從二環內開始,轉到四環,他也吃不完,吃不全。
太多了。
糖卷果入口,他著實驚歎了。
軟綿香甜,略帶酸口,吃著滿口生津,胃口真的大開。
不說滋補那些看不到的,就單單口感,他就明白了,這些他們說的吃的,絕對不是哪都能吃到的。
“好吃!”封朗咽下嘴裏的食物,由衷讚道。
“好吃吧,三哥。”金誌傑也忘了糖耳朵這迴事了,嘴裏嚼著,腳下沒停的說道:“三姐,咱去護國寺吧。”
護國寺?
封朗思維再次斷線。
他不知道小屁孩吃的正香,怎麽又想起去寺廟了?難道那裏的齋菜也是他喜愛的?
金蕾扭頭看向三姐,不知道是不是能得到批準。反正,她是不敢問,也就金誌傑這個家裏的老嘎達才能吐出點要求,雖然不一定會同意,起碼不會挨訓。
“想得美。”金雪象征性的敲了金誌傑腦袋一下,說道:“這是後海啊,在鼓樓這呢,去護國寺也不是一公裏兩公裏的,你想什麽呢。”
“那怕啥啊三姐,咱雇個黃包車不就……”金誌傑無所謂的說道。
可才說到半截,就被金雪再次一個爆栗打斷,訓斥道:“好幾公裏,你叫人力黃包車?嗯?是不是皮癢了?”
“不叫就不叫,幹嘛打我……”金誌傑嘟囔了句,但並沒有生氣的味道。
金蕾嫣然一笑,伸手點了下金誌傑的小腦袋,似乎是嘲笑,又好像是安慰。
而金誌傑晃腦袋躲了下,扭頭呲牙一笑,並沒有小孩子脾氣的表現。
姐弟三個不誇張,不惱怒的打鬧,讓封朗看的心裏非常的舒服,還有向往。
他從小很少跟其他孩子玩,除了武哥帶著,基本上都是獨來獨往,不是不合群,而是打獵,根本沒時間玩。就算跟村裏小夥伴玩,也沒有這種親情的感受啊。
跟武哥在一起,那更是話少,因為大多時候除了悶頭趕路,就是靜靜的等待獵物,所以,這種溫馨,還真的觸動了他。
封朗很好奇報國寺有什麽,將手裏的紙扔進垃圾桶,上前一步問道:“小傑,你去報國寺幹嘛?”
“吃好吃的啊。”金誌傑咽下嘴裏的食物,側過身,歪頭看著封朗說道:“那好吃的可多呢。”
好多……
封朗沒轉過彎來,還是不明白寺廟,有什麽好吃的。
“三哥。”金誌傑側著身子,腳步不停的說道:“你不知道,報國寺好吃的可多了,有奶油炸糕,艾窩窩……”
他話音未落,腳下絆了下,一個踉蹌就撲了出去。
封朗手疾眼快,一伸手,一把抓住了金誌傑揚起的手,但沒敢用勁拉,怕抻著他的小胳膊。
金誌傑在三姐和老姐看來,要扶的一刻,一驚,扔掉了手裏沒吃完的糖卷果,手下意識的就要撐地。
可就在身體前傾的瞬間,被封朗拽住了,避免了狗啃泥的尷尬。
他雖然沒倒,但伸出的手卻按在了從旁邊經過的一人身上。
那人一驚,腳下一旋,在他的手挨上身體的同時,一晃就出去了半米開外,同時扭過身來,一手下意識的按向腰間,眼中寒光一閃,鎖定了還伸著手的金誌傑。
那人還有個同伴,也一驚,頓住腳步的一刻,一腳在前,一腳在後,膝蓋略彎,肌肉緊繃,就跟一頭兇獸一般,鎖定金誌傑,做出了要反擊的動作。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金雪忙道歉,同時一把抓住金誌傑的胳膊,拉起他訓道:“走路不看著點,毛楞什麽?”
那倆人這會也看清金誌傑是個孩子,地上掉了食物也說明,這是逛夜市的。
知道是誤會,也沒有啥損失,紛紛站直身子,禮貌的微微一躬,扭頭離去。
他們並不知道,他們轉身的一刻,封朗的眼睛虛了虛。
封朗從轉身那人身上感受到了殺氣,一股有血腥味的殺氣,也感受到了倆人蓄勢時的緊張。
其實,他可以做出更多的反應,但沒做而已,金誌傑差點撲到那人身上,他完全可以全部擋住的,隻是怕嚇到行人,也不想過多暴露點啥而已。
但那倆人的反應,在那人移動的一刻他就捕捉到了,別說那人按向腰間有什麽想法,就算他拽出手槍,都沒機會抬起來。
封朗的速度,不用暗器,這倆人也唿吸間就會被擊潰的。
這倆什麽人?
封朗本來不願多事,但他從倆人身上嗅到的血腥味,讓他不得不多想。
他之所以被批準帶槍,帶刀,還穿著連體服,不就是因為他會成為幽焰的目標嗎?
今晚兩次碰到有殺氣的人倒是沒啥,但這倆人顯然剛殺過人,他不會判斷錯的。
後麵那人斜跨個小包,看著有點分量,要不是金雪,金蕾,還有一個孩子,金誌傑在身邊,他會毫不猶豫的攔住問問的,看是不是跟自己有關。
哪有那麽巧,一個晚上連續碰到兩撥有殺氣的人?而且這倆身上的血腥味,別人不見得嗅到,他可是獵人,就算對方擰脖子殺人,那種味道依舊存在。
他幫忙扶正金誌傑,但注意力一直在前麵倆人身上,隻是沒抬頭罷了。
但他不會這會做出什麽來,畢竟身邊還有三個不應該卷入的,不說普通人,起碼不是上戰場的人。
烤肉,終於在服務員,以及周圍幾桌震驚而鄙夷的注視下結束了。
這裏的肉是好吃,配菜,同樣有味道,但並不是說,到了這裏,就不用注意形象了。
就算不是西餐廳那麽安靜,也不至於像大排檔一樣。畢竟這裏不單單是招待國內的吃貨,連帶國外的友人,也相當多慕名而來的。
所以,這裏裝修也好,服務也罷,雖然保留了很多傳統元素,但還算安靜,來就餐的,也都有意的收斂。
像這麽個吃法,在這同樣很丟人。就算不是自助餐,自己花錢買,也讓人感覺沒素質。
沒吃過肉嗎?
封朗他們可沒人在乎,不是臉皮厚,自己花錢吃飯,就算四人吃了十人還不止的量又怎麽樣?
出了門口,金雪看了眼另一個方向,迴頭笑道:“怎麽樣,吃貨們,肚子還有地方嗎?”
“有!”
金誌傑和金蕾異口同聲的說道,眼睛裏,更是冒出了無數美食的影子。
“炸醬麵……”金雪笑眯眯的站住腳,慢聲細語,拖著長音說了個名字。
“好!”
金誌傑和金蕾兩眼冒光,根本就沒過腦子,又是同聲喊道。
炸醬麵……
封朗詫異了下。
聽著就是麵條吧,跟西紅柿雞蛋麵估計一樣,隻是炸醬做鹵汁吧,至於嗎……
他念頭剛轉,金雪忍不住了,笑道:“不去!”
“啊?!”
金蕾和金誌傑小臉一跨,大失所望。
“不過呢……”金雪還拖著長音。
這迴金誌傑和金蕾沒有搶答,都盯著金雪,等答案。
金雪看弟弟妹妹那小眼神,不忍逗她們了,笑著說道:“剛吃完肉,是不是該來點有助消化的甜點啊?”
“對。”金誌傑一下來了精神,“這會吃糖耳朵最合適了。”
“少來,那麽油。”金蕾反對道:“開胃消化,當然是糖卷果了。”
“答對。”金雪笑眯眯的指了下小妹。
金蕾難得露出得意的神色,不再那麽內向的趕腳。
“還不是你們女生喜歡吃……”金誌傑不情願的嘟囔了句,顯然,他更喜歡那個什麽糖耳朵。
封朗,這會其實跟剛才沒啥兩樣,聽啥都懵。他哪裏知道什麽叫糖耳朵,什麽叫糖卷果,味道,當然更不知道了。
糖耳朵,其實簡單說就是麵炸的食品,精心配上糖,吃著香甜可口,油而不膩。
而糖卷果,說道就多多了,不但主料是山藥和大棗,輔料,更是有青梅,桃仁,瓜仁之類的,既有藥用價值,又酸甜可口,滿口留香,不單單女士愛吃,男的,同樣喜歡。
他是無所謂了,金誌傑更是拗不過兩個姐姐了。再說,糖卷果他也喜歡的,隻是更想吃糖耳朵罷了。
於是,四人溜達著,從對麵的街往迴返,因為迴去的路上,就有一家賣糖卷果的。雖然不是老店,可也味道不算太差。
走了幾步,封朗好奇的問道:“小傑,你們說的炸醬麵有什麽特殊嗎?”
“當然了。”金誌傑拽著他的胳膊仰臉說道:“老北京炸醬麵相當好吃了,可不是單純的麵條那麽簡單啊,而且正宗的店裏都是男夥計,絕沒有女服務員;門口有迎客的夥計,一口地道的北京腔,還是古時候飯莊迎客的習慣,都要喊的。而且你知道嗎三哥,他們菜單上除了傳統的炸醬麵,還有各種小吃,比如豆汁、焦圈、芥末墩、麻豆腐、炸灌腸、豌豆黃這些,一個店能省去轉好多地方呢,味道還正宗。”
這麽多……
封朗聽的吞了口口水,決定啥時候去嚐嚐。
他哪裏知道,既然是吃貨的世界,又怎麽會隻有這幾樣呢?這裏原來是皇城,先不說天下好東西都在皇宮,導致各地精粹匯聚,就是說這是天子腳下,那也是人們心目中發財,又安穩的地界啊。
所以,這裏早年的時候,什麽雜耍,什麽各種吃,各種玩,唱,簡直就是囊括了整個華夏的民間文化。
他想吃全,恐怕就算半月,一圈圈的從二環內開始,轉到四環,他也吃不完,吃不全。
太多了。
糖卷果入口,他著實驚歎了。
軟綿香甜,略帶酸口,吃著滿口生津,胃口真的大開。
不說滋補那些看不到的,就單單口感,他就明白了,這些他們說的吃的,絕對不是哪都能吃到的。
“好吃!”封朗咽下嘴裏的食物,由衷讚道。
“好吃吧,三哥。”金誌傑也忘了糖耳朵這迴事了,嘴裏嚼著,腳下沒停的說道:“三姐,咱去護國寺吧。”
護國寺?
封朗思維再次斷線。
他不知道小屁孩吃的正香,怎麽又想起去寺廟了?難道那裏的齋菜也是他喜愛的?
金蕾扭頭看向三姐,不知道是不是能得到批準。反正,她是不敢問,也就金誌傑這個家裏的老嘎達才能吐出點要求,雖然不一定會同意,起碼不會挨訓。
“想得美。”金雪象征性的敲了金誌傑腦袋一下,說道:“這是後海啊,在鼓樓這呢,去護國寺也不是一公裏兩公裏的,你想什麽呢。”
“那怕啥啊三姐,咱雇個黃包車不就……”金誌傑無所謂的說道。
可才說到半截,就被金雪再次一個爆栗打斷,訓斥道:“好幾公裏,你叫人力黃包車?嗯?是不是皮癢了?”
“不叫就不叫,幹嘛打我……”金誌傑嘟囔了句,但並沒有生氣的味道。
金蕾嫣然一笑,伸手點了下金誌傑的小腦袋,似乎是嘲笑,又好像是安慰。
而金誌傑晃腦袋躲了下,扭頭呲牙一笑,並沒有小孩子脾氣的表現。
姐弟三個不誇張,不惱怒的打鬧,讓封朗看的心裏非常的舒服,還有向往。
他從小很少跟其他孩子玩,除了武哥帶著,基本上都是獨來獨往,不是不合群,而是打獵,根本沒時間玩。就算跟村裏小夥伴玩,也沒有這種親情的感受啊。
跟武哥在一起,那更是話少,因為大多時候除了悶頭趕路,就是靜靜的等待獵物,所以,這種溫馨,還真的觸動了他。
封朗很好奇報國寺有什麽,將手裏的紙扔進垃圾桶,上前一步問道:“小傑,你去報國寺幹嘛?”
“吃好吃的啊。”金誌傑咽下嘴裏的食物,側過身,歪頭看著封朗說道:“那好吃的可多呢。”
好多……
封朗沒轉過彎來,還是不明白寺廟,有什麽好吃的。
“三哥。”金誌傑側著身子,腳步不停的說道:“你不知道,報國寺好吃的可多了,有奶油炸糕,艾窩窩……”
他話音未落,腳下絆了下,一個踉蹌就撲了出去。
封朗手疾眼快,一伸手,一把抓住了金誌傑揚起的手,但沒敢用勁拉,怕抻著他的小胳膊。
金誌傑在三姐和老姐看來,要扶的一刻,一驚,扔掉了手裏沒吃完的糖卷果,手下意識的就要撐地。
可就在身體前傾的瞬間,被封朗拽住了,避免了狗啃泥的尷尬。
他雖然沒倒,但伸出的手卻按在了從旁邊經過的一人身上。
那人一驚,腳下一旋,在他的手挨上身體的同時,一晃就出去了半米開外,同時扭過身來,一手下意識的按向腰間,眼中寒光一閃,鎖定了還伸著手的金誌傑。
那人還有個同伴,也一驚,頓住腳步的一刻,一腳在前,一腳在後,膝蓋略彎,肌肉緊繃,就跟一頭兇獸一般,鎖定金誌傑,做出了要反擊的動作。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金雪忙道歉,同時一把抓住金誌傑的胳膊,拉起他訓道:“走路不看著點,毛楞什麽?”
那倆人這會也看清金誌傑是個孩子,地上掉了食物也說明,這是逛夜市的。
知道是誤會,也沒有啥損失,紛紛站直身子,禮貌的微微一躬,扭頭離去。
他們並不知道,他們轉身的一刻,封朗的眼睛虛了虛。
封朗從轉身那人身上感受到了殺氣,一股有血腥味的殺氣,也感受到了倆人蓄勢時的緊張。
其實,他可以做出更多的反應,但沒做而已,金誌傑差點撲到那人身上,他完全可以全部擋住的,隻是怕嚇到行人,也不想過多暴露點啥而已。
但那倆人的反應,在那人移動的一刻他就捕捉到了,別說那人按向腰間有什麽想法,就算他拽出手槍,都沒機會抬起來。
封朗的速度,不用暗器,這倆人也唿吸間就會被擊潰的。
這倆什麽人?
封朗本來不願多事,但他從倆人身上嗅到的血腥味,讓他不得不多想。
他之所以被批準帶槍,帶刀,還穿著連體服,不就是因為他會成為幽焰的目標嗎?
今晚兩次碰到有殺氣的人倒是沒啥,但這倆人顯然剛殺過人,他不會判斷錯的。
後麵那人斜跨個小包,看著有點分量,要不是金雪,金蕾,還有一個孩子,金誌傑在身邊,他會毫不猶豫的攔住問問的,看是不是跟自己有關。
哪有那麽巧,一個晚上連續碰到兩撥有殺氣的人?而且這倆身上的血腥味,別人不見得嗅到,他可是獵人,就算對方擰脖子殺人,那種味道依舊存在。
他幫忙扶正金誌傑,但注意力一直在前麵倆人身上,隻是沒抬頭罷了。
但他不會這會做出什麽來,畢竟身邊還有三個不應該卷入的,不說普通人,起碼不是上戰場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