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輩子他是一匹孤狼,這輩子……也做不到去當一隻合群的羊。而程司,也從沒有教他一定要洗掉身上的倒刺迎合這個社會,而是教給他力量和知識,好讓他有充足的底氣逆流而上。“校草,不行啊,你好歹也是top大學畢業,當小職員沒有前途的。”程衍聽得不耐煩了,終於在今晚開口說了第一句大實話:“哦,沒事,我爸在市裏給我留了一棟樓。”諸位吃瓜聽眾:艸!他們酸了!好酸!別人家的爸爸果然永遠不會讓他們失望!剛剛帶著新娘來敬酒的方舟:“……兄弟,財不外露,空氣裏的檸檬含量超標了。”程衍毫無所覺地站起來,跟人碰了個杯:“還好吧,新婚快樂。”“……你要不再問問咱程爸爸,還缺不缺幹兒子啊?”新娘:……程衍喝完酒,唇邊露出一個好看的笑容:“不缺。”**接到周晉倬的電話,程衍剛從婚宴上迴來,身上還帶著點酒氣。“什麽事這麽忙啊?”“老神仙說你紅鸞心動了,怎麽樣,是不是遇到好看的小姐姐了?”程衍想掛電話了:“無聊,沒有。”“哎哎哎,先別掛電話,你爸來信了,說給我留了酒在你那裏,我等下就上飛機了,記得找出來啊!”“喂,你又逃下……”程衍話還沒說完,那頭掛電話比他還要快。說起酒,程司確實每年都會釀酒,就埋在家裏的院子裏,早先年栽下的柿子樹已經長得又高又大,程衍將身上沾滿酒氣的外套隨便丟在走廊上,去後麵的儲物房找了把鋤頭。程司的酒確實是一絕,市裏那棟樓可能有一半都是賣酒得來的。程衍循著記憶挖開最後的藏酒地,除了三大壇酒外,還有一個小匣子。匣子裏,是他八歲生日那年照的照片,程司不知道用了什麽法子,居然連齊靈安都在,齊靈安早在他十八歲的時候,就去投胎了。那時候鄧煦還拉著程司喝了一夜的酒,家裏的酒窖就是那天空了大半。程衍有些懷念地摸摸相片,然後才將酒壇子盡數挖出來。而就在此時,一隻閃著靈光的紙鶴悠悠噠噠地飄過來,落在柿子樹的樹冠上:“小衍,見字如麵,有沒有想爸爸呀……”“老套!”然而揮著鋤頭的俊朗青年,唇邊卻綻放出了一個好看的笑容。“聽老周說你紅鸞心動啦,兒媳婦漂亮不?”程衍:……周晉倬,你的酒沒了:)。第127章 急支紅漿(一)深夜, 天邊掛著一輪近乎妖冶的圓月,月光清棱棱的,像是孤高不可一世的貴族一樣, 即便它落到了陰暗的溝渠裏,也不沾染一絲髒汙。譚昭想, 這世上應該絕沒有像原主這麽“幸運”的人了, 而此時此刻這份“幸運”莫名其妙地落到了他的身上。原主名叫沈還英,孤兒, 母胎單身, 今年二十歲, 就讀於b市大學曆史係,業餘在藍調酒吧當調酒師,為了迎合這個職業, 他留著齊肩的頭發,簡單地紮在腦後,當他調酒時, 有一種莫名的律動感。憑借著出色的調酒手藝,沈還英隻要周末幹個兼職, 就能賺夠學費和生活費, 甚至還能有個閑錢養條狗。而這份“幸運”,就要從開始養狗說起了。現代人嘛, 沒見過狼,狼狗不分什麽的, 也實在怪不到沈還英自己身上。有一天沈還英下班迴家, 路上在胡同口遇到了一條重傷的狗,他想好歹也是一條狗命,就準備上前將狗帶去寵物醫院。誰知道等他一接近, 這狗突然竄了起來,逮著他的虎口就咬了下去,沈還英當即掙紮,他可是靠手藝吃飯的,慌亂間不知打到狗哪裏,狗突然鬆了口,然後迅速就跑沒影了,沈還英捂著傷口,連夜跑去醫院打了……破傷風針和狂犬疫苗。繼承迴憶看到“狗”尾巴的譚昭:……這特麽分明是狼啊!不過好像被狼咬了打狂犬疫苗也沒什麽不對,沈還英定時定點跑醫院打了三針疫苗,傷口也沒什麽大礙了,就迴藍調上班了。藍調是個很有情調的酒吧,大多數來的顧客也不將情色擺在台麵上,大概是老板的後台足夠硬,反正沈還英是沒怎麽收到過職業騷擾的。怎麽說呢,沈還英這麽受歡迎,一靠手藝,二絕對有美顏增幅,一八八的美人帥哥給你調酒,誰不喜歡?這就跟人吃飯看吃播下飯是一個道理。但……墨菲定律永遠發揮著它獨特的作用,沈還英下班路上被一個客人尾隨,咬了脖子。在被咬的一刹那,沈還英就表現出了難以言喻的痛苦,甚至連咬他的人都從喉嚨口發出一聲低沉的痛唿聲後,一把推開沈還英,逃也似的離開了。沈還英痛苦難當,一個人蹲在無人的巷子裏,意識越來越模糊,越來越模糊,直到……等來了譚昭。[統子,咬原主的到底是什麽東西?]係統:哎嘿,你猜?尖牙,嗜血,不會是傳說中的吸血鬼吧?天可憐見,譚昭真的隻是隨便一猜,畢竟他雖然見多識廣,但真的沒有見過吸血鬼,然而係統詭異的沉默,似乎昭示著什麽。[不是吧,我就說鋼鐵城市裏哪裏來的狼啊,合著那其實是狼人?]係統:……宿主,請不要想著走捷徑,請自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