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哥,我是廟街的阿佑,我老大是張世豪。
在你地盤上搶劫的人,就是張世豪從老家那邊請來的,為首的那個叫歡哥,現在他們就藏在油麻地的廢棄工廠裏,我可以為你們帶路。”
阿佑是個染著黃毛的年輕人,看上去二十多歲,穿著一件花格子襯衫。
“張世豪既然是你老大,你為什麽要出賣他?”
林耀坐在椅子上,目光中帶著戲謔之意。
“耀哥,張世豪做事不公平。
我女朋友阿麗跟了我很多年了,阿浩卻想從我手中把她搶走。
我去找張世豪做主,張世豪不但不幫我,反而向著阿浩,分明不拿我當兄弟。
他們不仁,也別怪我不義,聽說您在懸賞尋找搶劫金店的線索,我沒必要再為他們掖著藏著了。”
阿佑是跟隨張世豪的老人,他對張世豪一夥人知根知底,尤其是這次的搶劫案,阿佑更是作為司機親自跟場,很多細節說的分毫不差。
他說,林耀聽。
慢慢的,張世豪的情況他了解的差不多了。
張世豪出生於油麻地,從小就跟著當地的小混混廝混,經常在小混混們談判的時候幫他們放風。
中途輟學之後,先是在裁縫店裏做了幾年,隨後有感金錢社會,決心出去闖蕩一番事業。
算起來,今年張世豪28歲了,雖然沒有太大成就,也算在油麻地小有名號。
手下有二三十號人,管著一家酒吧與兩家麻將館,每個月有十來萬的收入。
當然,張子豪不是自己幹的,上麵還有個叫大哥成的頂爺。
大哥成貪婪成性,在他手下做事要交六分數,跟隨他的張世豪油水不多,大頭都被大哥成拿走了。
前段時間,張世豪的母親過壽,他準備送母親一支金手鐲。
到了旺角的金店一看,小小的金店,前後不過兩名保安,居然有上千萬的金銀珠寶。
花錢買哪有搶的舒服,正好下個月要交數了,張世豪這邊還有點賬對不上,於是就起了不該有的心思。
“都聽到了?”
林耀轉頭看向劉華幾人。
劉華幾人紛紛點頭,殺性最大的左手第一個開口:“耀哥,您說怎麽辦吧。”
林耀想了想,開口道:“葉國歡與我有舊,他既然藏在油麻地的廢棄工廠裏,於情於理我都得見見他。
這樣吧,我親自往油麻地走一趟,至於左手你嘛,去一趟廟街,把張世豪給我帶到廢棄工廠來。”
“耀哥,張世豪連金店都敢搶,恐怕不會那麽聽話。”
左手意有所指的說道。
林耀知道他想說什麽,點頭道:“張世豪我要活的,其他人你看著辦。”
有了林耀的命令,左手對大家笑了笑,站起了頭也不迴的離開了。
看到左手去辦事了,其他人對視一眼,紛紛道:“耀哥,我們也去吧。”
“不用那麽大張旗鼓的。”
林耀擺擺手,示意大家稍安勿躁:“傻強去金店一趟,讓他們老板來油麻地的廢棄工廠認人,至於劉華和陳永仁...”
想了想,林耀才繼續道:“劉華你坐鎮旺角,注意洪興的動態。阿仁替我去一趟倪家,幫我帶些從唐國拿迴來的特產過去,就說我有空會約孝哥喝茶的。”
“是,耀哥。”
飯也吃得差不多了,眾人紛紛起身,按照林耀的吩咐分頭行動。
林耀從椅子上站起來,刀仔為他披上風衣,茶壺為他送上雪茄,這才開口道:“帶上這小子,我們去油麻地。”
嗡嗡嗡...
六輛黑色奔馳一直排開,向著油麻地而去。
林耀坐在車上,抽著雪茄。
他想過很多次與葉國歡的見麵,卻從未想過是這樣的。
葉國歡也沒有想到吧?
當年他跟喪家之犬一樣逃迴老家,心裏肯定對這兩百萬美金念念不忘。
一晃一年多過去了,葉國歡還是那個端著ak,見人就掃的悍匪。
而他,已經不是當初的他了。
“耀哥...
葉國歡他們一共有六個人,其中有四個已經迴老家去了,隻有葉國歡和一個叫大春的人等著尾賬沒走。
葉國歡手上有一把短狗,一把ak,大春手上有一把噴子,你們進去的時候可得小心點。”
阿佑連張世豪都出賣了,自然不會對葉國歡這幫人有所隱瞞。
聽到葉國歡手上有ak,林耀眉頭一挑,低笑道:“刀仔,有ak在手的葉國歡可不好對付啊!”
刀仔一邊開車,一邊頭也不會的點點頭。
他們和葉國歡打過交道,知道葉國歡是真正的亡命徒,一個人麵對十幾個警察都敢抱著ak往外衝,還能壓得對方抬不起頭來。
這樣的人可不是好對付的,見事不好他真敢拔槍就射。
“耀哥,當年一起做事的時候,葉國歡對我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早想和他討教討教了,不如把他交給我吧。”
刀仔也是個驕傲的人,而且和野路子出身的葉國歡不同,他是榮譽軍人出身,軍功無數。
葉國歡雖然很猛,但是他也不差,在專業素養上他不認為葉國歡能超過自己。
“嗯,葉國歡交給你對付,剩下的那個人嘛...”
林耀看向坐在副駕駛上的茶壺,說道:“茶壺,交給你了。”
茶壺憨厚的笑了笑。
他是傳統武術出身,不會玩槍,但是一身功夫登堂入室。
突然暴起,十步之內你連槍都掏不出來。
茶壺剛來群星社的時候,很多人看他不順眼,覺得他肥肥胖胖的沒啥本事。
試了幾次之後,就連刀仔在五步之內,掏槍的速度都趕不上茶壺的突進速度。
最靈活的胖子可不是說說而已。
吱!!
汽車離得很遠,就停在了距離廢棄工廠幾百米外的地方。
林耀吩咐下去,關掉大燈,漫不經心的開口道:“去吧。”
車門打開,刀仔和茶壺下了車。
林耀坐在車上抽著煙,幾分鍾之後,工廠內傳來了槍聲。
是ak的聲音,其中還夾雜著手槍聲。
聲音持續不久,也就兩三分鍾的功夫,隨後一切塵埃落定。
“放開我,放開我!”
啪!!
大燈開啟,隻見刀仔一手持槍,押著右臂中了一槍的葉國歡走了出來。
“趁我睡覺偷襲我,這算什麽好漢。
有種讓我洗把臉,精神精神,再給我兩個彈夾,咱們再去裏麵打一場。”
離得很遠,就聽到了葉國歡咋咋唿唿的聲音。
葉國歡心裏也委屈,他正做夢吃雞腿呢,冷不丁的耳邊就傳來了槍聲。
迷迷糊糊端起ak迎戰,幾個連點下去彈夾就打空了,隨後就被人打中了手臂。
這根本不公平嘛。
誰都知道,剛醒的時候人是迷糊的,工廠裏又那麽黑,稀裏糊塗他就中彈了。
輸的不明不白的。
與葉國歡相比,茶壺那邊要好很多。
大春是和葉國歡分房睡的,兩人不在一個房間。
茶壺趁黑摸進去,趕在大春驚醒的瞬間就打暈了他,放在枕頭旁的噴子都沒碰一下。
以茶壺的身手來說,再試幾次大春都不會是他的對手。
要知道茶壺在跟隨林耀之前一直都在當小偷,還是那種你在房間裏睡覺,他把你家搬空了你都不會被驚醒的專業小偷。
大春輸得不冤。
“你們是哪條道上的,暗箭傷人,不算英雄好漢,我葉國歡不服!”
葉國歡被一腳揣在關節上,噗通一下跪在了汽車前麵,耀眼的燈光晃得他睜不開眼睛。
而就在他尋思著今天可能要完的時候,耳邊傳來了有些熟悉的話語聲:“葉國歡,還記得我嗎?”
“你是誰,聲音好熟悉啊!”
葉國歡抬起左手,擋住眼前的燈光。
“我是不是見過你?”第一句。
“你是不是張世豪的人?”第二句。
“這個雜種,居然為了一百萬要滅我的口,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他的。”第三句。
啪!!
三句過後,汽車的大燈突然熄滅。
葉國歡揉了揉被照的有些發痛的眼睛,定睛看去,看到林耀的瞬間就倒吸了一口氣。
“是你這個王八蛋!”
“他奶奶的,我找你找了兩年了!!”
在你地盤上搶劫的人,就是張世豪從老家那邊請來的,為首的那個叫歡哥,現在他們就藏在油麻地的廢棄工廠裏,我可以為你們帶路。”
阿佑是個染著黃毛的年輕人,看上去二十多歲,穿著一件花格子襯衫。
“張世豪既然是你老大,你為什麽要出賣他?”
林耀坐在椅子上,目光中帶著戲謔之意。
“耀哥,張世豪做事不公平。
我女朋友阿麗跟了我很多年了,阿浩卻想從我手中把她搶走。
我去找張世豪做主,張世豪不但不幫我,反而向著阿浩,分明不拿我當兄弟。
他們不仁,也別怪我不義,聽說您在懸賞尋找搶劫金店的線索,我沒必要再為他們掖著藏著了。”
阿佑是跟隨張世豪的老人,他對張世豪一夥人知根知底,尤其是這次的搶劫案,阿佑更是作為司機親自跟場,很多細節說的分毫不差。
他說,林耀聽。
慢慢的,張世豪的情況他了解的差不多了。
張世豪出生於油麻地,從小就跟著當地的小混混廝混,經常在小混混們談判的時候幫他們放風。
中途輟學之後,先是在裁縫店裏做了幾年,隨後有感金錢社會,決心出去闖蕩一番事業。
算起來,今年張世豪28歲了,雖然沒有太大成就,也算在油麻地小有名號。
手下有二三十號人,管著一家酒吧與兩家麻將館,每個月有十來萬的收入。
當然,張子豪不是自己幹的,上麵還有個叫大哥成的頂爺。
大哥成貪婪成性,在他手下做事要交六分數,跟隨他的張世豪油水不多,大頭都被大哥成拿走了。
前段時間,張世豪的母親過壽,他準備送母親一支金手鐲。
到了旺角的金店一看,小小的金店,前後不過兩名保安,居然有上千萬的金銀珠寶。
花錢買哪有搶的舒服,正好下個月要交數了,張世豪這邊還有點賬對不上,於是就起了不該有的心思。
“都聽到了?”
林耀轉頭看向劉華幾人。
劉華幾人紛紛點頭,殺性最大的左手第一個開口:“耀哥,您說怎麽辦吧。”
林耀想了想,開口道:“葉國歡與我有舊,他既然藏在油麻地的廢棄工廠裏,於情於理我都得見見他。
這樣吧,我親自往油麻地走一趟,至於左手你嘛,去一趟廟街,把張世豪給我帶到廢棄工廠來。”
“耀哥,張世豪連金店都敢搶,恐怕不會那麽聽話。”
左手意有所指的說道。
林耀知道他想說什麽,點頭道:“張世豪我要活的,其他人你看著辦。”
有了林耀的命令,左手對大家笑了笑,站起了頭也不迴的離開了。
看到左手去辦事了,其他人對視一眼,紛紛道:“耀哥,我們也去吧。”
“不用那麽大張旗鼓的。”
林耀擺擺手,示意大家稍安勿躁:“傻強去金店一趟,讓他們老板來油麻地的廢棄工廠認人,至於劉華和陳永仁...”
想了想,林耀才繼續道:“劉華你坐鎮旺角,注意洪興的動態。阿仁替我去一趟倪家,幫我帶些從唐國拿迴來的特產過去,就說我有空會約孝哥喝茶的。”
“是,耀哥。”
飯也吃得差不多了,眾人紛紛起身,按照林耀的吩咐分頭行動。
林耀從椅子上站起來,刀仔為他披上風衣,茶壺為他送上雪茄,這才開口道:“帶上這小子,我們去油麻地。”
嗡嗡嗡...
六輛黑色奔馳一直排開,向著油麻地而去。
林耀坐在車上,抽著雪茄。
他想過很多次與葉國歡的見麵,卻從未想過是這樣的。
葉國歡也沒有想到吧?
當年他跟喪家之犬一樣逃迴老家,心裏肯定對這兩百萬美金念念不忘。
一晃一年多過去了,葉國歡還是那個端著ak,見人就掃的悍匪。
而他,已經不是當初的他了。
“耀哥...
葉國歡他們一共有六個人,其中有四個已經迴老家去了,隻有葉國歡和一個叫大春的人等著尾賬沒走。
葉國歡手上有一把短狗,一把ak,大春手上有一把噴子,你們進去的時候可得小心點。”
阿佑連張世豪都出賣了,自然不會對葉國歡這幫人有所隱瞞。
聽到葉國歡手上有ak,林耀眉頭一挑,低笑道:“刀仔,有ak在手的葉國歡可不好對付啊!”
刀仔一邊開車,一邊頭也不會的點點頭。
他們和葉國歡打過交道,知道葉國歡是真正的亡命徒,一個人麵對十幾個警察都敢抱著ak往外衝,還能壓得對方抬不起頭來。
這樣的人可不是好對付的,見事不好他真敢拔槍就射。
“耀哥,當年一起做事的時候,葉國歡對我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早想和他討教討教了,不如把他交給我吧。”
刀仔也是個驕傲的人,而且和野路子出身的葉國歡不同,他是榮譽軍人出身,軍功無數。
葉國歡雖然很猛,但是他也不差,在專業素養上他不認為葉國歡能超過自己。
“嗯,葉國歡交給你對付,剩下的那個人嘛...”
林耀看向坐在副駕駛上的茶壺,說道:“茶壺,交給你了。”
茶壺憨厚的笑了笑。
他是傳統武術出身,不會玩槍,但是一身功夫登堂入室。
突然暴起,十步之內你連槍都掏不出來。
茶壺剛來群星社的時候,很多人看他不順眼,覺得他肥肥胖胖的沒啥本事。
試了幾次之後,就連刀仔在五步之內,掏槍的速度都趕不上茶壺的突進速度。
最靈活的胖子可不是說說而已。
吱!!
汽車離得很遠,就停在了距離廢棄工廠幾百米外的地方。
林耀吩咐下去,關掉大燈,漫不經心的開口道:“去吧。”
車門打開,刀仔和茶壺下了車。
林耀坐在車上抽著煙,幾分鍾之後,工廠內傳來了槍聲。
是ak的聲音,其中還夾雜著手槍聲。
聲音持續不久,也就兩三分鍾的功夫,隨後一切塵埃落定。
“放開我,放開我!”
啪!!
大燈開啟,隻見刀仔一手持槍,押著右臂中了一槍的葉國歡走了出來。
“趁我睡覺偷襲我,這算什麽好漢。
有種讓我洗把臉,精神精神,再給我兩個彈夾,咱們再去裏麵打一場。”
離得很遠,就聽到了葉國歡咋咋唿唿的聲音。
葉國歡心裏也委屈,他正做夢吃雞腿呢,冷不丁的耳邊就傳來了槍聲。
迷迷糊糊端起ak迎戰,幾個連點下去彈夾就打空了,隨後就被人打中了手臂。
這根本不公平嘛。
誰都知道,剛醒的時候人是迷糊的,工廠裏又那麽黑,稀裏糊塗他就中彈了。
輸的不明不白的。
與葉國歡相比,茶壺那邊要好很多。
大春是和葉國歡分房睡的,兩人不在一個房間。
茶壺趁黑摸進去,趕在大春驚醒的瞬間就打暈了他,放在枕頭旁的噴子都沒碰一下。
以茶壺的身手來說,再試幾次大春都不會是他的對手。
要知道茶壺在跟隨林耀之前一直都在當小偷,還是那種你在房間裏睡覺,他把你家搬空了你都不會被驚醒的專業小偷。
大春輸得不冤。
“你們是哪條道上的,暗箭傷人,不算英雄好漢,我葉國歡不服!”
葉國歡被一腳揣在關節上,噗通一下跪在了汽車前麵,耀眼的燈光晃得他睜不開眼睛。
而就在他尋思著今天可能要完的時候,耳邊傳來了有些熟悉的話語聲:“葉國歡,還記得我嗎?”
“你是誰,聲音好熟悉啊!”
葉國歡抬起左手,擋住眼前的燈光。
“我是不是見過你?”第一句。
“你是不是張世豪的人?”第二句。
“這個雜種,居然為了一百萬要滅我的口,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他的。”第三句。
啪!!
三句過後,汽車的大燈突然熄滅。
葉國歡揉了揉被照的有些發痛的眼睛,定睛看去,看到林耀的瞬間就倒吸了一口氣。
“是你這個王八蛋!”
“他奶奶的,我找你找了兩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