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以錢思思就喜歡到處看,到處走的德行,大著肚子又怎樣,去哪了他都會馱著她,何況他又說有荷花,她哪裏會不想去,不過是怕他有危險所以就不去了,然後還故意這麽說,就是為了不傷他。


    這麽為他著想的,不想讓他有危險的錢思思,讓他很喜歡。


    心意流動,將人緊緊攬住。


    低沉的聲音透著沙啞。


    “叫上大河他們一起,我就沒事了”


    錢思思:“······”


    哇·哇·哇····


    滿心都是烏鴉在叫啊!


    這貨···真是夠黑的!


    不讓他獵鱷魚,就讓大河他們去,不放心他就讓大河他們一起。


    大河他們知道星是這麽消費他們的友誼的嗎?


    想來是不知道的,要是知道了鐵定得跟他絕交。


    心裏暗暗為星的這幾個朋友鞠一把同情淚的錢思思,說不心動是不可能。不過,有他們在,她確實放心了不少,可是她還沒忘記不久前,星怕她被咬整夜不睡的事。


    隻要那地方有黏黏蟲,就是有大河他們在,星也會不睡覺的守著她,這點,她是可以肯定的。


    心裏暖洋洋的,錢思思突然覺得,這就是幸福感。


    即便這裏沒有優越的生活環境,沒有她的家人,可是這個男人,給了她一個家,給了她家的溫暖,讓她在這裏也覺得幸福。


    滿足的閉上眼,錢思思靜默了很久。


    好久後,才輕輕道:“老公,今年就不去了,等孩子大點,我們帶著孩子一起去”


    到那時候,應該是好幾年後了,到時候,就算這黏黏蟲不是水蛭,她也該找到對付它的方法。


    就不用讓星給她守夜,還可以帶孩子出去走走,她可不想她的孩子跟部落裏的幼崽一樣隻能看這一畝三分地的世界,更不能讓他跟番果她們一樣連森林都沒進過。


    垂眸看著錢思思的頭頂,感受著錢思思渾身散發出來的幸福感,星眼色更柔上兩分。


    雖然非常不想錢思思去哪了都要帶著孩子。


    可是一想也覺得不錯。


    他的孩子早一天學會打獵,錢思思應該就能早放心一些。


    極不情願,又不得不妥協,星冷冷的聲音裏透著些無奈:“好,你想去時在去”


    “嗯······”


    ·······


    摟著錢思思,星就不想動,可看著大灶裏的火炭越來越弱,又怕火滅掉後它就幹了。


    推推錢思思,星帶著人就往一邊去:“坐著,我得快點將蜻蜓翅膀固定了”


    轉頭看著大鍋裏還沒煮爛的鱷魚皮,錢思思笑道:“都還沒煮完呢?你急什麽”


    蹙眉看著錢思思,星不語?


    看著星,錢思思放開他才解釋道:“這膠雖然能用了,可是你看,這皮子都還沒有全部化掉,在煮些時間等它全部融化後,說不定會跟粘,到時候在用肯定更好”


    望著錢思思信誓旦旦的模樣,星默默的撿起柴火添加。


    就這樣,拔了鱗片的鱷魚皮又熬了兩天,而這兩天理,星弄了倆套大鍋,六個煮飯的小鍋。又按照錢思思的要求,弄了一塊長三米左右,寬一米五有點斜麵的大石板。


    而錢思思,雖然覺得自己是沒機會穿雨衣了,可是星,為了減少在外頭的時間總是獵到獵物就迴來。而他處理獵物時為了不讓獵物的血水弄髒矮屋都是淋著雨的。


    所以,就是她穿不著,還是想要給星做一件。


    可惜錢思思興致勃勃的做出雨衣後,抹上魚膠後,它就直接成了鎧甲,讓她那個鬱悶啊!於是,不死心也不甘心的她就跟這雨衣杠上了,隻是花了一天的功夫,做了四件,沒一件是能穿的。


    最後,氣悶到不行的錢思思,隻放棄了雨衣改做鬥笠。


    而這鬥笠,一次就成功了,大大的帽簷有一米寬,星戴著他站在雨裏是真的淋不到雨。


    可是,雨水太大,嘩啦啦的淋在帽簷上,星覺得壓得難受,所以就是淋不到雨,星也不想帶。


    於是,雨衣失敗後,錢思思不甘心,依舊繼續,這下好了,直接弄出個雨篷來。


    星在雨篷底下打理,血水順著雨水流走,而星也淋不到雨。


    看星還蠻喜歡的,錢思思得意得下巴翹上天,有人欣賞心情就好,心情一好就又想搗騰。


    於是,看著星泡在水裏的腳,她就想起雨鞋來。


    這做靴子錢思思可是有經驗的。


    現在又有了這麽好的魚膠,做起來就更簡單。


    隻要割好鞋底,鞋麵,一層層用膠粘就成。為了讓鞋穿起來不硬邦邦的,她先粘了兩層鞋底,然後在粘兩層,而這兩層沒有全麵粘在一起,而是隻粘了周邊,裏頭的空虛,她還墊上一塊兔子皮,讓它成為一個很柔軟的鞋墊,最後,將鞋麵夾在鞋墊跟鞋底中間,一沾就大功告成。


    這麽做起來,一雙鞋從割獸皮到大功告成都不過是半個多小時。


    雖然,她已經極盡細致了,可是跟買的還是差距很大,跟雨鞋比,更像古裝劇裏的靴子。


    不過,不管它好不好看,外頭被塗了一層膠的靴子是真的能防水。


    而靴子都這麽好做,想著熱季時她不一定還有時間,趁著這股子熱勁,錢思思開始做鞋。


    沒有塗上膠層的鞋麵非常柔軟,看上去是豆豆鞋跟布鞋的結合體,鞋底像千層底,鞋麵像豆豆鞋而鞋後跟先用線縫起來,在粘上一小片兔子皮,而這片兔子皮隻是隨便在邊緣粘了點膠,讓它不會成為硬邦邦的一片,而是不太能感覺的幾個小點。被兔子毛一覆蓋,就感覺不到了。


    這樣一來,看著不是很好看,但是穿著卻很好穿,非常舒服,比去年用線慢慢穿邊的好穿多了。


    於是,為了讓鞋子好看,錢思思興致高昂又折騰上,做起來差點連飯都不想吃了。


    就這麽,花了一整天時間,涼鞋,小皮鞋,短靴,長靴都給做全了。還越做越好看,越做一漂亮。


    到最後做的長靴,還給後頭粘了兩層後跟,柔軟的兔子毛鞋麵直接包裹到膝蓋,舒服到不行。


    而以前就穿過涼鞋的星,又有涼鞋穿,還比以前的軟和,試了試,都不用錢思思開口,自己就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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