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陽西下。


    夕陽下仿佛隻有我一個人。我身披一件黑色鬥篷,頂上兜帽拉得很低,臉龐被遮蔽在陰影下。


    我緩慢地行走在一條崎嶇不平的山道上,在離我右側不遠的地方,就是一眼望不見底的萬丈深淵。


    秋天,夕陽映照下的人跡罕至的山道,看起來是那麽蕭索,那麽荒涼。


    忽然,隻聽一個粗鄙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小子!給大爺站住!”


    我停下腳步。


    隻見在我上方並不是很高的山崖上,突然間出現了十餘名大漢。這些大漢打扮粗豪,有的赤膊隻在肩膀上戴著肩甲,有的穿著做工粗糙的皮甲,有的將狼皮或者熊皮披在身上,還有的上半身穿著鎖子甲。這些人手中拿著斧頭、戰錘、連枷等兵器,腰帶上還插著投斧、鎖鏈、飛刀等,一望而知,是一群劫道的山賊。


    山賊們這時紛紛跳下山崖,很快就將我前後包圍了起來,動作非常熟練。


    “喂,小子!”一名山賊指著我,一臉不懷好意的笑容,就差在臉上寫上“打劫”兩個字了,他頤指氣使地說:“你一個人在這兒晃悠什麽?他媽的,快乖乖地把身上的錢都給大爺出來,否則就留下一條手臂和一條腿!”


    我淡淡道:“你們就是‘巨象山賊團’吧?”


    “哈啊?”山賊們見我沒被他們嚇到,不由得一怔。


    我繼續說:“你們的老大薩姆埃爾在哪兒?叫他出來。”


    我的語氣輕鬆平淡,完全不把他們放在眼裏。這顯然激怒了“巨象山賊團”的山賊們,他們一個個立時全都露出猙獰之色,戰斧、大錘、連枷等等一股腦地衝我招唿過來。


    “臭小子!你他媽竟敢來我們的地盤尋晦氣,簡直活得不耐煩了!受死吧!”


    我的嘴角在陰影中牽起一絲微笑,武士刀“嗆”的一聲龍吟,劍光如驚虹交剪,旋即又重迴鞘中。


    那些山賊眨了眨眼睛,動作全部不約而同的僵住了,過了好一會兒才仿佛如夢初醒,莫名其妙地道:“什麽呀,怎麽了嗎?這小子裝模作樣的……嗚!呃啊!”


    一名山賊的話未說完,他們的脖子處都突然多了一條鮮紅的血線。一顆顆血珠剛沁出,鮮血緊接著又不可遏止地大量噴濺而出。那些山賊接連發出了幾聲短促的慘嚎,便一個個如失去了提線的木偶般倒在地上。


    “薩姆埃爾。”我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我知道你有在聽。你該不會想一直躲起來讓我把你的手下全殺光吧,老大可不是這麽當的哦。”


    隻聽一聲虎吼,震耳欲聾,一道極強的勁風從我頭頂襲來。我當即足尖一點,向後跳開,巨斧撲了個空,將地麵砸得崩裂,碎石飛迸。


    我重新站好,雙眼躲在兜帽的陰影下打量著麵前這個壯漢。


    這個壯漢身材高大、虎背熊腰,頭發和絡腮胡都是深綠色,手持兩柄用猛獁象的長牙做成的戰斧。


    在那之後,又有五六名山賊跳了下來,站在他們老大的後麵,緊張地盯著我。


    “臭小子!”薩姆埃爾語聲粗壯,一雙虎目瞪著我,咬牙切齒地道:“敢到老子的地盤來撒野,告訴我你叫什麽名字!”


    “我?”我笑了笑,伸手扯下身上的黑色鬥篷,“我叫埃唐代啦?多拉埃姆!”


    ※ ※ ※


    ——離開帕迪科索爾村以後,我跟特蕾莎、瑞貝卡還有克裏斯蒂娜在恩格勒曼茲領地流浪,我們輾轉各地,居無定所。為了生存,我們做過很多工作,但都不長久,而且賺的錢都少得可憐,再加上我們沒有住的地方,隻有繼續流浪。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很快我們就發現,每一個城鎮的警備隊或多或少都會在城內的酒館或者街頭巷尾張貼一些通緝令,通緝犯包括人類或者魔獸,賞金根據犯人的危險程度而定。簡單地說,通緝犯越厲害賞金也就越多。


    ※ ※ ※


    《通緝令》


    姓名:薩姆埃爾


    年齡:大約三十八歲


    危害當地許久的“巨象山賊團”的首領,武器為一對猛獁象牙製戰斧。


    賞金:五百金幣


    五百枚金幣。這是促使我來這兒的唯一理由。


    ※ ※ ※


    “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薩姆埃爾皺了皺眉頭,“沒聽說過。”


    “啊,無所謂。”我揉著被兜帽弄得亂蓬蓬的頭發,“我們對彼此都不是很了解。不過這無關緊要,我隻知道,你的人頭值五百金幣就足夠了!”


    薩姆埃爾爆發出一陣狂笑:“哇哈哈哈哈!我懂了,你是看到了城裏通緝令所以才來的!有意思,你莫非認為自己能打敗我嗎?哼,我馬上就讓你切身體會到自己有多麽愚蠢!”語畢狂吼一聲,揮舞起一對戰斧衝我猛攻過來。


    來了!


    我把武士刀垂在腳邊,集中精力來看破他的攻勢。


    很快,薩姆埃爾的第一斧就掄了過來。我猛地舉起武士刀格住了他的一擊,叮,火花飛濺。


    啊,好熱!等等,薩姆埃爾的斧刃上居然燃燒著火焰?!


    沒等我從驚訝中迴過神來,另一柄戰斧旋即攻來,夾帶著寒冰!


    可惡,原來他的武器有被附魔!


    我以一把武士刀激鬥薩姆埃爾的雙斧,一時間鬥個不分軒輊。


    他媽的,我居然和這種家夥打個平手,難道我的武功退步了?


    我越想越氣,大喝一聲加快揮劍速度,劍光如雨點一般密集,劈劈啪啪地砸向薩姆埃爾。


    薩姆埃爾臉色頓時一變:“什、什麽?這小子!”急忙收斂起輕敵之心應付我的攻勢,但是已顯吃力。


    倏地,隻聽嗆啷一響,一道劍光和一道寒光互相交錯,我和薩姆埃爾又拚了一招,爾後都遠遠地跳開。


    我喘著粗氣,用手捂住左肩,我的左肩受傷,流出了鮮血。


    薩姆埃爾衝我得意地獰笑道:“哼哼哼!臭小子,沒有被老子砍下一條手臂已經算你有本事……嗚!”他的胸膛突然裂開一道長長的血口。


    “看來第一迴合是我贏了呢。”我朝他笑了笑。


    “媽的!”薩姆埃爾勃然大怒,額上綻出一條條青筋。“你惹惱我了,埃唐代啦?多拉埃姆!老子要把你煎皮拆骨!”


    薩姆埃爾突然仰天狂吼,吼聲竟然催動起一股強大的氣流,震撼四方!待吼聲停止,薩姆埃爾也安靜了下來,不過那更像是暴風雨前的平靜。


    他高大的身軀好像山一般站在那兒一動不動,他的雙眼赤紅,散發著血紅色的光芒,全身上下仿佛籠罩著一層淡淡的黑氣,映襯著那一雙血紅的眼睛,殺氣騰騰!


    “咕……”我下意識地吞了一口口水。怎、怎麽迴事嘛,這家夥怎麽了?


    忽然,隻聽旁邊的嘍囉們說道:“頭兒變成狂戰士了,這小子死定了!”


    “撕碎他吧,頭兒!”


    什麽,薩姆埃爾竟然是狂戰士?!


    我聽說過狂戰士,傳說他們是超越了人類極限的戰士。狂戰士不知道什麽是疲倦,也不知道什麽是恐懼,不會退縮,將發揮他超人的體力持續戰鬥。狂戰士在戰鬥時完全不分敵我,隻會不斷地攻擊所有人。狂戰士就算在戰鬥中受了傷也感受不到任何疼痛,隻會不停地戰鬥、戰鬥,直到把敵人全部殺光為止!


    該、該死的!為什麽通緝令上沒有寫這一條,這次真是被害慘了!


    “哩……哩……”


    薩姆埃爾發出一陣低沉的聲音,我聽到這種異樣的聲音,不禁感到一股寒意。


    “哩……哩……哩——!”


    化身為狂戰士的薩姆埃爾怪叫著衝過來,手中雙斧大力朝我一左一右擲了過來。


    我飛快地奔向前方,在雙斧交匯之前從中央空隙間穿了過去。那兩把斧頭沒有砍中我,反倒將附近的幾名嘍囉砍成了數段。


    “嗚啊!頭兒變成狂戰士以後六親不認的,快、快跑!”嘍囉們嚇得魂飛魄散,全都一溜煙地夾著尾巴逃跑了。


    我聽到身後尖銳的風聲,那兩柄戰斧這時已經改變了方向從我背後折迴。我向後縱身一躍,躲開了戰斧的攻擊軌跡。


    “哩——!!”


    薩姆埃爾伸出雙手接住戰斧,劈頭蓋腦地對我展開狂攻。我揮劍還擊,劍鋒剛一碰觸到斧刃,一股異乎尋常的恐怖力量隨即傳到了我的右手上。一聲脆響,冰屑四濺,我的劍無法承受這排山倒海般的力量,立即被彈開。


    媽的,這力量也太誇張了!薩姆埃爾比之前強了至少三倍,若不是我早有準備,我的右手非得被震斷不可!


    我知道不宜和他硬碰硬,於是立即和他拉開一段距離,武士刀揮灑出劍氣。


    “哩!”薩姆埃爾狂野地舞動雙斧,硬生生地將劍氣擊碎,甚至有一道劍氣他竟然是用嘴巴咬碎的!幹!


    “哩!哩!”戰斧夾風而至,我一時躲得慢了些,臉頰被鋒刃劃開一道血口,同時也削下了幾根紅發。好險!隻差一點就砍到我的眼睛了!


    鮮血從傷口流出,順著臉龐滑下,我打賭那樣子一定好像我在流血淚似得。


    我身上冒出了冷汗,同時也因為傷痛而勃然大怒。我把武士刀收迴鞘中,遠遠地跳開,瞪著薩姆埃爾,厲聲道:


    “呸!又是魔法武器又是狂戰士,搞得花裏胡哨的。對付你我隻要一把劍就夠了!”


    “哩——!”


    在我說話的時候,薩姆埃爾就已經攻到我的麵前了,雙斧一柄燃燒著熊熊烈火,一柄裹帶著刺骨寒冰,一齊劈向我,誓要把我分成三片。


    我凝神靜氣,冷冷地看著他攻過來。驀地,武士刀閃電般出鞘,劍光如驚虹厲電,攻破了薩姆埃爾的攻勢,之後一閃即逝。


    薩姆埃爾整個人都僵住了,一動不動地站在那裏,再也發不出聲音了。之前那股籠罩他全身的黑氣不見了,殺氣也不見了,就連生氣也叫人感受不到了。


    我甩掉刀刃上的血,武士刀迴到鞘中。


    鮮血如噴泉一般自薩姆埃爾的脖頸處噴濺而出。


    他的身軀並沒有倒下,但是他的頭已經掉在了地上。


    畢竟我隻需要他的頭。


    ※ ※ ※


    加蘭城警備隊指揮部。


    “有沒有搞錯,說來說去你還是隻給了五百金幣!”我瞪著在我麵前腿搭在桌子上翹著二郎腿的警備隊長,用力地一拍桌子宣泄自己的不滿,“你們的情報有誤,那家夥可是狂戰士啊,至少值七百、不,八百金幣才對!”


    “啊?”留著小胡子的警備隊長衝我愛答不理地挑起一側眉弓,停下手中的指甲銼刀,不耐煩地說:“你這孩子可真囉嗦,你說薩姆埃爾是狂戰士,怎麽證明呀?”


    我怔了怔:“還…還能怎麽證明,他都死了。可是,我跟他戰鬥時親眼看到他狂戰士化的……”


    “親眼看到?”警備隊長冷哼一聲,不客氣地打斷我,冷笑道:“你的證據呢?你說他是狂戰士就是狂戰士嗎?我還說他是德魯伊呢!”手掌做爪子狀比劃,拿腔作調地說:“哎呀,我跟他打的時候他變成了一隻大狗熊!哼,我懶得和你廢話,這些錢你要不要?不要我可收迴去了啊!”


    該死的!


    我離開警備隊的指揮部以後,對著指揮部的大門惡狠狠地豎起中指。


    今天真倒黴!


    我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手裏攥著裝有金幣的錢袋。說實話,五百枚金幣已經不算一筆小錢了,如果隻是我一個人,足夠我逍遙快活一個月,可是……


    我搖了搖頭,沮喪地朝城門走去。我身上還帶著一股濃鬱的血腥味,真惡心,迴到營地以後一定要換衣服。


    如果是討伐魔獸,我多半會帶上瑞貝卡和克裏斯蒂娜。不過假如通緝犯是人類,除非對方人數特別多或者非常危險,我一個人恐怕搞不定,否則我堅決不會讓瑞貝卡跟克裏斯蒂娜同行。


    話說,為了賺錢,我一共已經殺了多少人呢?恐怕已經數不清了吧。雖然我殺的都是壞人所以負罪感並不強烈,可是有時候想一想還是令我覺得很惡心……


    不知不覺,我離開了加蘭城,漫天殘陽,看起來好不淒美。我伸了個懶腰,手裏抓著錢袋快步向不遠處我住宿的行商營地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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