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來香精氣雖然不好,聲音還算有力,她說:「感覺好了許多了。」
「既然這樣,那下麵咱們倆就拖著慢慢等病好吧!每次都叫小秦來送實在太危險了,咱們可不能拖累他。」
王來香聽了點點頭同意了,秦毅可是她從小看著長大的,年紀也和自家的親孫子差不多,她也捨不得秦毅再為了自己這條老命冒險了。
說定了之後,他們這幾個人就準備休息了,畢竟明天還要早起幹活,不休息好可不行。
第27章
轉眼,又是一年秋收過去了。
最近既沒肉票,雞又捨不得殺,季明珠就決定去山上摸點肉。
這次去山上,季明珠可不是去打野雞野兔,而是去小溪裏摸些小魚小蝦和螺獅。
安山大隊周圍溪流不少,大多都是半米一米寬左右,溪水也不深,最深的也不過到季明珠的膝蓋處。
不過現在環境好,溪水也沒被汙染過,一彎腰,就可以看見清澈見底的水裏到處都是遊動的魚蝦。
現在資源稀缺,山裏小溪裏的小魚小蝦雖然都不算大,肉也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按理說這些小魚小蝦應該是很受歡迎的。
可實際上,這些小魚小蝦要想做得好吃,就必須要多放油和各種調料才行,若放得太少,炒出來小魚小蝦就會有很大一股腥味,吃著一點也不好吃。
當然,若是有廚藝好的,再少的調料也能做出美味,可惜安山大隊的人全是一些老農民,大家成天看重的都是土地莊稼,至於廚藝這東西,能吃就行,要那麽好幹嘛?
而且就是廚藝好的,一般不是啥重要日子家裏人也不會讓她煮飯?為啥?
要知道現在可是物資缺少的年代,本來糧食就才基本夠吃,若是煮的太好,那家裏人都忍不住多吃的話,到後麵的日子怎麽辦?
說白了,一切都是窮鬧的,因為窮,大隊裏的社員們連追求更好的口腹之慾也不敢。
其實若是喜歡吃小魚小蝦的人,腥一點也能接收,比如靠海的人,估計就能吃得很香。
但安山大隊周圍到處是山,人們一年連魚都吃不上幾次,這沒吃習慣,那魚蝦的腥味就有很多人受不了了。
再加上魚蝦小,肉根本沒有多少,要做出一頓要花費半天功夫,又不好吃,這漸漸的,大隊裏的人就不愛去撈了,除了荒年,平時就隻有一些小孩子偶爾饞了會去撈來打打牙祭,有時候實在饞肉,可能也會有社員會撈一些,但那種情況很少。
沒人撈,即使有不少的天敵,那小溪裏的魚蝦也有很多,季明珠隻用木桶舀出半桶水來,裏麵就能有不少小魚小蝦。
因為這溪裏的魚蝦很多,季明珠也不客氣了,木桶裏大的魚蝦她就挑出來另外放著,小的則留著拿迴家給雞吃。
不一會兒,撈出來能吃的魚蝦每種大概能有一兩斤左右,季明珠就停手了,家裏就隻有幾個人,撈夠吃一頓的就行了。
畢竟現在這天氣熱,又沒有冰箱,家裏連井也沒有,炒好的菜若第一頓吃不完,第二頓就會臭掉,根本不能吃,那樣的話就太浪費了。
撈完魚蝦後,季明珠又在溪水裏撿了不少螺獅,這條溪裏的螺獅居然還是山坑騾,山坑騾味道鮮美,特別是爆炒,季明珠覺得它的味道能和小龍蝦有一比,既然遇見了這種美味,季明珠當然不會放過。
溪裏的山坑騾也不少,不過十來分鍾,季明珠就撿了不少,迴去的時候,季明珠還挖了一些野蔥,山上的野蔥味道可比家養的小蔥好,或炒或涼拌甚至煮湯都很好吃,因為有了它,可以說安山大隊甚至周圍的村子都沒啥人會種小蔥。
到了家裏,季明珠就把山坑騾倒進木盆裏,加上清水,再倒點鹽進去,山坑騾裏的泥沙有不少,必須等它吐幹淨才能吃,而鹽,能加快山坑騾吐泥沙的速度。
山裏的溪水裏的魚蝦的確很小,即使季明珠是挑最大的,那小魚也隻比季明珠的中拇指長一點,小蝦更不用說了,最大的也隻有季明珠的小拇指長。
這麽大一點的魚蝦,處理都很麻煩,不過季明珠最近不缺時間,她就拿著一個板凳坐在院子裏,慢慢的把小蝦抽筋扒皮,把小魚刮鱗去鰓,開膛破肚。
魚清洗幹淨之後,季明珠就把小魚用鹽醃製十分鍾,然後放進調好的麵粉裏裹上一圈,再放進油鍋裏炸。
這其實就是香酥炸魚,做這道菜,特別費油,季明珠把魚炸好,好幾兩油就沒了,要不是今年季明珠種了一些菜籽,收了十幾斤,能出好幾斤油,她才捨不得這麽浪費呢。
小魚炸好後,季明珠嚐了一下,發現這魚特別酥,又香又脆,一口下去,嚼得咯嘣咯嘣的響,而且這小魚魚刺不多,炸得也酥,根本不用剔出來,直接就能嚼碎。
這道菜季明珠特別喜歡,一口一條,三五下她就吃掉了四五條,想到弟弟們都還沒吃過,季明珠不得不遺憾的控製住了自己的嘴。
小蝦季明珠已經全部剝成了蝦仁,季家人都比較喜歡吃辣,季明珠就做了個爆炒蝦仁。
又煮了一鍋雞蛋絲瓜湯,還有一個涼拌蘿蔔絲,就差不多了。
季明珠煮飯是算好了時間的,她剛把飯菜做好,季明宇他們就迴來了,就連秦毅,也來了。
秦毅是來給季明珠送枕巾的,過不了多久就是季紅結婚的日子,在安山大隊,女孩結婚好友都會為其添妝,季明珠以前和季紅不熟,可自從上次季明豐他們結婚後,兩人就慢慢熟悉了起來,可以說,季紅就是季明珠唯一的閨蜜加堂姐,結婚是好事,在這個時候,季明珠自然不會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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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這樣,那下麵咱們倆就拖著慢慢等病好吧!每次都叫小秦來送實在太危險了,咱們可不能拖累他。」
王來香聽了點點頭同意了,秦毅可是她從小看著長大的,年紀也和自家的親孫子差不多,她也捨不得秦毅再為了自己這條老命冒險了。
說定了之後,他們這幾個人就準備休息了,畢竟明天還要早起幹活,不休息好可不行。
第27章
轉眼,又是一年秋收過去了。
最近既沒肉票,雞又捨不得殺,季明珠就決定去山上摸點肉。
這次去山上,季明珠可不是去打野雞野兔,而是去小溪裏摸些小魚小蝦和螺獅。
安山大隊周圍溪流不少,大多都是半米一米寬左右,溪水也不深,最深的也不過到季明珠的膝蓋處。
不過現在環境好,溪水也沒被汙染過,一彎腰,就可以看見清澈見底的水裏到處都是遊動的魚蝦。
現在資源稀缺,山裏小溪裏的小魚小蝦雖然都不算大,肉也不多,但蚊子再小也是肉,按理說這些小魚小蝦應該是很受歡迎的。
可實際上,這些小魚小蝦要想做得好吃,就必須要多放油和各種調料才行,若放得太少,炒出來小魚小蝦就會有很大一股腥味,吃著一點也不好吃。
當然,若是有廚藝好的,再少的調料也能做出美味,可惜安山大隊的人全是一些老農民,大家成天看重的都是土地莊稼,至於廚藝這東西,能吃就行,要那麽好幹嘛?
而且就是廚藝好的,一般不是啥重要日子家裏人也不會讓她煮飯?為啥?
要知道現在可是物資缺少的年代,本來糧食就才基本夠吃,若是煮的太好,那家裏人都忍不住多吃的話,到後麵的日子怎麽辦?
說白了,一切都是窮鬧的,因為窮,大隊裏的社員們連追求更好的口腹之慾也不敢。
其實若是喜歡吃小魚小蝦的人,腥一點也能接收,比如靠海的人,估計就能吃得很香。
但安山大隊周圍到處是山,人們一年連魚都吃不上幾次,這沒吃習慣,那魚蝦的腥味就有很多人受不了了。
再加上魚蝦小,肉根本沒有多少,要做出一頓要花費半天功夫,又不好吃,這漸漸的,大隊裏的人就不愛去撈了,除了荒年,平時就隻有一些小孩子偶爾饞了會去撈來打打牙祭,有時候實在饞肉,可能也會有社員會撈一些,但那種情況很少。
沒人撈,即使有不少的天敵,那小溪裏的魚蝦也有很多,季明珠隻用木桶舀出半桶水來,裏麵就能有不少小魚小蝦。
因為這溪裏的魚蝦很多,季明珠也不客氣了,木桶裏大的魚蝦她就挑出來另外放著,小的則留著拿迴家給雞吃。
不一會兒,撈出來能吃的魚蝦每種大概能有一兩斤左右,季明珠就停手了,家裏就隻有幾個人,撈夠吃一頓的就行了。
畢竟現在這天氣熱,又沒有冰箱,家裏連井也沒有,炒好的菜若第一頓吃不完,第二頓就會臭掉,根本不能吃,那樣的話就太浪費了。
撈完魚蝦後,季明珠又在溪水裏撿了不少螺獅,這條溪裏的螺獅居然還是山坑騾,山坑騾味道鮮美,特別是爆炒,季明珠覺得它的味道能和小龍蝦有一比,既然遇見了這種美味,季明珠當然不會放過。
溪裏的山坑騾也不少,不過十來分鍾,季明珠就撿了不少,迴去的時候,季明珠還挖了一些野蔥,山上的野蔥味道可比家養的小蔥好,或炒或涼拌甚至煮湯都很好吃,因為有了它,可以說安山大隊甚至周圍的村子都沒啥人會種小蔥。
到了家裏,季明珠就把山坑騾倒進木盆裏,加上清水,再倒點鹽進去,山坑騾裏的泥沙有不少,必須等它吐幹淨才能吃,而鹽,能加快山坑騾吐泥沙的速度。
山裏的溪水裏的魚蝦的確很小,即使季明珠是挑最大的,那小魚也隻比季明珠的中拇指長一點,小蝦更不用說了,最大的也隻有季明珠的小拇指長。
這麽大一點的魚蝦,處理都很麻煩,不過季明珠最近不缺時間,她就拿著一個板凳坐在院子裏,慢慢的把小蝦抽筋扒皮,把小魚刮鱗去鰓,開膛破肚。
魚清洗幹淨之後,季明珠就把小魚用鹽醃製十分鍾,然後放進調好的麵粉裏裹上一圈,再放進油鍋裏炸。
這其實就是香酥炸魚,做這道菜,特別費油,季明珠把魚炸好,好幾兩油就沒了,要不是今年季明珠種了一些菜籽,收了十幾斤,能出好幾斤油,她才捨不得這麽浪費呢。
小魚炸好後,季明珠嚐了一下,發現這魚特別酥,又香又脆,一口下去,嚼得咯嘣咯嘣的響,而且這小魚魚刺不多,炸得也酥,根本不用剔出來,直接就能嚼碎。
這道菜季明珠特別喜歡,一口一條,三五下她就吃掉了四五條,想到弟弟們都還沒吃過,季明珠不得不遺憾的控製住了自己的嘴。
小蝦季明珠已經全部剝成了蝦仁,季家人都比較喜歡吃辣,季明珠就做了個爆炒蝦仁。
又煮了一鍋雞蛋絲瓜湯,還有一個涼拌蘿蔔絲,就差不多了。
季明珠煮飯是算好了時間的,她剛把飯菜做好,季明宇他們就迴來了,就連秦毅,也來了。
秦毅是來給季明珠送枕巾的,過不了多久就是季紅結婚的日子,在安山大隊,女孩結婚好友都會為其添妝,季明珠以前和季紅不熟,可自從上次季明豐他們結婚後,兩人就慢慢熟悉了起來,可以說,季紅就是季明珠唯一的閨蜜加堂姐,結婚是好事,在這個時候,季明珠自然不會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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