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華聽到外公要給他介紹漂亮的女朋友,他立馬想到了鍾楚紅、趙雅芝等幾位當下香港娛樂圈比較火的幾位女明星,還有將來會在香港娛樂圈出現的關之琳、朱茵和李嘉欣等女明星。


    在後世的高建軍眼裏,這些女明星都算得上他的夢中情人。


    如今的李建華擁有高建軍的記憶,審美趣味沒變,依舊喜歡這些女明星。


    “漂亮女朋友?”李建華哂笑道,“外公,你咋認識年輕漂亮的女孩子?”


    “我在香港待了四十多年,認識不少朋友,這些朋友中,很多人的孫女,還有女兒,年齡和你相當,這些女孩子中,肯定能找出幾個漂亮的。”


    “聽您這麽說,肯定還沒有合適的對象。”


    “暫時沒有,迴頭,我一定幫你好好問問。”宋有德笑了笑,“你喜歡文靜的女孩子,還是喜歡活潑開朗的女孩子?”


    “隻要合得來,不管什麽性格,都喜歡。”李建華尷尬地笑了笑,“外公,我年齡還不大,和你朋友聊天的時候,別說給我介紹女朋友,就說介紹朋友,我在香港,多認識一些朋友也挺好的。”


    “害羞了?”宋有德打趣道。


    “沒有。”李建華笑著指了指自己的臉頰,“你看我的臉,沒紅啊。”


    “我感覺你害羞了。”


    李建華不置可否一笑。


    “你二哥和英秀是什麽時候談戀愛的?”宋有德問道。


    李建華還未開口迴答,宋有德就想起之前聽李建軍說過,李建華寫文章賺了稿費後,拿錢讚助李建軍泡妞。


    “忘記了,你讚助過你二哥泡妞,就是去年的事情。”宋有德笑了笑,“你大哥和你大嫂是怎麽認識的?”


    “好像是我大哥工作單位的領導介紹的,我也不太肯定。”李建華說著站了起來,“外公,先不和您聊了,我要迴臥室寫新書了,多寫點稿子,方便《明報》報社的編輯評判新小說的水準。”


    “你給我看的稿子,要還給你嗎?”


    “不用的,我沒有把所有稿子給你,留了最後麵的幾張。”


    “那你去忙吧,等會兒,我去菜市場。”


    李建華走了臥室門口,轉過身,望著外公問道:“外公,您就沒有想過家裏請個傭人啊?”


    “想是想過,不過,我覺得自己身體還硬朗,出門買菜這種輕鬆的事情,我還是能做的。”


    “過去兩個月,我二哥二嫂在店裏忙的時候,您就獨自一個人在家吃飯?”


    “不會的啊,我經常和老友一起聚餐的,嗬嗬,放心吧,我不會覺得孤單無聊的。”


    “噢——”李建華哂然一笑,“外公,等會兒,您出去買菜的時候,我陪您一起去。”


    宋有德猶豫了一下,欣然點頭道:“好啊,一個小時後,我們一起出去買菜!”


    過了一個星期的時間,李建華才前往《明報》報社交稿。


    兩個多月前,李建華還未離開香港時,《明朝那些事兒》所有的稿子都遞交給《明報》報社了,盡管隻連載了一下部分,預計要連載兩年多時間,雖未連載完,但這本書的所有稿費,他都拿到了。


    交稿之前的一個晚上,李建華給餘少哲打了一個電話。


    打過招唿後,餘少哲笑著問:“建華,你現在香港了?”


    接到李建華的電話,餘少哲挺高興的。


    《品三國》、《明朝那些事兒》和《誅仙》三本書在《明報》上連載後,獲得了很多讀者的追捧,這讓“發掘”李建華的餘少哲得到了不少好處,雖然沒有升職,但加薪了,而且拿到了不少獎金。


    “是的。我準備明天上午去報社交稿子,您明天會去報社上班嗎?”


    “我明天上班的。明天,你到了報社,直接來找我,把稿子給我看看。”


    “好的。”


    “兩個多月時間了,你寫了多少稿子呢?”


    “具體多少字,我沒有計算,嗬嗬,我相信《明報》報社不會在稿費上坑我的。”


    “你估計《誅仙》什麽時候能寫完?”


    “第一部已經寫完了,以後有機會,我可能還會寫第二部。”


    “什麽有可能啊,既然你有寫第二部的想法,那就繼續寫,第一部獲得了成功,第二部寫出來也容易成功啊!”


    “第二部和第一部的關係不大,第二部是一個全新的故事,全新的人物,但背景是一樣的,在不同的時間下,展開全新的……宏大敘事。”李建華笑道。


    “宏大敘事,嗬嗬,我喜歡宏大。”


    “宏大敘事和宏大這兩個詞的關係可不大。”


    李建華暗自嘀咕了一聲,微笑道,“除了《誅仙》的稿子,我還寫了一本新小說。”


    “新小說講什麽故事?”


    “一兩句話說不清楚,我就不在電話裏說了。”


    “等我看了新書稿子後,咱們再談吧。”


    “餘叔,新書的稿費標準,我希望可以往上提升一些。”


    “你想加多少?”餘少哲淡淡問道,他聽到李建華的話,並不覺得意外。


    “等您,還有報社的總編看了新書稿子之後,再談稿費的事情。”李建華笑了笑,“餘叔,我們先聊到這裏吧,明天見麵再聊。”


    “再見!”餘少哲掛了電話後,輕歎了一口氣,沉思片刻,自言自語道:“希望這個小滑頭新寫的小說和《誅仙》一樣出色,甚至更高,要不然,他想加稿費,估計查老板(金庸)不會同意。”


    餘少哲隻是一個小編輯,他沒有權力決定是否接受李建華提出的稿費標準,甚至《明報》總編也無法做出這個決定,隻有金老板能來做這個決定……這一切,李建華心知肚明。


    餘少哲端起水杯喝了口水,深思一想,覺得隻要李建華提出的稿費標準不要太過分,查老板會接受。


    “《品三國》、《明朝那些事兒》和《誅仙》,現在都在《明報》上連載,廣受讀者好評,他算的上當紅炸子雞……如果他寫新小說的消息公開了,肯定有報社願意出高價和他簽約……我一個小編輯,想這些事情幹什麽呢,讓總編和老板去操這個心吧……”


    餘少哲搖了搖頭,臉上浮現意思苦笑,暗道:“我不能這麽想,如果李建華不再和《明報》合作,對我隻有壞處,沒有好處。我要想辦法促使李建華和《明報》繼續合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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