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性
由以上可以看出,照朱熹的說法,有一個個體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使此物成為此物,構成此物之性。一個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樣,是具體世界中具體的特殊的產物。因此我們所說的人性,也就不過是各個人所稟受的人之理。朱熹讚同程頤的“性即理也”的說法,並屢做解釋。這裏所說的理,不是普遍形式的理,隻是個人稟受的理。這樣,就可以解釋程顥那句頗有點矛盾的話:“才說性,便已不是性。”程顥的意思隻是說,才說理,便已是個體化了的理,而不是普遍形式的理。
一個人,為了獲得具體的存在,必須體現氣。理,對於一切人都是一樣的;氣,使人各不相同。朱熹說:“有是理而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但稟氣之清者,為聖為賢,如寶珠在清泠水中。稟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朱子語類》卷四)所以任何個人,除了他稟受於理者,還有稟受於氣者,這就是朱熹所說的“氣稟”。
這也就是朱熹的關於惡的起源的學說。柏拉圖在很早以前就指出,每個個人,為了具有具體性,必須是質料的體現,他也就因此受到牽連,必然不能合乎理想。例如,一個具體的圓圈,隻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圓。這是具體世界的捉弄,人也無法例外。朱熹說:“卻看你稟得氣如何。然此理卻隻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惡?所謂惡者,卻是氣也。孟子之論,盡是說性善;至有不善,說是陷溺。是說其補無不善,後來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卻似論性不論氣,有些不備。卻得程氏說出氣質來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齊圓備了。”(《朱子全書》卷四十三)
所謂“氣質之性”,是指在個人氣稟中發現的實際稟受之性。一經發現,如柏拉圖所說,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總不相合,不能達到理想。可是,固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則稱為“天地之性”,以資區別。張載早已做出這種區別,程頤、朱熹繼續堅持這種區別。在他們看來,利用這種區別,就完全解決了性善性惡之爭的老問題。
在朱熹的係統中,性與心不同。朱子有段語錄說:“問:靈處是心抑是性?曰:靈處隻是心,不是性。性隻是理。”(《朱子語類》卷五)又說:“問:知覺是心之靈固如此,抑氣之為耶?曰: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理未知覺,氣聚成形,理與氣合,便成知覺。譬如這燭火,是因得這脂膏,便有許多光焰。”
所以心和其他個體事物一樣,都是理與氣合的體現。心與性的區別在於:心是具體的,性是抽象的。心能有活動,如思想和感覺,性則不能。但是隻要我們心中發生這樣的活動,我們就可以推知在我們性中有相應的理。朱熹說:“論性,要須先識得性是個什麽樣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說最好。今且以理言之,畢竟卻無形影,隻是這一個道理。在人,仁、義、禮、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狀,亦隻是有如此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許多事出來,所以能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也。譬如論藥性,性寒、性熱之類,藥上亦無討這形狀處,隻是服了後,卻做得冷、做得熱的,便是性。”(《朱子語類》卷四)
在第七章中我們看到,孟子主張,在人性中有四種不變的德性,它們表現為“四端”。上麵引的朱熹這段話,給予孟子學說以形上學的根據,而孟子的學說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學的。照朱熹的說法,仁、義、禮、智,都是理,屬於性,而“四端”則是心的活動;我們隻有通過具體的,才能知道抽象的;我們隻有通過心,才能知道性。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陸王學派主張心即性。這是程朱與陸王兩派爭論的主要問題之一。
政治哲學
如果說,世界上每種事物都有它自己的理,那麽,作為一種具有具體存在的組織,國家也一定有國家之理。一個國家,如果依照國家之理進行統治,它必然安定而繁榮;它若不依照國家之理,就必然瓦解,陷入混亂。在朱熹看來,國家之理就是先王所講所行的治道。它並不是某種主觀的東西,它永恆地在那裏,不管有沒有人講它、行它。關於這一點,朱熹與其友人陳亮(1143—1194)有過激烈的爭論。陳亮持不同的觀點。朱熹同他辯論時寫道:“千五百年之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嚐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也。若論道之常存,卻又初非人所能預。隻是此個,自是亙古亙今常在不滅之物。雖千五百年被人作壞,終殄滅他不得耳。”(《答陳同甫書》,見《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他還寫道:“蓋道未嚐息,而人自息之。”
事實上,不僅是聖王依照此道以治國,凡是在政治上有所作為的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依照此道而行,不過有時不自覺、不完全罷了。朱熹寫道:“常竊以為亙古亙今,隻是一理,順之者成,逆之者敗。固非古之聖賢所能獨然,而後世之所謂英雄豪傑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也。但古之聖賢,從本根上便有唯精唯一功夫,所以能執其中,徹頭徹尾,無不盡善。後來所謂英雄,則未嚐有此功夫,但在利欲場中,頭出頭沒。其資美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隨其分數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盡善,則一而已。”(《答陳同甫書》,見《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為了說明朱熹的學說,讓我們舉建築房屋為例子。建一棟房子,必然依照建築原理。這些原理永恆地存在,即使物質世界中實際上一棟房子也沒有建過,它們也存在。大建築師就是精通這些原理,並使他的設計符合這些原理的人。比方說,他建的房子必須堅固、耐久。可是,不光是大建築師,凡是想建築房子的人,都一定依照同一個原理,如果他們的房子到底建成了的話。當然,這些非職業的建築師依照這些原理時,可能隻是出於直覺或實踐經驗,並不了解它們,甚至根本不知道它們。其結果,就是他們所建的房子並不完全符合建築原理,所以不可能是最好的房子。聖王的治國,與所謂英雄的治國,也有這樣的不同。
我們在第七章已經講過,孟子認為有兩種治道:王、霸。朱熹與陳亮的辯論,是王、霸之辯的繼續。朱熹和其他新儒家認為,漢唐以來的治道都是霸道,因為它們的統治者,都是為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人民的利益進行統治。因此,這裏又是朱熹繼承孟子,但是像前麵一樣,朱熹給予孟子的學說以形上學的根據,而孟子的學說本身基本上是政治的。
精神修養的方法
絕大多數的中國思想家,都有這種柏拉圖式的思想,就是,“除非哲學家成為王,或者王成為哲學家”,否則我們就不可能有理想的國家。柏拉圖在其《理想國》中,用很長的篇幅討論,將要做王的哲學家應受的教育。朱熹在上麵所引的《答陳同甫書》中,也說“古之聖賢,從根本上便有唯精唯一功夫”。但是做這種功夫的方法是什麽?朱熹早已告訴我們,人人,其實是物物,都有一個完整的太極。太極就是萬物之理的全體,所以這些理也就在我們內部,隻是由於我們的氣稟所累,這些理未能明白地顯示出來。太極在我們內部,就像珍珠在濁水之中。我們必須做的事,就是使珍珠重現光彩。所用的方法,朱熹的和程頤的一樣,分兩方麵:一是“致知”,一是“用敬”。
這個方法的基礎在《大學》一書中,新儒家以為《大學》是“初學入德之門”。第十六章中講過,《大學》所講的修養方法,開始於“致知”和“格物”。照程朱的看法,“格物”的目的,是“致”我們對於永恆的理的“知”。
為什麽這個方法不從“窮理”開始,而從“格物”開始?朱熹說:“《大學》說格物,卻不說窮理。蓋說窮理,則似懸空無捉摸處。隻說格物,則隻就那形而下之器上,便尋那形而上之道。”(《朱子全書》卷四十六)換言之,理是抽象的,物是具體的。要知道抽象的理,必須通過具體的物。我們的目的,是要知道存在於外界和我們本性中的理。理,我們知道得越多,則為氣稟所蔽的性,我們也就看得越清楚。
朱熹還說:“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大學章句·補格物傳》)在這裏我們再一次看到頓悟的學說。
這本身似乎已經夠了,為什麽還要輔之以“用敬”呢?迴答是:若不用敬,則格物就很可能不過是一智能練習,而不能達到預期的頓悟的目的。在格物的時候,我們必須心中記著,我們正在做的,是為了見性,是為了擦淨珍珠,重放光彩。隻有經常想著要悟,才能一朝大悟。這就是用敬的功用。
朱熹的修養方法,很像柏拉圖的修養方法。他的人性中有萬物之理的學說,很像柏拉圖的宿慧說,照柏拉圖所說,“我們在出生以前就有關於一切本質的知識”(《斐德若》篇)。因為有這種宿慧,所以“順著正確次序,逐一觀照各個美的事物”的人,能夠“突然看見一種奇妙無比的美的本質”(《會飲》篇),這也是頓悟的一種形式。
[1]本章英文為the school of tonic ideas(“柏拉圖式理念”學派)。——譯者注
由以上可以看出,照朱熹的說法,有一個個體事物,便有某理在其中,理使此物成為此物,構成此物之性。一個人,也和其他事物一樣,是具體世界中具體的特殊的產物。因此我們所說的人性,也就不過是各個人所稟受的人之理。朱熹讚同程頤的“性即理也”的說法,並屢做解釋。這裏所說的理,不是普遍形式的理,隻是個人稟受的理。這樣,就可以解釋程顥那句頗有點矛盾的話:“才說性,便已不是性。”程顥的意思隻是說,才說理,便已是個體化了的理,而不是普遍形式的理。
一個人,為了獲得具體的存在,必須體現氣。理,對於一切人都是一樣的;氣,使人各不相同。朱熹說:“有是理而後有是氣,有是氣則必有是理。但稟氣之清者,為聖為賢,如寶珠在清泠水中。稟氣之濁者,為愚為不肖,如珠在濁水中。”(《朱子語類》卷四)所以任何個人,除了他稟受於理者,還有稟受於氣者,這就是朱熹所說的“氣稟”。
這也就是朱熹的關於惡的起源的學說。柏拉圖在很早以前就指出,每個個人,為了具有具體性,必須是質料的體現,他也就因此受到牽連,必然不能合乎理想。例如,一個具體的圓圈,隻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圓。這是具體世界的捉弄,人也無法例外。朱熹說:“卻看你稟得氣如何。然此理卻隻是善。既是此理,如何得惡?所謂惡者,卻是氣也。孟子之論,盡是說性善;至有不善,說是陷溺。是說其補無不善,後來方有不善耳。若如此,卻似論性不論氣,有些不備。卻得程氏說出氣質來接一接,便接得有首尾,一齊圓備了。”(《朱子全書》卷四十三)
所謂“氣質之性”,是指在個人氣稟中發現的實際稟受之性。一經發現,如柏拉圖所說,它就力求合乎理想,但是總不相合,不能達到理想。可是,固有的普遍形式的理,朱熹則稱為“天地之性”,以資區別。張載早已做出這種區別,程頤、朱熹繼續堅持這種區別。在他們看來,利用這種區別,就完全解決了性善性惡之爭的老問題。
在朱熹的係統中,性與心不同。朱子有段語錄說:“問:靈處是心抑是性?曰:靈處隻是心,不是性。性隻是理。”(《朱子語類》卷五)又說:“問:知覺是心之靈固如此,抑氣之為耶?曰:不專是氣,是先有知覺之理。理未知覺,氣聚成形,理與氣合,便成知覺。譬如這燭火,是因得這脂膏,便有許多光焰。”
所以心和其他個體事物一樣,都是理與氣合的體現。心與性的區別在於:心是具體的,性是抽象的。心能有活動,如思想和感覺,性則不能。但是隻要我們心中發生這樣的活動,我們就可以推知在我們性中有相應的理。朱熹說:“論性,要須先識得性是個什麽樣物事。程子‘性即理也’,此說最好。今且以理言之,畢竟卻無形影,隻是這一個道理。在人,仁、義、禮、智,性也,然四者有何形狀,亦隻是有如此道理。有如此道理,便做得許多事出來,所以能惻隱、羞惡、辭讓、是非也。譬如論藥性,性寒、性熱之類,藥上亦無討這形狀處,隻是服了後,卻做得冷、做得熱的,便是性。”(《朱子語類》卷四)
在第七章中我們看到,孟子主張,在人性中有四種不變的德性,它們表現為“四端”。上麵引的朱熹這段話,給予孟子學說以形上學的根據,而孟子的學說本身基本上是心理學的。照朱熹的說法,仁、義、禮、智,都是理,屬於性,而“四端”則是心的活動;我們隻有通過具體的,才能知道抽象的;我們隻有通過心,才能知道性。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陸王學派主張心即性。這是程朱與陸王兩派爭論的主要問題之一。
政治哲學
如果說,世界上每種事物都有它自己的理,那麽,作為一種具有具體存在的組織,國家也一定有國家之理。一個國家,如果依照國家之理進行統治,它必然安定而繁榮;它若不依照國家之理,就必然瓦解,陷入混亂。在朱熹看來,國家之理就是先王所講所行的治道。它並不是某種主觀的東西,它永恆地在那裏,不管有沒有人講它、行它。關於這一點,朱熹與其友人陳亮(1143—1194)有過激烈的爭論。陳亮持不同的觀點。朱熹同他辯論時寫道:“千五百年之間……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嚐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也。若論道之常存,卻又初非人所能預。隻是此個,自是亙古亙今常在不滅之物。雖千五百年被人作壞,終殄滅他不得耳。”(《答陳同甫書》,見《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他還寫道:“蓋道未嚐息,而人自息之。”
事實上,不僅是聖王依照此道以治國,凡是在政治上有所作為的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依照此道而行,不過有時不自覺、不完全罷了。朱熹寫道:“常竊以為亙古亙今,隻是一理,順之者成,逆之者敗。固非古之聖賢所能獨然,而後世之所謂英雄豪傑者,亦未有能舍此理而得有所建立成就者也。但古之聖賢,從本根上便有唯精唯一功夫,所以能執其中,徹頭徹尾,無不盡善。後來所謂英雄,則未嚐有此功夫,但在利欲場中,頭出頭沒。其資美者,乃能有所暗合,而隨其分數之多少以有所立;然其或中或否,不能盡善,則一而已。”(《答陳同甫書》,見《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為了說明朱熹的學說,讓我們舉建築房屋為例子。建一棟房子,必然依照建築原理。這些原理永恆地存在,即使物質世界中實際上一棟房子也沒有建過,它們也存在。大建築師就是精通這些原理,並使他的設計符合這些原理的人。比方說,他建的房子必須堅固、耐久。可是,不光是大建築師,凡是想建築房子的人,都一定依照同一個原理,如果他們的房子到底建成了的話。當然,這些非職業的建築師依照這些原理時,可能隻是出於直覺或實踐經驗,並不了解它們,甚至根本不知道它們。其結果,就是他們所建的房子並不完全符合建築原理,所以不可能是最好的房子。聖王的治國,與所謂英雄的治國,也有這樣的不同。
我們在第七章已經講過,孟子認為有兩種治道:王、霸。朱熹與陳亮的辯論,是王、霸之辯的繼續。朱熹和其他新儒家認為,漢唐以來的治道都是霸道,因為它們的統治者,都是為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人民的利益進行統治。因此,這裏又是朱熹繼承孟子,但是像前麵一樣,朱熹給予孟子的學說以形上學的根據,而孟子的學說本身基本上是政治的。
精神修養的方法
絕大多數的中國思想家,都有這種柏拉圖式的思想,就是,“除非哲學家成為王,或者王成為哲學家”,否則我們就不可能有理想的國家。柏拉圖在其《理想國》中,用很長的篇幅討論,將要做王的哲學家應受的教育。朱熹在上麵所引的《答陳同甫書》中,也說“古之聖賢,從根本上便有唯精唯一功夫”。但是做這種功夫的方法是什麽?朱熹早已告訴我們,人人,其實是物物,都有一個完整的太極。太極就是萬物之理的全體,所以這些理也就在我們內部,隻是由於我們的氣稟所累,這些理未能明白地顯示出來。太極在我們內部,就像珍珠在濁水之中。我們必須做的事,就是使珍珠重現光彩。所用的方法,朱熹的和程頤的一樣,分兩方麵:一是“致知”,一是“用敬”。
這個方法的基礎在《大學》一書中,新儒家以為《大學》是“初學入德之門”。第十六章中講過,《大學》所講的修養方法,開始於“致知”和“格物”。照程朱的看法,“格物”的目的,是“致”我們對於永恆的理的“知”。
為什麽這個方法不從“窮理”開始,而從“格物”開始?朱熹說:“《大學》說格物,卻不說窮理。蓋說窮理,則似懸空無捉摸處。隻說格物,則隻就那形而下之器上,便尋那形而上之道。”(《朱子全書》卷四十六)換言之,理是抽象的,物是具體的。要知道抽象的理,必須通過具體的物。我們的目的,是要知道存在於外界和我們本性中的理。理,我們知道得越多,則為氣稟所蔽的性,我們也就看得越清楚。
朱熹還說:“蓋人心之靈,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唯於理有未窮,故其知有不盡也。是以大學始教,必使學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裏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大學章句·補格物傳》)在這裏我們再一次看到頓悟的學說。
這本身似乎已經夠了,為什麽還要輔之以“用敬”呢?迴答是:若不用敬,則格物就很可能不過是一智能練習,而不能達到預期的頓悟的目的。在格物的時候,我們必須心中記著,我們正在做的,是為了見性,是為了擦淨珍珠,重放光彩。隻有經常想著要悟,才能一朝大悟。這就是用敬的功用。
朱熹的修養方法,很像柏拉圖的修養方法。他的人性中有萬物之理的學說,很像柏拉圖的宿慧說,照柏拉圖所說,“我們在出生以前就有關於一切本質的知識”(《斐德若》篇)。因為有這種宿慧,所以“順著正確次序,逐一觀照各個美的事物”的人,能夠“突然看見一種奇妙無比的美的本質”(《會飲》篇),這也是頓悟的一種形式。
[1]本章英文為the school of tonic ideas(“柏拉圖式理念”學派)。——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