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


    我現在都懶得跟妻子多說什麽。


    眼淚從妻子的眼眶中流出。


    這丫的!還有臉哭!!


    妻子也沒跟我多說,就這樣留著眼淚離開了。


    看著妻子的背影,坐在辦公室的椅子上,想著過往妻子的一切一切。


    從一開始,我就一接盤俠,妻子包養了那麽多小白臉,我是不是其中一個?


    她為什麽又跟我結婚?


    難不成李光頭喜歡人妻,所以讓妻子跟我結婚?


    我沒被綠,被綠的反倒是李光頭。


    想到這裏,我心態好了許多。


    不一會,王靜走了進來,她看著我:“剛曉靜來找你,是為了翁海洋那百分五十的利潤嗎?”


    我點了點頭。


    王靜坐在椅子上,一臉猶豫的樣子。


    “那百分五十的利潤真不給嗎?”


    “不給!”


    怎麽可能給呢?


    給了翁海洋怎麽跟妻子狗咬狗?


    “哦!那萬一翁海洋上門討要呢?翁海洋沒有我們想象中的那麽簡單。”


    看得出來,王靜的心情挺沉重的。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再說我跟翁海洋說了,把錢給劉曉靜了,接下來我要跟劉曉靜離婚。”


    “嗯,好!如果起訴離婚的話,你有把握嗎?”


    我知道王靜所指的那個把握是關於我財產分配的問題。


    我沒有迴答王靜的問題。


    跟王靜談了一些公司的事情!她就離開了。


    我知道王靜的意思,她絕對不會讓妻子進入公司的。


    我找來公司的律師諮詢了一下。


    律師給出的答案是這樣的:我國《婚姻法》規定,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隻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其對財產收益貢獻的大小,夫妻雙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在夫妻離婚時,隻要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共同財產的分割的權利是均等的,但這絕不意味著平均分配。離婚時,對於離婚財產的分割,一般先要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再進行判決。但是,如果因丈夫妻子婚內一方出軌出軌而導致離婚,離婚財產應該怎麽分?無過錯方是否可以多分呢?


    二、離婚財產應該如何分割


    一方出軌,離婚財產的分割應遵循的規定:


    (一)雙方協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也就是說,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二)男女平等。


    《婚姻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四)給予補償的原則。


    《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的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五)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損害賠償製度,因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像一夜情、通奸、嫖娼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上文所說,首先確定妻子或丈夫的出軌行為是不是屬於法律規定的照顧無過錯方中的過錯行為。如果不是,那麽在財產分割上,則與普通的離婚財產分割沒有很大區別。如果是過錯責任中的重婚、與他人同居兩種行為的,則在財產分割時,法院會考慮出軌一方對婚姻的影響,在照顧女方的基礎上公平分割財產。


    “黃律師,你能幫我打贏這場官司嗎?我一分錢都不想給她。”


    從剛才這些條律條例來看,妻子屬於一夜情,通奸、賣淫的行為,不算行為過錯!


    就算有行為過錯,就算我能證明她跟別的男人同居,隻能訴求精神上的賠償!


    “王董,這個有點難,如果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走的話,她是能分到財產的,隻是少分。”


    我微微皺眉:“難道就這樣,任由她胡來?”


    “按照離婚案件來起訴的話,你們最終肯定可以離婚,但對方還是可以分到財產,王董如果你要起訴離婚的話再告訴我。”


    把一些法律知識跟我談了一遍。


    有些時候,想想真惱火。


    如果起訴離婚的話,隻能分錢給妻子,甚至還要分公司的股份給她。


    我覺得這樣的女人,我一分錢都不能給她。


    坐在椅子上,我抽著煙!


    心情不是很好!看來想要把這個婚離了,必須要付出一些代價。


    按照法律來定,頻繁的一夜情,也隻是夫妻關係破裂的認定,隻會成為離婚有力的證據,但是財產還是能分到。


    前段時間新聞就報道了這麽一個案例,女人出軌!而且還跟多個男人發生關係,後麵那個女人起訴離婚,還分了一大半的婚內共同財產的一半以上。


    最後跟著奸夫逍遙快樂的過日子,聯合外人把男人踩在腳下,甚至並吞男人的公司。


    最終男人被陷害差點入獄。


    男人忍無可忍,把奸夫跟女人殺了。


    最後的結果,男人被判死刑了。


    我並不是在乎那麽一點錢,就是不想把我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分給那個賤人,更重要的是如果真分給那個賤人,那麽她肯定持有公司的股份,到時候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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