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不管是騸馬、打鬃還是馴馬壓生個子都是一個人完成套馬過程,眾馬倌從來沒見過這麽難套,性子這麽烈的馬。馬倌們都勸哈森放棄吧,哈森的牛脾氣上來了說:蒙古人自古好騎烈馬,越是性子烈的馬訓出來越是千裏良駒,給你們一個隻會拉車耕地的馬你們肯要嗎。眾人執拗不過,隻得隨他去。不過巴森一想這樣總歸不是辦法,百年不遇的烈馬這樣肯定套不住,巴森邊想邊帶著人騎著馬不緊不慢的向著馬群小跑。
剛才衝散的馬群又從新聚攏到一起,馬是群居動物輕易不會分群,除非有狼群或者風暴打雷等特別惡劣的天氣,一般都會由兒馬子管著合成一群。這樣的特點有利也有弊,利是不必一個一個去管,隻要管好頭馬就行了。弊是要避免兩個馬群遇到一起,要是兩個馬群混在一起想把它們分開可不容易。平時在一個群裏的兒馬子們隻要不是騍馬發情季節大家都各守本分相安無事。但兩群陌生的馬碰到一起這兩群幾十個兒馬子就會展開生死大戰,各自護衛自己的領地與家族成員。兒馬子一旦開戰馬倌根本插不上手,隻能等他們分出勝負再把兩群馬分開,然後再按照原來的建製把各自群裏的馬單個撥出來物歸原主。這個過程是十分痛苦的,幸虧蒙古馬倌都有超強的記憶力,能記得住自己馬群裏的每一匹馬,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幾個人穩定住了馬群,這次沒有直接拎著套馬杆衝上去。哈森想了想說:咱們經常在馬群裏套馬,每次拎著杆子向馬群裏紮馬群就知道咱們幹什麽了,肯定炸群,一般的馬很快就套住了,這匹烈馬這樣可能不行。他看了看在馬群中間的“火焰”說:這次它變聰明了,咱們要是還像上次那樣肯定連它的邊都貼不上。看它脖子上還留著折斷的套馬杆和牛皮條擰成的套索,巴森一提馬韁繩慢步向馬群走去,示意布赫跟著他,布赫心領神會的和巴森並排向“火焰”走去。布赫是巴森手下的得力幹將,比巴森小幾歲,力大如牛,勇敢,果斷,經驗豐富,和哈森在一個馬群。這次馬群沒有一點反應,都在優哉遊哉的甩著尾巴低頭吃草,“火焰”機警的抬頭看看他們兩個又低頭吃草,仿佛沒把兩個沒拿套馬杆的馬倌放在眼裏。兩個人小心翼翼的走近“火焰”,生怕再次驚了它,上過一次當的它可沒有上次那麽好接近了。越接近“火焰”越頻繁的抬頭打著響鼻,但是沒有逃跑。當兩人走到幾乎與“火焰”平行的時候隻聽“火焰”一聲嘶鳴甩著腦袋就要轉身,說時遲那時快,兩人和“火焰”幾乎同時行動,一把握住套在馬脖子上的牛皮繩,“火焰”奮力掙紮差點把兩人拖下馬背,“火焰”用盡全力向前奔跑,兩人就是不鬆開。有了上次的教訓兩個人沒有拚命和“火焰”較勁,而是隨著它的方向一同奔跑,隻是盡量的控製它的速度,不讓它狂奔。“火焰”哪肯就範,拚命奔跑,無奈兩個人兩匹馬的力量讓它減慢了速度。向前跑了一會消耗了一些體力“火焰”也安靜了些。後麵幾個馬倌也拎著套馬杆緊緊跟著。巴森迴頭對馬倌說:把繩子拿來。後麵沒拿套馬杆的馬倌伸手解開後鞍橋上用細牛皮繩係著的繩子捆,緊跑兩步交給哈森,哈森用一隻手拉著馬脖子上的繩套,騰出一隻手來接過繩子。費勁的將繩子的一頭繞過馬脖子緊緊地打了個死結,又用繩子的另一端做了同樣的動作,把繩子的兩端都係在馬脖子上,這樣就變成兩根繩子了,把一端交給布赫,另一端自己拽著。慢慢的鬆開牛皮繩拉著兩根長繩子把繩子放長,哈森抽出腰間的蒙古彎刀把繩子割斷。兩人不敢放鬆,緊緊地握著,也不敢把繩子纏在身上,萬一馬失前蹄或者“火焰”突然加速,就兇多吉少了,非被馬拖死不可。現在哈森不著急把它控製住,先讓它跑一會消耗一下它的體力。
“火焰”今年是四歲,雖然雄性和爆發力極佳但耐力還是不如馬倌們騎的馬。馬倌們騎的馬都是整個馬群裏麵最好的坐騎。首先馬倌整天管著馬群,蒙古草原上不管牛倌羊倌們騎的馬都是出自馬群,而馬倌占據著天時地利,一旦發現馬群裏有寶馬良駒或者有潛力的生個子馬肯定是被馬倌們據為己用。再有就是馬倌的騎馬馴馬技術在草原上是最好的,寶馬良駒都是出自那些性子烈,桀驁不馴,暴跳如雷的烈馬,這樣的馬往往隻有馬倌能夠馴服,所以馬倌們的坐騎從來都是競爭上崗,或者後備力量充足,可以同時擁有多匹上等坐騎,讓其他人羨慕不已。
為了不讓“火焰”跑的離馬群太遠,哈森和布赫就拉著它圍著馬群兜大圈。這時奔跑著的幾匹馬已經被汗水浸透了大半個身子,“火焰”張著鼻孔大口喘氣,不時打著響鼻,體力明顯跟不上了。這時哈森覺得時機快到了,再跑下去容易出危險。馬是非常執著的動物,競爭意識非常強烈,如果幾匹馬速度不相上下的跑下去就會越跑越快,即使到了身體所能承受的極限也絕不退縮半分。所以經常有跑死的馬,在身體長時間高速運轉的時候就容易引起體溫過高,心動過速,心髒快速跳動導致血管的壓力過大引起動脈爆裂,肺泡爆裂,血液都流向飛速奔跑的四肢及唿吸循環係統容易導致大腦缺氧,所以馬在狂奔之後最忌諱的就是馬上飲水,很容易猝死。
哈森拉緊了馬韁繩把馬速降下來,“火焰”也跟著慢下來了,但仍然高昂著頭嘶嘶叫著表示抗議。慢慢的三匹馬停了下來兩個人抓緊繩子脫鐙下馬,慢慢的把手裏的繩子收緊靠近“火焰”。此時“火焰”表現的還算安靜,並沒有先前的那麽暴躁不讓人靠近。兩個人以為這家夥的體力已經消耗的差不多了,兩人說笑著這就是“小毛驢拉套,沒長勁”。可誰知兩人就在將要抓住繩套的時候“火焰”猛的向前竄起,兩人還沒迴過神來手中的繩子就已經不見了,隻能眼看著一團紅色的物體向遠處“飄去”。眾人互相看看無語了,巴森搖了搖頭苦笑著說:我還真小看它了,這家夥是留著體力找機會逃跑呢。哈森無奈的盤腿坐在地上,眾人也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沒有了剛才的鬥誌昂揚,席地而坐,巴森掏出煙來給大夥分著,抽了一口煙說著:這真是百年不遇的好馬呀,要是騸掉了還真怪可惜的。算了,今天就這樣吧,明天再說吧。抽完了煙馬倌們各自上馬迴自己的馬群了。
哈森站起身來用蒙袍的馬蹄袖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看著馬群中脖子上掛滿了繩子的“火焰”,自言自語道,真是匹好馬。
晚上迴到家,兒子特木爾正在蒙古包外和幾個小狗玩耍。哈森把馬牽到蒙古包旁的背風處卸掉馬鞍子,馬被騎了一天終於卸掉了包袱能輕鬆一下了,在空地上打起了滾,站起來抖掉身上的草葉,伸了伸懶腰。哈森拿起一把旁邊的幹草在手裏卷成一團用力的蹭著馬背,不時的拍著馬頭馬背,這匹馬仿佛領會了主人的安撫,用頭蹭著巴森的肩膀以示感謝。蒙古人被稱為馬背上的民族,對馬的感情勝過任何一個民族。馬是他們賴以生存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動物。馬是草原唯一也是最佳的交通工具,沒有了馬,蒙古人就像是失去兩條腿一樣,當年成吉思汗如若沒有這般迅猛的騎兵恐怕征服世界也隻是黃粱一夢。不論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年代,馬都在蒙古人民的生產生活當中扮演者最重要的角色,蒙古遊牧民族以肉食為主但卻很少有殺馬吃肉的,因為蒙古人對馬特殊的感情,以及馬在蒙古人民的心中是有功之臣。牛皮繩,羊毛氈,牛羊給蒙古人帶來的是食物,飲料,以及生產生活用具,而馬的作用卻是活生生的馳騁疆場,保家衛國。古代將士都以馬革裹屍為最高榮譽。不論中外都有戰死沙場的戰士和戰馬一同下葬,以此可說明千百年來馬都是深受蒙古人乃至全中國全人類所崇敬的生靈。
哈森一家人圍坐在蒙古包裏吃晚飯,哈森和父親牧仁說著白天的事,老人皺著眉頭說:我早就告訴過你,別打它的主意,你就是不聽。這樣的駿馬百年難得一見,我活了這麽大年紀也是第一次見到過這麽好的兒馬子,這要是在古代這樣的馬是要獻給部落大汗的,平民百姓連碰都不敢碰一手指頭,更別說騎了。就是連大汗都舍不得當坐騎,都得當神靈一樣供著。你們可倒好,不光要訓,還要騸了它。幸虧你們沒抓住它,估計你們也抓不住它,這樣的兒馬子是是騰格裏賜福給草原,馬群裏有了它就能讓這群馬生生不息,它配出來的馬駒子都是寶馬良駒,就算遇到狼群也能保護一家老小不受傷害,你們這麽做就是作孽啊。
哈森聽出了老父親的不悅,邊喝著奶茶邊聽著不做聲。其實他心裏也老大的不舍得,隻是年輕人可能想不了那麽多,更血氣方剛,表現欲和占有欲更強一點。蒙古男子自古彪悍強壯,以騎烈馬,訓烈馬為男子漢的標誌,誰馴服了最暴烈的駿馬誰就在蒙古草原擁有至高無上的榮譽,他是馬倌的頭自然不能落後,他最初的想法是想騸了這匹馬給兒子特木爾找一匹好馬,後來是為兒子還是為自己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了。
哈森和父親說著,這時特木爾在旁邊一邊嚼著手把肉一邊用稚嫩的聲音說:爺爺,爺爺,我要騎那匹馬,他們都說那是草原上最好的一匹馬,將來我要騎著它幫爸爸去放馬。牧仁緊鎖的眉頭被孫子的話說開了,捋了一下花白的“山羊胡子”笑著對孫子說:等你長的和馬一樣高的時候再說吧,明天爺爺給你挑一匹小馬先騎,等長大了再去馴服它。特木爾撇了撇嘴奶聲奶氣的說:不用長大,我現在就能騎。牧仁笑著說好樣的,這才是蒙古人的子孫。
牧仁逗著孫子盡享天倫之樂,哈森心裏卻想著一定要馴服這匹烈馬。
因為,他是成吉思汗的子孫!
剛才衝散的馬群又從新聚攏到一起,馬是群居動物輕易不會分群,除非有狼群或者風暴打雷等特別惡劣的天氣,一般都會由兒馬子管著合成一群。這樣的特點有利也有弊,利是不必一個一個去管,隻要管好頭馬就行了。弊是要避免兩個馬群遇到一起,要是兩個馬群混在一起想把它們分開可不容易。平時在一個群裏的兒馬子們隻要不是騍馬發情季節大家都各守本分相安無事。但兩群陌生的馬碰到一起這兩群幾十個兒馬子就會展開生死大戰,各自護衛自己的領地與家族成員。兒馬子一旦開戰馬倌根本插不上手,隻能等他們分出勝負再把兩群馬分開,然後再按照原來的建製把各自群裏的馬單個撥出來物歸原主。這個過程是十分痛苦的,幸虧蒙古馬倌都有超強的記憶力,能記得住自己馬群裏的每一匹馬,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幾個人穩定住了馬群,這次沒有直接拎著套馬杆衝上去。哈森想了想說:咱們經常在馬群裏套馬,每次拎著杆子向馬群裏紮馬群就知道咱們幹什麽了,肯定炸群,一般的馬很快就套住了,這匹烈馬這樣可能不行。他看了看在馬群中間的“火焰”說:這次它變聰明了,咱們要是還像上次那樣肯定連它的邊都貼不上。看它脖子上還留著折斷的套馬杆和牛皮條擰成的套索,巴森一提馬韁繩慢步向馬群走去,示意布赫跟著他,布赫心領神會的和巴森並排向“火焰”走去。布赫是巴森手下的得力幹將,比巴森小幾歲,力大如牛,勇敢,果斷,經驗豐富,和哈森在一個馬群。這次馬群沒有一點反應,都在優哉遊哉的甩著尾巴低頭吃草,“火焰”機警的抬頭看看他們兩個又低頭吃草,仿佛沒把兩個沒拿套馬杆的馬倌放在眼裏。兩個人小心翼翼的走近“火焰”,生怕再次驚了它,上過一次當的它可沒有上次那麽好接近了。越接近“火焰”越頻繁的抬頭打著響鼻,但是沒有逃跑。當兩人走到幾乎與“火焰”平行的時候隻聽“火焰”一聲嘶鳴甩著腦袋就要轉身,說時遲那時快,兩人和“火焰”幾乎同時行動,一把握住套在馬脖子上的牛皮繩,“火焰”奮力掙紮差點把兩人拖下馬背,“火焰”用盡全力向前奔跑,兩人就是不鬆開。有了上次的教訓兩個人沒有拚命和“火焰”較勁,而是隨著它的方向一同奔跑,隻是盡量的控製它的速度,不讓它狂奔。“火焰”哪肯就範,拚命奔跑,無奈兩個人兩匹馬的力量讓它減慢了速度。向前跑了一會消耗了一些體力“火焰”也安靜了些。後麵幾個馬倌也拎著套馬杆緊緊跟著。巴森迴頭對馬倌說:把繩子拿來。後麵沒拿套馬杆的馬倌伸手解開後鞍橋上用細牛皮繩係著的繩子捆,緊跑兩步交給哈森,哈森用一隻手拉著馬脖子上的繩套,騰出一隻手來接過繩子。費勁的將繩子的一頭繞過馬脖子緊緊地打了個死結,又用繩子的另一端做了同樣的動作,把繩子的兩端都係在馬脖子上,這樣就變成兩根繩子了,把一端交給布赫,另一端自己拽著。慢慢的鬆開牛皮繩拉著兩根長繩子把繩子放長,哈森抽出腰間的蒙古彎刀把繩子割斷。兩人不敢放鬆,緊緊地握著,也不敢把繩子纏在身上,萬一馬失前蹄或者“火焰”突然加速,就兇多吉少了,非被馬拖死不可。現在哈森不著急把它控製住,先讓它跑一會消耗一下它的體力。
“火焰”今年是四歲,雖然雄性和爆發力極佳但耐力還是不如馬倌們騎的馬。馬倌們騎的馬都是整個馬群裏麵最好的坐騎。首先馬倌整天管著馬群,蒙古草原上不管牛倌羊倌們騎的馬都是出自馬群,而馬倌占據著天時地利,一旦發現馬群裏有寶馬良駒或者有潛力的生個子馬肯定是被馬倌們據為己用。再有就是馬倌的騎馬馴馬技術在草原上是最好的,寶馬良駒都是出自那些性子烈,桀驁不馴,暴跳如雷的烈馬,這樣的馬往往隻有馬倌能夠馴服,所以馬倌們的坐騎從來都是競爭上崗,或者後備力量充足,可以同時擁有多匹上等坐騎,讓其他人羨慕不已。
為了不讓“火焰”跑的離馬群太遠,哈森和布赫就拉著它圍著馬群兜大圈。這時奔跑著的幾匹馬已經被汗水浸透了大半個身子,“火焰”張著鼻孔大口喘氣,不時打著響鼻,體力明顯跟不上了。這時哈森覺得時機快到了,再跑下去容易出危險。馬是非常執著的動物,競爭意識非常強烈,如果幾匹馬速度不相上下的跑下去就會越跑越快,即使到了身體所能承受的極限也絕不退縮半分。所以經常有跑死的馬,在身體長時間高速運轉的時候就容易引起體溫過高,心動過速,心髒快速跳動導致血管的壓力過大引起動脈爆裂,肺泡爆裂,血液都流向飛速奔跑的四肢及唿吸循環係統容易導致大腦缺氧,所以馬在狂奔之後最忌諱的就是馬上飲水,很容易猝死。
哈森拉緊了馬韁繩把馬速降下來,“火焰”也跟著慢下來了,但仍然高昂著頭嘶嘶叫著表示抗議。慢慢的三匹馬停了下來兩個人抓緊繩子脫鐙下馬,慢慢的把手裏的繩子收緊靠近“火焰”。此時“火焰”表現的還算安靜,並沒有先前的那麽暴躁不讓人靠近。兩個人以為這家夥的體力已經消耗的差不多了,兩人說笑著這就是“小毛驢拉套,沒長勁”。可誰知兩人就在將要抓住繩套的時候“火焰”猛的向前竄起,兩人還沒迴過神來手中的繩子就已經不見了,隻能眼看著一團紅色的物體向遠處“飄去”。眾人互相看看無語了,巴森搖了搖頭苦笑著說:我還真小看它了,這家夥是留著體力找機會逃跑呢。哈森無奈的盤腿坐在地上,眾人也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沒有了剛才的鬥誌昂揚,席地而坐,巴森掏出煙來給大夥分著,抽了一口煙說著:這真是百年不遇的好馬呀,要是騸掉了還真怪可惜的。算了,今天就這樣吧,明天再說吧。抽完了煙馬倌們各自上馬迴自己的馬群了。
哈森站起身來用蒙袍的馬蹄袖擦了擦額頭上的汗,看著馬群中脖子上掛滿了繩子的“火焰”,自言自語道,真是匹好馬。
晚上迴到家,兒子特木爾正在蒙古包外和幾個小狗玩耍。哈森把馬牽到蒙古包旁的背風處卸掉馬鞍子,馬被騎了一天終於卸掉了包袱能輕鬆一下了,在空地上打起了滾,站起來抖掉身上的草葉,伸了伸懶腰。哈森拿起一把旁邊的幹草在手裏卷成一團用力的蹭著馬背,不時的拍著馬頭馬背,這匹馬仿佛領會了主人的安撫,用頭蹭著巴森的肩膀以示感謝。蒙古人被稱為馬背上的民族,對馬的感情勝過任何一個民族。馬是他們賴以生存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動物。馬是草原唯一也是最佳的交通工具,沒有了馬,蒙古人就像是失去兩條腿一樣,當年成吉思汗如若沒有這般迅猛的騎兵恐怕征服世界也隻是黃粱一夢。不論戰爭年代還是和平年代,馬都在蒙古人民的生產生活當中扮演者最重要的角色,蒙古遊牧民族以肉食為主但卻很少有殺馬吃肉的,因為蒙古人對馬特殊的感情,以及馬在蒙古人民的心中是有功之臣。牛皮繩,羊毛氈,牛羊給蒙古人帶來的是食物,飲料,以及生產生活用具,而馬的作用卻是活生生的馳騁疆場,保家衛國。古代將士都以馬革裹屍為最高榮譽。不論中外都有戰死沙場的戰士和戰馬一同下葬,以此可說明千百年來馬都是深受蒙古人乃至全中國全人類所崇敬的生靈。
哈森一家人圍坐在蒙古包裏吃晚飯,哈森和父親牧仁說著白天的事,老人皺著眉頭說:我早就告訴過你,別打它的主意,你就是不聽。這樣的駿馬百年難得一見,我活了這麽大年紀也是第一次見到過這麽好的兒馬子,這要是在古代這樣的馬是要獻給部落大汗的,平民百姓連碰都不敢碰一手指頭,更別說騎了。就是連大汗都舍不得當坐騎,都得當神靈一樣供著。你們可倒好,不光要訓,還要騸了它。幸虧你們沒抓住它,估計你們也抓不住它,這樣的兒馬子是是騰格裏賜福給草原,馬群裏有了它就能讓這群馬生生不息,它配出來的馬駒子都是寶馬良駒,就算遇到狼群也能保護一家老小不受傷害,你們這麽做就是作孽啊。
哈森聽出了老父親的不悅,邊喝著奶茶邊聽著不做聲。其實他心裏也老大的不舍得,隻是年輕人可能想不了那麽多,更血氣方剛,表現欲和占有欲更強一點。蒙古男子自古彪悍強壯,以騎烈馬,訓烈馬為男子漢的標誌,誰馴服了最暴烈的駿馬誰就在蒙古草原擁有至高無上的榮譽,他是馬倌的頭自然不能落後,他最初的想法是想騸了這匹馬給兒子特木爾找一匹好馬,後來是為兒子還是為自己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了。
哈森和父親說著,這時特木爾在旁邊一邊嚼著手把肉一邊用稚嫩的聲音說:爺爺,爺爺,我要騎那匹馬,他們都說那是草原上最好的一匹馬,將來我要騎著它幫爸爸去放馬。牧仁緊鎖的眉頭被孫子的話說開了,捋了一下花白的“山羊胡子”笑著對孫子說:等你長的和馬一樣高的時候再說吧,明天爺爺給你挑一匹小馬先騎,等長大了再去馴服它。特木爾撇了撇嘴奶聲奶氣的說:不用長大,我現在就能騎。牧仁笑著說好樣的,這才是蒙古人的子孫。
牧仁逗著孫子盡享天倫之樂,哈森心裏卻想著一定要馴服這匹烈馬。
因為,他是成吉思汗的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