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外麵看這家律師事務所挺大的,他進去時一名年經的律師正在桌上寫著什麽。見有人進來,那名律師禮貌地從座位上站起來,對他說:“你好,有什麽事嗎?”
並示意他坐下。
“我是從查源縣來的,到中院來上訴的,想請您當我的辯護律師,不知您有沒有時間?”
“具體什麽案子,你簡單的說一下吧?”
可西就把前因後果,最後的判決說了一下。那律師聽完說:“你說有人到你的臥室對你進行第二次傷害,法院判你故意傷害你不服,需要上訴?”
“對對對。”他說。“我覺得這叫顛倒黑白,他們去傷害我,我自衛咋就成了罪犯?我承擔刑事責任。他們傷害我不是罪犯,這好像不合法吧?法律是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我不自衛我等死嗎?
“這樣吧。”那律師沉吟片刻說。“我不能隻聽你一麵之詞。你的判決書拿來了沒有?”
“都帶著。”可西隨即從牛提袋裏掏出判決書。“您看看吧!”
那律師接過判決書,看了一遍,然後漫不經心地說:“是去了你的臥室,並且還是第兩次,按照說是不應該判故意傷害。還有什麽你承擔98%的責任,對方承擔2%的責任,這好像不合法。明明他們傷害你,為什麽你成了故意傷害罪了?”
“這個我也不知道。”可西膽怯的說。“查源縣就是這樣判的。”
“簡直荒唐!”那律師生氣地說。“簡直沒有王法了。你們那地方法官也真會判案的。荒唐極了,太荒唐了。”
“今天是最後一天上訴期呢。”那律師邊看邊說。“判決之後你怎麽不上訴呢?”那律師問。
“我不懂法。”可西十分尷尬地說。“那法官忽悠我說在看守所不服判改判叫上訴,出了看守所不服判改判叫申訴。所以他忽悠我不讓我上訴。”
“這也不對呢,你不服判他也讓你上訴,這是法律判定的。”
“他忽悠我不讓我上訴呢。”可西膽怯地說。“他說上訴就把我抓起來,讓我下勞改。”
“你一審沒請律師嗎?”那律師不解地問。
“請了,沒起多大的作用。”
“他是怎麽給你辯護的?”
“正當防衛嗎?他們傷害我我進行自衛不就是正當防衛嗎?”
“你以前沒有上訴嗎?沒跟你的一審律師說嗎?上訴狀是一審律師寫的。”
“我去找過他,我說不服需要上訴,那律師說讓我找法官去。問法官同意我上訴就給我寫,所以沒上訴,跑到您這裏找您。”
“一審法官為什麽不讓你上訴?”
“這個我哪知道。”他如實迴答。“我也很納悶,他們為什麽阻止我上訴。阻止上訴不說,還在忽悠我。”
“那你的意思是……?”那律師問。
“我要上訴。”他上氣不接下氣地說。“我憑什麽是罪犯呢,我的性命差點丟了,我自衛咋就成了罪犯?這合法嗎?還有王法嗎?這種判決不是等於幫助強盜嗎?”
“問題是他們在第二次去你的臥室時,你說他們傷害你,判決書上卻說是賠禮道歉,這兩者不符呢。不過我覺得這判決有點離奇,什麽承擔百分之九十八,對方承擔百分之二。法官不讓你上訴,這就有些問題了。”
“他們說什麽就是什麽,我說什麽也不是。我沒有辦法,他們隻聽一麵之詞,我有什麽辦法,我一點辦法也沒有。我至今不明白,他們為什麽這麽做?他們還有沒有一點人性?很清楚的一件案子,他們把責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好像要把我置於死地似的。”
“你用不著發這麽大的脾氣。”那律師不緊不慢地說:“事實能證明一切謊言,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如果你說的他們襲擊你,你自衛是正當防衛,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但是改判不改判呢,二審說了算。法律是講證據,誰舉證誰勝訴,一審判錯了二審給改判,法律是講公平和證據的。”
“我不懂法。”他接口又說。“但我知道,在受到歹徒襲擊時進行自衛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民事責任。我現在要求上訴,改判也好,不改判也好,這是法律程序,我必須上訴。”
“隻要證據確鑿,應該改判。”
“我就上訴,要求改判。”
“現在留給你上訴的時間不多了,我寫份上訴狀,你簽上名,按個手印,我把上訴狀遞上去,免的錯過了上訴期。”
“太好了。”他點點頭。“不過我沒帶錢來。”
“這個沒關係。”那律師說:“你說的是律師費吧?你下次來帶過來就行了。我現在先把上訴狀寫好,趕在中院下班之前把狀子給你遞上去,你看怎麽樣?”
“這太好了。”他滿口應允。“太謝謝您了。”
那律師一會把狀紙寫好,然後讓他簽上名,按上手印。
他上訴了。
並示意他坐下。
“我是從查源縣來的,到中院來上訴的,想請您當我的辯護律師,不知您有沒有時間?”
“具體什麽案子,你簡單的說一下吧?”
可西就把前因後果,最後的判決說了一下。那律師聽完說:“你說有人到你的臥室對你進行第二次傷害,法院判你故意傷害你不服,需要上訴?”
“對對對。”他說。“我覺得這叫顛倒黑白,他們去傷害我,我自衛咋就成了罪犯?我承擔刑事責任。他們傷害我不是罪犯,這好像不合法吧?法律是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我不自衛我等死嗎?
“這樣吧。”那律師沉吟片刻說。“我不能隻聽你一麵之詞。你的判決書拿來了沒有?”
“都帶著。”可西隨即從牛提袋裏掏出判決書。“您看看吧!”
那律師接過判決書,看了一遍,然後漫不經心地說:“是去了你的臥室,並且還是第兩次,按照說是不應該判故意傷害。還有什麽你承擔98%的責任,對方承擔2%的責任,這好像不合法。明明他們傷害你,為什麽你成了故意傷害罪了?”
“這個我也不知道。”可西膽怯的說。“查源縣就是這樣判的。”
“簡直荒唐!”那律師生氣地說。“簡直沒有王法了。你們那地方法官也真會判案的。荒唐極了,太荒唐了。”
“今天是最後一天上訴期呢。”那律師邊看邊說。“判決之後你怎麽不上訴呢?”那律師問。
“我不懂法。”可西十分尷尬地說。“那法官忽悠我說在看守所不服判改判叫上訴,出了看守所不服判改判叫申訴。所以他忽悠我不讓我上訴。”
“這也不對呢,你不服判他也讓你上訴,這是法律判定的。”
“他忽悠我不讓我上訴呢。”可西膽怯地說。“他說上訴就把我抓起來,讓我下勞改。”
“你一審沒請律師嗎?”那律師不解地問。
“請了,沒起多大的作用。”
“他是怎麽給你辯護的?”
“正當防衛嗎?他們傷害我我進行自衛不就是正當防衛嗎?”
“你以前沒有上訴嗎?沒跟你的一審律師說嗎?上訴狀是一審律師寫的。”
“我去找過他,我說不服需要上訴,那律師說讓我找法官去。問法官同意我上訴就給我寫,所以沒上訴,跑到您這裏找您。”
“一審法官為什麽不讓你上訴?”
“這個我哪知道。”他如實迴答。“我也很納悶,他們為什麽阻止我上訴。阻止上訴不說,還在忽悠我。”
“那你的意思是……?”那律師問。
“我要上訴。”他上氣不接下氣地說。“我憑什麽是罪犯呢,我的性命差點丟了,我自衛咋就成了罪犯?這合法嗎?還有王法嗎?這種判決不是等於幫助強盜嗎?”
“問題是他們在第二次去你的臥室時,你說他們傷害你,判決書上卻說是賠禮道歉,這兩者不符呢。不過我覺得這判決有點離奇,什麽承擔百分之九十八,對方承擔百分之二。法官不讓你上訴,這就有些問題了。”
“他們說什麽就是什麽,我說什麽也不是。我沒有辦法,他們隻聽一麵之詞,我有什麽辦法,我一點辦法也沒有。我至今不明白,他們為什麽這麽做?他們還有沒有一點人性?很清楚的一件案子,他們把責任全部推到我的身上,好像要把我置於死地似的。”
“你用不著發這麽大的脾氣。”那律師不緊不慢地說:“事實能證明一切謊言,法律會還你一個公道。如果你說的他們襲擊你,你自衛是正當防衛,不承擔任何刑事責任。但是改判不改判呢,二審說了算。法律是講證據,誰舉證誰勝訴,一審判錯了二審給改判,法律是講公平和證據的。”
“我不懂法。”他接口又說。“但我知道,在受到歹徒襲擊時進行自衛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民事責任。我現在要求上訴,改判也好,不改判也好,這是法律程序,我必須上訴。”
“隻要證據確鑿,應該改判。”
“我就上訴,要求改判。”
“現在留給你上訴的時間不多了,我寫份上訴狀,你簽上名,按個手印,我把上訴狀遞上去,免的錯過了上訴期。”
“太好了。”他點點頭。“不過我沒帶錢來。”
“這個沒關係。”那律師說:“你說的是律師費吧?你下次來帶過來就行了。我現在先把上訴狀寫好,趕在中院下班之前把狀子給你遞上去,你看怎麽樣?”
“這太好了。”他滿口應允。“太謝謝您了。”
那律師一會把狀紙寫好,然後讓他簽上名,按上手印。
他上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