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點野果果腹,又在叢林中休息一夜。
第二天一早,他們踏上了歸程。
說起來,天氣還是有些冷了,後半夜下了場霧,早上霧氣也沒有消散,能見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沒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霧氣,能見度低,代表他們被克裏人發現的幾率也低。
至於嚴寒,對眾人的影響反而不大。
他們是什麽人,皮草公司的獵人與皮匠,缺什麽都不會缺穿的。
林耀穿著一身由熊皮製成的皮衣,這是營地的工匠幫他做的,針線活可能不如城鎮裏的裁縫,用來保暖卻足夠了。
其他人也是一樣,泰勒叔侄穿著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鬥篷。
混的最差的無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實的河狸外套,想要凍死他們可不容易。
“停下,前麵有炊煙!”
走了一個上午,中午的時候霧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遙望著遠處的炊煙,因為距離太遠,看不清什麽。
大概能判斷出,煙霧位於十幾裏之外。
當然,望山跑死馬,這裏群山環繞,十幾裏的山路能讓人走小半天。
“應該是克裏人,隻有他們敢明目張膽的生火!”泰勒站在旁邊說了一句,隨後又道:“看克裏人的位置,格拉斯他們應該也在前麵,我們大概相距20裏山路,也就是6小時的路程!”
相比留在後麵的第二梯隊,格拉斯他們這些第一梯隊的成員,因為克裏人的追趕行軍速度更快些。
克裏人距離他們十幾裏,格拉斯他們就要在這個距離上再加幾裏。
雙方今天應該沒有碰麵,起碼林耀一行人沒有聽到槍聲。
在沒有迷霧的情況下,寂靜的山林中,槍聲少說能傳出十幾裏。
“我們得換個方向,不能再跟在他們身後了。”
林耀望著遠方的炊煙,對著坐在擔架上,由泰勒叔侄抬著的霍克說道:“霍克,幫我們選個路線,要路比較好走的。”
霍克不說話,拿著地圖認真思考。
過了半響之後,他指了指北邊的山頭,又指了指東邊的山峰:“在前麵那座山,我們向東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話,那是我們進來的路。我爸爸他們沒有選擇走這條路,應該是打算把這條路讓給我們。”
條條大路通羅馬,隻要方向不錯,怎麽都能走出保護區。
區別是,好走一點,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嶺,走的是最危險的路線,而他們身後可沒跟著克裏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線。
“我們也休息一會,分頭去找點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則帶著弓箭出去狩獵。
他們的弓已經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樹枝削的,足以應付一些諸如兔子,麋鹿之類的中小型獵物。
至於狼群與黑熊,他們並不太擔心。
方圓數百公裏內的食肉性動物,被他們獵殺的差不多了,沒死的也成了驚弓之鳥。
相比野獸,他們更要小心折返的克裏人。
格拉斯他們身後,足足追著一百多名克裏族戰士,外加幾名克裏族勇士。
誰也不敢肯定,他們是否會一直追下去。
萬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選擇返迴,他們這群跟在後麵的老弱病殘就危險了,這也是林耀希望更換路線的原因。
“收獲不錯,獵到了一隻山雞,我都不知道這裏有山雞的!”
半小時後,林耀返迴臨時營地:“你們找到了什麽?”
“一些野蘑菇,這東西在樹林裏有很多。”泰勒迴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雞燉蘑菇再撒上點野菜,簡直是人間一絕。”威廉百無聊賴的說著。
“想也別想,濃煙會引來克裏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殺。”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雞燉蘑菇,但是不現實。
濃煙會引來克裏人,所以他們別無選擇,不管是山雞還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們是荒野獵人,吃生肉是他們的必備技能。
換成城市裏的廢青,還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這隻山雞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說讓大家全吃飽,估計也能吃個七分飽了。”
林耀將野雞拋給威廉處理,自己則坐在石頭上擦拭起了步槍,念念叨叨的嘀咕著:“我想吃烤土豆了,隻要生一堆火,將土豆丟在裏麵就行,考好之後,剝開外皮,香味能饞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頭,發現叫他的是霍克,於是問道:“有事?”
“傑拉德隊長真的和老板他們會合了?”霍克拄著拐棍,站在一旁看著他。
林耀麵色不變,反問道:“當然了,不然呢?”
霍克沒有再問,隻是總覺得林耀的說法有些敷衍。
換個正常人就知道,前麵是克裏人,想要跟第一梯隊會合,就要越過克裏人的防線,這無疑是極其危險的事。
傑拉德怎麽會這麽幹,他身為狩獵隊的隊長,很清楚克裏人的厲害。
克裏人不止有弓箭和長矛,也有火槍與獵槍作為武器。
不說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隊,單單是克裏人這關就讓人兇多吉少,傑拉德那樣的聰明人怎麽會冒險。
“不要胡思亂想,你要多休息,爭取早點好起來,我們不可能一直抬著你走。”
林耀沒讓霍克繼續想下去,與其想這個,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麽走。
他們不可能一直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所以要盡快甩開克裏人,迴歸有火焰,有營地的文明社會。
休息一個小時,下午隊伍再次出發。
這一走,在停下來就是晚上了,他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走了將近十幾裏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裏左右。
或許有人覺得這個數字並不高,比如抗戰時期,我軍行軍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裏上下,強行軍時甚至能達到單日200裏。
可那是陸地行軍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況,換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們沒有現成的道路,再加上帶上霍克這個殘疾人,五十裏山路已經是他們的極限。
林耀對眼下的速度還是比較滿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護區。
可惜,就在林耀覺得,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時,第一個挑戰者來了。
當夜,山裏下起了雨夾雪。
這是初冬的第一場雨夾雪,也可能是最後一場。
不管怎麽樣,這場雨夾雪來的不是時候。
林耀一行人卷縮在一顆大樹下,盡可能的抱團取暖。
可這並沒有什麽用,秋天的樹葉已經掉光了,光禿禿的樹幹無法阻擋雨雪。
實在沒辦法了,他們隻能縮在大衣裏,像蟲繭一樣藏在裏麵。
就是這樣,也擋不住雨水的倒灌,這一夜真是折磨人。
後半夜,遲遲沒有睡意的林耀,緊了緊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禦寒,都覺得這一晚難熬。
其他人沒有他這樣的條件,估計會更覺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麽樣了?
他隻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時候足夠保暖,在這種時候恐怕不夠啊。
說實話,他們還是考慮不周,離開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帶幾張皮子。
如果每人帶著幾張皮毛,晚上睡覺的時候鋪一塊,蓋一塊,或許就不用擔心雨水了。
第二天一早,他們踏上了歸程。
說起來,天氣還是有些冷了,後半夜下了場霧,早上霧氣也沒有消散,能見度不高。
但是大家都沒有抱怨,反而欣喜不已。
有霧氣,能見度低,代表他們被克裏人發現的幾率也低。
至於嚴寒,對眾人的影響反而不大。
他們是什麽人,皮草公司的獵人與皮匠,缺什麽都不會缺穿的。
林耀穿著一身由熊皮製成的皮衣,這是營地的工匠幫他做的,針線活可能不如城鎮裏的裁縫,用來保暖卻足夠了。
其他人也是一樣,泰勒叔侄穿著鹿皮大衣,霍克更是有件狼皮鬥篷。
混的最差的無名皮匠,都有一件厚實的河狸外套,想要凍死他們可不容易。
“停下,前麵有炊煙!”
走了一個上午,中午的時候霧散了。
林耀一行人站在山上,遙望著遠處的炊煙,因為距離太遠,看不清什麽。
大概能判斷出,煙霧位於十幾裏之外。
當然,望山跑死馬,這裏群山環繞,十幾裏的山路能讓人走小半天。
“應該是克裏人,隻有他們敢明目張膽的生火!”泰勒站在旁邊說了一句,隨後又道:“看克裏人的位置,格拉斯他們應該也在前麵,我們大概相距20裏山路,也就是6小時的路程!”
相比留在後麵的第二梯隊,格拉斯他們這些第一梯隊的成員,因為克裏人的追趕行軍速度更快些。
克裏人距離他們十幾裏,格拉斯他們就要在這個距離上再加幾裏。
雙方今天應該沒有碰麵,起碼林耀一行人沒有聽到槍聲。
在沒有迷霧的情況下,寂靜的山林中,槍聲少說能傳出十幾裏。
“我們得換個方向,不能再跟在他們身後了。”
林耀望著遠方的炊煙,對著坐在擔架上,由泰勒叔侄抬著的霍克說道:“霍克,幫我們選個路線,要路比較好走的。”
霍克不說話,拿著地圖認真思考。
過了半響之後,他指了指北邊的山頭,又指了指東邊的山峰:“在前麵那座山,我們向東走,要是不出意外的話,那是我們進來的路。我爸爸他們沒有選擇走這條路,應該是打算把這條路讓給我們。”
條條大路通羅馬,隻要方向不錯,怎麽都能走出保護區。
區別是,好走一點,或者曲折一些。
格拉斯一行人翻山越嶺,走的是最危險的路線,而他們身後可沒跟著克裏人,完全可以走更安全的路線。
“我們也休息一會,分頭去找點吃的。”
林耀示意大家先停下,自己則帶著弓箭出去狩獵。
他們的弓已經有箭了,箭是老皮匠在路上用樹枝削的,足以應付一些諸如兔子,麋鹿之類的中小型獵物。
至於狼群與黑熊,他們並不太擔心。
方圓數百公裏內的食肉性動物,被他們獵殺的差不多了,沒死的也成了驚弓之鳥。
相比野獸,他們更要小心折返的克裏人。
格拉斯他們身後,足足追著一百多名克裏族戰士,外加幾名克裏族勇士。
誰也不敢肯定,他們是否會一直追下去。
萬一追到半路,有一些人選擇返迴,他們這群跟在後麵的老弱病殘就危險了,這也是林耀希望更換路線的原因。
“收獲不錯,獵到了一隻山雞,我都不知道這裏有山雞的!”
半小時後,林耀返迴臨時營地:“你們找到了什麽?”
“一些野蘑菇,這東西在樹林裏有很多。”泰勒迴答道。
“我找到了一些野菜,要是能生火就好了,山雞燉蘑菇再撒上點野菜,簡直是人間一絕。”威廉百無聊賴的說著。
“想也別想,濃煙會引來克裏人,我可不想被人追殺。”
林耀否定了威廉的幻想,他也想吃山雞燉蘑菇,但是不現實。
濃煙會引來克裏人,所以他們別無選擇,不管是山雞還是蘑菇都得生吃。
幸好他們是荒野獵人,吃生肉是他們的必備技能。
換成城市裏的廢青,還不得吃多少吐多少。
“這隻山雞很肥,再加上有蘑菇和野菜,不說讓大家全吃飽,估計也能吃個七分飽了。”
林耀將野雞拋給威廉處理,自己則坐在石頭上擦拭起了步槍,念念叨叨的嘀咕著:“我想吃烤土豆了,隻要生一堆火,將土豆丟在裏麵就行,考好之後,剝開外皮,香味能饞的人流口水!”
“先生?”
“嗯?”
林耀抬頭,發現叫他的是霍克,於是問道:“有事?”
“傑拉德隊長真的和老板他們會合了?”霍克拄著拐棍,站在一旁看著他。
林耀麵色不變,反問道:“當然了,不然呢?”
霍克沒有再問,隻是總覺得林耀的說法有些敷衍。
換個正常人就知道,前麵是克裏人,想要跟第一梯隊會合,就要越過克裏人的防線,這無疑是極其危險的事。
傑拉德怎麽會這麽幹,他身為狩獵隊的隊長,很清楚克裏人的厲害。
克裏人不止有弓箭和長矛,也有火槍與獵槍作為武器。
不說能不能追上第一梯隊,單單是克裏人這關就讓人兇多吉少,傑拉德那樣的聰明人怎麽會冒險。
“不要胡思亂想,你要多休息,爭取早點好起來,我們不可能一直抬著你走。”
林耀沒讓霍克繼續想下去,與其想這個,不如想想接下來該怎麽走。
他們不可能一直過茹毛飲血的日子,所以要盡快甩開克裏人,迴歸有火焰,有營地的文明社會。
休息一個小時,下午隊伍再次出發。
這一走,在停下來就是晚上了,他們用一個下午的時間,走了將近十幾裏的山路。
算一算,一天大概能走五十裏左右。
或許有人覺得這個數字並不高,比如抗戰時期,我軍行軍速度大概在每日140一160裏上下,強行軍時甚至能達到單日200裏。
可那是陸地行軍速度,而且是有路的情況,換成山地肯定要慢很多。
他們沒有現成的道路,再加上帶上霍克這個殘疾人,五十裏山路已經是他們的極限。
林耀對眼下的速度還是比較滿意的,按照他自己的估算,大概要15一17天就能走出保護區。
可惜,就在林耀覺得,一切都在向著好的方向發展時,第一個挑戰者來了。
當夜,山裏下起了雨夾雪。
這是初冬的第一場雨夾雪,也可能是最後一場。
不管怎麽樣,這場雨夾雪來的不是時候。
林耀一行人卷縮在一顆大樹下,盡可能的抱團取暖。
可這並沒有什麽用,秋天的樹葉已經掉光了,光禿禿的樹幹無法阻擋雨雪。
實在沒辦法了,他們隻能縮在大衣裏,像蟲繭一樣藏在裏麵。
就是這樣,也擋不住雨水的倒灌,這一夜真是折磨人。
後半夜,遲遲沒有睡意的林耀,緊了緊自己的熊皮大衣。
他有熊皮大衣禦寒,都覺得這一晚難熬。
其他人沒有他這樣的條件,估計會更覺得冷吧。
也不知老皮匠怎麽樣了?
他隻有一件河狸皮外套,在平常時候足夠保暖,在這種時候恐怕不夠啊。
說實話,他們還是考慮不周,離開前居然忘了在身上帶幾張皮子。
如果每人帶著幾張皮毛,晚上睡覺的時候鋪一塊,蓋一塊,或許就不用擔心雨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