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有很多好處:


    首先,能享受到相關的創業福利,雖然每個地方會有所差異,可這個福利比個體戶的優勢肯定是要大得多的。


    最簡單的,就是能用便宜的價格拿地進行開發。


    然後,在經營過程中,如果公司需要擴展渠道或平台,就要遵守這些平台的入駐規則,如某淘、某東、等都需要提供營業執照,你辦了公司就可以做白度推廣,沒執照是沒法推廣的。還有辦網站這些都需要營業執照備案。


    具備合法經營主體,也是中國經濟形式的主流,享受國家政策更廣泛性的保護。公司設立後,日常經營活動中可以應付政府檢查,就可以傾注更多心思放在客戶上而不是懼怕檢查、東躲西藏。


    開具發票的需要,商業往來中,開具發票是不可避免的一環,以往你可能因為做點小生意,都不需要發票,也不需要開發票給客戶,那麽你就隻能在這有限的圈子裏流動,顯然不符合你發展的需要。大公司大企業都是需要發票的,這是一家正規企業應該朝往的方向。開公司可以申請和開具自己的發票,另外符合一定條件的,還可以抵扣稅收。


    購買社保,對於一些外地戶口創業者而言,在你創業的城市總不想留來一片繁華,帶走一片荒涼吧,你或許想在這裏落葉生根,在這裏創造多大的發展藍圖。按照現時政策,很多地方在外地,個人是買不了社保的,更別談在這裏享受社保待遇了。在這種特定的法規環境下,開公司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作為雇主的你可以買,你公司員工也一樣可以買。經營是時間活,企業留人還得買社保,這點結合勢,符合時。


    便於融資和信貸,個人融資和銀行貸款是比較困難的,有了公司就不一樣了,可以向銀行申請信用貸款,企業抵押貸款等方式籌措資金等,在資金這一塊可以有個很好的補充。好的經營項目甚至可以吸引到風投,大企業收購等,從而讓事業更快的發展。


    承擔有限的法律責任,股東以其出資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償還責任。比如注冊個10萬的公司,股東就以10萬為限,償還債務,再不行也可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最終將使股東經營風險降到最低。而不像個體戶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嚴重的將使自己和家庭的經濟遭受重創,傾家蕩產也不意外。


    簡而言之,對於想要謀求更大發展的創業者來講,不管是被動還是主動,開公司將成為最終選擇。


    鄭薇薇他們成立公司的原因沒這麽複雜。


    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分髒不均】


    她最開始從伊誠這裏嗅到了商機,然後憑借著自己對商業的敏感性,第一時間找了自己在隔壁天省的一個叫翰峰的朋友。


    那個朋友之前做過一些小買賣,本身就具備一定的生意頭腦,之前還因為詐騙坐過兩年牢。


    兩個人一結合,立刻就把盜版財狼k的事情做了起來。


    一開始有點小錢,可能每個月有個四五千左右的收入。


    慢慢的,生意規模逐漸變大,月入的錢從一兩萬慢慢發展到了十幾萬的樣子。


    在這個過程中,鄭薇薇和韓峰各自又拉了自己的幾個朋友參與進來。


    其實這也是事物發展的必然,盜版的不止他們一家,如果不壯大,就必然要走向滅亡。


    所以幾個月的時間下來,團隊從最開始的兩個人發展到了18個。


    產生的利益過大以後,團隊內部的問題就出現了:


    管錢的是韓峰,畢竟他是元老,而且態度強勢。


    分錢的也是他,一開始每個人還能拿到幾萬,但是過了幾個月還是拿幾萬,下麵的人,包括鄭薇薇難免有些微詞。


    團體的規模做大了,錢肯定也掙得多,雖然鄭薇薇不清楚具體的收入是多少,但她自己判斷少說也賺了有好幾百萬了。


    於是一場關於分錢和對收入以及分配的質疑大會在他們中展開。


    鄭薇薇自己覺得,所有的原畫都是她畫的,憑什麽分到的不是大頭。


    韓峰覺得,渠道是他帶著人跑的,生產也是他聯係的,憑什麽他不是拿大頭?


    然後類似的情況比比皆是,有的人認為自己出謀劃策,應該拿到更多,有的人覺得自己辛苦,一天累死累活地聯係代理商,還要冒著被抓的風險去跟財狼k搶市場,自己也該拿到更多……


    這麽一番折騰下來,最後韓峰提出了一個合理且唯一的建議


    既然大家對口頭約定和人情關係信不過的話,不如成立個公司算求。


    這樣一來,在托了關係的情況下,這家城慕公司就建立起來了。


    同時滿足了他們繼續盜版下去的需求。


    假如以後生意規模做大了,那麽還能找人融資,分分鍾搖身一變,成為【正版】


    現實中這種事情沒少發生,比如很多人認為cs抄襲cf,實際上就是因為cf做大了以後的結果。


    誰的資本大誰就牛皮。


    這個思想貫徹在鄭薇薇和韓峰的骨子裏麵。


    唯一的爭奪就在於誰當董事長這件事情上。


    大家為了爭奪成為公司的大股東,把家底都掏空了。


    最後是鄭薇薇出資最多,以28萬的出資方成為了最大的股東。


    同時按照韓峰的建議,鄭薇薇擔任了公司的法人代表。


    這一下,鄭薇薇總算是大權在握,之後公司的成長管理和開發計劃基本上是聽她一個人的。


    在鄭薇薇的帶領下,公司也算是蒸蒸日上,月收入也有超過百萬。


    並且鄭薇薇在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積極推動融資的事情。


    隻要能融到500到1000萬,他們完全可以憑這筆錢把伊誠的公司甩到後麵。


    然而,就在鄭薇薇做著發財夢,盤算著該如何規劃未來的長遠發展的時候,法庭的一紙傳票突然打破了她的所有美夢。


    誠慕公司起訴城慕公司抄襲財狼k這個桌遊,並以此牟利。


    訴訟請求城慕公司立刻停止侵權行為,停止生產和銷售抄襲的鋼狼k,並且索賠480萬。


    哐當一聲。


    鄭薇薇的手機掉到了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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