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楓慢慢了解了更多地東西,生物武器的發展曆史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初始階段,主要研製者是當時最富於侵略性,而且細菌學和工業水平發展較高的德國。主要戰劑僅限於少數幾種致病細菌,如炭疽杆菌、馬鼻疽杆菌等,施放方式主要有特工人員人工投放,汙染範圍很小。
第二階段自本世紀30年代開始至70年代末。主要研製者先是德國和日本後來是英國和美國。戰劑主要仍是細菌,但種類增多,後期美國開始研究病毒戰劑。
施放方法以施放帶生物戰劑的媒介昆蟲為主,後期開始應用氣溶液撒布。運載工具主要是飛機,汙染麵積顯著增大,並且在戰爭中實際應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生物戰劑是軍事行動中用以殺死人、牲畜和破壞農作物的致命微生物、毒素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質的統稱。由於以往主要使用致病性細菌作為生物戰劑,早期它被稱為細菌武器。隨著科技的發展,生物戰劑早已超出了細菌的範疇。
現代生物戰劑按照形態和病理主要分六大類:
一、病毒類,如天花病毒、各種馬腦炎病毒、熱病毒等;
二、細菌類,主要有炭疽菌、鼠疫杆菌、霍亂弧菌等,這是二戰前後使用得最多的生物戰劑;
三、立克次氏體類,一種能導致斑疹傷寒、戰壕熱等流行疾病的特殊病原體;
四、衣原體類,主要有鳥疫衣原體;
五、真菌類,主要有球孢子菌、組織孔孢漿菌等;
六毒素類,主要有葡萄球腸毒素、葡萄球菌糖毒素、肉毒杆菌毒素、真菌毒素等。
化學武器;
戰爭中使用毒物殺傷對方有生力量、牽製和擾亂對方軍事行動的有毒物質統稱為化學戰劑(chemicalwarfareagents,cwa)或簡稱毒劑。裝填有化學戰劑的彈藥稱化學彈藥(chemical,munitions)。應用各種兵器,如步槍、各型火炮、火箭或**發射架、飛機等將毒劑施化學武器
放至空間或地麵,造成一定的濃度或密度從而發揮其戰鬥作用。因此,化學戰劑、化學彈藥及其施放器材合稱為化學武器。而cwa則是構成化學武器的基本要素。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歐洲戰場,交戰雙方都加強了化學戰的準備,化學武器貯備達到了很高水平。各大國除加速生產和貯備原有毒劑及其彈藥外,並加強了新毒化學武器劑的研製。其中,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則是神經性毒劑;在亞洲戰場,日本對中國多次使用了化學武器,
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今,世界上局部戰爭和大規模武裝衝突不斷發生,其中被指控使用化學武器和被證實的有原蘇聯入侵阿富汗。80年代初開始的兩伊戰爭,伊拉克在進攻失利、失去主動權的緊急時刻使用化學武器對扭轉被動局麵、最終實現停火發揮了重要作用。
化學武器雖國際公約禁止使用的非常規武器。如1899年和1907年的兩次海牙會議,1925年日內瓦議定書以及前不久(1993)聯大通過的全麵禁止和徹底消毀化學武器公約等。中國政.府和人民一貫主張禁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嚴格恪守《公約》,為維護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貢獻。
化學武器是利用化學毒劑的毒害作用殺傷、疲憊敵有生力量,遲滯、困擾其軍事行動的各種武器、器材之總稱,它包括:
1.毒劑又稱化學毒劑、化學戰劑、軍用毒劑,是軍事行動中以毒害作用殺傷人畜的化學物質。
它是化學武器的基礎,對化學武器的性能和使用方式起著決定作用。目前外軍裝備的毒劑主要有6類14種。
2.化學武器狹義的化學武器是指各種化學彈藥和毒劑布灑器。化學彈藥是指戰鬥部內主要裝填毒劑(或二元化學武器前體)的彈藥。主要有化學炮彈、化學航彈、化學手**、化學槍**、化學**、化學***和**的化學彈頭等。
由兩種以上可以生成毒劑的無毒或低毒的化學物質構成的武器稱為二元化學武器。化學物質分裝在彈體中由隔膜隔開的容器內,在投射過程中隔膜破裂,上述物質依靠旋轉或攪拌混合而迅速生成毒劑。
化學武器按毒劑分散方式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爆炸分散型借**爆炸使毒劑成氣霧狀或液滴狀分散。主要有化學炮彈、航彈、***、**等。
(2)熱分散型借煙火劑、**的化學反應產生的熱源或高速熱氣流使毒劑蒸發、升華、形成毒煙(氣溶膠)、毒霧。主要有裝填固體毒劑的手**、炮彈及裝填液體毒劑的毒霧航彈等。
(3)布灑型利用高壓氣流將容器內的固體粉末毒劑、低揮發度液態毒劑噴出,使空氣、地麵和武器裝備染毒。主要有毒煙罐、氣溶膠發生器、布毒車、航空布灑器和噴灑型彈藥等。
化學武器按裝備對象可分為步兵化學武器,炮兵、**部隊化學武器和航空兵化學武器等三類。
他們分別適用於小規模、近距離攻擊或設置化學障礙;快速實施突襲;集中的化學襲擊和化學縱深攻擊;以及靈活機動地實施遠距離、大縱深、大規模的化學襲擊。
防化器材又稱防化裝備或“三防”裝備,是用於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襲擊的偵檢、防護、洗消、急救的各種器材、裝備之總稱。
1.偵察器材通常由報警、偵毒、化驗器材和毒劑偵察車等組成。
2.防護器材分為個人和集體防護器材。前者指用於個人
防止毒劑、放射性灰塵和生物戰劑氣溶膠傷害的器材,包括防毒麵具、防毒衣、防毒鬥蓬、防毒手套、防毒靴套等。集體防護器材包括永備工事、特種車輛的集防裝置、野戰掩蔽部、過濾通風設備等。3.洗消器材包括個人洗消設備、小(大)型洗消設備、核生化戰場上的供水設備等
4.急救器材包括解磷針、次氯酸鈣懸浮液、一氯胺的乙醇溶液、氧氣等
事實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特別是核武器)很少被用於戰場,因為一旦使用就意味著對方也將以類似的武器迴擊,最終的後果是無可設想的,傷害規模之大足以摧毀整個人類文明。冷戰中這就被稱為“相互保證毀滅”(mutussureddestruction),也是冷戰最終沒有演變為美國和蘇聯之間真正的戰爭的原因。
俄羅斯、美國和英國都對中國否認擁有生物武器的說法表示懷疑。俄羅斯認為中國自1980年代以來就在從事生物武器開發,並從未間斷;美國稱中國在1984年加入《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約》之前就開始進行生物武器的開發,並且在整個1980年代不曾間斷。
1999年4月5日,美國《紐約時報》報導,一前蘇聯武器專家表示,對於中國向伊朗轉移生物武器技術表示擔心。
2002年,美國對幾家向伊朗出售用於生物和化學武器研發材料的中國公司進行製裁,中國方麵否認,並在2002年底通過立法,控製相關生物技術的出口。
一般而言,大多數人不歡迎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擔心一旦落入危險的領導人手中所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很多人士都在推動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以及對現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銷毀。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一致通過了第1540(2004)號決議,該協議要求防止非國家行為體獲取和擴散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秘書長潘基文唿籲所有國家及其他關鍵行為方加緊終止具有毀滅性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
“這關係到每個人的安全和保障。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在當今世界沒有任何建設性的作用。這些罪惡的武器無論為何人所掌控都不會安全。”
[1]埃及外長法赫米在聯大發言指出,在無法確保平等的國家安全權利以及消除核武器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所造成的威脅之前,一個“新中東”的未來前景就難以實現,而且將嚴重削弱《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公信力。他就此提出三點建議,唿籲國際社會推動在中東地區建立“無核武器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
[2]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強調迫切需要在清除世界上所有類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方麵取得更大進展。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一場對上萬名士兵使用致命**的戰役,那次攻擊催生了1925年禁止在戰爭中使用化學和生物武器的日內瓦議定書。
隨著1993年《化學武器公約》的締結,該禁令得到進一步加強。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副主席克裏斯蒂娜·貝利表示:2013年和2014年敘利亞使用致命神經性毒氣和**並不意味著法律禁令令人失望。"
相反,任何規則的力量都是通過違反規則的行為、通過國際社會對違規行為的反應檢驗出來的。"
"因此,我們的責任不僅是要推動法律的製定。還要促進對法律的理解、接受和尊重。"
所謂戰爭與和平有時候隻在一念之間。
第一階段為初始階段,主要研製者是當時最富於侵略性,而且細菌學和工業水平發展較高的德國。主要戰劑僅限於少數幾種致病細菌,如炭疽杆菌、馬鼻疽杆菌等,施放方式主要有特工人員人工投放,汙染範圍很小。
第二階段自本世紀30年代開始至70年代末。主要研製者先是德國和日本後來是英國和美國。戰劑主要仍是細菌,但種類增多,後期美國開始研究病毒戰劑。
施放方法以施放帶生物戰劑的媒介昆蟲為主,後期開始應用氣溶液撒布。運載工具主要是飛機,汙染麵積顯著增大,並且在戰爭中實際應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生物戰劑是軍事行動中用以殺死人、牲畜和破壞農作物的致命微生物、毒素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質的統稱。由於以往主要使用致病性細菌作為生物戰劑,早期它被稱為細菌武器。隨著科技的發展,生物戰劑早已超出了細菌的範疇。
現代生物戰劑按照形態和病理主要分六大類:
一、病毒類,如天花病毒、各種馬腦炎病毒、熱病毒等;
二、細菌類,主要有炭疽菌、鼠疫杆菌、霍亂弧菌等,這是二戰前後使用得最多的生物戰劑;
三、立克次氏體類,一種能導致斑疹傷寒、戰壕熱等流行疾病的特殊病原體;
四、衣原體類,主要有鳥疫衣原體;
五、真菌類,主要有球孢子菌、組織孔孢漿菌等;
六毒素類,主要有葡萄球腸毒素、葡萄球菌糖毒素、肉毒杆菌毒素、真菌毒素等。
化學武器;
戰爭中使用毒物殺傷對方有生力量、牽製和擾亂對方軍事行動的有毒物質統稱為化學戰劑(chemicalwarfareagents,cwa)或簡稱毒劑。裝填有化學戰劑的彈藥稱化學彈藥(chemical,munitions)。應用各種兵器,如步槍、各型火炮、火箭或**發射架、飛機等將毒劑施化學武器
放至空間或地麵,造成一定的濃度或密度從而發揮其戰鬥作用。因此,化學戰劑、化學彈藥及其施放器材合稱為化學武器。而cwa則是構成化學武器的基本要素。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歐洲戰場,交戰雙方都加強了化學戰的準備,化學武器貯備達到了很高水平。各大國除加速生產和貯備原有毒劑及其彈藥外,並加強了新毒化學武器劑的研製。其中,取得實質性進展的則是神經性毒劑;在亞洲戰場,日本對中國多次使用了化學武器,
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至今,世界上局部戰爭和大規模武裝衝突不斷發生,其中被指控使用化學武器和被證實的有原蘇聯入侵阿富汗。80年代初開始的兩伊戰爭,伊拉克在進攻失利、失去主動權的緊急時刻使用化學武器對扭轉被動局麵、最終實現停火發揮了重要作用。
化學武器雖國際公約禁止使用的非常規武器。如1899年和1907年的兩次海牙會議,1925年日內瓦議定書以及前不久(1993)聯大通過的全麵禁止和徹底消毀化學武器公約等。中國政.府和人民一貫主張禁止使用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嚴格恪守《公約》,為維護世界和平作出了重大貢獻。
化學武器是利用化學毒劑的毒害作用殺傷、疲憊敵有生力量,遲滯、困擾其軍事行動的各種武器、器材之總稱,它包括:
1.毒劑又稱化學毒劑、化學戰劑、軍用毒劑,是軍事行動中以毒害作用殺傷人畜的化學物質。
它是化學武器的基礎,對化學武器的性能和使用方式起著決定作用。目前外軍裝備的毒劑主要有6類14種。
2.化學武器狹義的化學武器是指各種化學彈藥和毒劑布灑器。化學彈藥是指戰鬥部內主要裝填毒劑(或二元化學武器前體)的彈藥。主要有化學炮彈、化學航彈、化學手**、化學槍**、化學**、化學***和**的化學彈頭等。
由兩種以上可以生成毒劑的無毒或低毒的化學物質構成的武器稱為二元化學武器。化學物質分裝在彈體中由隔膜隔開的容器內,在投射過程中隔膜破裂,上述物質依靠旋轉或攪拌混合而迅速生成毒劑。
化學武器按毒劑分散方式可分為三種基本類型:
(1)爆炸分散型借**爆炸使毒劑成氣霧狀或液滴狀分散。主要有化學炮彈、航彈、***、**等。
(2)熱分散型借煙火劑、**的化學反應產生的熱源或高速熱氣流使毒劑蒸發、升華、形成毒煙(氣溶膠)、毒霧。主要有裝填固體毒劑的手**、炮彈及裝填液體毒劑的毒霧航彈等。
(3)布灑型利用高壓氣流將容器內的固體粉末毒劑、低揮發度液態毒劑噴出,使空氣、地麵和武器裝備染毒。主要有毒煙罐、氣溶膠發生器、布毒車、航空布灑器和噴灑型彈藥等。
化學武器按裝備對象可分為步兵化學武器,炮兵、**部隊化學武器和航空兵化學武器等三類。
他們分別適用於小規模、近距離攻擊或設置化學障礙;快速實施突襲;集中的化學襲擊和化學縱深攻擊;以及靈活機動地實施遠距離、大縱深、大規模的化學襲擊。
防化器材又稱防化裝備或“三防”裝備,是用於防核、化學、生物武器襲擊的偵檢、防護、洗消、急救的各種器材、裝備之總稱。
1.偵察器材通常由報警、偵毒、化驗器材和毒劑偵察車等組成。
2.防護器材分為個人和集體防護器材。前者指用於個人
防止毒劑、放射性灰塵和生物戰劑氣溶膠傷害的器材,包括防毒麵具、防毒衣、防毒鬥蓬、防毒手套、防毒靴套等。集體防護器材包括永備工事、特種車輛的集防裝置、野戰掩蔽部、過濾通風設備等。3.洗消器材包括個人洗消設備、小(大)型洗消設備、核生化戰場上的供水設備等
4.急救器材包括解磷針、次氯酸鈣懸浮液、一氯胺的乙醇溶液、氧氣等
事實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特別是核武器)很少被用於戰場,因為一旦使用就意味著對方也將以類似的武器迴擊,最終的後果是無可設想的,傷害規模之大足以摧毀整個人類文明。冷戰中這就被稱為“相互保證毀滅”(mutussureddestruction),也是冷戰最終沒有演變為美國和蘇聯之間真正的戰爭的原因。
俄羅斯、美國和英國都對中國否認擁有生物武器的說法表示懷疑。俄羅斯認為中國自1980年代以來就在從事生物武器開發,並從未間斷;美國稱中國在1984年加入《生物及有毒武器公約》之前就開始進行生物武器的開發,並且在整個1980年代不曾間斷。
1999年4月5日,美國《紐約時報》報導,一前蘇聯武器專家表示,對於中國向伊朗轉移生物武器技術表示擔心。
2002年,美國對幾家向伊朗出售用於生物和化學武器研發材料的中國公司進行製裁,中國方麵否認,並在2002年底通過立法,控製相關生物技術的出口。
一般而言,大多數人不歡迎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擔心一旦落入危險的領導人手中所可能帶來的災難性後果。很多人士都在推動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以及對現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銷毀。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一致通過了第1540(2004)號決議,該協議要求防止非國家行為體獲取和擴散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秘書長潘基文唿籲所有國家及其他關鍵行為方加緊終止具有毀滅性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
“這關係到每個人的安全和保障。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在當今世界沒有任何建設性的作用。這些罪惡的武器無論為何人所掌控都不會安全。”
[1]埃及外長法赫米在聯大發言指出,在無法確保平等的國家安全權利以及消除核武器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所造成的威脅之前,一個“新中東”的未來前景就難以實現,而且將嚴重削弱《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公信力。他就此提出三點建議,唿籲國際社會推動在中東地區建立“無核武器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區。”
[2]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強調迫切需要在清除世界上所有類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方麵取得更大進展。第一次世界大戰中一場對上萬名士兵使用致命**的戰役,那次攻擊催生了1925年禁止在戰爭中使用化學和生物武器的日內瓦議定書。
隨著1993年《化學武器公約》的締結,該禁令得到進一步加強。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副主席克裏斯蒂娜·貝利表示:2013年和2014年敘利亞使用致命神經性毒氣和**並不意味著法律禁令令人失望。"
相反,任何規則的力量都是通過違反規則的行為、通過國際社會對違規行為的反應檢驗出來的。"
"因此,我們的責任不僅是要推動法律的製定。還要促進對法律的理解、接受和尊重。"
所謂戰爭與和平有時候隻在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