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48小時。
吉娜一早來跟她對了一下結婚當天的行程。
12點午餐,2點穿婚紗化妝做頭發, 客人4點之後陸續到達, 5點儀式開始。客人不多, 完美的控製在30人之內, 包括伴郎伴娘,一切從簡。
因為奧黛麗沒有父親,所以決定讓格爾達帶她走紅毯。
一應瑣事完全不用她操心, 吉娜和她的助理把所有的零碎事情都包辦了, 她隻要乖乖做個美美的新娘就好。
吉米·盧上午來了。兩個人討論了一些公司事務, 定下了明年上半年的發展路線。
吉米問:“我媽媽問你想要什麽新婚禮物。”
“有什麽選擇嗎?”
“我家金樓有一套金手鐲, 九隻, 龍鳳呈祥。你喜歡的話我就拿來。”
“要多少錢?”
“提什麽錢!”吉米瞪眼, 又笑,“金價又不貴。你要喜歡金條,3盎司多一根, 也是給你九根。”
“要金手鐲。金條麽,我跟你買二十根吧。”
“好。”吉米都沒問“你買金條幹什麽”。他打了電話迴家, 那邊很快就把東西準備好了。“行了,後天我把金手鐲拿來, 你可得戴上。我可想瞧你戴一堆金手鐲的樣子。”
“我有這個。”奧黛麗給他看她左手腕上的寶石手鐲,“埃迪給我買的。”
“很漂亮啊。那你把金手鐲戴在右手。”吉米很堅持。
“我總不能把九隻都戴上,那不成了暴發戶?”北美這兒可不流行戴一身金首飾。
吉米直笑, “暴發戶就暴發戶。”
吉米從沒問過“你真的想結婚嗎”, 他認為奧黛麗足夠聰明到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智慧並不一定會因年齡的增長而增加, 有的人活到七老八十仍然渾渾噩噩,有的人幾歲就知道自己將要做什麽。21歲的奧黛麗是很年輕,但她有足夠智慧和判斷力,他不會為她擔心。
他是1977年12月出生,隻比奧黛麗大一個月。他倆幾乎可以算是矽穀最年輕的創業者了。即使有拉裏和謝爾蓋拉高平均年齡,redstarpany團隊還是很年輕。
他們都雄心壯誌、野心勃勃,都想用所學和所愛,為這個世界創造更好的未來更好的生活,拉裏和謝爾蓋也是因為有同樣的雄心壯誌和野心,才決定跟他們合並,這叫“強強聯手”。尤其奧黛麗有錢,她的投資公司ckmoon是目前redstar唯一的投資商,提供了a輪融資的600萬、b輪融資的3000萬,目前奧黛麗是redstarpany最大股東,占有60%的股權,期權池17%,吉米有12%的股權,拉裏和謝爾蓋各有5%flix團隊有1%股權。
吉米從小生活優裕衣食無憂,對錢財就不是很在乎,他拿出了100萬的啟動資金,12%的股權不算多,但他不太在意具體數字,隻要求他和奧黛麗的股權一定要保持在67%以上。
中午跟吉米出去吃了飯,照舊是一堆狗仔隊跟著。吉米現在對狗仔隊也已經做到了熟視無睹,有時候還挺有興致的跟奧黛麗研究怎麽能讓狗仔隊的數碼相機同步當機,可以考慮emp電磁脈衝發射器,但後續可能是狗仔隊告她要她賠償被損壞的相機。而且由於emp無法定向,是360度發射,她自己的移動電話也會被波及。這個想法就被擱置了。
下午,盧家派人送了20根金條來。奧黛麗開了支票,將金條鎖在保險箱裏。吉米也沒覺得奇怪。華裔有點錢都喜歡在家裏保險箱放幾根金條以備不時之需,金子一直是實打實的硬通貨,放到世界末日都還是實用貨幣。
莫莉·諾頓覺得自己的大哥是一個很執著的人,比如,他好好的公司小開不當,非要跑去外百老匯演什麽舞台劇,他喜歡表演,大概從小時候在社區劇院演出聖誕短劇開始就喜歡;又比如,他對金發碧眼大胸妹子的喜愛,幾個圈內女朋友全是同款,未婚妻也沒跑出這個標準。
最主要的是,他居然要跟奧黛麗·菲利普斯結婚了!
哥哥的名字第一次跟奧黛麗的名字出現在一起的時候,莫莉還以為他不過是放浪不羈小公主的另一個戰利品,也不知道到底是要替哥哥高興還是要為他悲哀了。結果幾個月之後,忽然!他倆就訂婚了!
莫莉簡直受到了驚嚇。
決定結婚也快如閃電,到現在她都不太相信這是真的!
莫莉跟二哥詹姆斯到了酒店,入住早先訂好的房間,放下行李就去找大哥。
愛德華·諾頓不在酒店房間裏,打了電話,說在外麵,等下迴去。
莫莉問:“爸爸什麽時候到?”
“明天吧。他很忙的,這次迴來也不知能待幾天。”
“他上個月不是迴來一次?”
“是啊,主要是公事。”詹姆斯說。
“爸爸說他很喜歡奧黛麗。唉,我也喜歡奧黛麗。”
“我還以為你不喜歡她。”
“怎麽會!她好漂亮的!”
“你見過她?”詹姆斯挑眉。
“見過。上次跟埃迪參加好萊塢那些派對什麽的,我就見過她了。她臉可小了,眼睛超美,打扮的也好看極了,整個人閃閃發光。那個時候她好像還不認識埃迪,不過埃迪早就知道她。”
詹姆斯很好奇,“你怎麽知道?”
“奧黛麗的專輯還是我從埃迪那兒拿來的,我都不知道他除了搖滾還聽兒童歌曲!”
詹姆斯直笑,“teen pop嘛,還不至於是兒童歌曲。”
“反正差不多啦。不過奧黛麗這張新專輯我很喜歡呢。”
“能讓你喜歡,那可不容易。”
婚禮前24小時。
鳥街1013號。
查理茲·塞隆拿了一個小郵包進來,“奇怪,洛杉磯的郵遞員現在就這麽投遞郵件?就隨便扔進院子裏?”
“是什麽?”奧黛麗問。
“不知道。寫著收件人是你。”查理茲把郵包遞給她。
“沒有寫寄件人啊。這種郵件我可不拆。”謹慎的用餐巾包著手,拿起來晃了晃,郵包很輕,裏麵像是放著一個不太大的東西。
查理茲就有點擔心,“有什麽問題嗎?”
“你不怕有人給我寄炭疽粉?”
“那是什麽?”
“一種表麵活性極強的傳染病菌,有好幾種,肺炭疽致死率極高。”
查理茲尖叫一聲,“我碰過那盒子了!怎麽辦!”
“應該不至於那麽危險吧。”奧黛麗笑嘻嘻的拿了一把美工刀,拆開郵包。
裏麵是一枚紅寶石戒指。
查理茲瞪大眼睛:“這是怎麽一迴事?!”
寶石大概有10克拉,顏色如血般紅豔。橢圓形,旁邊鑲了一圈鑽石。
查理茲小心的捏起戒指,“這種顏色應該是最好的。真漂亮啊。”試著戴了一下,隻能勉強戴在小指的第一指節上。
拉起奧黛麗的右手,把戒指戴在她無名指上。
剛剛好。
奧黛麗膚色很白,紅如鴿血的寶石襯著她的小手,美麗動人。
她把兩隻手並排放在桌上,左手無名指的藍寶石戒指就顯得那麽的不起眼,寶石小,款式也老。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用郵包送求婚戒指。”查理茲絕倒。而且居然連戒指盒都沒有,服了。
“是吧?別出心裁吧?不過更有可能是因為他沒有更好的辦法。”
“是誰?會是誰?”
“還能有誰?當然是leo了。”這種魯莽又奇葩的行為也隻有他能幹得出來。
“leo瘋了。”查理茲覺得很好笑。她翻了翻郵包,裏麵還有一張卡片。她翻開卡片,“奧黛麗,my only love,”趕緊放下卡片,“天哪!”
奧黛麗摘下紅寶石戒指,拿過卡片,很快看完。然後拿了一個牛皮信封,把戒指和卡片裝進去,“你拿去還給leo。”
就連查理茲也覺得這任務很艱巨很頭疼,“我不去。你叫托比或者盧卡斯過來,讓他們給他拿過去。”
“我不管,你去找他們來吧。還有,明天不許leo去破壞我的婚禮,不然我殺了他。”
托比和盧卡斯都在萊昂納多家,很快就過來了。
“奧黛麗在嗎?”托比小心的問。
“不在。”
托比鬆了口氣,但又覺得更不自在了。奧黛麗邀請了他和盧卡斯、賈斯汀,他們三個為了去不去參加婚禮苦惱了好幾天。
“你把這個拿去給leo。”查理茲塞了一個信封到托比手裏。
“什麽?”隨手一捏,“怎麽是——戒指?”有點不懂。
“leo扔了一個郵包進來,裏麵裝著戒指。”
托比、盧卡斯都是一臉的“leo又特麽的抽風了”。
托比很狡猾,把信封往一旁的桌上一扔,“這我可不敢拿給他。”匆匆溜走。
盧卡斯愣了3秒鍾,也趕緊溜了。
查理茲氣得大叫:“站住!”
盧卡斯停下來。
“leo最近怎麽樣?”
盧卡斯聳肩,“就那樣。”
“說具體點。”
“既不好也不壞,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了。”
“他那個新女友呢?”
“在紐約。那是他新女友嗎?”盧卡斯蹙眉,“好像也不算吧。leo還沒有把她介紹給我們。”
查理茲拿著信封,塞到他手裏,“還給leo。叫他不要胡鬧了。”
盧卡斯無比糾結的收下了信封,“我真的不知道leo想幹什麽。”
“他其實還是個孩子吧。不成熟。”查理茲點了根煙,“即使我很喜歡他,也不得不說,他對待奧黛麗的方式太糟糕了。”
盧卡斯同意,“真的太糟糕了。”
“他為什麽會覺得給一枚戒指,奧黛麗就會原諒他?”
“大概因為他覺得,奧黛麗一直是愛他的,她答應埃迪的求婚完全是在跟他賭氣。”
“切!她會為了賭氣就答應埃迪?”
“我知道她不會。但是,leo,”盧卡斯苦笑,“你知道他的想法跟我們不太一樣。”
“我知道。”查理茲有些譏諷的說:“他被寵壞了,對自己過分自信,一旦有人不會被他迷暈,他就接受不了。”
“你也不會被他迷暈啊。”萊昂納多可從來沒對查理茲有什麽想法。
“那是因為我是奧黛麗最好的朋友,他要是敢打我的主意,奧黛麗會殺了他。我也不會想要睡他,我絕對不會犧牲我和奧黛麗之間的友誼。對了,告訴leo,明天不要出門,不要出現在婚禮上。”
“那我把他打暈了捆起來吧。”
“隨便啦。”
拿迴戒指的萊昂納多居然挺平靜,搞得盧卡斯都有點心神不寧了。
他期期艾艾:“查莉說,你明天不要去婚禮。”
萊昂納多冷笑:“怎麽?他們怕我去破壞婚禮嗎?那倒是提醒我了,我反正就是個會胡鬧的人,不去鬧一下他們的婚禮,那可不像我。”
盧卡斯不知道他是不是說真的,好糾結,“你、你不是真要去吧?雖然奧黛麗離開你了是挺可惜的,但是——”真不想再罵他了,心累,“埃迪很愛她,你就為她想想不行嗎?”
“我也很愛她!”萊昂納多喊了一聲,但很快就消沉下去,“但她說她不愛我。我是不是早點求婚,就能留住她?”
“她說她不愛你?”這個驚天大消息盧卡斯還是第一次知道,他很詫異,“可她看著你的時候,眼睛會發光。那不是愛嗎?如果有哪個女孩用那種目光看著我,我就會知道她愛著我。”
萊昂納多煩惱的捋了一下頭發,“她說的很認真,我知道她說的是真話。她不愛我,居然不愛我!那我算什麽?在她心裏,我算什麽!”
盧卡斯決定假裝沒聽見。萊昂納多為了奧黛麗抽風也不是一天兩天,過後還不是依然故我。他從來就不是肯虧待自己的人,愛自己甚過愛奧黛麗。
所以,這才是奧黛麗原諒他一次後,再次離開他的原因吧。
想想奧黛麗才是可憐,被同一個人背叛了兩次,換成誰也忍不了吧。比人氣比成就比美貌,奧黛麗一點都不會比萊昂納多遜色好嗎!誰還不是個萬人迷啊!
萊昂納多的腦子裏到底在想什麽?是那16億票房衝昏了他的頭腦嗎?可那是電影給他的加成啊,他對此有正確的認識嗎?
吉娜一早來跟她對了一下結婚當天的行程。
12點午餐,2點穿婚紗化妝做頭發, 客人4點之後陸續到達, 5點儀式開始。客人不多, 完美的控製在30人之內, 包括伴郎伴娘,一切從簡。
因為奧黛麗沒有父親,所以決定讓格爾達帶她走紅毯。
一應瑣事完全不用她操心, 吉娜和她的助理把所有的零碎事情都包辦了, 她隻要乖乖做個美美的新娘就好。
吉米·盧上午來了。兩個人討論了一些公司事務, 定下了明年上半年的發展路線。
吉米問:“我媽媽問你想要什麽新婚禮物。”
“有什麽選擇嗎?”
“我家金樓有一套金手鐲, 九隻, 龍鳳呈祥。你喜歡的話我就拿來。”
“要多少錢?”
“提什麽錢!”吉米瞪眼, 又笑,“金價又不貴。你要喜歡金條,3盎司多一根, 也是給你九根。”
“要金手鐲。金條麽,我跟你買二十根吧。”
“好。”吉米都沒問“你買金條幹什麽”。他打了電話迴家, 那邊很快就把東西準備好了。“行了,後天我把金手鐲拿來, 你可得戴上。我可想瞧你戴一堆金手鐲的樣子。”
“我有這個。”奧黛麗給他看她左手腕上的寶石手鐲,“埃迪給我買的。”
“很漂亮啊。那你把金手鐲戴在右手。”吉米很堅持。
“我總不能把九隻都戴上,那不成了暴發戶?”北美這兒可不流行戴一身金首飾。
吉米直笑, “暴發戶就暴發戶。”
吉米從沒問過“你真的想結婚嗎”, 他認為奧黛麗足夠聰明到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智慧並不一定會因年齡的增長而增加, 有的人活到七老八十仍然渾渾噩噩,有的人幾歲就知道自己將要做什麽。21歲的奧黛麗是很年輕,但她有足夠智慧和判斷力,他不會為她擔心。
他是1977年12月出生,隻比奧黛麗大一個月。他倆幾乎可以算是矽穀最年輕的創業者了。即使有拉裏和謝爾蓋拉高平均年齡,redstarpany團隊還是很年輕。
他們都雄心壯誌、野心勃勃,都想用所學和所愛,為這個世界創造更好的未來更好的生活,拉裏和謝爾蓋也是因為有同樣的雄心壯誌和野心,才決定跟他們合並,這叫“強強聯手”。尤其奧黛麗有錢,她的投資公司ckmoon是目前redstar唯一的投資商,提供了a輪融資的600萬、b輪融資的3000萬,目前奧黛麗是redstarpany最大股東,占有60%的股權,期權池17%,吉米有12%的股權,拉裏和謝爾蓋各有5%flix團隊有1%股權。
吉米從小生活優裕衣食無憂,對錢財就不是很在乎,他拿出了100萬的啟動資金,12%的股權不算多,但他不太在意具體數字,隻要求他和奧黛麗的股權一定要保持在67%以上。
中午跟吉米出去吃了飯,照舊是一堆狗仔隊跟著。吉米現在對狗仔隊也已經做到了熟視無睹,有時候還挺有興致的跟奧黛麗研究怎麽能讓狗仔隊的數碼相機同步當機,可以考慮emp電磁脈衝發射器,但後續可能是狗仔隊告她要她賠償被損壞的相機。而且由於emp無法定向,是360度發射,她自己的移動電話也會被波及。這個想法就被擱置了。
下午,盧家派人送了20根金條來。奧黛麗開了支票,將金條鎖在保險箱裏。吉米也沒覺得奇怪。華裔有點錢都喜歡在家裏保險箱放幾根金條以備不時之需,金子一直是實打實的硬通貨,放到世界末日都還是實用貨幣。
莫莉·諾頓覺得自己的大哥是一個很執著的人,比如,他好好的公司小開不當,非要跑去外百老匯演什麽舞台劇,他喜歡表演,大概從小時候在社區劇院演出聖誕短劇開始就喜歡;又比如,他對金發碧眼大胸妹子的喜愛,幾個圈內女朋友全是同款,未婚妻也沒跑出這個標準。
最主要的是,他居然要跟奧黛麗·菲利普斯結婚了!
哥哥的名字第一次跟奧黛麗的名字出現在一起的時候,莫莉還以為他不過是放浪不羈小公主的另一個戰利品,也不知道到底是要替哥哥高興還是要為他悲哀了。結果幾個月之後,忽然!他倆就訂婚了!
莫莉簡直受到了驚嚇。
決定結婚也快如閃電,到現在她都不太相信這是真的!
莫莉跟二哥詹姆斯到了酒店,入住早先訂好的房間,放下行李就去找大哥。
愛德華·諾頓不在酒店房間裏,打了電話,說在外麵,等下迴去。
莫莉問:“爸爸什麽時候到?”
“明天吧。他很忙的,這次迴來也不知能待幾天。”
“他上個月不是迴來一次?”
“是啊,主要是公事。”詹姆斯說。
“爸爸說他很喜歡奧黛麗。唉,我也喜歡奧黛麗。”
“我還以為你不喜歡她。”
“怎麽會!她好漂亮的!”
“你見過她?”詹姆斯挑眉。
“見過。上次跟埃迪參加好萊塢那些派對什麽的,我就見過她了。她臉可小了,眼睛超美,打扮的也好看極了,整個人閃閃發光。那個時候她好像還不認識埃迪,不過埃迪早就知道她。”
詹姆斯很好奇,“你怎麽知道?”
“奧黛麗的專輯還是我從埃迪那兒拿來的,我都不知道他除了搖滾還聽兒童歌曲!”
詹姆斯直笑,“teen pop嘛,還不至於是兒童歌曲。”
“反正差不多啦。不過奧黛麗這張新專輯我很喜歡呢。”
“能讓你喜歡,那可不容易。”
婚禮前24小時。
鳥街1013號。
查理茲·塞隆拿了一個小郵包進來,“奇怪,洛杉磯的郵遞員現在就這麽投遞郵件?就隨便扔進院子裏?”
“是什麽?”奧黛麗問。
“不知道。寫著收件人是你。”查理茲把郵包遞給她。
“沒有寫寄件人啊。這種郵件我可不拆。”謹慎的用餐巾包著手,拿起來晃了晃,郵包很輕,裏麵像是放著一個不太大的東西。
查理茲就有點擔心,“有什麽問題嗎?”
“你不怕有人給我寄炭疽粉?”
“那是什麽?”
“一種表麵活性極強的傳染病菌,有好幾種,肺炭疽致死率極高。”
查理茲尖叫一聲,“我碰過那盒子了!怎麽辦!”
“應該不至於那麽危險吧。”奧黛麗笑嘻嘻的拿了一把美工刀,拆開郵包。
裏麵是一枚紅寶石戒指。
查理茲瞪大眼睛:“這是怎麽一迴事?!”
寶石大概有10克拉,顏色如血般紅豔。橢圓形,旁邊鑲了一圈鑽石。
查理茲小心的捏起戒指,“這種顏色應該是最好的。真漂亮啊。”試著戴了一下,隻能勉強戴在小指的第一指節上。
拉起奧黛麗的右手,把戒指戴在她無名指上。
剛剛好。
奧黛麗膚色很白,紅如鴿血的寶石襯著她的小手,美麗動人。
她把兩隻手並排放在桌上,左手無名指的藍寶石戒指就顯得那麽的不起眼,寶石小,款式也老。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用郵包送求婚戒指。”查理茲絕倒。而且居然連戒指盒都沒有,服了。
“是吧?別出心裁吧?不過更有可能是因為他沒有更好的辦法。”
“是誰?會是誰?”
“還能有誰?當然是leo了。”這種魯莽又奇葩的行為也隻有他能幹得出來。
“leo瘋了。”查理茲覺得很好笑。她翻了翻郵包,裏麵還有一張卡片。她翻開卡片,“奧黛麗,my only love,”趕緊放下卡片,“天哪!”
奧黛麗摘下紅寶石戒指,拿過卡片,很快看完。然後拿了一個牛皮信封,把戒指和卡片裝進去,“你拿去還給leo。”
就連查理茲也覺得這任務很艱巨很頭疼,“我不去。你叫托比或者盧卡斯過來,讓他們給他拿過去。”
“我不管,你去找他們來吧。還有,明天不許leo去破壞我的婚禮,不然我殺了他。”
托比和盧卡斯都在萊昂納多家,很快就過來了。
“奧黛麗在嗎?”托比小心的問。
“不在。”
托比鬆了口氣,但又覺得更不自在了。奧黛麗邀請了他和盧卡斯、賈斯汀,他們三個為了去不去參加婚禮苦惱了好幾天。
“你把這個拿去給leo。”查理茲塞了一個信封到托比手裏。
“什麽?”隨手一捏,“怎麽是——戒指?”有點不懂。
“leo扔了一個郵包進來,裏麵裝著戒指。”
托比、盧卡斯都是一臉的“leo又特麽的抽風了”。
托比很狡猾,把信封往一旁的桌上一扔,“這我可不敢拿給他。”匆匆溜走。
盧卡斯愣了3秒鍾,也趕緊溜了。
查理茲氣得大叫:“站住!”
盧卡斯停下來。
“leo最近怎麽樣?”
盧卡斯聳肩,“就那樣。”
“說具體點。”
“既不好也不壞,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了。”
“他那個新女友呢?”
“在紐約。那是他新女友嗎?”盧卡斯蹙眉,“好像也不算吧。leo還沒有把她介紹給我們。”
查理茲拿著信封,塞到他手裏,“還給leo。叫他不要胡鬧了。”
盧卡斯無比糾結的收下了信封,“我真的不知道leo想幹什麽。”
“他其實還是個孩子吧。不成熟。”查理茲點了根煙,“即使我很喜歡他,也不得不說,他對待奧黛麗的方式太糟糕了。”
盧卡斯同意,“真的太糟糕了。”
“他為什麽會覺得給一枚戒指,奧黛麗就會原諒他?”
“大概因為他覺得,奧黛麗一直是愛他的,她答應埃迪的求婚完全是在跟他賭氣。”
“切!她會為了賭氣就答應埃迪?”
“我知道她不會。但是,leo,”盧卡斯苦笑,“你知道他的想法跟我們不太一樣。”
“我知道。”查理茲有些譏諷的說:“他被寵壞了,對自己過分自信,一旦有人不會被他迷暈,他就接受不了。”
“你也不會被他迷暈啊。”萊昂納多可從來沒對查理茲有什麽想法。
“那是因為我是奧黛麗最好的朋友,他要是敢打我的主意,奧黛麗會殺了他。我也不會想要睡他,我絕對不會犧牲我和奧黛麗之間的友誼。對了,告訴leo,明天不要出門,不要出現在婚禮上。”
“那我把他打暈了捆起來吧。”
“隨便啦。”
拿迴戒指的萊昂納多居然挺平靜,搞得盧卡斯都有點心神不寧了。
他期期艾艾:“查莉說,你明天不要去婚禮。”
萊昂納多冷笑:“怎麽?他們怕我去破壞婚禮嗎?那倒是提醒我了,我反正就是個會胡鬧的人,不去鬧一下他們的婚禮,那可不像我。”
盧卡斯不知道他是不是說真的,好糾結,“你、你不是真要去吧?雖然奧黛麗離開你了是挺可惜的,但是——”真不想再罵他了,心累,“埃迪很愛她,你就為她想想不行嗎?”
“我也很愛她!”萊昂納多喊了一聲,但很快就消沉下去,“但她說她不愛我。我是不是早點求婚,就能留住她?”
“她說她不愛你?”這個驚天大消息盧卡斯還是第一次知道,他很詫異,“可她看著你的時候,眼睛會發光。那不是愛嗎?如果有哪個女孩用那種目光看著我,我就會知道她愛著我。”
萊昂納多煩惱的捋了一下頭發,“她說的很認真,我知道她說的是真話。她不愛我,居然不愛我!那我算什麽?在她心裏,我算什麽!”
盧卡斯決定假裝沒聽見。萊昂納多為了奧黛麗抽風也不是一天兩天,過後還不是依然故我。他從來就不是肯虧待自己的人,愛自己甚過愛奧黛麗。
所以,這才是奧黛麗原諒他一次後,再次離開他的原因吧。
想想奧黛麗才是可憐,被同一個人背叛了兩次,換成誰也忍不了吧。比人氣比成就比美貌,奧黛麗一點都不會比萊昂納多遜色好嗎!誰還不是個萬人迷啊!
萊昂納多的腦子裏到底在想什麽?是那16億票房衝昏了他的頭腦嗎?可那是電影給他的加成啊,他對此有正確的認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