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那些垃圾公司毀掉一個網紅的全過程。俞想感覺自己就站在這個斷崖的邊上,一個不小心就是萬劫不複。他沒有任何糾結,就和林紅說道:【抱歉,產品太差了,我不能推這種東西,推了就是自砸招牌。】俞想的消息剛發過去,一個陌生的電話就打了進來。“你是要違反協議?”得到拒絕的答複後,林紅連裝都懶得裝了,瞬間露出了真麵目。聽著電話裏尖銳又霸道的女聲,俞想皺起了眉頭。“協議裏也說了,你們有義務維護我的正麵形象,你們用這種產品讓我推廣,反而會抹黑我的形象。”“好,那這次就算了,下次有推廣的時候,希望你能配合。”掛了電話,俞想知道這事沒那麽容易過去,這些騙子公司正經的本事沒有,但用合同拿捏人絕對一捏一個準。果然,第二天,又是兩件選品被發了過來。這次的產品看上去好了一些,但俞想多了個心眼,去社交平台搜索了一下,果然發現,其中一個帆布包涉嫌抄襲,而且抄襲者還拒不認錯,態度囂張得很。俞想自然又拒絕了。這樣幾次三番後,林紅終於下了最終通牒。“俞想,我警告你。按照協議,你拒絕我們商業活動的次數不得超過五次,也就是說,下次無論是什麽活動,你都必須要參加了。”而下一次,送到俞想手中的,則是一個節目的邀請函。俞想打開節目台本,隻覺得怒從心頭起。這檔節目是一檔網綜,請了幾個半紅不紅的明星,再請幾個俞想這樣專業的畫師,大家現場作畫,然後接受評委的點評和評分。而俞想的角色就是那個“陪跑”的綠葉,他要故意畫的不好,來襯托出明星的好。“這是造假,你這是在侮辱我,也是侮辱藝術!”俞想對著林紅始終態度淡然,這次他第一次發脾氣。“那又怎樣?”林紅發出了一陣尖利的笑聲,“反正你已經沒有機會了,這次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俞想用力捏緊了手機:“我不會去的,我要解約。”“解約?”林紅沒有一絲驚訝,仿佛早已料到俞想的要求,“解約可以啊,十倍違約金。從簽約到現在的收入,你最少也得有十萬塊錢了吧。哦對,還有給安歌和那些明星畫的畫,這些也都要算上哦,應該也有幾千萬了吧。”俞想聽著林紅做作得令人作嘔的聲音,仿佛兜兜轉轉,他又迴到了原地,迴到了解決掉俞洪和朱春霞之前。*【我可以請你幫個忙嗎?】俞想想了一圈,最終想到的還是安歌。【當然,為你上刀山下火海我都可以!】【那倒不用,就是想請你幫忙推薦一個擅長合同糾紛的律師。】“律師?你要打官司?”安歌一個電話打了過來,“發生什麽了?”俞想給他講了一下事情的經過,安歌聽完二話不說直接推了自己工作室長期合作的律師過去:“聶律師的團隊擅長商業糾紛,你可以找他。”同時,安歌還貼心地說了一句:“我們工作室和他有長期合作合同,律師費也是按年支付的。”俞想真情實感地說了句:“謝謝你,安總。”“小事小事,”安歌說道,“難得有我能幫上你的地方,我榮幸至極。”如果不是情況特殊,俞想並不想欠安歌的人情。但如今他確實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了,也隻能求助於安歌。當天,俞想就去拜訪了聶律師,俞想講完了前因後果後,聶律師點點頭說:“可以打,是他們違反義務在前,可以告他們先違約。如果你的訴求之後解約,那法官支持的概率會很大。”俞想心裏有了點底氣:“那就拜托您了。”從事務所迴來後,俞想又收到了林紅的電話。“你想好了嗎?現在決定接綜藝還來得及。”“你別做夢了,”俞想甚至懶得搭理她,“隻享受權利不承擔義務,天底下沒有這樣的好事,我要是答應了就是在鼓勵其他的經紀公司壓榨主播。”這迴,林紅不像上次那樣成竹在胸了,她的語氣變得有些急躁:“俞想,你已經簽了合同,這個節目你錄也得錄,不錄也得錄,你沒有選擇的機會。”從她的語氣中,俞想能聽出來,她也已經急了。看來他們也不是什麽都不怕的,他們或許可以用合同拿捏主播,但如果主播自己說什麽都不配合,他們也不可能綁著主播去參加。“我有沒有選擇不重要,但你從此再也不需要選擇了。”俞想說完就掛斷了電話。*聶律師不愧能和很多一線明星合作,效率非常之高,不過三天律師函和起訴狀都已經準備好。當天,他們就將律師函寄給了林紅,果然沒有得到任何反應。於是,幾日後,他們以違約為由將對方公司告上了法庭。當晚,如俞想預料的那樣,他再次收到了林紅的電話。“俞想,你居然敢起訴解約?你是真的確定要魚死網破了?”“不,不對。”俞想毫不畏懼,他已經做好了所有的準備,“不是魚死網破,是你死,我活。”“俞想,你等著瞧,我會讓你付出代價的。”林紅尖聲咆哮道。她急了,她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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