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度過了一個又一個不眠之夜。

    從看守所出來他像變成了另一個人似的,整日裏不言不語精神恍惚,像遭受了一場重大疾病。

    牢獄之災把他擊倒了。

    他每日裏像度年似的在家呆著。法官告訴他十天之內哪裏也不允許去,一旦出事就沒這麽自由了,最好老老實實呆在家裏。他不懂法,也沒犯過法,不知法律是怎麽規定的,他想法官可能為自己考慮的。

    按照法官的旨意哪裏也不允許去,現在是特殊時期,尤其十天之內。十天之內如果亂跑到時會把他抓進看守所,並且一再三的讓他保證十天之內哪裏也不允許去。過了十天哪裏也可以去,去上訴也行,去申訴也行,到時候不服判也可以找他,他可以幫著上訴,也可以幫著申訴,那法官這樣跟他說。

    他不知十天之內這麽危險,那就隻好老老實實呆在家裏,惟恐十天之內再犯什麽傻事,再被抓進看守所。他怕了,他真的怕了,他害怕進了看守所一去不複返。特別聽到“看守所”三個字,他害怕的不得了,惟恐那裏最終就是自己的家。

    那法官還跟他說:“要上訴隻能在看守所裏上訴,出了看守所那就不叫上訴。”他當然不想呆在看守所,呆在看守所比死還痛苦。不必說上訴還要等十天,哪怕就是一分鍾,甚至一秒鍾也不願呆在裏麵。況且,按照那位法官的說法,出了看守所可以申訴,隻是過了十天之後,既然能呆在外麵為什麽不在外麵申訴呢?在外麵總比在看守所自由吧!隻是保證十天之內哪裏也不允許去,老老實實呆在家裏,這是法律規定的,法官大人這麽說。

    經這位法官這麽一指點,噢!他終於明白了什麽叫上訴,什麽叫申訴,出了看守所叫申訴,而且要想申訴必須過了十天之後。自己先前從來沒有這方麵的法律知識,不曉得什麽叫上訴,什麽叫申訴,經這位法官詳細一說,他終於明白了。他從心裏挺感激這位法官,這位法官大人給自己講了不少自己不懂的法律知識。

    經曆了牢獄之災,他現在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似的。他現在就像生了一場大病的病人,元氣大傷,老老實實呆在家裏,一切聽天由命吧!他現在變的寡言少語,一個人沉沉悶悶,可能遭遇牢獄之災的緣故。他現在不敢跟任何人說話,也不想跟任何人說話,包括自己,也理解不透別人。他知道此時的心情最為沉重,稍有不慎可能成為別人的盤中餐。他現在不求什麽自由平等,隻希望求求青天大老爺能看自己一眼,究竟誰是罪犯。

    怎麽會這樣呢?他不時喃喃自語。為什麽自衛的人是罪犯?行兇的人是受害人?這個問題已在他腦海有千百次詢問。為什麽判決結果顛倒黑白?為什麽隻聽一麵之詞?先前曾經把人生描繪成那麽美好,而今卻變成了另類,這對他來說是一次打擊,一次沉重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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