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出去之後,季明珠就去做飯去了,她也想明白了,三爺爺最多就是問問話而已,不會對秦毅做什麽的。
之後,沒多久季三栓就和秦毅迴來了,而季三栓也沒再提什麽反對的話,明顯是秦毅把他說服了。
幾天後,選了時間,季明珠和秦毅正式定婚了。
第32章
定婚過後,秦毅就頻頻找機會前往季明珠家。
都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原來秦毅是不理解這種心情的,不過現在,他已經明白了。
反正,自從兩人確定處對象後,秦毅無時無刻都是在想著季明珠,想聽她的聲音,想念她的麵容。
可惜,現在季家時時都有兩個大燈泡杵著,秦毅就想和季明珠多說句貼心話也不行,這時候,秦毅就迫切希望能有一棟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間。
雖然兩個小舅子費盡心思阻撓秦毅,可是你有張良記,我有過橋梯,這不,趁著季明宇的季明安一個沒注意,秦毅就飛快的塞了一封書信到了季明珠兜裏,然後他麻溜的出去挑水了。
嗯,第一次送情書,還怪不好意思的。
為了讓媳婦能立馬看見自己的心意,秦毅還把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了出去。
「明宇,明安,我挑完水後,怎咱們去山上打鳥吧!」
「打鳥,怎麽打?」男孩子,對這種遊戲都很有興趣,特別是打鳥之類的,又能玩又能有肉吃。
「我有一把彈弓,待會兒咱們就用彈弓打鳥。」
說實話,大冬天的,整天憋在家裏,季明宇和季明安早就煩了,隻是季明宇他們倆不想放任秦毅和季明珠相處,才一直守在家裏。
現在,能出去,還能讓秦毅遠離姐姐,他們倆自然沒有不樂意的。
不過,季明宇這時也覺得,自己實在太傻了,以前他們隻是被動防禦,每次都是等秦毅到家裏後才做各種小動作,可是現在,不是還有另一種方法嗎?
一次挑兩桶滿滿當當的水,對以前的秦毅來說還有點難,畢竟他以前在城裏時,沒怎麽鍛鍊,吃得也不太好,還沒吃飽。
但是到了鄉下以後,就不一樣了,雖然吃的還是粗糧,但最起碼他沒餓過肚子,偶爾還有肉吃,再加上做農活鍛鍊,短短一年,秦毅就長高了許多,身體也好了,要挑起兩桶水簡直輕輕鬆鬆。
把水缸挑滿後,秦毅就領著季明宇和季明安走了。
秦毅這把彈弓是他自己做的,正因為有了它,秦毅才能時不時的去山上打鳥打雀吃,還可以用打來的肉做成肉幹和知青換錢換票。
當然,他換的次數並不多,一個月也就一兩次而已。
秦毅的準頭也很好,基本上是十發八中,這不,剛到山上,他就打中的樹上的一隻麻雀,把季明宇和季明安看得佩服得不行。
另一邊,等家裏隻有自己一個人了,季明珠才把秦毅送的紙打開。
潔白的紙上風勁有力的寫了七個大字——想你,想你,很想你。
心在撲通撲通跳,像揣了一隻兔子,季明珠雙手捂著臉頰,在心裏想,秦毅這是撩人吧!
雖然被撩了,季明珠卻發現自己好喜歡這種感覺,心裏全是美滋滋,甜蜜蜜的,比吃了蜂蜜還甜。
可是,要怎麽迴才好呢?
想了半天,季明珠覺得自己作為女孩子還是要矜持點,所以,她隻在『很想你』那三個字的前麵加個『也』
字。
之後,季明珠又從自己的被窩裏拿出了一件毛線衣,這件毛衣是黑白色的,毛線是季明珠去黑市換票買的,季明珠偷偷織了許久,才終於要把這件衣服織的差不多了,現在再把領口收個尾就行了。
衣服是織給秦毅的,上次秦毅送了她鋼筆,季明珠也想迴送一樣,想來想去,季明珠覺得還是毛線衣比較好,又時髦又有足夠的心意。
「姐,我們迴來了,」季明安跑得小臉紅彤彤的,滿頭是汗,季明珠把手伸到他的脖子處,發現他裏麵的衣服也全部濕了,季明珠立馬不高興道:「明安,你跑這麽快幹嘛,裏麵的衣服也全濕了,要是感冒了怎麽辦?趕緊去把衣服換了。」
不怪季明珠小心,大冬天的,一熱一冷最容易感冒,而季明安的身體抵抗力不是很好,得感冒的機率更大。
季明安咧開嘴嘴笑了,果然姐姐最在乎的還是他,不往他跑得最快,把自己累得一身汗,這樣想著,他抱著季明珠的手說自己錯了,還對著剛進門的秦毅挑釁了一眼。
季明安的眼神秦毅那是看得清清楚楚,季明珠的話他也聽見了,他不由在心裏暗罵,這倒黴孩子,都哄了他這麽久怎麽還這麽小心眼啊!像個沒斷奶的孩子。
君子識時務者為俊傑,看季明珠臉色不好,秦毅立馬道:「明珠,都是我不對。」
誰叫是他把小舅子帶出去的,要是真生病了,明珠心裏肯定不舒服,這種情況下,隻有示弱才是正確的。
不過,秦毅感覺好苦逼,在媳婦心裏的地位比不過兩個小舅子,這種滋味真難受。
季明珠又不是什麽不明事理的人,腳長在季明安自己身上,關秦毅什麽事,她趕緊道:「秦毅,這又不關你的事。」
季明安:……奸詐
「明珠,今天我們運氣好,不僅打了一二十隻麻雀,還打了一隻斑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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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沒多久季三栓就和秦毅迴來了,而季三栓也沒再提什麽反對的話,明顯是秦毅把他說服了。
幾天後,選了時間,季明珠和秦毅正式定婚了。
第32章
定婚過後,秦毅就頻頻找機會前往季明珠家。
都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原來秦毅是不理解這種心情的,不過現在,他已經明白了。
反正,自從兩人確定處對象後,秦毅無時無刻都是在想著季明珠,想聽她的聲音,想念她的麵容。
可惜,現在季家時時都有兩個大燈泡杵著,秦毅就想和季明珠多說句貼心話也不行,這時候,秦毅就迫切希望能有一棟自己的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間。
雖然兩個小舅子費盡心思阻撓秦毅,可是你有張良記,我有過橋梯,這不,趁著季明宇的季明安一個沒注意,秦毅就飛快的塞了一封書信到了季明珠兜裏,然後他麻溜的出去挑水了。
嗯,第一次送情書,還怪不好意思的。
為了讓媳婦能立馬看見自己的心意,秦毅還把季明宇和季明安叫了出去。
「明宇,明安,我挑完水後,怎咱們去山上打鳥吧!」
「打鳥,怎麽打?」男孩子,對這種遊戲都很有興趣,特別是打鳥之類的,又能玩又能有肉吃。
「我有一把彈弓,待會兒咱們就用彈弓打鳥。」
說實話,大冬天的,整天憋在家裏,季明宇和季明安早就煩了,隻是季明宇他們倆不想放任秦毅和季明珠相處,才一直守在家裏。
現在,能出去,還能讓秦毅遠離姐姐,他們倆自然沒有不樂意的。
不過,季明宇這時也覺得,自己實在太傻了,以前他們隻是被動防禦,每次都是等秦毅到家裏後才做各種小動作,可是現在,不是還有另一種方法嗎?
一次挑兩桶滿滿當當的水,對以前的秦毅來說還有點難,畢竟他以前在城裏時,沒怎麽鍛鍊,吃得也不太好,還沒吃飽。
但是到了鄉下以後,就不一樣了,雖然吃的還是粗糧,但最起碼他沒餓過肚子,偶爾還有肉吃,再加上做農活鍛鍊,短短一年,秦毅就長高了許多,身體也好了,要挑起兩桶水簡直輕輕鬆鬆。
把水缸挑滿後,秦毅就領著季明宇和季明安走了。
秦毅這把彈弓是他自己做的,正因為有了它,秦毅才能時不時的去山上打鳥打雀吃,還可以用打來的肉做成肉幹和知青換錢換票。
當然,他換的次數並不多,一個月也就一兩次而已。
秦毅的準頭也很好,基本上是十發八中,這不,剛到山上,他就打中的樹上的一隻麻雀,把季明宇和季明安看得佩服得不行。
另一邊,等家裏隻有自己一個人了,季明珠才把秦毅送的紙打開。
潔白的紙上風勁有力的寫了七個大字——想你,想你,很想你。
心在撲通撲通跳,像揣了一隻兔子,季明珠雙手捂著臉頰,在心裏想,秦毅這是撩人吧!
雖然被撩了,季明珠卻發現自己好喜歡這種感覺,心裏全是美滋滋,甜蜜蜜的,比吃了蜂蜜還甜。
可是,要怎麽迴才好呢?
想了半天,季明珠覺得自己作為女孩子還是要矜持點,所以,她隻在『很想你』那三個字的前麵加個『也』
字。
之後,季明珠又從自己的被窩裏拿出了一件毛線衣,這件毛衣是黑白色的,毛線是季明珠去黑市換票買的,季明珠偷偷織了許久,才終於要把這件衣服織的差不多了,現在再把領口收個尾就行了。
衣服是織給秦毅的,上次秦毅送了她鋼筆,季明珠也想迴送一樣,想來想去,季明珠覺得還是毛線衣比較好,又時髦又有足夠的心意。
「姐,我們迴來了,」季明安跑得小臉紅彤彤的,滿頭是汗,季明珠把手伸到他的脖子處,發現他裏麵的衣服也全部濕了,季明珠立馬不高興道:「明安,你跑這麽快幹嘛,裏麵的衣服也全濕了,要是感冒了怎麽辦?趕緊去把衣服換了。」
不怪季明珠小心,大冬天的,一熱一冷最容易感冒,而季明安的身體抵抗力不是很好,得感冒的機率更大。
季明安咧開嘴嘴笑了,果然姐姐最在乎的還是他,不往他跑得最快,把自己累得一身汗,這樣想著,他抱著季明珠的手說自己錯了,還對著剛進門的秦毅挑釁了一眼。
季明安的眼神秦毅那是看得清清楚楚,季明珠的話他也聽見了,他不由在心裏暗罵,這倒黴孩子,都哄了他這麽久怎麽還這麽小心眼啊!像個沒斷奶的孩子。
君子識時務者為俊傑,看季明珠臉色不好,秦毅立馬道:「明珠,都是我不對。」
誰叫是他把小舅子帶出去的,要是真生病了,明珠心裏肯定不舒服,這種情況下,隻有示弱才是正確的。
不過,秦毅感覺好苦逼,在媳婦心裏的地位比不過兩個小舅子,這種滋味真難受。
季明珠又不是什麽不明事理的人,腳長在季明安自己身上,關秦毅什麽事,她趕緊道:「秦毅,這又不關你的事。」
季明安:……奸詐
「明珠,今天我們運氣好,不僅打了一二十隻麻雀,還打了一隻斑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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