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子們的試卷,並非收卷之後,就送到考官們麵前的。


    在那之前,要先經過外簾官們一係列的處理與預審。


    首先,‘受卷所’將收好的試卷交給‘彌封所’。由彌封官們仔細檢查試卷,是否有折角、針眼等通關節舞弊的信號。


    有的話,挑出試卷,名登藍榜。


    然後將沒問題的墨卷折疊、彌封、糊名、與空白的朱卷對應編號,這才送往下一處——謄錄所。


    ‘謄錄所’是外簾四所中最重要的機構,負責將考生所答墨卷,用朱筆一字不差的謄錄在空白朱卷上。


    內簾考官是不接觸考生墨卷的,閱卷時用的就是謄錄的朱卷。


    這是為了避免內簾考官,從字跡中認出通關節的考生。故而謄錄所連考生的錯別字,都要原封不動的抄上去。並且要在朱卷上標注,墨卷塗改了多少個字……


    如果錯字和塗改加起來超過一百個字,挑出試卷、名登藍榜。


    此外,在文章中自序門第、沒有一並上交草稿紙者,也皆要一並挑出,列明原因,送上藍榜。


    試卷謄錄之後,還要交由‘對讀所’校對。


    對讀人員兩人一組,一人對墨卷、一人對朱卷,必須一字一句用心校對。


    確認兩份卷子字字無差後,便在朱卷上寫下‘某某讀朱、某某讀墨,對讀無差’的字樣。


    如果發現有遺漏或謄錄有錯,則用赭黃筆改正。


    謄錄和對讀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僅靠官員自然不成,因此皆以生員充任。


    倘若謄錄對讀有誤,抑或字跡潦草對讀不出,生員將被罰為吏員。


    不錯,就是不許你再讀書,直接讓你去政府當處長的節奏……


    其實,還挺不賴呢。


    ~~


    經過這一係列嚴格的處理後,試卷最後交到‘外收掌所’。


    外收掌的官員會再次核對朱卷、墨卷的編號,確認無誤後,將墨卷留在所中暫存。


    然後把既無考生姓名,又無特殊標記的朱卷,分為十八束,寫上編號、裝入箱中。由兩位知貢舉官貼上封條,用上關防,親自送到飛虹橋上。


    飛虹橋是貢院考試與閱卷的分界點。


    橋南,整個考試與外簾四所處理試卷的過程,由兩位知貢舉官負總責,所有官員稱外簾官。


    橋北則負責閱卷與排定名次,由兩位大主考率十八房同考官完成,既是內簾官。


    貢院鐵律,內簾官不得至橋南,外簾官不得不至橋北,內外雙方要絕對的隔離。


    今科擔任正副知貢舉的,乃禮部尚書高儀、禮部右侍郎萬士和。


    兩人於第二場結束後,也就是十五日辰時,率外收掌所官員,將分裝在九口大箱中的四千三份考卷,押運至虹橋南側。


    當初進場的舉子足有四千五百人,所以差不多兩百份試卷,在外簾便因各種文章之外的原因被黜落,過不了這道虹橋了。


    虹橋北側,今科的正副主考李春芳和殷士儋,早已率領‘內收掌所’官員,等候多時了。


    四位大佬同時上橋,完成了交接手續,九口大箱便移交給了內收掌所。


    ~~


    當二位主考帶著九口大箱返迴‘鑒衡堂’時,申時行等十八房考官,早就迫不及待等在那裏了。


    初八進場到現在已經七天了,他們整日裏無所事事,舉辦各種名目的宴會公款吃喝,不少人都長胖了不少。


    看著躍躍欲試的年輕人們,兩位大主考以過來人目光交流一下,暗笑道,你們的苦日子開始了。


    李春芳便讓人拿來簽筒,讓十八位同考官分別抽簽。


    抽到幾號,便批閱第幾束考卷。


    同考官抽號之後,殷士儋撕開封條,李春芳打開鎖頭,將九箱試卷亮給他們。


    於是申時行等人,便捧起抽到的試卷,坐迴自己的桌前。撕掉束封,將兩百多份朱卷在麵前擺正。


    兩位大主考便坐在堂上,看著十八張桌後的同考官於堂下閱卷。


    而負責監視內簾官的內監臨,則背坐在大門口,與主考官遙遙相對,將鑒衡堂內的一舉一動,全都記在心裏。


    每位同考官分到手的是兩百二三十份考卷。但為了公平起見,每份試卷都要經過幾位考官分別批閱。


    因此每位考官僅第一場的卷子,就要批閱上千份之多。


    而且不像後世批高考作文那樣,掃一眼打個分就完事兒。


    他們得逐字逐句閱讀考生的文章,將所有的錯誤都找出來,且自己不能出錯,最後還要用青筆給出評語。


    因為放榜後,舉子們是可以查閱自己的卷子的。


    中了的自然歡天喜地,沒中的則怨天尤人,認為科場有黑幕,憋著勁兒想挑出考官閱卷的錯誤。


    要是讓他們挑著了,最輕也要禮部給說法,不客氣的甚至直接鬧到都察院。


    一旦查實,考官們輕則罰俸,重則丟官,後果十分嚴重。


    故而對待經手的每一份朱卷,年輕的同考官們都得瞪大眼睛,用心評判。


    這樣一天下來,每人能批閱一百份卷子,就已經是頭昏眼花了。


    而且天黑後,鑒衡堂便立即鎖門,翌日天亮後,考官們再重新迴來閱卷。任何一份試卷都不可以帶出至公堂,所以隻能白天批閱。


    按照規定,同考官們隻有半個月的時間閱卷,把第一場的經義題整明白了,就得十天出頭。


    剩下三五天時間,要批完二三場的卷子,自然隻能草草過一遍,沒有大紕漏就罷了……


    所以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考官隻重頭場的陋習,沒辦法,都是逼得。


    其實哪怕頭場的七道題,考官們也沒時間全都細品。便心照不宣的將大部分功夫,都用在頭一道四書題上。在其餘六篇文章沒有大紕漏的基礎上,對首道四書題錙銖必較,用以評判考卷優劣。


    故而後來人說起哪年哪科的考題,指的就是這頭道四書題。其餘六道題,根本不配擁有名字。


    ~~


    房考官隻能向主考推薦,自認為可以錄取的試卷,取與不取皆由二位主考商議決定。


    但房考官可以為自己推薦的優秀試卷據理力爭,當然二位主考聽不聽,就另當別論了。


    當二位主考都認可該卷後,副主考便用墨筆寫個‘取’字。主考在旁邊,同樣用墨筆寫一個‘中’字,便正式取中此卷。


    是以當你的朱卷上,集起了‘紅橙墨綠青藍紫’七種顏色後,便恭喜你,終於高中了。


    ps.這一章,寫了整整六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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