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李建華掛了電話,餘少哲氣的開口罵娘,還想摔電話,可他忍住沒摔,如果電話摔壞了,他還得花錢去買新的。


    “建華,你和餘少哲是不是在稿酬上沒有談攏?”


    宋有德坐在一旁聽著李建華和餘少哲通電話,餘少哲說什麽,他沒聽到,李建華說的話,他可聽得清清楚楚。


    “嗯!”李建華笑著點頭,“外公,您不會怪我剛才用那樣的語氣和餘叔通電話吧?”


    “沒事的,自己的利益,需要自己去爭取。如果餘少哲提出了一個很低的價格,你接受了,那隻會讓你自己吃虧,而報社占便宜,餘少哲也會得到好處。”高有德樂嗬嗬道,“看來,你不是一個書呆子,很好,將來肯定有出息!”


    “必須必啊!”李建華樂道。


    李建華和外公愉快地聊著天,餘少哲還在生氣,嘴裏還在念叨罵人的話。


    罵了幾句後,餘少哲意識到自己不能和李建華鬧翻,如果李建華真的拿《誅仙》向其他報社,或者出版社投稿,還成功了,那《明報》報社的總編肯定不會給他好臉色看,怪他辦事不力。


    餘少哲沉思了一陣,有點渴了,站起來,倒了一杯水。


    喝了兩口水,稍稍把火氣壓了下去。


    餘少哲看到客廳書架上的書,嘀咕道:“《品三國》,《明朝那些事兒》,這兩本書還沒給總編看過呢,寫的也還可以,先給總編看看,總編應該能夠看上的……我就說,李建華不打算馬上在《明報》上連載《誅仙》,原因就說,存稿有限,怕連載跟不上,嗬嗬,這樣的話,總編就不會說我辦事不力,而李建華不會拒絕簽約。等李建華有點名氣,《誅仙》連載的時候,稿費標準自然好往上提了……”


    想到李建華剛才和自己說話的語氣,餘少哲頓時又生氣起來。


    “我不生氣,我不和他一般見識,他就是一個鄉巴佬……”


    在餘少哲心裏,李建華就是一個鄉巴佬,並罵了很多難聽的話,如果讓李建華知道這一切,李建華不會生氣,也不會拒絕和對方合作,不痛不癢的,他不會和錢過不去。


    其實,李建華已經猜到餘少哲會因為他的“無禮”而生氣了,但他這麽說話,自己很舒坦。


    若是時光可以倒流,李建華依舊會那麽和餘少哲說話,說不定,還會說出一些讓對方更生氣的話。


    李建華並沒有把餘少哲當迴事,雖然他很希望《誅仙》能夠在《明報》上連載,但這不是他唯一的選擇,他還有其他的選擇。


    香港還有發行量更大的報紙,向其他報紙投稿,可能稿費更多。


    若是,連載這條路走不通,李建華還可以選擇找出版社出書。


    我是優勢方,我怕誰?!這是李建華的內心獨白。


    沒被李建華當迴事的餘少哲,可沒有不把李建華當迴事,通過電話的第二天,他就把李建華送給他的書,拿到了報社,交給了總編。


    “這兩本書都是《誅仙》作者寫的,在內地的銷量不錯,主編,您看看。”


    “這個人還出過書啊。”總編有點好奇,但不驚訝,看了書名後,先翻看起了《明朝那些事兒》,看到第一章,他就笑出聲來,“有趣。”


    看第二章,總編抬起頭望著餘少哲,問道:“這個人很年輕吧?”


    “不到二十歲。”


    “噢,原來是一個少年天才啊!”總編沉吟片刻,繼續說,“《誅仙》,每千字四十港元的稿費,有點低了,我看這本《明朝那些事兒》寫的還行,可以先簽這本書。連載後,如果反響好的話,再簽《誅仙》,到時候可以給他加點價……不,這三本書,一起簽,對報社更有利!”


    “總編,這小子有點滑頭,他希望先連載《品三國》,或者《明朝那些事兒》,另外兩本書,過段時間再談。”


    總編眉頭一皺,不悅道:“相比這本《明朝那些事兒》,我更看好《誅仙》,如果隻能先簽一本連載,自然先簽《誅仙》。”


    “總編,我也覺得《誅仙》會更受讀者喜歡,可……對不起,我辦事不力,那小子有點自傲,他不接受每千字四十港元的價格,加價到每千字一百港元,還是稅後的價……”


    “什麽?”總編沉下臉來,“他獅子大開口啊!”


    “我也覺得他獅子大開口。”餘少哲苦笑道。


    餘少哲不好多說什麽,之前,他已經和總編說了自己和李建華之間的關係,如果他幫著李建華說話,總編可能會覺得他損公肥私。


    但是,餘少哲又不能說放棄和李建華合作的話,畢竟他真的看好李建華寫的幾本書,他不希望因為自己的原因而讓報社沒有簽下這幾本書的連載權。


    總編沉默了一會兒,放下手中的書,端起茶杯,呷了一口茶,問道:“連載《品三國》和《明朝那些事兒》,作者開出什麽價啊?”


    “每千字五十港元,也是稅後的。”


    餘少哲見總編放下茶杯了,連忙拿起放在牆角的熱水瓶,往茶杯裏添加了一些熱水。


    “總編,《品三國》和《明朝那些事兒》這兩本書在內地出版的稿費不低,每千字達到三十元人民幣……”


    “這麽高啊。”總編略帶驚訝道,知道內地普通工人的收入水平,“每千字三十元,他寫一兩千字拿到的稿費比一位工人一個月的收入還要高了……你確定他沒有撒謊?”


    “他應該不會撒謊,”餘少哲有點底氣不足,“這兩本書在內地的銷量很大,他之前寫過不少文章發表在《華夏青年》雜誌上,在內地有不小的名氣。”


    “這樣啊,沒想到他是一個小有名氣的年輕作家。”總編沉吟道。


    “那個,總編,那個小子說了,如果我們不接受他出價,他會選擇向其他報社投稿,當時,我火冒三丈,狠狠罵了他幾句。”


    “怎麽罵的?”總編淡淡笑道,不等對方迴答,繼續說,“這兩本書,先放在我這裏,我會抽時間看的,如果還過得去,每千字五十港元的稅後價,也不是不能接受。我們也大氣一點,一次簽兩本吧,至於《誅仙》,你給我盯著點,可別讓他和其他報社,或者出版社接觸,我們一定要拿些《誅仙》。”


    餘少哲還沒摸透李建華不按理出牌的脾氣,怕煮熟的鴨子飛了,他不想擔責任,建議道:“要不,直接以每千字一百港元的稅後價簽下《誅仙》?”


    “呃……”總編想了想,“這個價在我們報社可是最高標準,而他是個新人,能不能簽這個價,我可做不了主,需要老板(金庸)拍板。他手頭肯定還有後續的稿子,讓他再拿一些過來,我再看看,估計老板會喜歡他寫的文章。”


    “好,我馬上聯係他。”


    “你去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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