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舒打電話跟徐雅說了給依依做伴娘的事,不過徐雅店裏太忙,她的另一個店員請假,不過她推薦她妹妹徐靜去,徐靜比徐雅小兩歲,還在上大學。跟好就在南城理工大學讀,可以幫忙。
雲舒跟依依說了讓徐雅妹妹,同樣也是她的表妹幫忙,依依很高興,她不介意誰當她的伴娘。
第二天,盛節跟肖家的舉辦的婚禮,全南城半數的富豪人家過去,娛樂新聞報道出來時,大家讚歎不愧是有錢人。
雲舒和許若都去參加了看著穿上婚禮美得不像話的依依,兩人都差點不認識了。謝慧欣今天特高興,比起懷南第一次結婚,隻請了幾個熟人,這場婚禮真是太隆重了。
事後銘昆都覺得欠雲舒許多,許若倒是沒什麽感覺,因為那時候她跟懷南結婚的時候也很隆重。
各自迴家後,雲舒就要準備周一的再次開庭了。
雖然沒有顧蓮再幫忙雲樂,但是這場官司也很難打贏,最多就是僵在那,可也不能一直這麽拖著。
“還在發愁嗎?”銘昆看著眉頭深鎖的雲舒有些心疼,這陣子看起來都瘦了。
“唉!怎麽打贏官司呢?顧城還是那個樣子……”真是關鍵的時候,那人還是老樣子,真發愁啊,雲舒已經沒有辦法開想了。
“沒有顧蓮,就沒人幫雲樂會好對付,盡量拖吧!”
現在也就這個辦法,他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了。
“拖到什麽時候,要還是不行,就真發愁了,幹脆把顧家的財產都捐出去得了,省得這麽麻煩。”雲舒抓了抓頭發,最近一段被顧家的事折騰煩了。
“你舍得,你爺爺也定會不肯,還是那句話:船到橋頭自然直,不要太操心,按目前的情況,雲樂想贏我們也不可能。”
雲舒心裏明白,剛才銘昆跟她想的一樣。
果然周一又一次開庭,雙方都沒確鑿證據,所以隻能等半個月後的終審了。
法庭外雲樂狠狠地盯著雲舒道:“顧雲舒,想贏我可沒這麽容易,哼!別得意的太早!”
“雲樂,勸你放手,好好做人,要不然可別像以前又進警察局,以後可沒人再幫你。”
“放屁!我和高耀都要結婚了,以後是高太太,不要小看我,別以為嫁了個好老公,就可以任意妄為,顧家的財產我是要定了。”雲歡得意道。
“冥頑不靈,隨便你什麽折騰。”跟那種男人結婚,還真是瘋了,許若之前打電話過來罵說小秋還在跟高耀糾纏,這樣的男人這兩個女人真是眼睛瞎了。
雲歡盯著雲舒的背影心裏恨恨地想到,這個女人,早晚她會再次要了她的命!
高耀看著這雲歡的表情,不會心裏又想什麽對方那個女人。可惜了那個雲舒,長得那麽美,居然嫁人了……
“高耀!有沒辦法除了這個女人?”
雲歡見自已男人一直盯著雲舒就很不舒服,這個男人一見到好看的女人,眼睛就舍不得挪開,氣死了。
高耀被她這一行馬上反應道:“這……有些難度吧,她身邊平常有保鏢保護著。”
“她不是上班嗎,肯定單獨的時候,隻要除了她,顧家的財產都是我們的了!”雲歡誘惑道。
高耀還沒那麽笨,搖頭道:“這可不容易,萬一失敗的話又像上次那樣被抓可是沒人幫忙我們放出來。”
“你怕了?拚一次,不然如果顧家的財產就這樣被她一個人奪去,你甘心啊!”
“這……行,拚一次,我找人看她獨自外出的時候,就下手!”
高耀終究是答應雲歡,因為雲歡曾經跟他說過,顧家大概有多少家產,如果就這樣失去機會,太舍不得了。
死小秋的哥哥摳門要死,知道小秋又和他在一塊,都不讓小秋住他的房子,那樣的哥哥對小秋也不會好到哪裏去,小秋自己窮的要命,雖然她哥哥有錢,但也隻是個醫生,許家又是許洋在當家,她哥哥也不會有很多錢,他還是把雲歡這邊搞定了再說。
兩個人迴去的時候,高耀的手機一直響,一看是小秋打過來。
“怎麽事?”
“高耀,你是不是又跟雲歡在一起?”高耀眼皮一皺,很不舒服道,這女人怎麽又管人了。
“沒有,在開會,有事改天再說,忙著呢!”說完就掛了。
雲歡斜著眼譏諷道:“是不是哪個美女約女啊?”
“沒有,我媽打過來的,有了你,哪敢在外麵偷吃?怕你吃醋唄!乖!迴去爺好好疼你!”現在是關鍵時候,隻能先冷著小秋,把眼前這個母老虎哄住。
“死相!要是讓我發現你又跟哪個女人藕斷絲連,哼哼!我可不會跟你客氣!”
“不敢,哪敢背叛你,放心啦!”說完不顧前麵的司機兩人就吻起來。
另一邊小秋看著嘟嘟聲的手機,眼角淚就落下來,電視上麵都播出來,他幫雲歡打官司的事還不承認,為了他,跟她哥嫂子都鬧翻了,可是高耀卻一點都沒悔改,這樣的男人真不值得她愛……
小秋眼底竟是狠戾,既然他敢這樣對他,她也不會放過他的,敢再傷害她一次,高耀就要付出代價……
……
第二次開庭後第三天,雲舒和銘昆挑著好日子開始搬家,叫來搬家公司運了幾次才運到新宅子,本來隔壁空出來的屋子要給依依住,隻是依依最終還是選擇離家近的二醫院上班,一個是她懶不想早起,另一個是不想懷南夾在中間為難,搬出來是自由,可是懷南爸爸也不肯,隻能算了。
這裏是豪宅區,銘昆留的這棟宅子,前麵有院子,後麵有遊泳池,院子很寬敞,可以種種花或是種菜,有三層樓,雲舒他們住二樓,單獨給北北裝裝飾的兒童房,北北很,喜歡,又在隔壁設置的健身房,父子倆以後可以在裏麵玩、健身。
家裏的下人住在一樓,不過雲舒讓人特地留了一間屋子,而且讓人好好打掃布置過,銘昆的爸媽雖然住在鄉下,但是畢竟是他的爸媽,她的公公婆婆,留一間給他們要是有過來時住,雖然他們在城裏住不慣,偶爾過來住幾天,也不覺得她會怠慢他們。
雲舒跟依依說了讓徐雅妹妹,同樣也是她的表妹幫忙,依依很高興,她不介意誰當她的伴娘。
第二天,盛節跟肖家的舉辦的婚禮,全南城半數的富豪人家過去,娛樂新聞報道出來時,大家讚歎不愧是有錢人。
雲舒和許若都去參加了看著穿上婚禮美得不像話的依依,兩人都差點不認識了。謝慧欣今天特高興,比起懷南第一次結婚,隻請了幾個熟人,這場婚禮真是太隆重了。
事後銘昆都覺得欠雲舒許多,許若倒是沒什麽感覺,因為那時候她跟懷南結婚的時候也很隆重。
各自迴家後,雲舒就要準備周一的再次開庭了。
雖然沒有顧蓮再幫忙雲樂,但是這場官司也很難打贏,最多就是僵在那,可也不能一直這麽拖著。
“還在發愁嗎?”銘昆看著眉頭深鎖的雲舒有些心疼,這陣子看起來都瘦了。
“唉!怎麽打贏官司呢?顧城還是那個樣子……”真是關鍵的時候,那人還是老樣子,真發愁啊,雲舒已經沒有辦法開想了。
“沒有顧蓮,就沒人幫雲樂會好對付,盡量拖吧!”
現在也就這個辦法,他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了。
“拖到什麽時候,要還是不行,就真發愁了,幹脆把顧家的財產都捐出去得了,省得這麽麻煩。”雲舒抓了抓頭發,最近一段被顧家的事折騰煩了。
“你舍得,你爺爺也定會不肯,還是那句話:船到橋頭自然直,不要太操心,按目前的情況,雲樂想贏我們也不可能。”
雲舒心裏明白,剛才銘昆跟她想的一樣。
果然周一又一次開庭,雙方都沒確鑿證據,所以隻能等半個月後的終審了。
法庭外雲樂狠狠地盯著雲舒道:“顧雲舒,想贏我可沒這麽容易,哼!別得意的太早!”
“雲樂,勸你放手,好好做人,要不然可別像以前又進警察局,以後可沒人再幫你。”
“放屁!我和高耀都要結婚了,以後是高太太,不要小看我,別以為嫁了個好老公,就可以任意妄為,顧家的財產我是要定了。”雲歡得意道。
“冥頑不靈,隨便你什麽折騰。”跟那種男人結婚,還真是瘋了,許若之前打電話過來罵說小秋還在跟高耀糾纏,這樣的男人這兩個女人真是眼睛瞎了。
雲歡盯著雲舒的背影心裏恨恨地想到,這個女人,早晚她會再次要了她的命!
高耀看著這雲歡的表情,不會心裏又想什麽對方那個女人。可惜了那個雲舒,長得那麽美,居然嫁人了……
“高耀!有沒辦法除了這個女人?”
雲歡見自已男人一直盯著雲舒就很不舒服,這個男人一見到好看的女人,眼睛就舍不得挪開,氣死了。
高耀被她這一行馬上反應道:“這……有些難度吧,她身邊平常有保鏢保護著。”
“她不是上班嗎,肯定單獨的時候,隻要除了她,顧家的財產都是我們的了!”雲歡誘惑道。
高耀還沒那麽笨,搖頭道:“這可不容易,萬一失敗的話又像上次那樣被抓可是沒人幫忙我們放出來。”
“你怕了?拚一次,不然如果顧家的財產就這樣被她一個人奪去,你甘心啊!”
“這……行,拚一次,我找人看她獨自外出的時候,就下手!”
高耀終究是答應雲歡,因為雲歡曾經跟他說過,顧家大概有多少家產,如果就這樣失去機會,太舍不得了。
死小秋的哥哥摳門要死,知道小秋又和他在一塊,都不讓小秋住他的房子,那樣的哥哥對小秋也不會好到哪裏去,小秋自己窮的要命,雖然她哥哥有錢,但也隻是個醫生,許家又是許洋在當家,她哥哥也不會有很多錢,他還是把雲歡這邊搞定了再說。
兩個人迴去的時候,高耀的手機一直響,一看是小秋打過來。
“怎麽事?”
“高耀,你是不是又跟雲歡在一起?”高耀眼皮一皺,很不舒服道,這女人怎麽又管人了。
“沒有,在開會,有事改天再說,忙著呢!”說完就掛了。
雲歡斜著眼譏諷道:“是不是哪個美女約女啊?”
“沒有,我媽打過來的,有了你,哪敢在外麵偷吃?怕你吃醋唄!乖!迴去爺好好疼你!”現在是關鍵時候,隻能先冷著小秋,把眼前這個母老虎哄住。
“死相!要是讓我發現你又跟哪個女人藕斷絲連,哼哼!我可不會跟你客氣!”
“不敢,哪敢背叛你,放心啦!”說完不顧前麵的司機兩人就吻起來。
另一邊小秋看著嘟嘟聲的手機,眼角淚就落下來,電視上麵都播出來,他幫雲歡打官司的事還不承認,為了他,跟她哥嫂子都鬧翻了,可是高耀卻一點都沒悔改,這樣的男人真不值得她愛……
小秋眼底竟是狠戾,既然他敢這樣對他,她也不會放過他的,敢再傷害她一次,高耀就要付出代價……
……
第二次開庭後第三天,雲舒和銘昆挑著好日子開始搬家,叫來搬家公司運了幾次才運到新宅子,本來隔壁空出來的屋子要給依依住,隻是依依最終還是選擇離家近的二醫院上班,一個是她懶不想早起,另一個是不想懷南夾在中間為難,搬出來是自由,可是懷南爸爸也不肯,隻能算了。
這裏是豪宅區,銘昆留的這棟宅子,前麵有院子,後麵有遊泳池,院子很寬敞,可以種種花或是種菜,有三層樓,雲舒他們住二樓,單獨給北北裝裝飾的兒童房,北北很,喜歡,又在隔壁設置的健身房,父子倆以後可以在裏麵玩、健身。
家裏的下人住在一樓,不過雲舒讓人特地留了一間屋子,而且讓人好好打掃布置過,銘昆的爸媽雖然住在鄉下,但是畢竟是他的爸媽,她的公公婆婆,留一間給他們要是有過來時住,雖然他們在城裏住不慣,偶爾過來住幾天,也不覺得她會怠慢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