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的元崢個頭已經竄到一米八五。
小驚語仰頭衝他甜甜一笑,說:“謝謝小叔叔。”
她早就能喊清楚小叔叔,小時候可以撒嬌喊小酥酥,九歲了,不好意思再在眾人麵前撒嬌。
元崢淡然一笑道:“應該的。”
元慎之從包中取出一支鋼筆遞給元崢說:“小叔叔,這是送給你的。”
元崢接過來,掃一眼,鋼筆是爺爺元老的,上麵有刻元老的名字。
他眼神微微沉了沉,向元慎之道了聲謝,放進肩上的包裏。
包是高奢定製包,黑色格紋小羊皮,隱形logo,小驚語的。
但是出門在外,都是他在背。
今天的婚禮,小驚語仍是花童,元崢是伴郎,男花童是林檸和秦陸的兒子小秦珩。
小驚語彬彬有禮地對元慎之說:“慎之哥哥,我和小叔叔該去換衣服了,婚禮快要開始了。”
元慎之心裏不知是什麽滋味,五味雜陳。
他覺得小驚語變了。
時隔五年,他和她再也迴不到兩小無猜的時候。
不知怎麽的,他很懷念那時候和她鬥嘴,打打鬧鬧的日子。
望著小驚語和元崢離去的背影漸漸走遠,元慎之突然提高音量喊道:“蘇驚語!”
小驚語迴眸,詫異地睜大眼睛,問:“慎之哥哥,你還有事嗎?”
元慎之說:“這幾年,我不跟你玩,不是我的原因。我一直把你當成最好的朋友,想去找你玩,可是我爸爸不讓。”
小驚語莞爾一笑,“沒關係,我們家孩子多,舟舟帆帆,小秦霄,小秦珩,秦小昭,我錦語姐姐,還有我楚曄舅舅顧驍舅舅家的弟弟妹妹們都可以跟我玩,還有小虞心小虞澤虞青遇。”
元慎之心裏說不出的空落。
他一直把她當成最好的朋友,無可替代。
因為想找她玩,爸爸總是不讓,他這五年很委屈很難過。
可是他卻是她可有可無的朋友。
元慎之有些沮喪,“沒事了,你和小叔叔快去換衣服吧。”
小驚語轉身和元崢走了。
走著走著,她伸手拉住元崢的手。
元崢從她很小的時候,就拉著她的手,陪她玩,一直把她當成小孩子,此時仍是把她當成小孩子。
身後傳來元慎之的聲音,“蘇驚語,你都九歲了,不能隨便牽男孩子的手!”
小驚語覺得長大後的元慎之有點奇怪。
元崢是她最喜歡的小叔叔,牽個手怎麽了?
她對元崢說:“小叔叔,我腳累。”
元崢俯身蹲下,道:“我背你。”
小驚語爬到他的背上,手臂攬著他的脖頸,扭頭衝元慎之做了個挑釁的鬼臉。
那意思,她不隻要牽男孩子的手,還要讓男孩子背。
元慎之一瞬間覺得從前的小驚語又迴來了。
他抬腿朝她跑過去,說:“還是我來背你吧。”
小驚語秀美的小臉一繃道:“你又不是我的家人,我媽媽不讓外人背我。”
元慎之老傷心了!
他拿她當妹妹。
她卻拿他當外人。
元慎之很認真地說:“男女有別,你長大了,小叔叔也長大了,你不能再拉他的手,讓他背。”
小驚語覺得他好囉嗦。
小叔叔是和爸爸差不多的角色,拉一下手,背一下怎麽了?
她對元崢說:“小叔叔,咱們走。”
元崢背著她去了換衣服的房間。
他則去另一間房換伴郎服。
黑色的定製西裝,白襯衫,成年人的款式,穿在他身上,有點違和,但是架不住他長相英俊,身上又有一種十八歲少年沒有的淡然和與生俱來的貴氣。
同為伴郎的沈哲瞥他一眼。
他個頭已經竄得和他差不多高。
長相比他稍微遜色,但也是標準的大帥哥。
他討厭他身上那種什麽都不在乎的鬆弛感。
一行人和靳睿一起上車,前去林夕母親林玥在加州買的房子。
林玥豪擲千金在加州買房,就為了林夕出嫁這天用。
來到林玥買的豪宅。
伴娘是林夕的隊友,皆是年輕朝氣的奧運冠軍。
林夕事先給隊友們塞了紅包,讓她們不要堵靳睿的門。
她太喜歡靳睿,不舍得為難他分毫。
靳睿原以為伴娘會各種為難自己,沒想到如此順利,出乎意料。
把紅包分發給伴娘,靳睿走進房間,垂眸凝望坐在閨床上穿中式嫁衣的林夕。
她本就是頗具東方神韻的長相,纖長的眉,秀美的丹鳳眼,換上中式嫁衣,盤上女子出嫁的發髻,身上那種東方韻味越發濃厚。
在他們這種國外長大的華人眼裏,這種長相的女子是最美的。
他俯身,嘴唇湊到她鬢角親了親。
接著走到林玥和燕歸麵前,單膝跪下,他喊道:“嶽父,嶽母,從今天開始,我改口喊你們爸媽,以後咱們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給顧逸風、顧驍、秦陸、楚曄等人當過太多次伴郎,這些流程,他早就了然於胸。
林玥從包中掏出厚厚的紅包,遞給他,笑眯眯地說:“一定要對小夕好,這丫頭十幾歲就開始喜歡你了。”
靳睿接過紅包,道:“媽,您請放心。”
林玥抬起眼簾看向閨床上的林夕,叮囑她:“小夕,婚後不許欺負阿睿。你師父教你功夫,是讓你自保的,不是讓你欺負人的。”
林夕嘴上答應著,心中卻想,她這麽愛靳睿。
怎麽舍得欺負他?
燕歸也把紅包遞給靳睿。
他扭頭對林玥說:“不如咱們以後就定居在加州。”
就這麽一個女兒,打小被壞人擄走,差點死了,實在不舍得和她分開。
林玥想了一下,“也好,反正我是富貴閑人,在哪裏待都一樣。以後女兒去哪兒,咱們就去哪兒。”
元崢靜靜地望著他們,心中不由得想起雙雙去世的父母。
可能小時候的傷,特別痛,痛到一生都難忘。
過去這麽多年了,他仍然想念去世的爸爸媽媽,他的人生是傷感的,消沉的,本該陽光明媚的少年,內心卻陰鬱。
沈哲看他一眼,低聲問:“不開心?”
元崢麵色平靜,“開心。”
沈哲頓一下說:“花童不會來接新娘子,等會兒去婚禮現場就能見到驚語了。”
元崢沒什麽情緒道:“跟小驚語沒關係。”
沈哲意味深長地瞥了瞥他,右唇角輕輕往下壓了壓,覺得他裝。
該走的程序都走完,靳睿抱起林夕下樓。
一行人上車,浩浩蕩蕩地趕去顧華錦的莊園。
小秦珩第一次做花童,特別激動。
看到靳睿抱著林夕下車,他扔下小驚語,邁開細長的小腿一溜煙跑到靳睿和林夕麵前,高聲喊:“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這是他在電視劇中偶然看到的,一激動脫口而出。
眾人皆哈哈大笑。
這孩子簡直是飛一般的速度,婚禮還沒開始呢,他就已經單方麵給人宣布結束了。
小驚語仰頭衝他甜甜一笑,說:“謝謝小叔叔。”
她早就能喊清楚小叔叔,小時候可以撒嬌喊小酥酥,九歲了,不好意思再在眾人麵前撒嬌。
元崢淡然一笑道:“應該的。”
元慎之從包中取出一支鋼筆遞給元崢說:“小叔叔,這是送給你的。”
元崢接過來,掃一眼,鋼筆是爺爺元老的,上麵有刻元老的名字。
他眼神微微沉了沉,向元慎之道了聲謝,放進肩上的包裏。
包是高奢定製包,黑色格紋小羊皮,隱形logo,小驚語的。
但是出門在外,都是他在背。
今天的婚禮,小驚語仍是花童,元崢是伴郎,男花童是林檸和秦陸的兒子小秦珩。
小驚語彬彬有禮地對元慎之說:“慎之哥哥,我和小叔叔該去換衣服了,婚禮快要開始了。”
元慎之心裏不知是什麽滋味,五味雜陳。
他覺得小驚語變了。
時隔五年,他和她再也迴不到兩小無猜的時候。
不知怎麽的,他很懷念那時候和她鬥嘴,打打鬧鬧的日子。
望著小驚語和元崢離去的背影漸漸走遠,元慎之突然提高音量喊道:“蘇驚語!”
小驚語迴眸,詫異地睜大眼睛,問:“慎之哥哥,你還有事嗎?”
元慎之說:“這幾年,我不跟你玩,不是我的原因。我一直把你當成最好的朋友,想去找你玩,可是我爸爸不讓。”
小驚語莞爾一笑,“沒關係,我們家孩子多,舟舟帆帆,小秦霄,小秦珩,秦小昭,我錦語姐姐,還有我楚曄舅舅顧驍舅舅家的弟弟妹妹們都可以跟我玩,還有小虞心小虞澤虞青遇。”
元慎之心裏說不出的空落。
他一直把她當成最好的朋友,無可替代。
因為想找她玩,爸爸總是不讓,他這五年很委屈很難過。
可是他卻是她可有可無的朋友。
元慎之有些沮喪,“沒事了,你和小叔叔快去換衣服吧。”
小驚語轉身和元崢走了。
走著走著,她伸手拉住元崢的手。
元崢從她很小的時候,就拉著她的手,陪她玩,一直把她當成小孩子,此時仍是把她當成小孩子。
身後傳來元慎之的聲音,“蘇驚語,你都九歲了,不能隨便牽男孩子的手!”
小驚語覺得長大後的元慎之有點奇怪。
元崢是她最喜歡的小叔叔,牽個手怎麽了?
她對元崢說:“小叔叔,我腳累。”
元崢俯身蹲下,道:“我背你。”
小驚語爬到他的背上,手臂攬著他的脖頸,扭頭衝元慎之做了個挑釁的鬼臉。
那意思,她不隻要牽男孩子的手,還要讓男孩子背。
元慎之一瞬間覺得從前的小驚語又迴來了。
他抬腿朝她跑過去,說:“還是我來背你吧。”
小驚語秀美的小臉一繃道:“你又不是我的家人,我媽媽不讓外人背我。”
元慎之老傷心了!
他拿她當妹妹。
她卻拿他當外人。
元慎之很認真地說:“男女有別,你長大了,小叔叔也長大了,你不能再拉他的手,讓他背。”
小驚語覺得他好囉嗦。
小叔叔是和爸爸差不多的角色,拉一下手,背一下怎麽了?
她對元崢說:“小叔叔,咱們走。”
元崢背著她去了換衣服的房間。
他則去另一間房換伴郎服。
黑色的定製西裝,白襯衫,成年人的款式,穿在他身上,有點違和,但是架不住他長相英俊,身上又有一種十八歲少年沒有的淡然和與生俱來的貴氣。
同為伴郎的沈哲瞥他一眼。
他個頭已經竄得和他差不多高。
長相比他稍微遜色,但也是標準的大帥哥。
他討厭他身上那種什麽都不在乎的鬆弛感。
一行人和靳睿一起上車,前去林夕母親林玥在加州買的房子。
林玥豪擲千金在加州買房,就為了林夕出嫁這天用。
來到林玥買的豪宅。
伴娘是林夕的隊友,皆是年輕朝氣的奧運冠軍。
林夕事先給隊友們塞了紅包,讓她們不要堵靳睿的門。
她太喜歡靳睿,不舍得為難他分毫。
靳睿原以為伴娘會各種為難自己,沒想到如此順利,出乎意料。
把紅包分發給伴娘,靳睿走進房間,垂眸凝望坐在閨床上穿中式嫁衣的林夕。
她本就是頗具東方神韻的長相,纖長的眉,秀美的丹鳳眼,換上中式嫁衣,盤上女子出嫁的發髻,身上那種東方韻味越發濃厚。
在他們這種國外長大的華人眼裏,這種長相的女子是最美的。
他俯身,嘴唇湊到她鬢角親了親。
接著走到林玥和燕歸麵前,單膝跪下,他喊道:“嶽父,嶽母,從今天開始,我改口喊你們爸媽,以後咱們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給顧逸風、顧驍、秦陸、楚曄等人當過太多次伴郎,這些流程,他早就了然於胸。
林玥從包中掏出厚厚的紅包,遞給他,笑眯眯地說:“一定要對小夕好,這丫頭十幾歲就開始喜歡你了。”
靳睿接過紅包,道:“媽,您請放心。”
林玥抬起眼簾看向閨床上的林夕,叮囑她:“小夕,婚後不許欺負阿睿。你師父教你功夫,是讓你自保的,不是讓你欺負人的。”
林夕嘴上答應著,心中卻想,她這麽愛靳睿。
怎麽舍得欺負他?
燕歸也把紅包遞給靳睿。
他扭頭對林玥說:“不如咱們以後就定居在加州。”
就這麽一個女兒,打小被壞人擄走,差點死了,實在不舍得和她分開。
林玥想了一下,“也好,反正我是富貴閑人,在哪裏待都一樣。以後女兒去哪兒,咱們就去哪兒。”
元崢靜靜地望著他們,心中不由得想起雙雙去世的父母。
可能小時候的傷,特別痛,痛到一生都難忘。
過去這麽多年了,他仍然想念去世的爸爸媽媽,他的人生是傷感的,消沉的,本該陽光明媚的少年,內心卻陰鬱。
沈哲看他一眼,低聲問:“不開心?”
元崢麵色平靜,“開心。”
沈哲頓一下說:“花童不會來接新娘子,等會兒去婚禮現場就能見到驚語了。”
元崢沒什麽情緒道:“跟小驚語沒關係。”
沈哲意味深長地瞥了瞥他,右唇角輕輕往下壓了壓,覺得他裝。
該走的程序都走完,靳睿抱起林夕下樓。
一行人上車,浩浩蕩蕩地趕去顧華錦的莊園。
小秦珩第一次做花童,特別激動。
看到靳睿抱著林夕下車,他扔下小驚語,邁開細長的小腿一溜煙跑到靳睿和林夕麵前,高聲喊:“送新郎新娘入洞房!”
這是他在電視劇中偶然看到的,一激動脫口而出。
眾人皆哈哈大笑。
這孩子簡直是飛一般的速度,婚禮還沒開始呢,他就已經單方麵給人宣布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