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邊林海莽蒼蒼,拔地鬆樺千萬章。
出了楊樹鎮向西,沿著公路走個百餘裏,橫穿過煤礦大架子山等小地村落,渡過奎勒河諾敏河等重要分界河流,就算是徹底進入了大興安嶺深處。向西或向北望去,盡是連綿起伏的群山,一望無際的林海。
若是在此旅遊,沿著公路走,會遇到大大小小的村落,北地民風既彪悍又淳樸,受到世俗影響稍輕,吃頓飯留個宿都算不得什麽,或許還不用你掏一分錢。
但方無邪卻不敢往有人煙的地方湊,現代資訊發達,想必他的通緝令,早已通過衛星通信,傳至每一個人民政府掌控之地。
若是身份被人識破,必然會被警方再次銜住尾巴,免不了又是倉惶逃亡。
好在方無邪身體素質過硬,大興安嶺又是養人的好地方,他還不至於餓死在林地之中。當然,在無邊無際的老林子裏生存一個多月,還要躲避森林警察直升機的搜捕,護林人和狼狗的追蹤,他的狀況實在也好不到什麽地步。
在逃亡的這段日子裏,方無邪深切體會到,為何古代時有人犯了罪,索性笑傲山林。但到了現代,那麽多成功逃到深山裏的逃犯,要麽再次鋌而走險試圖融入社會,要麽悔過自新出去自首,因為在現代逃亡至深山,你不敢輕易用火,否則很快就會被森林警察的直升機發現。
火,是野蠻人與文明人的分界線,沒有火,任你有天大本事,也得重新過迴原始人的生活。
一個多月裏,方無邪隻在開始的四天裏點過火,且隻有第一次幸運的沒被發現。後三次隻要這麵一冒煙,沒幾分鍾就會有直升機飛來,後麵就是帶著警犬的大部隊。
開始的時候,方無邪還不明白警察為何來的那麽快,後來點了三次火,被人像狗一樣繞著群山輾轉逃亡數百裏,這才學聰明了,猜想火源是惹得追蹤的禍首。再逮到動物後,先是喝熱血,然後剝皮切片,在正午時候放到石頭上暴曬個五六分鍾,就能有七八分熟,這樣吃起來比生吃要好得多。吃完後,還要將剩下的骨架挖坑埋上,防止被有心人追蹤。
一個多月輾轉流竄,方無邪很難確定自己跑到了哪裏,他甚至還曾遠遠的看到過高樓大廈,也幻想潛入城市吃頓好飯,換身衣服。但他不敢那樣做,一個月的時間,還不足以讓惡性殺人案在人們心裏淡化。
讓方無邪稍微輕鬆一些的是他似乎擺脫了警察的追蹤,最起碼有十天沒發現身後有尾巴了,當然,也不排除警察琢磨出他的行進路線,上前麵設伏等著他。
為此,方無邪特意由一直以來的向西北行進,改成直直向北,走了三天,估摸著行進了二百多裏,再沒發現追擊警察的身影,這才真的鬆了一口氣。
他終於可以坐下來休息,在林間小河洗了個澡,然後爬到樹上躺著,仔細分析那天賓館詭異事件,規劃自己該何去何從。
那天方無邪潛入賓館,卻無法製住小丁,本想翻窗離開,徐圖後計。卻不料小丁突然抽風,撞到刀刃上幾乎來了個自斷脖子,而蕭炎則是站在門口,對著他詭異微笑。
方無邪蹂身撲上,要在警察上來之前,將蕭炎擒獲掠走,猛覺身後勁風襲來,餘光一掃,竟是死的不能再死的小丁,右手死命拽住自己的頭發,將腦袋砸了過來。
饒是方無邪藝高人膽大,仍是被這詭異的一幕嚇到了,險之又險的避開頭顱,也來不及在去抓蕭炎,翻窗逃走。
在最初逃亡的幾天,方無邪腦海中經常迴憶起小丁扔出自己腦袋那詭異的一幕,甚至連睡覺都不敢。後來日日茹毛飲血,天天疲累到死,晚上尋到安全地方倒頭便睡,那種恐懼感也就慢慢變淡了。
此時方無邪初步擺脫了警方追蹤,靜下心來,由小丁的詭異想到蕭炎的微笑,這才能理智的將二者聯係起來,猜想這一切絕非什麽妖魔鬼怪,而是蕭炎從中作祟。
雖然他還不知道蕭炎用的什麽方法,卻已能肯定,這是蕭炎借自己的刀,殺掉小丁的一石二鳥毒計。想必此事一經發生,對自己的通緝令就會馬上發出去,且加了一條兇殘殺害國家公務人員的惡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難道自己真的沒有半分反擊的機會嗎?還是甘於認命,在森林中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或是偷偷求助張揚,投奔張揚說的“老領導”?
唉!逃亡一個多月了,可到底是多少天了呢?怎麽有些記不清楚。
也不知張揚有沒有兌現承諾,保護小丫頭的安全。若是一切安好,怕是已經快開學了吧!
方無邪覺得自身攤的麻煩算是沒救了,可想到妹妹,心情就比之前好了許多,不知不覺躺在粗壯的樹枝上睡著了。
夜幕降臨,繁茂的枝葉遮著月華,讓樹林中更加幽暗。
大興安嶺森林深處,白日裏氣溫能達到三十多度,到了晚上會驟降到十度甚至更低。方無邪逃亡一個多月,對此冷熱變換深有體會,即便在睡夢中,他也能熟練的從自製百搭袋裏掏出一張麅子皮,雖然未經硝製皮毛硬的像樹皮,但夏季保暖還是綽綽有餘的。
嘩啦嘩啦似有什麽東西趟過草地,夾雜著悶悶的哼哼聲,方無邪不用睜眼也知道是大興安嶺野生林區最霸道的動物,這玩意名為野豬。
東北老林子一直流傳“一豬二熊三老虎”這樣的老話,這充分證明了野豬的可怕。
不過並非所有的野豬都可怕,野豬喜歡群居,群居的相對溫順,遇到危險隻顧著朝一個方向躥,有時候一人一馬一杆槍,就能追著群豬漫山遍野的跑。
隻有單獨行動的公豬才最難對付。
方無邪在逃亡過程中,追過兔子,套過棒雞,攆過麅子,卻從沒和野豬鬥過,能不能鬥過野豬他不知道,但他卻知道那玩意肉糙,生吃絕對咽不下去。
此時聽到野豬從樹下經過,方無邪睡意淡了,卻不想醒來,稍微調整下姿勢,不讓自己掉下去。那野豬側身瞄了一眼樹上的怪東西,哼哼唧唧走遠了。
方無邪迷迷瞪瞪的又睡了三五分鍾,忽然聽到一陣奇怪的聲音。
“嗖……”
這聲音極像兒時的煙花玩具鑽天猴,方無邪最初以為是做夢呢。但想到自己如今的逃犯身份,猛地睜開雙眼,睡意全無,翻身伏在樹上,動作熟練的好似多年獵手。
眼見一道流光直入天際,哨聲響徹四野,疑惑自語道:“我去,一支穿雲箭,千軍萬馬來相見,這什麽情況!”
:感謝:td82171089打賞--
...
出了楊樹鎮向西,沿著公路走個百餘裏,橫穿過煤礦大架子山等小地村落,渡過奎勒河諾敏河等重要分界河流,就算是徹底進入了大興安嶺深處。向西或向北望去,盡是連綿起伏的群山,一望無際的林海。
若是在此旅遊,沿著公路走,會遇到大大小小的村落,北地民風既彪悍又淳樸,受到世俗影響稍輕,吃頓飯留個宿都算不得什麽,或許還不用你掏一分錢。
但方無邪卻不敢往有人煙的地方湊,現代資訊發達,想必他的通緝令,早已通過衛星通信,傳至每一個人民政府掌控之地。
若是身份被人識破,必然會被警方再次銜住尾巴,免不了又是倉惶逃亡。
好在方無邪身體素質過硬,大興安嶺又是養人的好地方,他還不至於餓死在林地之中。當然,在無邊無際的老林子裏生存一個多月,還要躲避森林警察直升機的搜捕,護林人和狼狗的追蹤,他的狀況實在也好不到什麽地步。
在逃亡的這段日子裏,方無邪深切體會到,為何古代時有人犯了罪,索性笑傲山林。但到了現代,那麽多成功逃到深山裏的逃犯,要麽再次鋌而走險試圖融入社會,要麽悔過自新出去自首,因為在現代逃亡至深山,你不敢輕易用火,否則很快就會被森林警察的直升機發現。
火,是野蠻人與文明人的分界線,沒有火,任你有天大本事,也得重新過迴原始人的生活。
一個多月裏,方無邪隻在開始的四天裏點過火,且隻有第一次幸運的沒被發現。後三次隻要這麵一冒煙,沒幾分鍾就會有直升機飛來,後麵就是帶著警犬的大部隊。
開始的時候,方無邪還不明白警察為何來的那麽快,後來點了三次火,被人像狗一樣繞著群山輾轉逃亡數百裏,這才學聰明了,猜想火源是惹得追蹤的禍首。再逮到動物後,先是喝熱血,然後剝皮切片,在正午時候放到石頭上暴曬個五六分鍾,就能有七八分熟,這樣吃起來比生吃要好得多。吃完後,還要將剩下的骨架挖坑埋上,防止被有心人追蹤。
一個多月輾轉流竄,方無邪很難確定自己跑到了哪裏,他甚至還曾遠遠的看到過高樓大廈,也幻想潛入城市吃頓好飯,換身衣服。但他不敢那樣做,一個月的時間,還不足以讓惡性殺人案在人們心裏淡化。
讓方無邪稍微輕鬆一些的是他似乎擺脫了警察的追蹤,最起碼有十天沒發現身後有尾巴了,當然,也不排除警察琢磨出他的行進路線,上前麵設伏等著他。
為此,方無邪特意由一直以來的向西北行進,改成直直向北,走了三天,估摸著行進了二百多裏,再沒發現追擊警察的身影,這才真的鬆了一口氣。
他終於可以坐下來休息,在林間小河洗了個澡,然後爬到樹上躺著,仔細分析那天賓館詭異事件,規劃自己該何去何從。
那天方無邪潛入賓館,卻無法製住小丁,本想翻窗離開,徐圖後計。卻不料小丁突然抽風,撞到刀刃上幾乎來了個自斷脖子,而蕭炎則是站在門口,對著他詭異微笑。
方無邪蹂身撲上,要在警察上來之前,將蕭炎擒獲掠走,猛覺身後勁風襲來,餘光一掃,竟是死的不能再死的小丁,右手死命拽住自己的頭發,將腦袋砸了過來。
饒是方無邪藝高人膽大,仍是被這詭異的一幕嚇到了,險之又險的避開頭顱,也來不及在去抓蕭炎,翻窗逃走。
在最初逃亡的幾天,方無邪腦海中經常迴憶起小丁扔出自己腦袋那詭異的一幕,甚至連睡覺都不敢。後來日日茹毛飲血,天天疲累到死,晚上尋到安全地方倒頭便睡,那種恐懼感也就慢慢變淡了。
此時方無邪初步擺脫了警方追蹤,靜下心來,由小丁的詭異想到蕭炎的微笑,這才能理智的將二者聯係起來,猜想這一切絕非什麽妖魔鬼怪,而是蕭炎從中作祟。
雖然他還不知道蕭炎用的什麽方法,卻已能肯定,這是蕭炎借自己的刀,殺掉小丁的一石二鳥毒計。想必此事一經發生,對自己的通緝令就會馬上發出去,且加了一條兇殘殺害國家公務人員的惡名。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難道自己真的沒有半分反擊的機會嗎?還是甘於認命,在森林中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或是偷偷求助張揚,投奔張揚說的“老領導”?
唉!逃亡一個多月了,可到底是多少天了呢?怎麽有些記不清楚。
也不知張揚有沒有兌現承諾,保護小丫頭的安全。若是一切安好,怕是已經快開學了吧!
方無邪覺得自身攤的麻煩算是沒救了,可想到妹妹,心情就比之前好了許多,不知不覺躺在粗壯的樹枝上睡著了。
夜幕降臨,繁茂的枝葉遮著月華,讓樹林中更加幽暗。
大興安嶺森林深處,白日裏氣溫能達到三十多度,到了晚上會驟降到十度甚至更低。方無邪逃亡一個多月,對此冷熱變換深有體會,即便在睡夢中,他也能熟練的從自製百搭袋裏掏出一張麅子皮,雖然未經硝製皮毛硬的像樹皮,但夏季保暖還是綽綽有餘的。
嘩啦嘩啦似有什麽東西趟過草地,夾雜著悶悶的哼哼聲,方無邪不用睜眼也知道是大興安嶺野生林區最霸道的動物,這玩意名為野豬。
東北老林子一直流傳“一豬二熊三老虎”這樣的老話,這充分證明了野豬的可怕。
不過並非所有的野豬都可怕,野豬喜歡群居,群居的相對溫順,遇到危險隻顧著朝一個方向躥,有時候一人一馬一杆槍,就能追著群豬漫山遍野的跑。
隻有單獨行動的公豬才最難對付。
方無邪在逃亡過程中,追過兔子,套過棒雞,攆過麅子,卻從沒和野豬鬥過,能不能鬥過野豬他不知道,但他卻知道那玩意肉糙,生吃絕對咽不下去。
此時聽到野豬從樹下經過,方無邪睡意淡了,卻不想醒來,稍微調整下姿勢,不讓自己掉下去。那野豬側身瞄了一眼樹上的怪東西,哼哼唧唧走遠了。
方無邪迷迷瞪瞪的又睡了三五分鍾,忽然聽到一陣奇怪的聲音。
“嗖……”
這聲音極像兒時的煙花玩具鑽天猴,方無邪最初以為是做夢呢。但想到自己如今的逃犯身份,猛地睜開雙眼,睡意全無,翻身伏在樹上,動作熟練的好似多年獵手。
眼見一道流光直入天際,哨聲響徹四野,疑惑自語道:“我去,一支穿雲箭,千軍萬馬來相見,這什麽情況!”
:感謝:td82171089打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