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就這樣搖搖晃晃駛向車站,在顛簸變平穩後,一路穿過漸濃的迷霧。


    金斯萊和他們不去同一個方向。


    “我到你們的‘故鄉’,兩位。”偵探露出一絲揶揄:“我要去西曼利斯。”


    “你的委托人在西曼利斯?”


    “不,隻是處理一點事。那不能叫‘委托人’,羅蘭。”金斯萊敲了敲扶手,措辭:“應該是一具‘活著的風流屍體’——在倫敦。”


    是他父親。


    “我每日快活的父親浸在酒和奶裏,也不忘給他的兒子派個要命的案子。”談到父親,金斯萊挑起一邊嘴角,那硬如石板的老成麵容上終於有了些許不同的表情。


    他似乎不大喜歡他父親的作風,但話裏話外,又對他格外尊重。


    “他那貪婪的情人因白礦而死。”


    金斯萊說。


    “而我?我為了能不像他一樣成天趴在女人身上,得將這事弄得清清楚楚——倒好了,現在連‘兇手’都受到了懲罰。”


    雖然過程實在大手筆。


    “你父親是個明事理的。”羅蘭順著說了一句,卻遭到了金斯萊的嘲笑。


    “可別這樣講,羅蘭。倘若你有這樣的父親,房子裏成天堆滿了陌生的、你根本不知道名字的女人。你清楚她們暗地裏幹什麽,知道她們朝你笑是什麽意思。”


    “我可受到過無數次邀請。”


    蘿絲吹了聲口哨。


    這迴,換金斯萊瞪她了。


    “…總之,你可能不相信,我幾乎要通過臉以外的其他特征來辨別這些女人,然後還要給他們起一個我心裏知道的名字用以分辨…”


    蘿絲忍不住,開始笑了。


    金斯萊黑著臉,用力歎了口氣:“我父親並不支持我的事業。”


    他坦誠道。


    因斯鎮一行,無論過程如何,他都早與這兩位‘瘋癲人’成了朋友。


    有些事,他從不對朋友隱瞞。


    “…我父親認為我所追求的事業,是真正的‘墮落’之舉。我該研究那些船,貿易和股票。該出席那些掛‘尾巴’的場合,端著不辣不苦的高級酒,在無聊的場合裏聽著不黑不白的場麵話。”


    他揉了揉臉,發泄似的一股腦說出來,還特意問羅蘭要了隻雪茄。


    也不剪,用牙撕開茄帽,粗暴地劃了兩根火柴,使勁吸燃。


    “唿。”


    “我承認他是個精明、老道,絕對配得上讚美的男人…但我不願意同他那樣生活。”


    金斯萊這人十分聰明。


    也聰明的足夠簡單。


    在羅蘭見過的人裏,他算得上數一數二簡單的。


    “我坦白說,你父親是正確的。”羅蘭掐著雪茄,將窗戶推開擰開一條縫,“金斯萊,我的朋友。我雖然不清楚你的姓氏——”


    “但我聽得出來,你父親正將你往真正好的路上引。”


    什麽人才能安心的閑?


    每個人都有同樣的答案。


    世界不僅這樣,而是崇尚這樣——


    他本該同朋友討論文學,欣賞音樂,談賽馬,聊打獵、槌球這種高雅運動。


    他該和朋友談論神神叨叨的科學,講女人,一塊喝得興致高昂,踏著夜色去那香味撲鼻的地方來上一場酣暢淋漓的嘶喊比賽(喊什麽不重要,根據每個人的信仰而定)。


    但他卻選擇了卑賤人的生活方式。


    尤其還是卑賤人裏較為卑賤的一類。


    偵探。


    這行當可沒比蒼蠅好多少。


    通常來說,他們服務於出得起錢的,多幹那些盯梢、抓情夫或逮自己丈夫的丈夫的醃臢事。


    這被人看不起。


    即便有了委托,委托人也看不起他們。


    警察?


    警察就更甚。


    ——他們還愁每周的零碎能不能安穩落到口袋裏,現在,又來了條搶食的野狗?


    “這對你不好。”


    “是啊,對我不好,這對我不好。”金斯萊反複念著:“他也這樣說,‘對你不好,金斯萊’。但羅蘭,你知道嗎?”


    “這世界上,隻有我知道,什麽是‘對我好’。”“我自己知道,我自己想要的,才算。”


    金斯萊忽然鋒利起來。


    “我沒法過那樣浪費時間的生活,我不期待他對我有所幫助,隻希望不要像養獵犬那樣養他自己的兒子。”


    羅蘭點點頭。


    “你已經做到了。”


    “還差一點。”金斯萊仰著頭,吐出一口煙,轉眼被窗縫吸走,“等我迴到西曼利斯,處理好後續麻煩,就去倫敦找他——我要在倫敦開一家偵探社。”


    提到偵探社,羅蘭一改之前的沉悶,腰挺得直直的!


    “您還沒決定偵探社的名字吧?”


    金斯萊:……


    您?


    “我倒還沒想這些,可名字並不重要。一名優秀的偵探,智慧的主人,該清楚名字是外皮——”


    “不不不,金斯萊,不對,你不明白。”羅蘭豎起一根手指,算上雪茄,變成了二,“你不明白名字的重要性,金斯萊。你怎麽能如此傲慢——果子因外皮芬芳…”


    蘿絲邊聽邊點頭,插嘴:“女人因美貌而矚目。”


    果子?


    女人?


    怎麽又扯到這些了。


    雖然不清楚目的,金斯萊終歸是不讚同這兩位的說法,板起臉,開始辯:


    “一枚果子足夠甜,就總會引起人的注意。同樣,倘若一位女士足夠溫柔、善良、周到,即便沒有姣好的麵容——”


    還不等羅蘭搭話,蘿絲就先於他反駁了。


    在飛賊小姐看來,美貌可是十分重要——或者說最重要的東西之一。


    在她之前的事業裏(現在是愛好),就有不少次憑美貌逃脫。


    “大偵探,你的意思是,女人的臉蛋不重要?”


    金斯萊嚴謹道:“不是‘不重要’,而是相對溫柔、善良和周到,美貌要排在第四位。”


    蘿絲反唇相譏:“倘若她善良、周到,也不乏美貌——可絕不溫柔。沒了第一位,大偵探,你該怎麽選擇?”


    金斯萊歎氣:“戀人之間準許彼此的瑕疵存在,我們是人,小姐。”


    蘿絲:“但她不溫柔。”


    金斯萊:“可她達成了後三個要求。”


    蘿絲:“沒錯,但她不溫柔。整天藏在門後準備用錘子敲你的鼻梁,就因為你不小心踩髒了地毯。”


    金斯萊:……


    這已經和溫柔沒關係了。


    “凡事都要有限度,小姐。”金斯萊搖頭:“倘若這樣,就要遠離了。”


    “那麽她是個溫柔、周到,可不善良,恨不得用剪刀剪掉每一個報童的耳朵——”


    金斯萊:“那犯法了。”


    “好吧,倘若她溫柔、善良,卻不周到呢?”


    金斯萊耐著性子:“小姐,我準許她不周到,隻要溫柔、善良,我還是雇得起傭人。”


    “她不周到的把鐵絲落在雞湯裏給你們的孩子喝了。”


    金斯萊:……


    羅蘭快要笑背過氣了。


    金斯萊的想法沒錯,在當下也代表著正確答案——可他絕對說不過蘿絲。


    因為蘿絲不講道理。


    你和一個賊講道理嗎?


    “實際上,”金斯萊當然也發現了這一點,並在內心深深譴責自己為什麽要和一位女士辯論這些,“實際上,你所說的一切,都偏向了‘惡毒’。”


    “惡毒,並不在我們談論的範圍內。”


    蘿絲聳聳肩:“哦,你認為,無論如何,都不該傾心一位惡毒的女人?”


    金斯萊點頭:“當然。也許我的戀人不夠周到、溫柔和善良,但絕不能走到惡毒的地步。”


    蘿絲順勢扭過頭,盯著樂極生悲的某人。


    “大偵探說,戀人不夠周到、溫柔和善良都沒關係,但絕不能走到「惡毒」的地步。”


    “你說對嗎?”


    羅蘭:……


    我就想給偵探社起個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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