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八九酌一口酒,搖了搖頭,抬起手就想著擋住寧十的眼睛。
下一刻。
一道人影就從二樓飛了下來,直接砸在大堂中央,砸壞了一桌酒菜,還砸傷了幾個喝酒的客人。
“畜生,敢打婉兒妹妹的主意,拿命來!”一位白衫少年也不知從什麽地方爬上的二樓,握著一把長劍飛身橫斬。
鐺地一聲。
金鳴震耳。
白衫少年的長劍被人擋了下來,出手的人是落花樓的掌櫃:“少俠,請息怒,這裏是落花樓。”
白衫少年大吼一聲:“斬的就是落花樓。”
眨眨眼的功夫,前堂已經聚攏來一幫黑衣打手,全都是落花樓的護院,洛陽最大的酒樓,哪裏是好惹的。
不等掌櫃的發聲,躺在地上的王金寶已經怒火中燒,一手捂著胸口,一手指著白衫少年:“給我打,打斷他的狗腿,斷腿者,賞銀百兩。敢壞你爺爺好事,活得不耐煩了,這裏可是洛陽,臭不要臉的鄉巴佬。”
打鬥在下一刻直接爆發,食客們紛紛讓開場地,躲到一旁,卻不離開。盛唐以武立國,崇尚力量,並不禁止民間打鬥,就算是在神都洛陽也不例外,大家早就習以為常。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何況是為了女人。
江湖情鬥,最是好看。
眼尖者已經尋到了二樓的婀娜身影,方才那位媚骨天成的婉兒姑娘,此時此刻,嘴角含笑,冷眼旁觀。
女人的身價,從來都是通過男人戰鬥來提升的。
醉夢千古,傾盡江山,烽火戲諸侯,隻為博紅顏一笑,自古便是如此。
富貴公子與俠客少年,剛好湊成一對兒。
戰鬥從落花樓的大堂打到了永寧街頭,一方勝在長劍鋒利,一方勝在勢眾人多。叫好聲,起哄聲,喝彩聲,比比皆是,好不熱鬧。
沒人驚動官府。
因為戰鬥很快就會結束。
白衫少年仰仗寶劍及一身紮實的正派劍法,最終打趴了十三名黑衣護院,一臉豪氣的穿過落花樓大堂,抬腳踩上登樓的木梯。
就在這時候。
耳邊突然傳來一道聲音:“你這劍,有些意思,第一次出門?”
白衫少年側身望過去,靠窗戶的位置上,寧十正在咗著手指上的糕點渣,孟八九則是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劍。
“關你屁事。”白衫少年語氣囂張。
“這劍,是從宗門裏偷出來的吧?”孟八九笑著問道,雙手都開始輕輕搓起來,似乎很是興奮。
“宗門是我家的,宗門的劍,自然就是我的。”白衫少年說的理所當然。
“呦,還是位少宗主,敢問尊姓大名?這劍可有名號?”孟八九似乎比獲勝的少年都高興。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聽雨閣江流雲。我這劍名為鹿耳,長山白鐵所鑄,削鐵如泥。”江流雲故意把手中長劍舉高,話也是衝著二樓說的,說是迴答,到不如說是炫耀。
“鹿耳?”
“好名字!”
“真是不錯!”
“做我成仙的倒數第三把劍,剛剛好。”孟八九喃喃自語,然後吧嗒了一下嘴,手指忽然朝著江流雲點了一下。
寧十歎了口氣,然後就發現自己姑姑不再注意自己,直接抓起桌子上的酒壺給自己倒了一杯杏花酒。
剛喝了一杯,再看那江流雲。
鹿耳劍,原本穩穩當當地攥在手心裏,這時候,劍柄突然一動,劍尖直挺挺的移向孟八九。
嗖的一聲。
長劍離手,直接落在孟八九的桌前,劍尖,入木三分。
整個落花樓裏,鴉雀無聲。
“飛劍離身而不墜?”
“這人到底是何方神聖?”
“起碼都是身懷念力的大修行者啊。”
“這是個高手!”
寧十繼續歎氣,似乎是很不願意自己姑姑打架,但是又阻止不了,隻好喝酒,一杯接著一杯。
“還我鹿耳劍!”江流雲大喊一聲,便要過來搶奪,緊接著便看到了驚心動魄的一幕。
孟八九抬指輕彈。
方才還鋒利無比的鹿耳劍,當即破碎。
劍身從劍柄處直接斷開,劍刃劍尖劍背整把劍直接就裂成幾十上百枚碎鐵,一股若有若無的劍魂飄散而出。
一唿。
一吸。
鹿耳劍的劍魂消失在孟八九的嘴邊,然後,酌一口杏花酒,再嚼上最後一口醬牛肉,劍魂嘎嘣嘎嘣的脆響迴蕩在落花樓的大堂。
包括江流雲,落花樓的少東家王金寶,深藏不露一直沒有真正出手的掌櫃,再加上周圍的一眾看客,全都看呆了。
傻了。
“這可是有名有號的靈劍,長山白鐵所鑄的鹿耳劍,一指就給彈碎?一口就給吃了?還是位容貌冷眼的女子!”
“我沒眼花吧?”
“瘋了瘋了!”
很多人都是這個想法,甚至忍不住揉了揉眼,隻有那個落花樓的掌櫃眉頭越皺越緊,手心裏,額頭上,全都是汗:“劍門,食劍人,孟八九!”
掌櫃的並沒有壓低聲音,江流雲自是能聽到的。
圍觀的民眾不知道這幾個字的意思,正道宗門的修行者,哪裏會沒聽說過,哪裏敢沒聽說過,尤其是江流雲這種劍修。
這一刻。
江流雲是萬般的悔恨,悔自己不該偷偷拿走鹿耳劍,悔自己不該隨便將寶劍示人,四海神州的劍修,最近二十年,出門前師尊都會吩咐:“劍,不可以輕易示人,尤其是綴有名號的靈劍,最好用布包好,連著劍鞘一塊包好。”
不為別的。
就為了防著被孟八九吃掉。
孟八九,寧十的姑姑,一個人就壓了四海神州的所有劍修,不敢張狂,不敢抬頭,不敢露劍
食劍人到了落花樓。
鹿耳劍被吃。
都不用等到天亮,一個時辰之間,消息就傳遍了大半個洛陽城,原本正在緊張籌備的春堂劍會,當即就改了章程。
一股暗流開始在大街小巷間湧動。
江流雲灰溜溜的走了,王金寶被掌櫃送去了醫館,大堂很快就收拾妥當,走了一半的食客。
寧十跟孟八九自然沒道理走,也無需走,更沒人敢驅使他倆走,甚至還免費贈送了一整桌的好酒好菜。
下一刻。
一道人影就從二樓飛了下來,直接砸在大堂中央,砸壞了一桌酒菜,還砸傷了幾個喝酒的客人。
“畜生,敢打婉兒妹妹的主意,拿命來!”一位白衫少年也不知從什麽地方爬上的二樓,握著一把長劍飛身橫斬。
鐺地一聲。
金鳴震耳。
白衫少年的長劍被人擋了下來,出手的人是落花樓的掌櫃:“少俠,請息怒,這裏是落花樓。”
白衫少年大吼一聲:“斬的就是落花樓。”
眨眨眼的功夫,前堂已經聚攏來一幫黑衣打手,全都是落花樓的護院,洛陽最大的酒樓,哪裏是好惹的。
不等掌櫃的發聲,躺在地上的王金寶已經怒火中燒,一手捂著胸口,一手指著白衫少年:“給我打,打斷他的狗腿,斷腿者,賞銀百兩。敢壞你爺爺好事,活得不耐煩了,這裏可是洛陽,臭不要臉的鄉巴佬。”
打鬥在下一刻直接爆發,食客們紛紛讓開場地,躲到一旁,卻不離開。盛唐以武立國,崇尚力量,並不禁止民間打鬥,就算是在神都洛陽也不例外,大家早就習以為常。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何況是為了女人。
江湖情鬥,最是好看。
眼尖者已經尋到了二樓的婀娜身影,方才那位媚骨天成的婉兒姑娘,此時此刻,嘴角含笑,冷眼旁觀。
女人的身價,從來都是通過男人戰鬥來提升的。
醉夢千古,傾盡江山,烽火戲諸侯,隻為博紅顏一笑,自古便是如此。
富貴公子與俠客少年,剛好湊成一對兒。
戰鬥從落花樓的大堂打到了永寧街頭,一方勝在長劍鋒利,一方勝在勢眾人多。叫好聲,起哄聲,喝彩聲,比比皆是,好不熱鬧。
沒人驚動官府。
因為戰鬥很快就會結束。
白衫少年仰仗寶劍及一身紮實的正派劍法,最終打趴了十三名黑衣護院,一臉豪氣的穿過落花樓大堂,抬腳踩上登樓的木梯。
就在這時候。
耳邊突然傳來一道聲音:“你這劍,有些意思,第一次出門?”
白衫少年側身望過去,靠窗戶的位置上,寧十正在咗著手指上的糕點渣,孟八九則是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劍。
“關你屁事。”白衫少年語氣囂張。
“這劍,是從宗門裏偷出來的吧?”孟八九笑著問道,雙手都開始輕輕搓起來,似乎很是興奮。
“宗門是我家的,宗門的劍,自然就是我的。”白衫少年說的理所當然。
“呦,還是位少宗主,敢問尊姓大名?這劍可有名號?”孟八九似乎比獲勝的少年都高興。
“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聽雨閣江流雲。我這劍名為鹿耳,長山白鐵所鑄,削鐵如泥。”江流雲故意把手中長劍舉高,話也是衝著二樓說的,說是迴答,到不如說是炫耀。
“鹿耳?”
“好名字!”
“真是不錯!”
“做我成仙的倒數第三把劍,剛剛好。”孟八九喃喃自語,然後吧嗒了一下嘴,手指忽然朝著江流雲點了一下。
寧十歎了口氣,然後就發現自己姑姑不再注意自己,直接抓起桌子上的酒壺給自己倒了一杯杏花酒。
剛喝了一杯,再看那江流雲。
鹿耳劍,原本穩穩當當地攥在手心裏,這時候,劍柄突然一動,劍尖直挺挺的移向孟八九。
嗖的一聲。
長劍離手,直接落在孟八九的桌前,劍尖,入木三分。
整個落花樓裏,鴉雀無聲。
“飛劍離身而不墜?”
“這人到底是何方神聖?”
“起碼都是身懷念力的大修行者啊。”
“這是個高手!”
寧十繼續歎氣,似乎是很不願意自己姑姑打架,但是又阻止不了,隻好喝酒,一杯接著一杯。
“還我鹿耳劍!”江流雲大喊一聲,便要過來搶奪,緊接著便看到了驚心動魄的一幕。
孟八九抬指輕彈。
方才還鋒利無比的鹿耳劍,當即破碎。
劍身從劍柄處直接斷開,劍刃劍尖劍背整把劍直接就裂成幾十上百枚碎鐵,一股若有若無的劍魂飄散而出。
一唿。
一吸。
鹿耳劍的劍魂消失在孟八九的嘴邊,然後,酌一口杏花酒,再嚼上最後一口醬牛肉,劍魂嘎嘣嘎嘣的脆響迴蕩在落花樓的大堂。
包括江流雲,落花樓的少東家王金寶,深藏不露一直沒有真正出手的掌櫃,再加上周圍的一眾看客,全都看呆了。
傻了。
“這可是有名有號的靈劍,長山白鐵所鑄的鹿耳劍,一指就給彈碎?一口就給吃了?還是位容貌冷眼的女子!”
“我沒眼花吧?”
“瘋了瘋了!”
很多人都是這個想法,甚至忍不住揉了揉眼,隻有那個落花樓的掌櫃眉頭越皺越緊,手心裏,額頭上,全都是汗:“劍門,食劍人,孟八九!”
掌櫃的並沒有壓低聲音,江流雲自是能聽到的。
圍觀的民眾不知道這幾個字的意思,正道宗門的修行者,哪裏會沒聽說過,哪裏敢沒聽說過,尤其是江流雲這種劍修。
這一刻。
江流雲是萬般的悔恨,悔自己不該偷偷拿走鹿耳劍,悔自己不該隨便將寶劍示人,四海神州的劍修,最近二十年,出門前師尊都會吩咐:“劍,不可以輕易示人,尤其是綴有名號的靈劍,最好用布包好,連著劍鞘一塊包好。”
不為別的。
就為了防著被孟八九吃掉。
孟八九,寧十的姑姑,一個人就壓了四海神州的所有劍修,不敢張狂,不敢抬頭,不敢露劍
食劍人到了落花樓。
鹿耳劍被吃。
都不用等到天亮,一個時辰之間,消息就傳遍了大半個洛陽城,原本正在緊張籌備的春堂劍會,當即就改了章程。
一股暗流開始在大街小巷間湧動。
江流雲灰溜溜的走了,王金寶被掌櫃送去了醫館,大堂很快就收拾妥當,走了一半的食客。
寧十跟孟八九自然沒道理走,也無需走,更沒人敢驅使他倆走,甚至還免費贈送了一整桌的好酒好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