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一章 記憶
獨寵一世:總裁老公太纏人 作者:秋風暖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子彈穿透老虎胸膛的那刻,他腦子裏卻隻想著那個在海邊的白裙少女。
這是他的書房,他們在彩雀的攻擊下來到這裏,他給了展月特區信物,就在他交給自己久別重逢的兒子手中時,手槍近距離打中了他的心髒。
這樣的距離,沒有給她任何的喘息機會,他在倒下的瞬間,都隻是同一個女子的音容笑貌。
展月沉默的看著來不及說點什麽的老虎倒下,直到閉上雙眼,停了唿吸。
周正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死了的老虎,心想要不安慰安慰他?
然而就在他準備開口時,就聽展月舒了口氣說道:“簡直不敢相信他真的死了,我就怕他突然又睜開眼睛得意地告訴我他的心髒其實在右邊!”
周正呆了,“萬一他的心髒真的在右邊?”
展月想了想,把玩著手中的槍支道:“要不給他右邊補一槍?”
周正:“……”
他覺得這家夥絲毫不用他安慰。
“師傅呢?”展月收好信物,一會還得靠這東西號令特區勢力。
“按照計劃,他應該出去找到彩雀了。”
精致卻簡單的房間,窗簾遮蔽著,讓人看不清屋內全居。
本該去找彩雀的洛明簡反手關上了門,因為他總覺得這個房間內有什麽東西在吸引著他,雖然這麽說有些玄乎,但不可否認的,他就是有這樣的感覺。
屋子裏十分安靜,除了他以外沒有第二個人的唿吸聲,洛明簡在確定沒有危險後並沒有去開燈,因為在黑暗中,他會更好的保護自己。
曾經他疑惑過自己的身手是怎麽來的,可就在昨天,他隱約記了起來。
自己小時候曾在一個小島上與很多人一起訓練,有一男一女教導著自己,他們不像其他人希望嚴厲,卻像是在陪著他。
他知道自己的記憶在開始恢複,也並沒有告訴千默。
直覺告訴他,千默,並不希望他恢複記憶。
洛明簡卻因此有了一些好奇,他好奇千默為什麽不想讓他恢複記憶。
他走到桌邊,看到了桌上有一本被翻開的本子。
那是一個精致的筆記本,被翻開的頁數已經到了最後一頁,洛明簡低頭看著,他的視力足以讓他看清楚本子上的內容。
那上麵的字跡讓他覺得熟悉,黑色的墨水勾勒著小楷字的模樣。
阿靜迴來了,卻不愛我了。
我知道是我不夠堅定,但我仍想問問自己,為什麽會將當初那動心動,到如今的讓自己心累。
我讓秦夭中毒,讓姑姑失望,讓爹地媽咪失望,可能,他們會覺得洛家怎麽會有如此不爭氣的男子。
我想,我生來擁有了很多東西,我可以對不起爹地媽咪,他們還有二哥大哥,但我對不起阿靜的,就讓我慢慢還她,直到死亡。
阿靜……洛家……
洛明簡眼露迷茫,他猛然想到,葉靜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
他緩緩伸出手,修長的五指不經意地顫抖著,洛明簡此時腦子裏正漸漸地浮現拚湊著一個畫麵,萬人唿喊的黑暗場景,拍賣的聲音在腦子裏從遠而近。
他將手放到本子上,翻到了第一頁。
黑暗的場景中,有人被押著來到了台上,那是個少女,身形柔弱間透露著堅定。
書麵的第一頁,隻有一行小楷:洛明簡等待葉靜的時間記錄
洛明簡的手指微顫,滾燙的眼淚絲毫不禁大腦的從眼眶滑落,啪嗒落在了洛字上,將黑色的墨水渲染開去。
在那年的黑市中,少年優雅地笑著穿過人群,來到台上少女的身前,少女抬頭看著他,麵容清晰。
那是葉靜。
瞳眸中透露著少女的嬌弱,卻也有著堅毅。
他笑看著少女,啟唇輕語:“這樣的你,怎該在如此黑暗的地方?”
記憶的匣子一旦被打開,就怎麽也關不上了。
溫馨寬大的別院裏,四個孩子在歡快的踢著足球。
“洛明簡!你這小子怎麽總搶我的球?”
“因為你好搶。”
“哥,你應該叫他三表哥。”坐在藤倚上的女孩笑容狡黠。
“洛銀,快!截了洛辰的球!”
“叫表哥我就去。”
“表哥!”
麵無表情地男孩就要開動,就見控球的男孩柔柔一笑,“你是我親大哥。”
旁邊笑眯眯地男孩正要截球,就見麵無表情地男孩在柔笑男孩的驚訝目光下漂亮截球,酷酷地說了句:“做弟弟的就是要將球給大哥,二弟,你做的很好。”
“哈哈哈哈,洛明簡你沒搶到吧!”
陽光照射在紅色的玫瑰上,燦爛無比。
莊園旁的兩男人靜靜地喝著茶下著棋,隻見客廳裏傳來一美豔女子的喊聲:“秦玲,你第26號男友給你來電話了!”
滕椅上的少女立刻飛一般的跑向客廳,下棋的俊冷男子手一頓,他對麵的男子狹促笑道:“秦玲的魅力跟雙兒一樣,從小就這麽吸引人,以後你就不必愁女婿這種事了。”
俊冷男子麵無表情地迴答:“就怕女婿太多了。”
正在踢球的漂亮男孩見此,當下拋棄了足球,追著自己的妹妹跑去:“秦玲!你給我站住!要我說多少次不準給26號在一起!21號才是你的真愛!”
“我覺得21號也沒有她的第19號好,天策你覺得呢?”
“17號!”男孩毫不猶豫的迴答。
酷酷的男孩看了他們一眼,淡定的說:“下一位更好。”
柔笑的男孩點點頭。
餐桌上,孩子們玩笑打鬧著,大人們一邊照顧著孩子,一邊陪著他們鬧。
膠片電影一樣播放的記憶,都在訴說中那個名叫洛明簡男子的前半生。
他在島上隨著父母習武,十歲出道,十六歲那年一出手就燒毀東南區整個毒品場,從此揚名四立。
他一直都是優秀的統領,是家裏人的驕傲。
直到十九歲那年在黑市救下了那名少女,兩人在巧合或陰謀下相處相知,直到相愛。
他曾想過,等到他放下第一組織的一切後,就娶她為妻。
隻是,上天沒有給他這個機會。
這是他的書房,他們在彩雀的攻擊下來到這裏,他給了展月特區信物,就在他交給自己久別重逢的兒子手中時,手槍近距離打中了他的心髒。
這樣的距離,沒有給她任何的喘息機會,他在倒下的瞬間,都隻是同一個女子的音容笑貌。
展月沉默的看著來不及說點什麽的老虎倒下,直到閉上雙眼,停了唿吸。
周正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死了的老虎,心想要不安慰安慰他?
然而就在他準備開口時,就聽展月舒了口氣說道:“簡直不敢相信他真的死了,我就怕他突然又睜開眼睛得意地告訴我他的心髒其實在右邊!”
周正呆了,“萬一他的心髒真的在右邊?”
展月想了想,把玩著手中的槍支道:“要不給他右邊補一槍?”
周正:“……”
他覺得這家夥絲毫不用他安慰。
“師傅呢?”展月收好信物,一會還得靠這東西號令特區勢力。
“按照計劃,他應該出去找到彩雀了。”
精致卻簡單的房間,窗簾遮蔽著,讓人看不清屋內全居。
本該去找彩雀的洛明簡反手關上了門,因為他總覺得這個房間內有什麽東西在吸引著他,雖然這麽說有些玄乎,但不可否認的,他就是有這樣的感覺。
屋子裏十分安靜,除了他以外沒有第二個人的唿吸聲,洛明簡在確定沒有危險後並沒有去開燈,因為在黑暗中,他會更好的保護自己。
曾經他疑惑過自己的身手是怎麽來的,可就在昨天,他隱約記了起來。
自己小時候曾在一個小島上與很多人一起訓練,有一男一女教導著自己,他們不像其他人希望嚴厲,卻像是在陪著他。
他知道自己的記憶在開始恢複,也並沒有告訴千默。
直覺告訴他,千默,並不希望他恢複記憶。
洛明簡卻因此有了一些好奇,他好奇千默為什麽不想讓他恢複記憶。
他走到桌邊,看到了桌上有一本被翻開的本子。
那是一個精致的筆記本,被翻開的頁數已經到了最後一頁,洛明簡低頭看著,他的視力足以讓他看清楚本子上的內容。
那上麵的字跡讓他覺得熟悉,黑色的墨水勾勒著小楷字的模樣。
阿靜迴來了,卻不愛我了。
我知道是我不夠堅定,但我仍想問問自己,為什麽會將當初那動心動,到如今的讓自己心累。
我讓秦夭中毒,讓姑姑失望,讓爹地媽咪失望,可能,他們會覺得洛家怎麽會有如此不爭氣的男子。
我想,我生來擁有了很多東西,我可以對不起爹地媽咪,他們還有二哥大哥,但我對不起阿靜的,就讓我慢慢還她,直到死亡。
阿靜……洛家……
洛明簡眼露迷茫,他猛然想到,葉靜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
他緩緩伸出手,修長的五指不經意地顫抖著,洛明簡此時腦子裏正漸漸地浮現拚湊著一個畫麵,萬人唿喊的黑暗場景,拍賣的聲音在腦子裏從遠而近。
他將手放到本子上,翻到了第一頁。
黑暗的場景中,有人被押著來到了台上,那是個少女,身形柔弱間透露著堅定。
書麵的第一頁,隻有一行小楷:洛明簡等待葉靜的時間記錄
洛明簡的手指微顫,滾燙的眼淚絲毫不禁大腦的從眼眶滑落,啪嗒落在了洛字上,將黑色的墨水渲染開去。
在那年的黑市中,少年優雅地笑著穿過人群,來到台上少女的身前,少女抬頭看著他,麵容清晰。
那是葉靜。
瞳眸中透露著少女的嬌弱,卻也有著堅毅。
他笑看著少女,啟唇輕語:“這樣的你,怎該在如此黑暗的地方?”
記憶的匣子一旦被打開,就怎麽也關不上了。
溫馨寬大的別院裏,四個孩子在歡快的踢著足球。
“洛明簡!你這小子怎麽總搶我的球?”
“因為你好搶。”
“哥,你應該叫他三表哥。”坐在藤倚上的女孩笑容狡黠。
“洛銀,快!截了洛辰的球!”
“叫表哥我就去。”
“表哥!”
麵無表情地男孩就要開動,就見控球的男孩柔柔一笑,“你是我親大哥。”
旁邊笑眯眯地男孩正要截球,就見麵無表情地男孩在柔笑男孩的驚訝目光下漂亮截球,酷酷地說了句:“做弟弟的就是要將球給大哥,二弟,你做的很好。”
“哈哈哈哈,洛明簡你沒搶到吧!”
陽光照射在紅色的玫瑰上,燦爛無比。
莊園旁的兩男人靜靜地喝著茶下著棋,隻見客廳裏傳來一美豔女子的喊聲:“秦玲,你第26號男友給你來電話了!”
滕椅上的少女立刻飛一般的跑向客廳,下棋的俊冷男子手一頓,他對麵的男子狹促笑道:“秦玲的魅力跟雙兒一樣,從小就這麽吸引人,以後你就不必愁女婿這種事了。”
俊冷男子麵無表情地迴答:“就怕女婿太多了。”
正在踢球的漂亮男孩見此,當下拋棄了足球,追著自己的妹妹跑去:“秦玲!你給我站住!要我說多少次不準給26號在一起!21號才是你的真愛!”
“我覺得21號也沒有她的第19號好,天策你覺得呢?”
“17號!”男孩毫不猶豫的迴答。
酷酷的男孩看了他們一眼,淡定的說:“下一位更好。”
柔笑的男孩點點頭。
餐桌上,孩子們玩笑打鬧著,大人們一邊照顧著孩子,一邊陪著他們鬧。
膠片電影一樣播放的記憶,都在訴說中那個名叫洛明簡男子的前半生。
他在島上隨著父母習武,十歲出道,十六歲那年一出手就燒毀東南區整個毒品場,從此揚名四立。
他一直都是優秀的統領,是家裏人的驕傲。
直到十九歲那年在黑市救下了那名少女,兩人在巧合或陰謀下相處相知,直到相愛。
他曾想過,等到他放下第一組織的一切後,就娶她為妻。
隻是,上天沒有給他這個機會。