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對著李超和林善若,商場另一角有家星巴克。薛東和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正坐在裏麵注視著他們。


    那男人又黑又瘦,留著平頭,嘴唇外翹,顯得格外刻薄,帶著一副眼鏡,活脫脫就是尖嘴猴腮的潑猴。


    “孫大狀,就是這撈仔想和你叫板,你可以完爆他。”


    “嘿嘿……這樣的菜鳥……”


    “孫大狀,你碾壓這撈仔的話,我可以引薦我爸爸和你認識。”


    “哈哈,既然薛少有吩咐,那就是小菜一碟。令尊什麽時候來深鵬啊?”……


    陰暗的角落裏,兩人卑鄙地謀劃著,而李超渾然不知正有黑手在精心對付他,他和師姐度過愉快的一天。


    第二天準備好調查的東西,李超正要出門去給吳麗華的下屬做筆錄,手機急促地響了起來。


    “什麽他失蹤了?”


    電話是吳麗華打過來的,她說男下屬突然不告而別,所有的人都不知道他去哪了。


    李超瞬間意識到這裏會出現**煩,他連忙采取補救措施,到吳麗華公司去找其他員工調查佐證。


    吳麗華、王海生夫妻倆之前辦了個公司,主要從事手機代加工,公司名叫做海生麗華科技公司。由於夫妻矛盾,一年前吳麗華帶領公司一幫人馬另起爐灶成立了麗華科技公司。王海生將原來的海生麗華科技公司,更名為海生科技公司進行經營。


    李超驅車到麗華科技公司。麗華公司在阪田占地規模頗大,嶄新的廠房,高大的機器,忙碌的工人,構成一幅興旺的生產圖景。


    吳麗華帶著幾個公司員工在大門口等候,一見李超到來,就熱情迎接。


    李超臉上帶著洋溢的笑容,和眾人握手問好。


    “李大律師您好!”其中一位個子嬌小,臉龐有點稚嫩的年輕女員工,大眼睛激動好奇地望著李超,握著他的手熱情地道。


    李超給這個好奇的小妹妹一個陽光的笑臉。


    一番寒暄之後,李超立馬給幾個公司員工做調查筆錄。原來那個男下屬叫蔣俊,吳麗華創辦新公司的時候一起過來的原班人馬,擔任麗華公司行政部的部長。


    員工們在調查中都肯定吳麗華作風正派,與蔣俊就是正常的工作關係。李超運用讀心術觀察,發現員工說的都是真話。


    “李律師,蔣俊突然消失是否會對我的案子產生不利影響呢?”調查結束,吳麗華在辦公室裏蹙著眉頭,擔憂地詢問道。


    李超自信一笑,分析道:“蔣俊突然消失,加上王海生汙蔑你和蔣俊有不正當關係,這其中定有蹊蹺。不過,以現有證據來看蔣俊與你關係正常,王海生純屬誣陷。咱們身正不怕影子斜,不管王海生有什麽歪招,都幹脆利落地予以迴擊。”


    一番安撫之後,吳麗華點點頭,稍微平靜下來。


    李超接著說道:“現在要做的是,盡量查找到蔣俊的下落,防止其中有貓膩。另外要做的是,收集王海生在外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係的證據。”


    吳麗華微微舒了一口氣,“好吧,就這麽辦。”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在李超的幫助下,吳麗華找人拍到了王海生與四個女人吃飯喝酒親吻的親密照,甚至還抓拍到了與二個女人的床*照。這些證據足以證明王海生與他人非法**生活。


    就在緊張的準備過程中,開庭的日子到了。


    上午8點半,西裝革履、神采奕奕的李超和吳麗華站在法院門口,等待開庭。


    就在這時,兩輛豪車駛來,當先的蘭博基尼車上走下一個帶著黑墨鏡,梳著背光頭,碘著大肚子的老土豪,這人正是王海生。


    第二輛路虎車上下來的正是那日和薛東密謀的潑猴。


    “哼,不要臉的蕩婦!”王海生一下車就對著吳麗華吐了口唾沫,不屑地罵道。


    “你……”吳麗華氣得臉漲紅,指著王海生就要迴罵。


    李超笑著站在吳麗華的前麵,戲謔地說道:“很好,王先生對我當事人向來粗暴,就連在法院態度都如此囂張,可見我當事人過得多麽委屈。”


    王海生被李超說得一口氣憋在胸裏,臉紅脖子粗,氣急敗壞地指著李超,“你……你……”


    這時,那尖嘴猴腮的家夥皮笑肉不笑地走上前,“我方當事人隻是有理有據的有感而發。小李啊,你沒結婚,不懂就別亂插嘴。”


    這語氣活脫脫地將李超看著一個小孩子,高高在上地蔑視。


    李超站直身子,冷冷地看著這個黑瘦的潑猴。這家夥就是王海生的代理律師孫文華,一個卑鄙無恥害得李超差點畢不了業的陰暗家夥。


    李超當即反擊道:“孫律師,要為你的話負責,我當事人無端受到辱罵,你作為法律人,竟然放縱侮辱行為,我方可以依法追究你誹謗的責任。”


    孫文華冷笑三聲,嘲諷地道:“年輕人,不知天高地厚,看你在**還能這麽牙尖舌厲麽?”


    庭未開,雙方已經情緒極其對立,摩擦出激烈的火花。就在眾人舌槍唇劍之際,法警將審判庭的大門打開,出來維持秩序了。


    雙方暫時收聲,步入法庭後各自坐好。


    上午9時,法官進入法庭正式宣布:“深鵬市山南區法院依據《華夏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今天在第二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原告王海生與被告吳麗華離婚糾紛一案,現在開庭。”


    接著進入法庭調查階段,法官要原告方陳述起訴的事實、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孫文華一副義正言辭的模樣,大聲地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作為原告代理人,特陳述我方要求離婚的事實以及理由如下:一、被告吳麗華婚內**,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係,致使夫妻感情破裂。被告吳麗華與其下屬蔣俊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二、被告吳麗華蓄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公司。被告吳麗華不顧自家公司的發展,大搞破壞,轉移公司財產,另外創立麗華科技公司……”


    “綜上所述,我方當事人一心為了家庭努力發展事業,而被告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毫無家庭責任感,致使雙方夫妻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我方堅決要求離婚,被告婚內**有過錯,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少分甚至不分,而且應該賠償我方當事人損失。”


    吳麗華聽得全身都微微顫抖起來,這可是純粹的汙蔑之言,被王海生如此地潑髒水,她豈能不怒。


    李超暗地拍了拍吳麗華的手臂,示意其稍安勿躁。


    “請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進行答辯。”


    終於輪到自己了,李超淡定地掃視了孫文華一眼,自信沉穩地開口答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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