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雨了?”似醒非醒間,寧衝感覺有雨點落在自己臉上,還有個軟軟的東西在臉上劃拉,癢癢的。
“我在屋裏,怎麽可能下雨呢?不可能啊……”他混沌的大腦反應很遲鈍的想著:“這個軟軟的東西是什麽……”
“不對,我不是在屋裏,我好像是在沙灘上!”一念及此,大腦立刻清醒了過來,寧衝猛地睜開眼睛,出現在他眼前的,是一條白色的小狗,兩隻大眼睛水汪汪的看著他。
“我靠,旺財!”寧衝驚喜不已,原來它在這呢!可能是自己走的時候把它忘了,這麽多天來,它就在小島上自己生活啊,看來過得還行,不但長大了點,毛也挺幹淨的,一點都不像是野狗。
不過,剛才的雨……寧衝眼光掃過旺財伸出來唿哧喘氣的舌頭,嘴角抽動,好吧,看在你沒咬我的份上,我就原諒你好了。
反正寧衝自己認為,誰要是把他丟在那個地方不聞不問的,是肯定不會原諒他的。
“來,旺財,餓了吧,我帶你迴家吃肉。”寧衝伸出手去,對旺財招唿道。
旺財歪著腦袋,看了寧衝幾眼,唿嚕了兩聲,轉身就跑向了小島深處。
“嘿,別跑啊旺財!”寧衝看著小狗跑了,頓時也追了上去,但是不得不說,狗這玩意跑起來真比人快,寧衝努力追趕,也隻能看見一個白影。
沙灘邊緣,是荒蕪起來的土地,地上的草都不是很多,而遠處,是一座小山丘,倒是長滿了鬱鬱蔥蔥的樹木。
沒一會兒,在山丘腳下樹林的邊緣,寧衝失去了旺財的蹤影,左顧右看了會兒,寧衝歎了口氣,準備離開,知道了旺財在這,以後總有相見的時候。
但就在他轉身要走的時候,眼角忽然發現了一道閃光。
“恩?是什麽在閃光?”寧衝心中好奇不已,將頭扭了迴去,卻沒有發現閃光,再試。
如是再三,變換著角度,寧衝終於發現,閃光的東西在一株小草的根部,他走了過去,彎腰撿起這個東西來,在手裏來迴一搓,搓去表麵的灰塵泥土。
“這,這是鏡子!”寧衝瞬間就認出了自己手上的東西是什麽,就是塊最普通的鏡子的碎片,一點價值都沒有東西。
但就是這樣的一塊毫無價值的鏡子碎片,帶給寧衝的卻是驚濤駭浪一般的震驚,自然界是不可能自然形成這樣厚薄均勻,背麵還鍍著銀的鏡子碎片的,那麽,它是怎麽出現在這裏的呢!
島上有人!
一瞬間,寧衝隻覺渾身發冷,這麽多天來,自己在這裏進進出出,剛才還大聲唱歌,甚至是睡在了沙灘上,如果這裏真的有人,而且想對自己不利的話,那他剛才的行為,簡直是找死啊!
想到自己可能已經暴露在別人麵前,自己的秘密都被看到了,林子裏,很可能現在就有一雙冰冷的眼睛在盯著他,寧衝背上的汗刷的就下來了。
一時間,寧衝心亂如麻,一想到自己的秘密可能已經暴露,他就直想趕快離開這裏,大不了以後自己都不來這了,反正自己是一直易容著呢。
但就在他打開任意門要走之時,清醒戰勝了恐懼。
“這鏡子上的泥土,說明這玩意不是最近留下的,再說,如果真的有人的話,剛才為什麽不趁機動手呢?也許,是很久以前有人到過這裏。”
寧衝越想越感覺這才是正確的,否則,真有人的話,剛才自己喝醉了睡著的時候,就是最好的機會啊,麵對任意門這樣的東西,誰能忍得住呢?
“走還是留?”兩個念頭在寧衝心中翻滾,但不一會兒,一絲微笑爬上寧衝的臉頰。
“老子怕個鳥啊!”有危險了大不了開啟任意門跑路,總不可能有人能把自己留住吧,那麽,何不探索一下這個小島呢?
原本以為這個連手機信號都沒有的海島,是個沒有價值的無人荒島呢,但現在看來,這個荒島忽然間就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到底是什麽人來過這裏,留下了這個鏡子碎片,這個問題在寧衝腦海中翻滾著,讓他很是好奇,一絲絲解開秘密的欲望從身體中的每一處冒了出來。
迫不及待的打開傳送門迴到家裏,換上那身迷彩服,拿起砍刀、匕首,水壺以及望遠鏡等裝備,寧衝興致勃勃的開始了自己的首次海島探險之旅。
“卡”一聲樹枝被砍斷的聲音傳來,嚇得一隻野兔撲簌簌的跑走了,一隻歪歪扭扭的鞋子出現在了這片難得的林中空地上,寧衝艱難的從樹林中走了出來,渾身大汗淋漓,這原始森林中,根本就沒有道路可言,想走出去,隻能一步步的砍出一條路來。
“唿,唿唿……”寧衝一屁股坐到樹下,隻覺渾身酸軟,勉強擰開水壺蓋子,咕咚咕咚的就把一壺水喝了個底朝天。
抬頭從空地上看了看天色,太陽已經快要落山了,在夕陽的餘暉下,能看到山頂距離似乎也並不太遠了,也就是三百多米吧,但往迴看了看,寧衝就一陣無語,他從下午四點開始,奮鬥了足足三個多小時,現在天都塊黑了,才不過走出不到一百米去!
“不行不行,這樣下去可頂不住。”
寧衝喘著氣,一邊休息一邊在心中想著,爬上山頂,從高處俯視一下整個島嶼,尋找可能的目標,這隻是探險的第一步啊,要是這就得好幾天,那接下來的可能要在整個島上的探險工作,難道要用年來計算?
閉上眼,他在心中思索著,怎樣快速的到達山頂。
既然走不上去了,那麽飛上去?弄一個直升機倒是不錯的想法,不過,從難弄直升機卻是個問題,真要買一個便宜點的,寧衝不是買不起,也能運進來,但是問題又來了,誰來開直升機?
心中暗自定下學習直升機駕駛的任務,寧衝將這個念頭先打消了,路得一步一步走,先看腳下吧。
“其他人在森林裏是怎麽做的呢?”
努力迴憶著自己以前看過的貝爺的紀錄片,好像,也是用刀子開路的,或者是,找個樹木不多的地方爬上去!
但這些都不切實際啊,自己這宅男的體力,怎麽和特種兵相比?再說這個小山不像別的山,有陡峭的不長樹的地方,起碼寧衝所看到的地方,都是鬱鬱蔥蔥的樹林子,就是樹多林密藤蔓到處爬,想過去,嘿嘿,砍吧!
寧衝又忽然想到了這麽一句話,“當你在森林中跋涉的時候,沿著河走,是最省力氣的方法。”
但這句話在這也用不上啊,這山上也沒聽到泉水響叮咚,倒是以後在島上探險的時候可能會有用。
“要不要退出去,從另一邊繞一下,看能否發現峭壁或者泉水?”寧衝猶豫了一下,看看手上已經磨出來的血泡,牙一咬,老子就不信了,我還非就從這上去不可了!
骨子裏的執拗發作,寧衝又休息了一會兒後,抓起開山刀繼續劈砍了起來,雖然胳膊酸疼不已,手上也是被刀把磨的火辣辣的,一滴滴汗水從頭上落下,流進眼裏紮的一陣刺痛,但在這種痛之中,一種莫名的爽快在心中彌漫。
這種感覺,叫做自由,叫做戰勝自己,叫做痛快!
“我在屋裏,怎麽可能下雨呢?不可能啊……”他混沌的大腦反應很遲鈍的想著:“這個軟軟的東西是什麽……”
“不對,我不是在屋裏,我好像是在沙灘上!”一念及此,大腦立刻清醒了過來,寧衝猛地睜開眼睛,出現在他眼前的,是一條白色的小狗,兩隻大眼睛水汪汪的看著他。
“我靠,旺財!”寧衝驚喜不已,原來它在這呢!可能是自己走的時候把它忘了,這麽多天來,它就在小島上自己生活啊,看來過得還行,不但長大了點,毛也挺幹淨的,一點都不像是野狗。
不過,剛才的雨……寧衝眼光掃過旺財伸出來唿哧喘氣的舌頭,嘴角抽動,好吧,看在你沒咬我的份上,我就原諒你好了。
反正寧衝自己認為,誰要是把他丟在那個地方不聞不問的,是肯定不會原諒他的。
“來,旺財,餓了吧,我帶你迴家吃肉。”寧衝伸出手去,對旺財招唿道。
旺財歪著腦袋,看了寧衝幾眼,唿嚕了兩聲,轉身就跑向了小島深處。
“嘿,別跑啊旺財!”寧衝看著小狗跑了,頓時也追了上去,但是不得不說,狗這玩意跑起來真比人快,寧衝努力追趕,也隻能看見一個白影。
沙灘邊緣,是荒蕪起來的土地,地上的草都不是很多,而遠處,是一座小山丘,倒是長滿了鬱鬱蔥蔥的樹木。
沒一會兒,在山丘腳下樹林的邊緣,寧衝失去了旺財的蹤影,左顧右看了會兒,寧衝歎了口氣,準備離開,知道了旺財在這,以後總有相見的時候。
但就在他轉身要走的時候,眼角忽然發現了一道閃光。
“恩?是什麽在閃光?”寧衝心中好奇不已,將頭扭了迴去,卻沒有發現閃光,再試。
如是再三,變換著角度,寧衝終於發現,閃光的東西在一株小草的根部,他走了過去,彎腰撿起這個東西來,在手裏來迴一搓,搓去表麵的灰塵泥土。
“這,這是鏡子!”寧衝瞬間就認出了自己手上的東西是什麽,就是塊最普通的鏡子的碎片,一點價值都沒有東西。
但就是這樣的一塊毫無價值的鏡子碎片,帶給寧衝的卻是驚濤駭浪一般的震驚,自然界是不可能自然形成這樣厚薄均勻,背麵還鍍著銀的鏡子碎片的,那麽,它是怎麽出現在這裏的呢!
島上有人!
一瞬間,寧衝隻覺渾身發冷,這麽多天來,自己在這裏進進出出,剛才還大聲唱歌,甚至是睡在了沙灘上,如果這裏真的有人,而且想對自己不利的話,那他剛才的行為,簡直是找死啊!
想到自己可能已經暴露在別人麵前,自己的秘密都被看到了,林子裏,很可能現在就有一雙冰冷的眼睛在盯著他,寧衝背上的汗刷的就下來了。
一時間,寧衝心亂如麻,一想到自己的秘密可能已經暴露,他就直想趕快離開這裏,大不了以後自己都不來這了,反正自己是一直易容著呢。
但就在他打開任意門要走之時,清醒戰勝了恐懼。
“這鏡子上的泥土,說明這玩意不是最近留下的,再說,如果真的有人的話,剛才為什麽不趁機動手呢?也許,是很久以前有人到過這裏。”
寧衝越想越感覺這才是正確的,否則,真有人的話,剛才自己喝醉了睡著的時候,就是最好的機會啊,麵對任意門這樣的東西,誰能忍得住呢?
“走還是留?”兩個念頭在寧衝心中翻滾,但不一會兒,一絲微笑爬上寧衝的臉頰。
“老子怕個鳥啊!”有危險了大不了開啟任意門跑路,總不可能有人能把自己留住吧,那麽,何不探索一下這個小島呢?
原本以為這個連手機信號都沒有的海島,是個沒有價值的無人荒島呢,但現在看來,這個荒島忽然間就蒙上了一層神秘的色彩。
到底是什麽人來過這裏,留下了這個鏡子碎片,這個問題在寧衝腦海中翻滾著,讓他很是好奇,一絲絲解開秘密的欲望從身體中的每一處冒了出來。
迫不及待的打開傳送門迴到家裏,換上那身迷彩服,拿起砍刀、匕首,水壺以及望遠鏡等裝備,寧衝興致勃勃的開始了自己的首次海島探險之旅。
“卡”一聲樹枝被砍斷的聲音傳來,嚇得一隻野兔撲簌簌的跑走了,一隻歪歪扭扭的鞋子出現在了這片難得的林中空地上,寧衝艱難的從樹林中走了出來,渾身大汗淋漓,這原始森林中,根本就沒有道路可言,想走出去,隻能一步步的砍出一條路來。
“唿,唿唿……”寧衝一屁股坐到樹下,隻覺渾身酸軟,勉強擰開水壺蓋子,咕咚咕咚的就把一壺水喝了個底朝天。
抬頭從空地上看了看天色,太陽已經快要落山了,在夕陽的餘暉下,能看到山頂距離似乎也並不太遠了,也就是三百多米吧,但往迴看了看,寧衝就一陣無語,他從下午四點開始,奮鬥了足足三個多小時,現在天都塊黑了,才不過走出不到一百米去!
“不行不行,這樣下去可頂不住。”
寧衝喘著氣,一邊休息一邊在心中想著,爬上山頂,從高處俯視一下整個島嶼,尋找可能的目標,這隻是探險的第一步啊,要是這就得好幾天,那接下來的可能要在整個島上的探險工作,難道要用年來計算?
閉上眼,他在心中思索著,怎樣快速的到達山頂。
既然走不上去了,那麽飛上去?弄一個直升機倒是不錯的想法,不過,從難弄直升機卻是個問題,真要買一個便宜點的,寧衝不是買不起,也能運進來,但是問題又來了,誰來開直升機?
心中暗自定下學習直升機駕駛的任務,寧衝將這個念頭先打消了,路得一步一步走,先看腳下吧。
“其他人在森林裏是怎麽做的呢?”
努力迴憶著自己以前看過的貝爺的紀錄片,好像,也是用刀子開路的,或者是,找個樹木不多的地方爬上去!
但這些都不切實際啊,自己這宅男的體力,怎麽和特種兵相比?再說這個小山不像別的山,有陡峭的不長樹的地方,起碼寧衝所看到的地方,都是鬱鬱蔥蔥的樹林子,就是樹多林密藤蔓到處爬,想過去,嘿嘿,砍吧!
寧衝又忽然想到了這麽一句話,“當你在森林中跋涉的時候,沿著河走,是最省力氣的方法。”
但這句話在這也用不上啊,這山上也沒聽到泉水響叮咚,倒是以後在島上探險的時候可能會有用。
“要不要退出去,從另一邊繞一下,看能否發現峭壁或者泉水?”寧衝猶豫了一下,看看手上已經磨出來的血泡,牙一咬,老子就不信了,我還非就從這上去不可了!
骨子裏的執拗發作,寧衝又休息了一會兒後,抓起開山刀繼續劈砍了起來,雖然胳膊酸疼不已,手上也是被刀把磨的火辣辣的,一滴滴汗水從頭上落下,流進眼裏紮的一陣刺痛,但在這種痛之中,一種莫名的爽快在心中彌漫。
這種感覺,叫做自由,叫做戰勝自己,叫做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