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不屬於我的北京(二)
當我足夠美,才能留住你 作者:Lydia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那之後,我有意無意地在躲著李東明,從那卡裏取錢就取得更小心。有時候會主動聯係一些出版社,看看有沒有可能拿文字換一點現金。一來二去,我也接一些短篇小說的稿子賺點快錢。因為我交稿及時,出版社的編輯們都對我印象不錯。網上連載的小說還沒有寫完,如果寫完的話,她們都表示願意幫我校對出版看看。李東明不會感覺不到這些。在我寫小說的時候,他是沒辦法拖我出門的。他唯一能夠鉗製住我的就是外聯部這點事情,就有了要幫我上位拿個外聯部部長這種計劃安排。他的計劃是對的,對得無懈可擊。我隻好跟他一起逛街。化妝技巧我是已經掌握了,但是穿衣搭配是需要真金白銀的。我衣服那麽少,怎麽搭配,也不會有好看的樣子,多買幾件衣服也是躲不過的事。
他的路虎從北大所在的北京城西北角,一直往東往南馳騁開去,一直停到了一個地下停車場裏。我跟著他下車,這商場和我那次溜出去逛的西單完全不同。幾乎沒什麽人,偶爾走過的人都西裝革履,步履匆匆。李東明很熟悉的樣子,一直帶我走進一個很大的店,這個店的英文名字我都叫不出口,隻有在雜誌上才看到過。店員看到李東明走進來,便迎上來說:“李少。”然後一點頭,店門口高大的禮賓便把店門關了起來。我被嚇到了,拘束緊張,不知道他們這是要幹什麽。一個姑娘走過來:“小姐,請您去二樓的更衣室,我們會把衣服給您送上去。”我戰戰兢兢地看了看李東明,他已經像在自己家一樣隨意,自顧自坐在沙發上翻雜誌了。我不知道該不該上去,看這架勢,這衣服肯定貴出我的認知範圍。我想拉著李東明走,可是他根本不抬頭看我。服務員殷勤地看著我等我上樓,我又不好意思直說我沒錢買,就想,試試就試試,試完就說不喜歡,這總可以吧。
我還是太天真了。事情哪有我想的那麽簡單。衣服是送上來的,一排一排地送到我麵前,不喜歡這件,就有下件等著。我不開口說喜歡,或者李東明不開口說停,她們是不會停的。我臉皮薄,不好意思說都不喜歡,但看了價簽,都是上萬的價格,也實在不敢說喜歡。這個價格已經將近是我大半年的生活費了。就在我不斷放慢的試衣速度裏,李東明上來了。我在試衣間裏聽他問了一下服務員:“這麽多件,哪件你覺得比較好看?”服務員說:“這三件都不錯。”李東明對著我的試衣間說:“走吧,我都餓了。”我早就餓了,隻不過是不知道怎麽結束這種身體和心靈都受苦的試衣服。我和他一起出門,他沒付錢買衣服,服務員也沒多問一句,就禮貌地說了句“再見,您慢走”,就放我們走了!天啊!出了門,我終於大鬆了一口氣。
李東明看我那個從地獄爬出來撿了半條命的表情,笑得臉上的青春痘都要冒頭了。我大大地感覺到被他戲弄了:“你就是故意害我是不是!明知道我窮成狗,還把我帶去那種店,把我賣了也買不起啊!”他笑:“你賣賣試試?”我狠狠地錘他一拳:“你什麽意思!”他斂起笑容,一本正經地:“好了好了,請你吃飯總可以吧!我覺得你的邏輯也挺怪的。自從我給你卡裏打錢,你連自己的錢都不怎麽花了。但是每次請你吃飯,你是多貴的飯都敢吃。吃貨的世界沒有欠飯還飯一說嗎?”被他這麽一說,我也樂了。也對,怎麽每次吃他的飯都沒有半點的不好意思呢?這個邏輯,我也沒怎麽明白。大概是因為我覺得飯這種事,他一個人也要找飯吃,多一雙筷子,也不是什麽大事。何況,和我吃飯,他還挺開心的,算我花時間陪他吧。衣服和東西或者錢,那就不同了,那是我拿著他的東西和錢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我自己想做的事情,跟他沒有一毛錢關係。或者,簡單點說,如果我現在像他一樣有錢,我肯定想不起來要和他一起幹點什麽去。我有錢以後一定是想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把苗凱接來北京,一起開心地做我們都喜歡做的事,他彈吉他我寫書或者填詞。苗凱,他是屬於北京的。
想清楚這一點,我被自己嚇到了。我一直覺得我躲著李東明是因為他的家世或者是他的醜,總之就是簡單地因為我不喜歡他。其實,不是。我躲著李東明,是因為我在等苗凱。我寧願拿征服整個北京這樣的昂貴代價來等苗凱,而我還不知道苗凱愛不愛琪琪,不知道他願不願意來北京,不知道他那一吻是因為氣琪琪還是真的對我動了心。苗凱,他出現了,無聲無息,離開時,也一樣無聲無息。隻留我在遙遠的北京,無用地籌劃與他不可能有的未來。從現在這個時點看,我的未來幾年已經被李東明籌劃出來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何不按這個套路出牌。北京,既不是我的,也不是苗凱的,而是屬於李東明這些真正有實力的人。那天的衣服,李東明是沒有去買單,因為他不需要去買單。當我和他吃完大餐迴到宿舍,衣服已經躺在我的宿舍裏,已經被唐糖和沈晴她們試穿了個遍。我害怕得不得了,趕緊收起來,打算把衣服都退迴店裏。唐糖不緊不慢地說:“退什麽退啊!你哪隻眼睛看到價簽了?!我都已經找了三遍了。”我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一樣的感受。我瘋了一樣地找價簽。沈晴補刀說:“真不用找了。既然送到這裏來,肯定是剪了價簽的,就沒打算讓你拿去退。你也太小看猿猴了。早跟你說過他可不一般。”是不一般。李東明送來的東西,沒有一次給過我機會讓我還迴去,都是帶著不得不收不得不留的氣勢和心機。
事過多年,當我想起這段日子,我還是感激李東明的。他畢竟是真心地在寵愛我照顧我。如果換一個真心愛他的女人,他們都會很幸福吧。這通常是我小說裏霸道總裁的例行表現,深得萬千少女喜愛,可是,到了我的真實生活裏,我卻受用不起來。我想要的太多了,又想要苗凱的才華和容貌,又想要李東明對北京的把控力。這世上,哪有那麽多心想事成。我以為我每個月非常謹慎地取錢、記賬、等著未來還錢,就是不貪財,其實這掩藏這一個非常大的欲望——掙脫李東明的控製,在北京有屬於我的財務自由。這個欲望,比區區的幾千塊錢更可怕。而現在,我連李東明送衣服的債已經還不上了。這就是李東明想要的結局吧——讓我無法還上欠他的一切。
他的路虎從北大所在的北京城西北角,一直往東往南馳騁開去,一直停到了一個地下停車場裏。我跟著他下車,這商場和我那次溜出去逛的西單完全不同。幾乎沒什麽人,偶爾走過的人都西裝革履,步履匆匆。李東明很熟悉的樣子,一直帶我走進一個很大的店,這個店的英文名字我都叫不出口,隻有在雜誌上才看到過。店員看到李東明走進來,便迎上來說:“李少。”然後一點頭,店門口高大的禮賓便把店門關了起來。我被嚇到了,拘束緊張,不知道他們這是要幹什麽。一個姑娘走過來:“小姐,請您去二樓的更衣室,我們會把衣服給您送上去。”我戰戰兢兢地看了看李東明,他已經像在自己家一樣隨意,自顧自坐在沙發上翻雜誌了。我不知道該不該上去,看這架勢,這衣服肯定貴出我的認知範圍。我想拉著李東明走,可是他根本不抬頭看我。服務員殷勤地看著我等我上樓,我又不好意思直說我沒錢買,就想,試試就試試,試完就說不喜歡,這總可以吧。
我還是太天真了。事情哪有我想的那麽簡單。衣服是送上來的,一排一排地送到我麵前,不喜歡這件,就有下件等著。我不開口說喜歡,或者李東明不開口說停,她們是不會停的。我臉皮薄,不好意思說都不喜歡,但看了價簽,都是上萬的價格,也實在不敢說喜歡。這個價格已經將近是我大半年的生活費了。就在我不斷放慢的試衣速度裏,李東明上來了。我在試衣間裏聽他問了一下服務員:“這麽多件,哪件你覺得比較好看?”服務員說:“這三件都不錯。”李東明對著我的試衣間說:“走吧,我都餓了。”我早就餓了,隻不過是不知道怎麽結束這種身體和心靈都受苦的試衣服。我和他一起出門,他沒付錢買衣服,服務員也沒多問一句,就禮貌地說了句“再見,您慢走”,就放我們走了!天啊!出了門,我終於大鬆了一口氣。
李東明看我那個從地獄爬出來撿了半條命的表情,笑得臉上的青春痘都要冒頭了。我大大地感覺到被他戲弄了:“你就是故意害我是不是!明知道我窮成狗,還把我帶去那種店,把我賣了也買不起啊!”他笑:“你賣賣試試?”我狠狠地錘他一拳:“你什麽意思!”他斂起笑容,一本正經地:“好了好了,請你吃飯總可以吧!我覺得你的邏輯也挺怪的。自從我給你卡裏打錢,你連自己的錢都不怎麽花了。但是每次請你吃飯,你是多貴的飯都敢吃。吃貨的世界沒有欠飯還飯一說嗎?”被他這麽一說,我也樂了。也對,怎麽每次吃他的飯都沒有半點的不好意思呢?這個邏輯,我也沒怎麽明白。大概是因為我覺得飯這種事,他一個人也要找飯吃,多一雙筷子,也不是什麽大事。何況,和我吃飯,他還挺開心的,算我花時間陪他吧。衣服和東西或者錢,那就不同了,那是我拿著他的東西和錢去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我自己想做的事情,跟他沒有一毛錢關係。或者,簡單點說,如果我現在像他一樣有錢,我肯定想不起來要和他一起幹點什麽去。我有錢以後一定是想把自己打扮得美美的,把苗凱接來北京,一起開心地做我們都喜歡做的事,他彈吉他我寫書或者填詞。苗凱,他是屬於北京的。
想清楚這一點,我被自己嚇到了。我一直覺得我躲著李東明是因為他的家世或者是他的醜,總之就是簡單地因為我不喜歡他。其實,不是。我躲著李東明,是因為我在等苗凱。我寧願拿征服整個北京這樣的昂貴代價來等苗凱,而我還不知道苗凱愛不愛琪琪,不知道他願不願意來北京,不知道他那一吻是因為氣琪琪還是真的對我動了心。苗凱,他出現了,無聲無息,離開時,也一樣無聲無息。隻留我在遙遠的北京,無用地籌劃與他不可能有的未來。從現在這個時點看,我的未來幾年已經被李東明籌劃出來了,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如何不按這個套路出牌。北京,既不是我的,也不是苗凱的,而是屬於李東明這些真正有實力的人。那天的衣服,李東明是沒有去買單,因為他不需要去買單。當我和他吃完大餐迴到宿舍,衣服已經躺在我的宿舍裏,已經被唐糖和沈晴她們試穿了個遍。我害怕得不得了,趕緊收起來,打算把衣服都退迴店裏。唐糖不緊不慢地說:“退什麽退啊!你哪隻眼睛看到價簽了?!我都已經找了三遍了。”我被當頭澆了一盆冷水一樣的感受。我瘋了一樣地找價簽。沈晴補刀說:“真不用找了。既然送到這裏來,肯定是剪了價簽的,就沒打算讓你拿去退。你也太小看猿猴了。早跟你說過他可不一般。”是不一般。李東明送來的東西,沒有一次給過我機會讓我還迴去,都是帶著不得不收不得不留的氣勢和心機。
事過多年,當我想起這段日子,我還是感激李東明的。他畢竟是真心地在寵愛我照顧我。如果換一個真心愛他的女人,他們都會很幸福吧。這通常是我小說裏霸道總裁的例行表現,深得萬千少女喜愛,可是,到了我的真實生活裏,我卻受用不起來。我想要的太多了,又想要苗凱的才華和容貌,又想要李東明對北京的把控力。這世上,哪有那麽多心想事成。我以為我每個月非常謹慎地取錢、記賬、等著未來還錢,就是不貪財,其實這掩藏這一個非常大的欲望——掙脫李東明的控製,在北京有屬於我的財務自由。這個欲望,比區區的幾千塊錢更可怕。而現在,我連李東明送衣服的債已經還不上了。這就是李東明想要的結局吧——讓我無法還上欠他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