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巧合嗎?這真的是閉著眼挑中的自己?今天的巧合有點多,林啟風忍不住開始懷疑。
“來,讓我們有請這位年輕的帥哥登台。”主持人沒給林啟風思考的時間,剛才嚐到了甜頭,直接帶動觀眾氣氛道。
唱歌這種事,林啟風從來都不害怕,別人可能會怯場,或者怕唱的不好丟人,林啟風從來不這麽想,當了大半輩子老師,怯場這種事,根本不存在。
他唱歌既不要錢、也不要命,唱的是心情。
既然被選中了,觀眾又這麽熱情,那就去,至於好聽不好聽的,管他呢,反正不好聽了,難受的又不會是他,他唱的高興就好。
從容起身,步履穩健,站在台上時才想起來,還不知道唱什麽歌呢。
前些天經常聽歌,倒也記得一些經典老歌,可此刻腦袋裏第一時間想起的,卻是一首後世的經典歌曲。
這歌剛火起來的時候,兒子特別愛聽,每次迴家,放的全是這首歌,林啟風對此一直嗤之以鼻。
二十幾歲的小年輕,整天聽一首,太矯情。
可兒子難得迴家一趟,也沒好開口,沒辦法,自己也隻能跟著聽了。
一遍一遍聽下來,慢慢覺得還挺有味道的,自己也喜歡上了,有事沒事總會不自覺的哼上兩句,直到被媳婦質問日夜思念的人是誰,這才作罷。
想到兒子,林啟風突然有點傷感,站在台上聲音低沉道:“一首,送給我日夜思念的人。“
可惜沒有吉他,就是有他也不會用,清了清嗓子,然後開始唱起來:
那是我日夜思念
深深愛著的人呐
到底我該如何表達
她會接受我嗎
……
真正的夢想、愛情、友誼,從來不會因為時間流逝而褪色,反而更顯珍貴。
在這詩和遠方的純真年代,更能打動人心。
林啟風唱的不算好,甚至具體歌詞都有點記不清了,就這麽磕磕絆絆唱下來,非但沒被趕下台,底下觀眾反而漸漸安靜下來。
一曲唱罷,林啟風看得分明,緊挨著台下那位地中海大叔,不知道想起了誰,眼眶裏居然掛了淚,這也是個矯情人啊。
“唱的好。”
不知道是誰帶頭喊了一句,觀眾也像一下子清醒過來,掌聲雷動,叫好聲不絕於耳。
“再來一首。”
又是被人帶了個頭,觀眾也開始跟著起哄,看那股熱情勁,這次像是真心的。
“來不了了,就會這一首,還是把舞台留給下一位幸運觀眾吧。”林啟風笑著說完,直接溜下台。
主持人登台,先對林啟風一頓猛誇,然後開始繼續選人。
林啟風沒管他,徑直迴到包間。
“哥,唱的真好。”剛坐下,胡同就衝他伸出大拇指,一臉崇拜,就是眼睛有點紅。
難道他也被我唱哭了?林啟風心裏疑惑,直接問了出來:“你眼睛怎麽了?”
“哦,沒事,剛才不小心迷了眼。”胡同隨意道,接著換個表情,笑道:“哥,我剛才頭起的怎麽樣,氣氛熱不熱烈,觀眾熱不熱情。”
有點邀功請賞的意思。
林啟風瞬間恍然,感情剛才那兩句是胡同喊得,差點就要返場再來一首,這可是義務勞動,沒有報酬的。
一時間,林啟風有點哭笑不得,胡同也是好心,怕他下不來台,隻能無奈誇了句:“幹得不錯。”
“嘿嘿嘿……”胡同一陣傻笑,接著喝起了酒。
房間裏,宋雪晴睜開眼,裝作隨意的擦了一下眼角,看向許英道:“覺得怎麽樣?”
“調兒不錯,歌詞也挺感人,就是唱功……嗯,有點拖後腿,整體來說是首好歌,換個人來唱,應該能火。”許英閉上眼,搖頭晃腦仔細迴想,認真評價道。
宋雪晴楞了一下,然後沒好氣道:“歌怎麽樣,我不比你懂,還要你來評價?我是問你人怎麽樣,看出什麽來沒。”
“啊?哦,嗯……你這麽一問,倒還真的有點不一樣,這歌以前沒聽過,難道是他自己寫的?可是也不應該啊,唱成這樣還能寫歌?
而且,要是個普通人,突然要在兩百多人麵前唱歌,應該像第一個人那樣,緊張到變調才對,而他卻很從容,似乎一點都不怯場,這不像是一個普通人應該有的心態。“許英有點尷尬,應了兩句之後,越想越覺得奇怪。
宋雪晴點點頭,跟她想的一樣,沉默一下道:“還是再多接觸一下,不要太刻意,免得讓他反感。”
“放心。”許英迴了句。
互動遊戲沒玩幾輪,又挑了兩個倒黴蛋上台,其中一個自己把自己唱哭之後,遊戲就宣告結束了。
接下來舞廳開放,由於場地有限,不可能所有人同時上場,積極的人,早早就找好舞伴,等在邊上,剛開始就下了場,看表情跳的挺開心。
沒輪到的人也不生氣,喝著酒看著他們跳,一樣笑得開心。
跳完舞後,重新換上了歌手,是不是職業的不知道,反正唱功不錯。
林啟風沒下場跳舞,他不會,胡同也沒下場跳舞,沒人找他當舞伴。
時間不知不覺來到十一點多,已經很晚了。
林啟風一晚上喝了五瓶啤酒,感覺有點醉意,起身對胡同道:“時間不早了,你還玩不,不玩咱就準備撤了。”
“不玩了,沒勁。”對於沒人找他跳舞這事,胡同耿耿於懷,再待著也沒了興趣,說了句之後,起身跟著林啟風準備離開。
“哥,等一下。”
倆人剛走到門口,胡同突然開了口,然後就見他又跑過去,迴來時拎著兩瓶啤酒,塞給林啟風道:“哥,拿著,迴家喝,這東西在外麵買還挺費勁的。”
林啟風一手一瓶啤酒,整個人都哭笑不得,這尼瑪白吃白喝,還要白拿,別說賺錢了,能留個褲衩就算不錯了,這要不倒閉關門,簡直沒有天理。
不過轉念一想,關門對許英來說,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馬上就83年了,開舞廳風險還是挺大,就當拯救失足青年了吧。
這麽一想,頓時覺得自己的行為高尚起來,走出門時,對胡同說道:“既然人家給麵子,以後記得多來捧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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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這種事,林啟風從來都不害怕,別人可能會怯場,或者怕唱的不好丟人,林啟風從來不這麽想,當了大半輩子老師,怯場這種事,根本不存在。
他唱歌既不要錢、也不要命,唱的是心情。
既然被選中了,觀眾又這麽熱情,那就去,至於好聽不好聽的,管他呢,反正不好聽了,難受的又不會是他,他唱的高興就好。
從容起身,步履穩健,站在台上時才想起來,還不知道唱什麽歌呢。
前些天經常聽歌,倒也記得一些經典老歌,可此刻腦袋裏第一時間想起的,卻是一首後世的經典歌曲。
這歌剛火起來的時候,兒子特別愛聽,每次迴家,放的全是這首歌,林啟風對此一直嗤之以鼻。
二十幾歲的小年輕,整天聽一首,太矯情。
可兒子難得迴家一趟,也沒好開口,沒辦法,自己也隻能跟著聽了。
一遍一遍聽下來,慢慢覺得還挺有味道的,自己也喜歡上了,有事沒事總會不自覺的哼上兩句,直到被媳婦質問日夜思念的人是誰,這才作罷。
想到兒子,林啟風突然有點傷感,站在台上聲音低沉道:“一首,送給我日夜思念的人。“
可惜沒有吉他,就是有他也不會用,清了清嗓子,然後開始唱起來:
那是我日夜思念
深深愛著的人呐
到底我該如何表達
她會接受我嗎
……
真正的夢想、愛情、友誼,從來不會因為時間流逝而褪色,反而更顯珍貴。
在這詩和遠方的純真年代,更能打動人心。
林啟風唱的不算好,甚至具體歌詞都有點記不清了,就這麽磕磕絆絆唱下來,非但沒被趕下台,底下觀眾反而漸漸安靜下來。
一曲唱罷,林啟風看得分明,緊挨著台下那位地中海大叔,不知道想起了誰,眼眶裏居然掛了淚,這也是個矯情人啊。
“唱的好。”
不知道是誰帶頭喊了一句,觀眾也像一下子清醒過來,掌聲雷動,叫好聲不絕於耳。
“再來一首。”
又是被人帶了個頭,觀眾也開始跟著起哄,看那股熱情勁,這次像是真心的。
“來不了了,就會這一首,還是把舞台留給下一位幸運觀眾吧。”林啟風笑著說完,直接溜下台。
主持人登台,先對林啟風一頓猛誇,然後開始繼續選人。
林啟風沒管他,徑直迴到包間。
“哥,唱的真好。”剛坐下,胡同就衝他伸出大拇指,一臉崇拜,就是眼睛有點紅。
難道他也被我唱哭了?林啟風心裏疑惑,直接問了出來:“你眼睛怎麽了?”
“哦,沒事,剛才不小心迷了眼。”胡同隨意道,接著換個表情,笑道:“哥,我剛才頭起的怎麽樣,氣氛熱不熱烈,觀眾熱不熱情。”
有點邀功請賞的意思。
林啟風瞬間恍然,感情剛才那兩句是胡同喊得,差點就要返場再來一首,這可是義務勞動,沒有報酬的。
一時間,林啟風有點哭笑不得,胡同也是好心,怕他下不來台,隻能無奈誇了句:“幹得不錯。”
“嘿嘿嘿……”胡同一陣傻笑,接著喝起了酒。
房間裏,宋雪晴睜開眼,裝作隨意的擦了一下眼角,看向許英道:“覺得怎麽樣?”
“調兒不錯,歌詞也挺感人,就是唱功……嗯,有點拖後腿,整體來說是首好歌,換個人來唱,應該能火。”許英閉上眼,搖頭晃腦仔細迴想,認真評價道。
宋雪晴楞了一下,然後沒好氣道:“歌怎麽樣,我不比你懂,還要你來評價?我是問你人怎麽樣,看出什麽來沒。”
“啊?哦,嗯……你這麽一問,倒還真的有點不一樣,這歌以前沒聽過,難道是他自己寫的?可是也不應該啊,唱成這樣還能寫歌?
而且,要是個普通人,突然要在兩百多人麵前唱歌,應該像第一個人那樣,緊張到變調才對,而他卻很從容,似乎一點都不怯場,這不像是一個普通人應該有的心態。“許英有點尷尬,應了兩句之後,越想越覺得奇怪。
宋雪晴點點頭,跟她想的一樣,沉默一下道:“還是再多接觸一下,不要太刻意,免得讓他反感。”
“放心。”許英迴了句。
互動遊戲沒玩幾輪,又挑了兩個倒黴蛋上台,其中一個自己把自己唱哭之後,遊戲就宣告結束了。
接下來舞廳開放,由於場地有限,不可能所有人同時上場,積極的人,早早就找好舞伴,等在邊上,剛開始就下了場,看表情跳的挺開心。
沒輪到的人也不生氣,喝著酒看著他們跳,一樣笑得開心。
跳完舞後,重新換上了歌手,是不是職業的不知道,反正唱功不錯。
林啟風沒下場跳舞,他不會,胡同也沒下場跳舞,沒人找他當舞伴。
時間不知不覺來到十一點多,已經很晚了。
林啟風一晚上喝了五瓶啤酒,感覺有點醉意,起身對胡同道:“時間不早了,你還玩不,不玩咱就準備撤了。”
“不玩了,沒勁。”對於沒人找他跳舞這事,胡同耿耿於懷,再待著也沒了興趣,說了句之後,起身跟著林啟風準備離開。
“哥,等一下。”
倆人剛走到門口,胡同突然開了口,然後就見他又跑過去,迴來時拎著兩瓶啤酒,塞給林啟風道:“哥,拿著,迴家喝,這東西在外麵買還挺費勁的。”
林啟風一手一瓶啤酒,整個人都哭笑不得,這尼瑪白吃白喝,還要白拿,別說賺錢了,能留個褲衩就算不錯了,這要不倒閉關門,簡直沒有天理。
不過轉念一想,關門對許英來說,也未嚐不是一件好事,馬上就83年了,開舞廳風險還是挺大,就當拯救失足青年了吧。
這麽一想,頓時覺得自己的行為高尚起來,走出門時,對胡同說道:“既然人家給麵子,以後記得多來捧捧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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