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領導講話、嘉賓互動,大家一齊將覆蓋在招牌上的紅綾拉了下來,正揚律所就正式開張。⊥頂點小說,x.


    律所一開張,當事人頓時蜂擁而至。李超和大家一起忙得天昏地暗,這才將當事人接待完畢。


    開業當天,正揚律師就接下來36件案子。正揚律所隻有李超、李昏君、善若、大師四個律師,四人平均每人分了9件案子。


    在開業之前,李超已經接了聶海華的案子。雖然開業之後案子紮堆,但開業第二天李超就幫聶海華擬好起訴狀,徑直去深鵬市岩田區法院起訴。


    岩田區訴訟服務中心的法官接到李超提交的訴狀,也是嘖嘖稱奇,他還從沒有立過有關祭祀權的案件。


    立案法官看了之後對李超說道:“你方提交的起訴狀我院已經收到了,但你方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否屬於法院受理範圍,法院是否有權管轄,這還需要領導討論,一個星期之內我院會給你答複。”


    李超微笑著解釋道:“法官,這屬於侵權案件,要件齊全,訴請合法合理,法院應該受理的。”


    立案法官並不答話,先是埋頭開具出一份登字號案件,遞給李超道:“你這案子太新穎了,到底能不能受理,我們還拿不準,必須經過研究,反正七天的時間也不長,你還是耐心等待吧。


    拿著登記安好,七天之後再來我們院進行查詢。”


    李超接過法院開具的登字號案件收據,心中明白法院這是不想受理該案,先是拖著時間,然後再拒絕。


    李超既然答應了聶海華一定要辦好這件案子,豈能退縮!


    當即,李超笑著給對方施加壓力,“我看新聞報道,咱們岩田區法院的立案登記製改革工作開展得很不錯。真正做到了有案必立!


    我這案子有明確的訴求,有合法的依據,形式審查完全符合規定。法官,你看是不是先立案啊?”


    現在華夏國法院係統已由立案審查製改成立案登記製,立案時已經不進行實質審查,而隻進行形式審查,確保有案必立,確保人民群眾申告有門。


    李超這話一出口,立案法官眉頭微微蹙起。在大張旗鼓實行立案登記製的情況下,法院要不受理案件確實難辦。李超完全可以對此進行投訴。


    立案法官口氣微微有點鬆動,商量似的道:“這樣吧,我請示下我們領導。”


    李超點頭笑著道:“好,那就辛苦法官了。”


    立案法官拿著起訴材料去了旁邊的一間辦公室,進去不久他就出來叫李超進去。


    李超走了進去,隻見裏麵坐著一個頭頂微禿的中年法官。


    立案法官介紹道:“這是我們廖庭長。”


    廖庭長抬頭看了李超一眼,眼神中帶著點意外和興奮。李超感到疑惑,難不成這個廖庭長認識自己。


    李超彬彬有禮地打了個招唿,“廖庭長。你好。”


    廖庭長微笑著點點頭,大聲地道:“超人律師你好啊!想不到今天你會來我們岩田法院立案。”


    果然,這個廖庭長還真是認識自己,既然廖庭長表現得這麽熱情。李超當即拉近彼此距離道:“廖庭長,你叫我超人律師,我真是不敢當,這是大家開玩笑的稱唿。廖庭長你叫我李超就行。”


    李超微笑著繼續說道:“廖庭長,今天還請您批準立案。這件案子涉及到父母對女兒的祭祀權,訴請符合法律規定。還請廖庭長體貼一下父母對女兒的懷念之情。準予立案。”


    廖庭長仔細看了一遍起訴材料,這才點點頭道:“關於祭祀權的案件,別的法院倒是處理過。你提交的起訴材料,形式要件倒是符合。”


    廖庭長語氣頓了頓,這才繼續說道:“好吧,立案登記製度下你這類案件可以立。”


    聽到廖庭長答應立案,李超露出舒心的笑容,感激地道:“謝謝廖庭長!”


    廖庭長卻搖搖頭,感歎一聲:“超人律師,這也就是現在實行立案登記製,最高法規定有案必立,我們才會立這個案件。說實話,要是以前立案審查製的時候,你這樣的案件肯定是不能立的。


    因為祭祀權根本不是法定權利,法院是無權處理的。”


    廖庭長的語氣中帶著一點深深的落寞。這人雖然貴為一庭庭長,但是眉眼間還是帶著深深的失落,好像怨氣滿肚的樣子。


    廖庭長繼續發泄道:“現在還是你們當律師的自由,有錢又自由,不像我們過得可憋屈了。”


    李超謙虛地道:“我們做律師的,那能和你們法官比,現在司法體製改革,法官的收入地位都在提升,而且**行使審判權樹立司法權威。”


    廖庭長頗為感歎地搖搖頭,大聲地道:“哼,越改越死!法官員額製,本來就案多人少,不思增加人手,還削減法官數量,現在法院人人叫苦不迭、壓力山大。


    再說什麽法官作為**係列管理,還說什麽加工資,我基本工資才1450元每月,基本工資加個30%也每個月也才增加400多元,400多元連慶風包子都買不起。”


    這就是牢騷滿腹和交淺言深了,這廖庭長在自己麵前說這話太反常了,到底什麽意思?


    李超笑了笑,隻能安慰道:“法官再怎麽說也比我們律師有地位、有前途。”


    廖庭長痛苦地搖搖頭,大聲地道:“得了吧,大家都是在法律圈子裏混的,還能不了解實情。你看過有大量法官辭職去做律師的,可你見到過有成功的律師去考法官的嗎?


    現在法官等公務員就是普通的一份工作,要錢沒錢要自由沒自由,又忙又累又壓力大,一年我們要辦三百來個案件,平均每天一件。每個月收入才9000元,你們辦理一個案件的代理費都比我們一個月的工資還多。


    而且當事人天天來鬧事,天天處理離婚打架欠錢不還,負麵能量聚集啊。


    再加上。辦案終身負責製,一有問題板子就打在我們身上了。明明是公安機關提供了非法證據,最後追責卻追到法官頭上。你看看最近多少法官被投進監獄啊。


    哎,馬上又要養老金並軌,政府嚷嚷著要給我們加工資,可實際上扣除養老金後,我們的工資不升反降。


    法院真不是人待的地方!”


    法院的待遇確實低、工作實在忙、壓力相當大。李超有同學考進法院,各個自嘲自己是司法民工。說實話,李超確實可憐法官。


    華夏國的法官那就是在堅守,工資待遇那是相當低。深鵬的法官還有九千到一萬的每月工資。他家鄉江南淦縣的法官工資每月隻有區區的三千元。


    而法官的素質要求多高啊,至少要是本科生,還要過司考,還要通過公務員考試,還要通過法官員額考試,最後拿這麽一點錢,確實還不夠律師代理一個案子的代理費。


    不過,聽了廖庭長的話,李超依然很震驚。他震驚廖庭長為何交淺言深。初次見麵就對自己大吐苦水,這還真有點意外。


    李超隻能打著哈哈道:“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西方國家法官有豐厚的待遇、崇高的地位,我相信以後法官的職業前景會越來越好的。”


    廖庭長搖搖頭。對著李超苦笑一聲道:“哎,司改已經傷透了我們的心,再幹下去也沒意思了。


    對了,超人律師你是上佳律所的吧?你們上佳現在還招收律師嗎?”


    聽廖庭長的意思。他竟然是要下海,看他躍躍欲試的表情是想要加入上佳律所,難怪會對自己說這麽一大堆話。


    “抱歉”李超一攤手道:“我剛離開上佳律所。現在創辦了一家正揚律所。”


    廖庭長拿起李超提交的授權委托書來看,看到蓋的印章確實是正揚律所。


    廖庭長感觸地道:“咦,正揚律師?超人律師你年紀輕輕竟然自己創辦了律所,難得啊,難得啊。”


    聽到李超不在上佳幹了,廖庭長也就結束話題,笑著說道:“好,你這案子立就立吧。反正立案登記製以來,案件數量上升了35%。而根據法官員額製,法官數量卻下降了43%。哎,司法民工就是累死的命。”


    雖然成功去立了案,但聽了廖庭長的一番感歎,李超心裏也不是滋味。曾經有這麽一句話形容華夏國法官,拿著朝xian國家的工資,幹著歐美國家的活。


    法官對比律師來說,真的是沒有絲毫優越性。李超真的慶幸自己做了律師,要是做法官這一輩子別說買別墅,能在深鵬買個三四十平方都算不錯了。


    一個國家連法官都對自己的工作地位收入不滿意,紛紛逃離,這個國家的司法環境必然惡化。這個國家的法治建設必然要受影響。


    廖庭長作為法院的中層幹部,都想從法院脫離,這問題不可謂不嚴重。因此,李超的心情頗不寧靜。


    但是,偏偏社會上對法官存在很多誤解,很多人都說法官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很多人都以為法官有灰色收入。


    就連司改中對法官工資明升暗降,網絡上都是一片倒的罵聲。好多網民罵你法官嫌工資低,那你辭職啊。現在法官辭職潮還真是來臨,深鵬海上市都有一批批法官集體辭職。


    又有網民高傲地說,你不願幹,讓我來幹,是條豬都能幹法官的活。這還真是無知者無畏啊!有幾個網民過了司考?又有幾個網民有能力正確判案呢?


    法官活多錢少壓力大還名聲不好,李超感覺有必要為法院的法官澄清下形象。因此,他在超人律師平台上發表了一篇評論性文章。


    華美兩國法官的區別


    我作為律師,非常熟悉華夏國司法、華夏國法院和華夏國法官;同時,我也較為了解西方國家司法審判方麵的有關知識。


    近年來,我一直執著於對中西陪審團製度的研究和思考,發現在不同的審判生態環境中,華夏國法官和美國法官無論在社會地位、工作效率還是職級待遇方麵,都有極大的差異,折射出華夏國司法製度的官僚化和沉屙痼疾。


    通過比較分析。我發現,因為司法文明程度的不同和是否采取陪審團製度等方麵的差異,我們可以看到華美法官在各自社會生態環境中的如下區別:


    一、美國法官有陪審團(公民代表)撐腰,在公民眼中,錯的也是對的;華夏國法官有院長領導撐腰,在公民眼中,對的也是錯的。


    二、美國法官的人身安全由陪審團和老百姓保障;華夏國法官的人身安全由鐵門、安檢、警察和武器保障。


    三、美國法官是高尚職業;華夏國法官是高危職業。


    四、美國法官和陪審團、公民、記者是平等對話的朋友;華夏國法官和老百姓、記者是彼此猜疑、敵視的對頭。


    五、美國法官被當事人敬仰和崇敬;華夏國法官被當事人辱罵、威脅乃至武力對待。


    六、美國法官從來不被檢察官逮捕;華夏國法官時不時就被檢察官扔進監牢。


    七、美國法官審案下判以陪審團決議為基礎,任誰也無法幹預;華夏國法官審案下判以長官意誌為基礎,芝麻綠豆大點官都能幹預審判。


    八、美國法官審理案件由陪審團當庭決議當庭宣判,速戰速決高效及時;華夏國法官審理案件延期宣判排隊等待審委會裏的一群鳥人“不審而判”葫蘆僧判葫蘆案。手續冗繁拖延時間隨意突破審限,“磨洋工”低效遲鈍導致“遲來的正義也不是正義”。


    九、美國法官高薪養廉;華夏國法官低薪拉磨。


    十、美國法官為自己受到社會公眾的尊重和服從而驕傲自豪;華夏國法官為自己受到社會公眾的鄙夷和謾罵而抬不起頭!


    十一、美國法官從來不與當事人發生衝突,當事人也不把法官視為自己的敵人——因為案件結局取決於陪審團的公理公意而不是法官的個人意誌;


    華夏國法官每天都和當事人發生衝突,當事人都把法官視為自己的敵人——因為案件結局不取決於陪審團的公理公意而是被法官個人獨裁意誌所決定。


    十二、美國法官除了受製於來自陪審團的規範化、程序化和理性化的正規民意之外,不受任何輿論媒體上亂哄哄的輿論觀點的影響和幹擾;


    華夏國法官除了受製於任何輿論媒體上亂哄哄的輿論觀點的影響和幹擾之外,不受來自陪審團的規範化、程序化和理性化的正規民意製約(因為我們的陪審團製度尚處於萌芽期,還沒有得到進一步的推廣)。


    十三、美國法官審理案件沒有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庭長副庭長當婆婆對案件指手畫腳下指令;華夏國法官審理案件,頭上頂著一大堆婆婆,個個都能對法官下命令卻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當受氣媳婦的華夏國法官也不用對當事人承擔責任。案件結果好壞都可以統統推到審委會頭上,反正任何人也拿審委會沒辦法。


    十四、美國的法官能審理總統職位之爭;華夏國的書記能獨斷法官職位之爭。


    十五、美國法官**,隻服從法律;華夏國法官是奴才,隻服從庭長、院長、審委會和政法委的長官意誌。


    ……


    或許有人說。以上差異是因為兩國製度和體製的不同造成的,我完全同意這種說法,因為這恰恰表明了我們應當進行司法改革的必要性!我們理應向花旗國司法製度中好的、優良的陪審團製度學習,向當庭宣判製度學習。向法官**辦案不受任何長官意誌的影響學習,才能構建司法公正,也才能提升司法公信力。(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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