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刑警辦案多年,遇到奇聞怪事可不少,譬如有些犯人被逮捕後會一而再地將釘子、鈕扣等金屬物吞進肚子。犯人之所以這樣做,當然不是因為他們有這個癖好,而是因為吞下釘子,警察就不能將他們送進看守所,要不然他們很可能會死在看守所裏,必須先送他們到醫院將釘子取出。呆在醫院總比蹲看守所舒服吧。
跨省押送犯人時,最容易出現類似情況,尤其是乘坐火車的時候。因為一旦出了問題,刑警必須在中途帶犯人下車,盡快送其到就近醫院。利用刑警對當地環境不熟識,而且缺乏支援,犯人往往很容易就能找到逃走的機會。
年輕刑警往往對此束手無策,老刑警呢?
“上車前一罐啤酒十顆安眠藥,要麽吃掉一覺睡到目的地,要麽揍一頓再灌進肚子裏。”這是某刑警的原話。
這些是閑話了,在某刑警跟我說的稀奇事當中,最不可思議的要數“棄神殺人”。
此案的主角是位婆婆,跟小說中一樣,其丈夫早年去世,一個人含辛茹苦地將兒子養大。不同的是,婆婆跟兒媳婦的關係很好,至少兩人從不吵架,也沒向別人說過對方的壞話,還經常在傍晚一起到公園散步。此案就是從她們某次散步開始。
她們經常會到住所附近的公園散步,有一晚她們從公園旁的大榕樹前經過。婆婆突然說看到榕樹下有閃光,就走過去查看,隨後竟然抱迴一個別人棄置的佛像。
婆婆說自己跟這個佛像有緣,興衝衝地將佛像帶迴家供奉。媳婦當時就覺得不妥,但又怕讓婆婆掃興,所以不敢多言。
自此之後,婆婆就變得越來越古怪,以前經常到公園散步跟鄰裏閑聊,現在天天呆在家裏。除了購買香燭祭品外,她幾乎足不出戶,一天到晚就隻對著佛像自言自語。
恰巧這個時候丈夫外出公幹,媳婦在家裏對著婆婆越想越慌,就趁對方外出購買香燭時,將佛像抱迴榕樹下棄置。婆婆迴來發現佛像被媳婦扔掉,立刻勃然大怒,竟然將媳婦活生生地掐死。
隨後,婆婆於眾目睽睽之下,將屍體拋棄於榕樹下,並若無其事地將佛像抱迴家供奉。
某刑警審問婆婆時,她說自己是奉神明的意旨將媳婦掐死。還說神明告訴她,媳婦是妖孽,要她替天行道。
某刑警本不相信鬼神之說,但在逮捕婆婆時,他跟另外一名刑警可謂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年過半百的婆婆,竟然能使出比兩名健壯刑警更大的力氣,把他跟同僚抓得滿身傷痕。
“這絕不是一個老太太能辦到的事情。我們兩個說能製服三、四個小混混可能有點誇張,但要把兩個年輕人打得趴下並不難。我們有可能被一個老太太弄得如此狼狽嗎?”這也是某刑警的原話。
某刑警就此案特意去請教一位於當地頗有名氣的師傅,師傅問清楚情況後,怒道:“放屁,神明怎會教唆信眾殺人!”隨即告知某刑警棄神之說,說婆婆不是得到神明意旨,而是受棄神迷惑。隻要將婆婆撿迴來的佛像打碎,使棄神失去藏身之所,棄神自會落荒而逃。
佛像是該案重要證物,不能隨便損毀,某刑警為此向領導請示,得到上級同意才將佛像交由師傅處理。說來也奇怪,師傅將佛像打碎後,婆婆隨即迴複本性,對自己殺死兒媳婦一事痛心疾首,好幾次想自行了斷。
雖然婆婆對所犯過錯非常後悔,而且她極有可能受棄神迷惑,不過精神病雖可免責,但法律沒規定中邪也能免責呀!所以婆婆最終還是被送進監獄,有生之年恐怕也不能恢複自由。
某刑警說,師傅一再交代他,若發現棄置的神像最好別看,也不要談論,更不能觸摸,最重要的是絕對不能帶迴家。若要在家中供奉神明,一定要購買全新的神像,而且必須請師傅開光,不然拜了也白拜,說不定還會給自己及家人惹來麻煩。
大家要是經過哪些棄置神像的地點,千萬別好奇胡亂張望哦!
[卷二 完]
跨省押送犯人時,最容易出現類似情況,尤其是乘坐火車的時候。因為一旦出了問題,刑警必須在中途帶犯人下車,盡快送其到就近醫院。利用刑警對當地環境不熟識,而且缺乏支援,犯人往往很容易就能找到逃走的機會。
年輕刑警往往對此束手無策,老刑警呢?
“上車前一罐啤酒十顆安眠藥,要麽吃掉一覺睡到目的地,要麽揍一頓再灌進肚子裏。”這是某刑警的原話。
這些是閑話了,在某刑警跟我說的稀奇事當中,最不可思議的要數“棄神殺人”。
此案的主角是位婆婆,跟小說中一樣,其丈夫早年去世,一個人含辛茹苦地將兒子養大。不同的是,婆婆跟兒媳婦的關係很好,至少兩人從不吵架,也沒向別人說過對方的壞話,還經常在傍晚一起到公園散步。此案就是從她們某次散步開始。
她們經常會到住所附近的公園散步,有一晚她們從公園旁的大榕樹前經過。婆婆突然說看到榕樹下有閃光,就走過去查看,隨後竟然抱迴一個別人棄置的佛像。
婆婆說自己跟這個佛像有緣,興衝衝地將佛像帶迴家供奉。媳婦當時就覺得不妥,但又怕讓婆婆掃興,所以不敢多言。
自此之後,婆婆就變得越來越古怪,以前經常到公園散步跟鄰裏閑聊,現在天天呆在家裏。除了購買香燭祭品外,她幾乎足不出戶,一天到晚就隻對著佛像自言自語。
恰巧這個時候丈夫外出公幹,媳婦在家裏對著婆婆越想越慌,就趁對方外出購買香燭時,將佛像抱迴榕樹下棄置。婆婆迴來發現佛像被媳婦扔掉,立刻勃然大怒,竟然將媳婦活生生地掐死。
隨後,婆婆於眾目睽睽之下,將屍體拋棄於榕樹下,並若無其事地將佛像抱迴家供奉。
某刑警審問婆婆時,她說自己是奉神明的意旨將媳婦掐死。還說神明告訴她,媳婦是妖孽,要她替天行道。
某刑警本不相信鬼神之說,但在逮捕婆婆時,他跟另外一名刑警可謂費盡九牛二虎之力。年過半百的婆婆,竟然能使出比兩名健壯刑警更大的力氣,把他跟同僚抓得滿身傷痕。
“這絕不是一個老太太能辦到的事情。我們兩個說能製服三、四個小混混可能有點誇張,但要把兩個年輕人打得趴下並不難。我們有可能被一個老太太弄得如此狼狽嗎?”這也是某刑警的原話。
某刑警就此案特意去請教一位於當地頗有名氣的師傅,師傅問清楚情況後,怒道:“放屁,神明怎會教唆信眾殺人!”隨即告知某刑警棄神之說,說婆婆不是得到神明意旨,而是受棄神迷惑。隻要將婆婆撿迴來的佛像打碎,使棄神失去藏身之所,棄神自會落荒而逃。
佛像是該案重要證物,不能隨便損毀,某刑警為此向領導請示,得到上級同意才將佛像交由師傅處理。說來也奇怪,師傅將佛像打碎後,婆婆隨即迴複本性,對自己殺死兒媳婦一事痛心疾首,好幾次想自行了斷。
雖然婆婆對所犯過錯非常後悔,而且她極有可能受棄神迷惑,不過精神病雖可免責,但法律沒規定中邪也能免責呀!所以婆婆最終還是被送進監獄,有生之年恐怕也不能恢複自由。
某刑警說,師傅一再交代他,若發現棄置的神像最好別看,也不要談論,更不能觸摸,最重要的是絕對不能帶迴家。若要在家中供奉神明,一定要購買全新的神像,而且必須請師傅開光,不然拜了也白拜,說不定還會給自己及家人惹來麻煩。
大家要是經過哪些棄置神像的地點,千萬別好奇胡亂張望哦!
[卷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