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樂抽了幾張桌上的抽紙給李夢擦臉上的眼淚。
李夢見是雲樂,哭得更傷心了。
“媽,你是不是去見了雲舒?”好不容易看她媽媽哭累了雲樂這才敢問她。
“樂樂,那個賤人太過分了,不僅不肯放你姐,而且逼媽媽,嗚嗚……”李夢說著眼淚又流了下來,“她逼媽媽跟你爸離婚,然後……然後你們也離開顧家……”
雖然李夢說得斷斷續續的,但是雲樂還是聽明白了她媽媽說的意思,雲舒是要她媽媽跟她爸離婚,然後帶她們離開顧家,以後顧家的一切都是她的了。
這雲舒果然不是善茬的,這個要求是過分了,隻是這要看她媽媽怎麽選擇了!對於她來說離不離開顧家已經無所謂了,她現在的工資勉強能養活自己,以後她工資會越來越高也不用怕沒錢,她才二十四歲,人生很多的美好才剛開始呢。以前是她糊塗了,隻想吊死在懷南一棵大樹上,自從去工作後明白,她真正像個人,原來外麵還有很多沒好的東西等著她追逐,這世上有時候不僅僅隻有愛情,現在她能賺錢,也獨立出來,就像雲舒,感覺特別好,顧家以及顧家的財產對於她來講可要可不要了。
“媽,你打算如何,真的要跟爸離婚嗎?”許久雲樂還是問出來,她想知道她媽媽的選擇。
“不離婚你姐就出不來了,而且如果失去這次機會,你姐就要坐牢,而且聽說至少十年,一個女孩子的大好青春都沒了!
“沒其他的法子了嗎?”
“如果有,媽媽就不會這麽傷心了,更過分的是你爸居然跟她一塊勾結,所以他這次不幫我們,不救你姐出來。”李夢氣道,“樂樂,媽媽真是沒辦法了!你爸之前就想跟媽媽離婚,被我用顧家一半的家產鎮住,現在他夥同雲舒逼咱們離開顧家……媽想……為了你姐,咱們還是成全他們吧。”
“嗬嗬……媽,你一直偏疼雲歡,這次也是,現在她連累的你連顧太太這個身份都要丟了,你覺得用顧太太換一個那樣的女兒值得,那你就去換吧!我已經無所謂你想幹什麽,隻是媽媽醜話說在前頭,離開顧家,我是不會再跟你們生活在一塊,我怕被你們拖累,尤其是雲歡拖累你一個不夠,現在連我也被逼的要離開顧家,真是……哈哈,我怎麽會有那樣一個姐姐,和這麽偏心的媽呢!”
再一次,雲樂對李夢的決定而失望,雖然離開顧家對她來講已經不重要了,但是對於她媽媽的選擇她還是很傷心。每次隻要雲歡一出事,她媽媽都會給她善後,明知道是雲舒他們的圈套,她也要鑽進去,她現在已經對這對母女沒一點好感,如果能重來一次,覺得不會選擇當李夢的女兒,雲歡的妹妹。
“樂樂,你怎麽能這樣,難道你忍心你姐去坐牢,而且一坐就是十年以上啊!”
“那是她活該,沒那本事害人,就別出去丟人現眼,現在反而惹禍上身,有什麽好同情,我寧願沒那樣的姐姐丟人,也不會讓我好好的顧家二小姐當不了!”
“你……你怎麽能這麽講你姐,你是想氣死我嗎。”
“不敢!媽,我累了,要上樓,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我不敢攔你!”說完頭也不迴地上樓去。
李夢看著自己的二女兒又一次被她氣走,很生氣又無奈,這次是牽連到她了,可是她也別想把自己撇的一幹二淨,雲歡害雲舒,她不也有份。
剛才哭了一場,現在又被氣到,所以就想上樓去休息會兒。
而房裏的雲樂被氣的眼淚都流出來,真是夠了她媽媽,為了雲歡現在連什麽都不要了,顧太太職位不要,顧家一半的財產不要,兩個人又什麽都不會,以後搬出去要怎麽辦,一旦她媽媽手上拿點錢都花光了,兩人要怎麽辦。怎麽都不會,雲歡更是從來沒上班過,養活自己都困難,花錢還那麽大……
想了好一會兒,覺定她父母離婚後搬出去不跟李夢和雲歡一塊住,她要單獨出去租房子。至於她媽媽和雲歡,她不可能跟她們住在一起,拖她後腿。所以從現在開始她要努力賺錢,明天下班之後也要到公司附近找房子,盡快找到一處合適的房子租下來。
以後她上她的班,跟李夢她們少來往就是了。雖然有些狠心,畢竟那是自己的媽媽,但是她已經不敢再跟她們呆在一塊。下一次雲歡要是再闖禍,她們可是再無能力替她收拾了。
雲舒迴家後,同銘昆講了李夢過去找她的事。
“這麽看來李夢定是願意跟顧城離婚了!”銘昆也替雲舒高興道。
“嗯!差不多了!等他們離婚後,顧家的人和事以後都不用去理會了。”雲舒以後也不想再迴顧家,除非也必要,她是不想理顧家的事。
“以後啊咱們一家子好好過日子,過陣子你要是不忙的話,我帶你們出國度假去。對了,說要去我姐家,明天剛好周末,我們過去吧!至於顧城那邊,估計這兩天他就會跟李夢辦離婚手續。”
“他是軍婚,又這麽大年紀,離婚手續沒這麽快批下來吧!”雲舒想想後就道。
“別人我不知道,如果是顧城的話,他巴不得快點跟李夢離婚,別人一個月批下來,而他隻要半個月就夠了。”銘昆瞥嘴道,他很清楚顧城的做事風格。
“也是,是他辦事的風格,而且李夢之前出軌,女方有錯的話,又是同意離婚,程序辦下來也快。等他們手續辦完了我們再撤訴,至於小秋告雲歡的事,之前已經被顧城找人解決了,現在隻能賠償一筆錢給小秋當補償了,不過那種男人,小秋也沒必要嫁。”
“嗯!大家都這麽說。以後再找個好的,也省得找個花心又心術不正的人要好。”
“不聊他們了,陪北北玩去囉。”拉起雲舒,晚上寶貴時間當然是陪他們的寶貝北北了,浪費在他們這些壞人上。
李夢見是雲樂,哭得更傷心了。
“媽,你是不是去見了雲舒?”好不容易看她媽媽哭累了雲樂這才敢問她。
“樂樂,那個賤人太過分了,不僅不肯放你姐,而且逼媽媽,嗚嗚……”李夢說著眼淚又流了下來,“她逼媽媽跟你爸離婚,然後……然後你們也離開顧家……”
雖然李夢說得斷斷續續的,但是雲樂還是聽明白了她媽媽說的意思,雲舒是要她媽媽跟她爸離婚,然後帶她們離開顧家,以後顧家的一切都是她的了。
這雲舒果然不是善茬的,這個要求是過分了,隻是這要看她媽媽怎麽選擇了!對於她來說離不離開顧家已經無所謂了,她現在的工資勉強能養活自己,以後她工資會越來越高也不用怕沒錢,她才二十四歲,人生很多的美好才剛開始呢。以前是她糊塗了,隻想吊死在懷南一棵大樹上,自從去工作後明白,她真正像個人,原來外麵還有很多沒好的東西等著她追逐,這世上有時候不僅僅隻有愛情,現在她能賺錢,也獨立出來,就像雲舒,感覺特別好,顧家以及顧家的財產對於她來講可要可不要了。
“媽,你打算如何,真的要跟爸離婚嗎?”許久雲樂還是問出來,她想知道她媽媽的選擇。
“不離婚你姐就出不來了,而且如果失去這次機會,你姐就要坐牢,而且聽說至少十年,一個女孩子的大好青春都沒了!
“沒其他的法子了嗎?”
“如果有,媽媽就不會這麽傷心了,更過分的是你爸居然跟她一塊勾結,所以他這次不幫我們,不救你姐出來。”李夢氣道,“樂樂,媽媽真是沒辦法了!你爸之前就想跟媽媽離婚,被我用顧家一半的家產鎮住,現在他夥同雲舒逼咱們離開顧家……媽想……為了你姐,咱們還是成全他們吧。”
“嗬嗬……媽,你一直偏疼雲歡,這次也是,現在她連累的你連顧太太這個身份都要丟了,你覺得用顧太太換一個那樣的女兒值得,那你就去換吧!我已經無所謂你想幹什麽,隻是媽媽醜話說在前頭,離開顧家,我是不會再跟你們生活在一塊,我怕被你們拖累,尤其是雲歡拖累你一個不夠,現在連我也被逼的要離開顧家,真是……哈哈,我怎麽會有那樣一個姐姐,和這麽偏心的媽呢!”
再一次,雲樂對李夢的決定而失望,雖然離開顧家對她來講已經不重要了,但是對於她媽媽的選擇她還是很傷心。每次隻要雲歡一出事,她媽媽都會給她善後,明知道是雲舒他們的圈套,她也要鑽進去,她現在已經對這對母女沒一點好感,如果能重來一次,覺得不會選擇當李夢的女兒,雲歡的妹妹。
“樂樂,你怎麽能這樣,難道你忍心你姐去坐牢,而且一坐就是十年以上啊!”
“那是她活該,沒那本事害人,就別出去丟人現眼,現在反而惹禍上身,有什麽好同情,我寧願沒那樣的姐姐丟人,也不會讓我好好的顧家二小姐當不了!”
“你……你怎麽能這麽講你姐,你是想氣死我嗎。”
“不敢!媽,我累了,要上樓,你想怎麽樣就怎麽樣,我不敢攔你!”說完頭也不迴地上樓去。
李夢看著自己的二女兒又一次被她氣走,很生氣又無奈,這次是牽連到她了,可是她也別想把自己撇的一幹二淨,雲歡害雲舒,她不也有份。
剛才哭了一場,現在又被氣到,所以就想上樓去休息會兒。
而房裏的雲樂被氣的眼淚都流出來,真是夠了她媽媽,為了雲歡現在連什麽都不要了,顧太太職位不要,顧家一半的財產不要,兩個人又什麽都不會,以後搬出去要怎麽辦,一旦她媽媽手上拿點錢都花光了,兩人要怎麽辦。怎麽都不會,雲歡更是從來沒上班過,養活自己都困難,花錢還那麽大……
想了好一會兒,覺定她父母離婚後搬出去不跟李夢和雲歡一塊住,她要單獨出去租房子。至於她媽媽和雲歡,她不可能跟她們住在一起,拖她後腿。所以從現在開始她要努力賺錢,明天下班之後也要到公司附近找房子,盡快找到一處合適的房子租下來。
以後她上她的班,跟李夢她們少來往就是了。雖然有些狠心,畢竟那是自己的媽媽,但是她已經不敢再跟她們呆在一塊。下一次雲歡要是再闖禍,她們可是再無能力替她收拾了。
雲舒迴家後,同銘昆講了李夢過去找她的事。
“這麽看來李夢定是願意跟顧城離婚了!”銘昆也替雲舒高興道。
“嗯!差不多了!等他們離婚後,顧家的人和事以後都不用去理會了。”雲舒以後也不想再迴顧家,除非也必要,她是不想理顧家的事。
“以後啊咱們一家子好好過日子,過陣子你要是不忙的話,我帶你們出國度假去。對了,說要去我姐家,明天剛好周末,我們過去吧!至於顧城那邊,估計這兩天他就會跟李夢辦離婚手續。”
“他是軍婚,又這麽大年紀,離婚手續沒這麽快批下來吧!”雲舒想想後就道。
“別人我不知道,如果是顧城的話,他巴不得快點跟李夢離婚,別人一個月批下來,而他隻要半個月就夠了。”銘昆瞥嘴道,他很清楚顧城的做事風格。
“也是,是他辦事的風格,而且李夢之前出軌,女方有錯的話,又是同意離婚,程序辦下來也快。等他們手續辦完了我們再撤訴,至於小秋告雲歡的事,之前已經被顧城找人解決了,現在隻能賠償一筆錢給小秋當補償了,不過那種男人,小秋也沒必要嫁。”
“嗯!大家都這麽說。以後再找個好的,也省得找個花心又心術不正的人要好。”
“不聊他們了,陪北北玩去囉。”拉起雲舒,晚上寶貴時間當然是陪他們的寶貝北北了,浪費在他們這些壞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